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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国有林场林下经济是一种复合型、立体化、循环性、集约型及高效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促进林业发展、增加经济效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为研究对象,针对该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从顶层设计、发展模式创新、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提出了促进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这对于促进该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途径
中图分类号:F326.25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6.08.024
1 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1.1 林下经济概念的界定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遵循森林(包括林木、动植物和微生物等等)的特性与发展规律,充分利用林场内的景观资源、空间资源,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以及标准化,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等产业,促进有机、绿色、休闲和环保等非木质产品种植、生产及销售的特殊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1]。
1.2 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福建省地处亚热带,雨量较为充沛,气候温和,光照十分充足,土壤肥沃,这为林业、林下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福建省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福建全省适合发展林下经济的“集体林地”面积约为333.33万hm2,目前,仅有20%的已经开始发展林下经济,剩余的266.67万hm2尚处于“待开发”状态。森林覆盖率为65.95%,位居全国首位;林分综合生长率达到了8.6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了48.4%,这为发展林下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国有林场管理水平的提升、林业发展的转型,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迅速,逐步形成了林菌模式、林药模式、林禽模式及林蔬模式等等诸多模式,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受到主客观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福建固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方面也确实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规模化程度较低、融资难度较大、产品的品牌知名度较低、林下经济发展技术落后及管理不够规范等,这对提升福建国有林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2 促进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发展,必须要结合本省气候、土壤、日照、降雨以及“区域特色”。调查结果显示,促进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如下。
2.1 做好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是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发展顺序、主攻方向、管理机制以及推进方式等“制定”的主要依据,对促进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快速、健康的发展具有战略性指导意义[2]。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顶层设计”要突出以下几个特点:国有林场顶层设计要具有“宏观性”,充分考虑福建国有林场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的趋势,走“兴林富民”的发展路线,确保在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同时,取得更为明显的林下经济效益;国有林场林下经济顶层设计要具有“协调性”,充分考虑本省农业、旅游等产业发展的特点,尽量与本地生态、社会、经济以及文化等相协调,以实现林下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赢”;国有林场林下经济顶层设计要具有“高端性”,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要体现出科学性、技术性,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尽量避免由于林下产业发展对林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出现;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要具有“整体性”,针对全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禀赋情况、国有林场的发展的战略规划,做好林下经济发展的规划设计,突出“整体性”,避免朝令夕改,这样才能够为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2.2 创新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发展模式
福建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十分丰富,实践中,应该根据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人工林、天然林、商品林等的具体情况,科学选择、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实施分区施策、分区管理。例如,在条件比较优越的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区域可重点发展林下种植产业、林下养殖产业;而对于天然阔叶林、生态区位森林、混交林以及核心自然保护区,必须要“谨慎开发”,在条件允许的区域内,可适当开发林蜂、林菌及森林旅游等经济,但一定要制定全面的防范措施,避免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造成破坏,得不偿失。创新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模式,在以当前“林菌模式、林药模式、林禽模式和林蔬模式”等模式为主导的前提下,探寻发展林下能源经济、资源经济等的可能性,如种草芦、芦竹等能源型植物,既能够增加国有林场的经济收益,又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能源[3]。以瑞典为例,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瑞典就制定了“能源矮林”的林业发展战略规划,通过采取栽培短轮伐期“矮林”的形式获得了大量的生物质能源,这对于减少天然能源的消耗量、促进瑞典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
2.3 提升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管理水平
提升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管理水平,是保障林下经济发展目标得以实现的基本要求。完善行业组织,以国有林场为主体,林业主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组建行业发展组织、机构,为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开展林下“产品”认证,开展GMP、GAP、QS等认证,建立自己的“品牌”,提升国有林场林下产品品牌运营能力、水平;强化技术支撑,将先进的种植、养殖等技术应用于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行业,发展特色产业,生产绿色、有机产品,以示范基地为“龙头”,全面提升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技术含量”。
3 结语
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需要充分结合本地的土壤、气候、林场现状等特点,优化资源配置,拓宽林下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创新林下经济发展的模式,这是实现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乔慧.国有林场职工参与发展林下经济行为与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D].呼和浩特:内蒙古农业大学,2014.
[2]黄维金,舒相才,李立屯,余加存.腾冲县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策略与实践——基于“短板效应”和优势互补合作机制[J].安徽农业科学,2015(12):364-365.
