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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是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新形势下出台的法律部门,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法》的主要规制内容。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合同中规定了行为能力推定制度,这是对传统的行为能力理论的突破和创新。该制度对电子商务的交易效率和交易安全以及行为能力欠缺人的保护重新进行利益衡量。本文主要从立法进程、主要内容、学理基础等方面论证我国法律对于电子合同当事人行为能力推定制度规定的合理性及不足,并提供相应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