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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村党组织换届之年。年初,盱眙县委即超前谋划,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选择河桥、鲍集两乡镇4个后进村,实施“一选两票三制”方式,差额选出了4个村党总支书记,有效改变了当前一些落后村的书记“无人可以选,有人没法用,群众不关注”的现状,初步构建了村党组织书记选任新机制,受到干部群众的欢迎。在此基础上,8月中旬,我县又在淮安市率先开展村党组织换届试点工作,选择古桑乡普遍推行“一选两票三制”方式选拔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使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通过民主形式实现了“和谐、统一”。
所谓“一选”,即公推直选;“两票”,则是乡镇党委把关票和党员群众选择票;“三制”,即建立任期目标承诺制、党群议事会评议村干部制和待遇保障激励机制。公推直选,使推荐谁、选择谁、怎么选,普通党员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实现了依靠党员群众选人、选党员群众信得过的人。在此过程中,乡镇党委始终掌握主动权和操作权,把好参选人的政治关、能力关和品德关,切实做到“党管干部”。三制,则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使他们“有所作为”而不“胡作非为”。这些做法,是我县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实践证明,初步达到了“领导认可、群众满意”的效果。
第一,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民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这表明。公推直选已经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多元化提名,选人视野更加开阔。打破了过去只由党组织提名的惯例,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荐、组织推荐的“三类提名”让更多的优秀人才竞相涌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氛围更加浓厚。在全面发动、广泛提名的基础上,乡镇党委对报名人员实行“三对照”审核审查,即对照任职资格、对照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对照职位要求,进行逐一审核把关,确保符合竞选资格条件。从试点乡来源构成情况看,有现任村干部,有镇机关的年轻干部、大学生村官、能人大户,还有外出返乡党员和非公企业党员业主。其中,机关年轻干部占10.2%;大学生村官占4.7%;能人大户、非公企业主占到了43%。公开化竞选,孰优孰劣一目了然。公推演讲、评审演讲、直选演讲,“三轮演讲”和现场答辩让选举人和候选人之间“双方互动、双向了解”。竞选者“同台竞技、各显其能”,在演讲中充分展示自我,在答辩中深度释放潜能,让党员群众把票投给他们信得过的人。公推直选,确立了基层党员群众在选举中的主体地位,他们的“五权”落到了实处,参政议政热情高涨,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第二,进一步激发了队伍活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公推直选使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年龄、学历、能力、性别等结构更趋合理,有助于班子整体功能发挥,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从试点乡的选举结果看,新当选的村党组织班子,高中以上文化占总数87.5%,比上届增长30.8%;“双强型”班子成员占总数91.1%,比上届增长41%;妇女委员占总数22.2%,比上届增长15.5%;平均年龄40.6岁,比上届降低5.2岁,其中,35岁以下的占22.7%。激励机制更加完善。经济方面,着眼于增强村干部岗位吸引力,推行“基本报酬+考核报酬+发展奖励”三级保障机制,完善村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离任保障制度,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的归宿感。政治方面,对任期目标完成较好的村居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参加各种先进评选活动,优先推荐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招录进乡镇公务员队伍和事业单位;对连续三年被县委表彰、年终测评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村居党组织书记,择优选拔为乡科级干部,确保村书记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从而激励村干部奋力干事创业。
第三,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公选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肩负双重责任——对上级党委的政治责任和对群众的发展责任。走马上任后,他们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更加明确,作风更加务实,村级创业点、农民集中区、村部建设等等各项工作迅速推开,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得到了镇村干群的一致好评。任期目标承诺,监督有方向。在试点过程中,乡镇党委把确定“好目标”与选择“好干部”结合起来,要求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分别向乡镇党委和党员群众做出承诺。“双向承诺”既是一种庄严的形式,也是一个自我加压的过程,既调动了村干部为民干事的积极性,也给村干部戴上了“紧箍咒”,犹如一架“天秤”,让党组织“称”出了责任,也让党员“量”出了劲头。定期议事评官,衡量有尺度。在评议方式上,将传统的“上考式”转为“议事评官式”。对大额资金使用、为民办事、土地流转、社会稳定等村里重大事务,村党群议事会每月“过堂”一次;对班子成员践诺履约情况,乡镇党委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组织“议事评官”一次,通过领导班子述职、个人述职述廉、现场评议、民主测评等程序,对任职目标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总体评价满意率低于60%的,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落实整改,且当年不得享受考核报酬和发展奖励;连续两年低于60%的,建议乡镇党委进行人事调整。