[3]卢寰.南方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现状及模式[J].现代农业科技,2013(17):212-213.
(责任编辑:赵中正)
关键词 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途径
中图分类号:F326.25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6.08.024
1 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1.1 林下经济概念的界定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遵循森林(包括林木、动植物和微生物等等)的特性与发展规律,充分利用林场内的景观资源、空间资源,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以及标准化,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等产业,促进有机、绿色、休闲和环保等非木质产品种植、生产及销售的特殊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1]。
1.2 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福建省地处亚热带,雨量较为充沛,气候温和,光照十分充足,土壤肥沃,这为林业、林下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福建省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福建全省适合发展林下经济的“集体林地”面积约为333.33万hm2,目前,仅有20%的已经开始发展林下经济,剩余的266.67万hm2尚处于“待开发”状态。森林覆盖率为65.95%,位居全国首位;林分综合生长率达到了8.6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了48.4%,这为发展林下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国有林场管理水平的提升、林业发展的转型,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迅速,逐步形成了林菌模式、林药模式、林禽模式及林蔬模式等等诸多模式,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受到主客观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福建固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方面也确实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规模化程度较低、融资难度较大、产品的品牌知名度较低、林下经济发展技术落后及管理不够规范等,这对提升福建国有林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2 促进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发展,必须要结合本省气候、土壤、日照、降雨以及“区域特色”。调查结果显示,促进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如下。
2.1 做好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是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发展顺序、主攻方向、管理机制以及推进方式等“制定”的主要依据,对促进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快速、健康的发展具有战略性指导意义[2]。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顶层设计”要突出以下几个特点:国有林场顶层设计要具有“宏观性”,充分考虑福建国有林场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的趋势,走“兴林富民”的发展路线,确保在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同时,取得更为明显的林下经济效益;国有林场林下经济顶层设计要具有“协调性”,充分考虑本省农业、旅游等产业发展的特点,尽量与本地生态、社会、经济以及文化等相协调,以实现林下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赢”;国有林场林下经济顶层设计要具有“高端性”,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要体现出科学性、技术性,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尽量避免由于林下产业发展对林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出现;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要具有“整体性”,针对全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禀赋情况、国有林场的发展的战略规划,做好林下经济发展的规划设计,突出“整体性”,避免朝令夕改,这样才能够为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2.2 创新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发展模式
福建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十分丰富,实践中,应该根据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人工林、天然林、商品林等的具体情况,科学选择、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实施分区施策、分区管理。例如,在条件比较优越的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区域可重点发展林下种植产业、林下养殖产业;而对于天然阔叶林、生态区位森林、混交林以及核心自然保护区,必须要“谨慎开发”,在条件允许的区域内,可适当开发林蜂、林菌及森林旅游等经济,但一定要制定全面的防范措施,避免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造成破坏,得不偿失。创新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模式,在以当前“林菌模式、林药模式、林禽模式和林蔬模式”等模式为主导的前提下,探寻发展林下能源经济、资源经济等的可能性,如种草芦、芦竹等能源型植物,既能够增加国有林场的经济收益,又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能源[3]。以瑞典为例,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瑞典就制定了“能源矮林”的林业发展战略规划,通过采取栽培短轮伐期“矮林”的形式获得了大量的生物质能源,这对于减少天然能源的消耗量、促进瑞典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
2.3 提升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管理水平
提升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的管理水平,是保障林下经济发展目标得以实现的基本要求。完善行业组织,以国有林场为主体,林业主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组建行业发展组织、机构,为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积极开展林下“产品”认证,开展GMP、GAP、QS等认证,建立自己的“品牌”,提升国有林场林下产品品牌运营能力、水平;强化技术支撑,将先进的种植、养殖等技术应用于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行业,发展特色产业,生产绿色、有机产品,以示范基地为“龙头”,全面提升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的“技术含量”。
3 结语
福建省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需要充分结合本地的土壤、气候、林场现状等特点,优化资源配置,拓宽林下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创新林下经济发展的模式,这是实现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乔慧.国有林场职工参与发展林下经济行为与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D].呼和浩特:内蒙古农业大学,2014.
[2]黄维金,舒相才,李立屯,余加存.腾冲县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策略与实践——基于“短板效应”和优势互补合作机制[J].安徽农业科学,2015(12):364-365.
[3]卢寰.南方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现状及模式[J].现代农业科技,2013(17):212-213.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