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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忙碌的现代社会中,节假日很重要。那么如果时光倒流几千年,古代那些为朝廷工作的官员,他们的春节是如何放假的呢?
唐朝:春节按单双号上朝休假
古代官员过的新年,其实是指农历年,即正月初一。唐玄宗颁布的红头文件《假宁令》写道:“元正、冬至,各给假七日。”“元正”指的就是新年,意思是说,春节放假7天,冬至放假7天,一年里有这么两个“黄金周”。
事实上,到了唐朝后期,黄金周有3个,而且小黄金周也不比我们少。《唐会要》有一段专写节假调整,说唐德宗贞元年间,把寒食节的假期从3天调整到7天,加上春节7天、冬至7天,刚好3个黄金周。至于小黄金周,就更多了,中秋节、腊八节、夏至、唐太宗过生日……这些日子统统放假3天。另外还有21个只放一天假的传统节日。
唐朝春节虽然也只放七天假,但是按“元正前后各三日”放的。也就是说,以大年初一为中心,初一之前放假3天,初一之后放假3天,加上初一,刚好7天假。
某些唐朝官员也不一定能享受到像样的春节假期,因为唐朝有两个规矩。第一,大年初一那天文武百官和高级地方官必须早早地上朝给皇帝拜年。这个规矩使得京官和高级地方官不能在初一当天跟家人团聚,至少是先跟皇帝团聚,退了朝之后才能跟家人团聚。第二个规矩就是,地方行政长官在春节期间严禁离开衙门回老家。
唐朝有个很著名的田园派诗人韦应物,他写过一首《元日寄诸弟兼呈崔都水》,五言十二句的古风,大意是说:我自从做了市长之后,每年春节都没回去过。我在这个衙门里感到很冷清,也很无聊,什么时候才能与家人见面呢?
唐朝皇帝也写诗。唐德宗李适写过一首《元日退朝观军仗归营》,大意是:大年初一那天等百官拜过年,他又阅了兵,一整天没有消停。唐德宗属于那种勤勉类型的皇帝,他在安史之乱以后登基,接手的是一个烂摊子,决心削夺拥兵自重的地方节度使的权力,连年用兵,忙得不可开交。他在位的时候,春节期间照样上朝,大臣叫屈,他说:那按单双号吧,单号上朝,双号休假。
宋朝:地方官腊月二十就回家
宋代的春节叫元旦,专指正月初一。春节包括忙年、过年、闹年(春)三个时段,元宵也是“年”的一部分。
在宋朝,春节放假7天(一般是大年初一前后各3天),元宵放假7天,加一块儿接近半个月。宋太祖其父腊月初七去世,由此形成惯例,前后共放假3天。宋仁宗其母腊月初十生日,放假3天。旋即,冬至来临,放假7天。随即,天庆节,放假7天。一个多月的春节长假诞生了。
如果你是地方公务员,还有项特殊福利,每年腊月二十“封印”,停止公务,回家过年省亲,与老婆娃儿老爸老妈联欢,只要在第二年正月二十那天赶回衙门“开印”办公就行。如果你是首都高级公务员,初一则不得休假,不能请假。先守岁,再打个小盹儿,凌晨就得穿戴整齐,顶风冒雪,披星戴月,往皇宫赶,开“正旦大朝会”:百官给皇帝拜年(朝贺),俗谓“排正仗”。会后,皇帝赏赐每人一朵帽花,插在官帽上,你举办家宴时得戴着,喝屠苏酒、饮术汤,也得戴着。
除了陪皇帝开会和耍乐子,还得陪吃。年前冬至,皇家要设宴。初一办朝会,要吃正旦宴,规模宏大,允许臣僚带家属。普通的朝会之后,也安排吃喝,由皇宫“埋单”,“赐食”。如果你是生活无忧的细民,则没这么辛苦。从正月初一开始,开封府“通知”允许关扑3天。关扑是商品交易时赌博的一种。食物、蔬菜、鸡鸭鱼肉、水果、鲜花、木炭、绸缎、珠宝等各类百货,都可以参加关扑。愿赌服输,你可能花费1万钱,还买不到一个柑橘。
正月期间,开封沿街搭起彩棚。享有自由时间的细民,在御街(皇宫正南的大街)一带,可以看灯会,欣赏歌舞百戏,遍地喧哗,声震十里。
明清:封印休假一休就一个月
到了明清时期,朝廷在逐渐削减甚至取消“旬休”制后,全年只规定了三个主要的节庆,即春节、冬至和皇帝诞辰。加上元旦、元宵、中元(农历七月十五)等,每年休假只有50多天。清朝前期的休假制度基本上沿袭明朝。