“一选两票三制”,通过较为完整的制度设计,使村干部“上、中、下”均有章可循,人才来源有了保证,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能力水平得到了提升,优秀人才在镇、村之间有序流动,且干好干坏不一样,充分调动了他们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为实现村集体经济强、村干部富裕、老百姓富庶的“一强双富”目标提供了制度保证。
所谓“一选”,即公推直选;“两票”,则是乡镇党委把关票和党员群众选择票;“三制”,即建立任期目标承诺制、党群议事会评议村干部制和待遇保障激励机制。公推直选,使推荐谁、选择谁、怎么选,普通党员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实现了依靠党员群众选人、选党员群众信得过的人。在此过程中,乡镇党委始终掌握主动权和操作权,把好参选人的政治关、能力关和品德关,切实做到“党管干部”。三制,则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使他们“有所作为”而不“胡作非为”。这些做法,是我县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实践证明,初步达到了“领导认可、群众满意”的效果。
第一,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民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这表明。公推直选已经成为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趋势。多元化提名,选人视野更加开阔。打破了过去只由党组织提名的惯例,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荐、组织推荐的“三类提名”让更多的优秀人才竞相涌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氛围更加浓厚。在全面发动、广泛提名的基础上,乡镇党委对报名人员实行“三对照”审核审查,即对照任职资格、对照党员群众推荐情况、对照职位要求,进行逐一审核把关,确保符合竞选资格条件。从试点乡来源构成情况看,有现任村干部,有镇机关的年轻干部、大学生村官、能人大户,还有外出返乡党员和非公企业党员业主。其中,机关年轻干部占10.2%;大学生村官占4.7%;能人大户、非公企业主占到了43%。公开化竞选,孰优孰劣一目了然。公推演讲、评审演讲、直选演讲,“三轮演讲”和现场答辩让选举人和候选人之间“双方互动、双向了解”。竞选者“同台竞技、各显其能”,在演讲中充分展示自我,在答辩中深度释放潜能,让党员群众把票投给他们信得过的人。公推直选,确立了基层党员群众在选举中的主体地位,他们的“五权”落到了实处,参政议政热情高涨,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第二,进一步激发了队伍活力。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公推直选使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年龄、学历、能力、性别等结构更趋合理,有助于班子整体功能发挥,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从试点乡的选举结果看,新当选的村党组织班子,高中以上文化占总数87.5%,比上届增长30.8%;“双强型”班子成员占总数91.1%,比上届增长41%;妇女委员占总数22.2%,比上届增长15.5%;平均年龄40.6岁,比上届降低5.2岁,其中,35岁以下的占22.7%。激励机制更加完善。经济方面,着眼于增强村干部岗位吸引力,推行“基本报酬+考核报酬+发展奖励”三级保障机制,完善村书记养老保险和村干部离任保障制度,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增强他们的归宿感。政治方面,对任期目标完成较好的村居党组织书记,优先推荐参加各种先进评选活动,优先推荐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招录进乡镇公务员队伍和事业单位;对连续三年被县委表彰、年终测评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村居党组织书记,择优选拔为乡科级干部,确保村书记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从而激励村干部奋力干事创业。
第三,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公选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肩负双重责任——对上级党委的政治责任和对群众的发展责任。走马上任后,他们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更加明确,作风更加务实,村级创业点、农民集中区、村部建设等等各项工作迅速推开,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得到了镇村干群的一致好评。任期目标承诺,监督有方向。在试点过程中,乡镇党委把确定“好目标”与选择“好干部”结合起来,要求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分别向乡镇党委和党员群众做出承诺。“双向承诺”既是一种庄严的形式,也是一个自我加压的过程,既调动了村干部为民干事的积极性,也给村干部戴上了“紧箍咒”,犹如一架“天秤”,让党组织“称”出了责任,也让党员“量”出了劲头。定期议事评官,衡量有尺度。在评议方式上,将传统的“上考式”转为“议事评官式”。对大额资金使用、为民办事、土地流转、社会稳定等村里重大事务,村党群议事会每月“过堂”一次;对班子成员践诺履约情况,乡镇党委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组织“议事评官”一次,通过领导班子述职、个人述职述廉、现场评议、民主测评等程序,对任职目标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总体评价满意率低于60%的,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落实整改,且当年不得享受考核报酬和发展奖励;连续两年低于60%的,建议乡镇党委进行人事调整。
“一选两票三制”,通过较为完整的制度设计,使村干部“上、中、下”均有章可循,人才来源有了保证,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能力水平得到了提升,优秀人才在镇、村之间有序流动,且干好干坏不一样,充分调动了他们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为实现村集体经济强、村干部富裕、老百姓富庶的“一强双富”目标提供了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