政府削减假期的措施遭到了大多数官员的反对。帝王考虑到自己在臣民面前的声望,也只好接受“民意”,做了修改。后来在3个假日的基础上增添了寒假,并将春节和寒假的假期均延长至一个月。因此,新增的寒假可以看作是对丧失常规性假日和节庆假日的一个补偿。
不过到了清朝,公务员的“黄金月”又回来了。冬至、元旦、元宵3个节假又以封印休长假的方式贯通,前后也有约一个月的时间。因此,每至封印之日,官员们都会邀请同僚欢聚畅饮,“以酬一岁之劳”。
古代历代王朝只规定了官员的休假制度,对于其他阶层的群体没有什么规定。因为在中国古代还不可能出现关于阳光普照的休假制度,那时乡村中的农民、街市上的商人等阶层群体只能按照惯例放假。如街市上的商人一般在纪念某一行业或职业神祇的特殊假日放假。这些假日常常会举行盛大而热烈的庆祝活动。乡村中农民在春季和秋季都会有一定的假日,还有土地神的节日,就是人们常说的“社日”也会放假。
民国:春节不在岗就可能下岗
追溯到民国初年,不论是除夕还是大年初一,政府各个机构都要正常上班。除夕时,若是发现有公务员不在岗,这个人可能就要下岗了。
1912年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曾宣布废除旧历改用国历(公历),并决定把公元1912年定为中华民国元年,把1月1日叫做“新年”。但是,因为民间习惯使用农历,仍然把农历正月初一当作传统“新年”,所以袁世凯上台后,便把农历正月初一即传统“新年” “春节”改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又再次颁布命令,要求自192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国历,废除农历。为了雷厉风行贯彻这一命令,政府还规定机关、学校、商店不得在春节期间擅自放假,否则就要对相关负责人实行严厉的制裁和处罚。尽管政府企图用行政手段来制止民间过年,但是老百姓并不买账。于是,民间便出现了“禁令自禁令,过年自过年”的情景。
政府虽大力提倡国历,可公历新年,只有政府机关相互拜年,民间则冷冷清清。反观春节时民间却热闹异常,许多商人在春节时也关门谢客并贴上传统的春联。国历在民间也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社会日常生活还是沿用农历。
1930年1月2日国民党的《上海党声元旦特刊》发表《推行国历废除旧历的工作》,也承认国历推行艰难,“习俗相沿,积重难返”。鉴于此,1934年初,南京国民政府停止了强制废除农历,不得不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
从此,民间又可名正言顺地过农历春节了。
唐朝:春节按单双号上朝休假
古代官员过的新年,其实是指农历年,即正月初一。唐玄宗颁布的红头文件《假宁令》写道:“元正、冬至,各给假七日。”“元正”指的就是新年,意思是说,春节放假7天,冬至放假7天,一年里有这么两个“黄金周”。
事实上,到了唐朝后期,黄金周有3个,而且小黄金周也不比我们少。《唐会要》有一段专写节假调整,说唐德宗贞元年间,把寒食节的假期从3天调整到7天,加上春节7天、冬至7天,刚好3个黄金周。至于小黄金周,就更多了,中秋节、腊八节、夏至、唐太宗过生日……这些日子统统放假3天。另外还有21个只放一天假的传统节日。
唐朝春节虽然也只放七天假,但是按“元正前后各三日”放的。也就是说,以大年初一为中心,初一之前放假3天,初一之后放假3天,加上初一,刚好7天假。
某些唐朝官员也不一定能享受到像样的春节假期,因为唐朝有两个规矩。第一,大年初一那天文武百官和高级地方官必须早早地上朝给皇帝拜年。这个规矩使得京官和高级地方官不能在初一当天跟家人团聚,至少是先跟皇帝团聚,退了朝之后才能跟家人团聚。第二个规矩就是,地方行政长官在春节期间严禁离开衙门回老家。
唐朝有个很著名的田园派诗人韦应物,他写过一首《元日寄诸弟兼呈崔都水》,五言十二句的古风,大意是说:我自从做了市长之后,每年春节都没回去过。我在这个衙门里感到很冷清,也很无聊,什么时候才能与家人见面呢?
唐朝皇帝也写诗。唐德宗李适写过一首《元日退朝观军仗归营》,大意是:大年初一那天等百官拜过年,他又阅了兵,一整天没有消停。唐德宗属于那种勤勉类型的皇帝,他在安史之乱以后登基,接手的是一个烂摊子,决心削夺拥兵自重的地方节度使的权力,连年用兵,忙得不可开交。他在位的时候,春节期间照样上朝,大臣叫屈,他说:那按单双号吧,单号上朝,双号休假。
宋朝:地方官腊月二十就回家
宋代的春节叫元旦,专指正月初一。春节包括忙年、过年、闹年(春)三个时段,元宵也是“年”的一部分。
在宋朝,春节放假7天(一般是大年初一前后各3天),元宵放假7天,加一块儿接近半个月。宋太祖其父腊月初七去世,由此形成惯例,前后共放假3天。宋仁宗其母腊月初十生日,放假3天。旋即,冬至来临,放假7天。随即,天庆节,放假7天。一个多月的春节长假诞生了。
如果你是地方公务员,还有项特殊福利,每年腊月二十“封印”,停止公务,回家过年省亲,与老婆娃儿老爸老妈联欢,只要在第二年正月二十那天赶回衙门“开印”办公就行。如果你是首都高级公务员,初一则不得休假,不能请假。先守岁,再打个小盹儿,凌晨就得穿戴整齐,顶风冒雪,披星戴月,往皇宫赶,开“正旦大朝会”:百官给皇帝拜年(朝贺),俗谓“排正仗”。会后,皇帝赏赐每人一朵帽花,插在官帽上,你举办家宴时得戴着,喝屠苏酒、饮术汤,也得戴着。
除了陪皇帝开会和耍乐子,还得陪吃。年前冬至,皇家要设宴。初一办朝会,要吃正旦宴,规模宏大,允许臣僚带家属。普通的朝会之后,也安排吃喝,由皇宫“埋单”,“赐食”。如果你是生活无忧的细民,则没这么辛苦。从正月初一开始,开封府“通知”允许关扑3天。关扑是商品交易时赌博的一种。食物、蔬菜、鸡鸭鱼肉、水果、鲜花、木炭、绸缎、珠宝等各类百货,都可以参加关扑。愿赌服输,你可能花费1万钱,还买不到一个柑橘。
正月期间,开封沿街搭起彩棚。享有自由时间的细民,在御街(皇宫正南的大街)一带,可以看灯会,欣赏歌舞百戏,遍地喧哗,声震十里。
明清:封印休假一休就一个月
到了明清时期,朝廷在逐渐削减甚至取消“旬休”制后,全年只规定了三个主要的节庆,即春节、冬至和皇帝诞辰。加上元旦、元宵、中元(农历七月十五)等,每年休假只有50多天。清朝前期的休假制度基本上沿袭明朝。
政府削减假期的措施遭到了大多数官员的反对。帝王考虑到自己在臣民面前的声望,也只好接受“民意”,做了修改。后来在3个假日的基础上增添了寒假,并将春节和寒假的假期均延长至一个月。因此,新增的寒假可以看作是对丧失常规性假日和节庆假日的一个补偿。
不过到了清朝,公务员的“黄金月”又回来了。冬至、元旦、元宵3个节假又以封印休长假的方式贯通,前后也有约一个月的时间。因此,每至封印之日,官员们都会邀请同僚欢聚畅饮,“以酬一岁之劳”。
古代历代王朝只规定了官员的休假制度,对于其他阶层的群体没有什么规定。因为在中国古代还不可能出现关于阳光普照的休假制度,那时乡村中的农民、街市上的商人等阶层群体只能按照惯例放假。如街市上的商人一般在纪念某一行业或职业神祇的特殊假日放假。这些假日常常会举行盛大而热烈的庆祝活动。乡村中农民在春季和秋季都会有一定的假日,还有土地神的节日,就是人们常说的“社日”也会放假。
民国:春节不在岗就可能下岗
追溯到民国初年,不论是除夕还是大年初一,政府各个机构都要正常上班。除夕时,若是发现有公务员不在岗,这个人可能就要下岗了。
1912年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曾宣布废除旧历改用国历(公历),并决定把公元1912年定为中华民国元年,把1月1日叫做“新年”。但是,因为民间习惯使用农历,仍然把农历正月初一当作传统“新年”,所以袁世凯上台后,便把农历正月初一即传统“新年” “春节”改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又再次颁布命令,要求自192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国历,废除农历。为了雷厉风行贯彻这一命令,政府还规定机关、学校、商店不得在春节期间擅自放假,否则就要对相关负责人实行严厉的制裁和处罚。尽管政府企图用行政手段来制止民间过年,但是老百姓并不买账。于是,民间便出现了“禁令自禁令,过年自过年”的情景。
政府虽大力提倡国历,可公历新年,只有政府机关相互拜年,民间则冷冷清清。反观春节时民间却热闹异常,许多商人在春节时也关门谢客并贴上传统的春联。国历在民间也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社会日常生活还是沿用农历。
1930年1月2日国民党的《上海党声元旦特刊》发表《推行国历废除旧历的工作》,也承认国历推行艰难,“习俗相沿,积重难返”。鉴于此,1934年初,南京国民政府停止了强制废除农历,不得不承认“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
从此,民间又可名正言顺地过农历春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