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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列宁通过与西斯蒙第以及俄国民粹派的思想交锋,不仅加深了对马克思消费思想的理论认识,更由此提出把发展消费合作社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方案,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消费合作社思想。在列宁看来,发展消费合作社是社会主义社会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的战略举措,具体应是以无产阶级专政为政治前提,以合作社、国家以及参与者的合力共建为维护对策,发挥起消费合作社关于消费育人的重要功能。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是当时俄国消费升级的理论产物,虽然它的阐发已较为久远,但其对于挖掘洞见列宁的消费理论以及指导发展当下中国由消费升级孕育而来的共享经济仍具有穿越时空的理论与现实价值。
关键词:列宁消费理论;消费合作社;消费升级;共享经济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时代的劳动过程研究”(20&ZD056)子课题“劳动过程问题视域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学科共建项目“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下消费升级的实现路径”(GD16XMK08)。
[中图分类号] D26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1)006-0080-01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1.006.007
消费,既是历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反复琢磨的研究对象,又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必须深思的时代课题。在经历40余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后,中国成为世界商品消费第二大国,正面临新一轮消费升级的关键节点。同时,“十四五”规划也强调,全面促进消费,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所谓消费升级,从哲学维度省察,主要表征为消费的属人性彰显,即消费从政治经济学的逻辑框架中释放出来,不仅要服务于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的需要,而且更要趋向于满足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了助力我国实现消费升级,释放消费升级的积极意义,中国共产党人应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宝库中汲取理论养分,列宁的消费合作社思想应予以重视。一方面,它源于列宁对社会主义消费问题的思考,列宁率先提出要将社会主义消费的认识视界从生产消费延展至个人消费领域,认为“生产消费归根到底总是同个人消费联系着,总是以个人消费为转移的”[1]44,从而倡导在群众中间发展消费合作社。依循上述逻辑推演,不难发现,列宁的消费合作社思想是其消费理论的集中呈现。另一方面,正是基于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是着眼关注个人生活领域的消费问题,以及视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消费需要为目的,它与消费升级的价值要旨又是契洽相嵌的,所以它是可以成为现今观照我国消费升级问题的重要理论资源,从而指导当下我国的消费升级实践,以及破解其相应的发展难题。
一、相关问题的回溯与梳理
在探赜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前,先对相关问题进行回溯与梳理,以期进一步释析研究的具体意义。首先,研究现状方面,鉴于列宁的消费合作社思想是列宁的消費理论的集中呈现,所以文献回顾主要围绕列宁的消费理论而展开。据笔者考察,截至2021年5月,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①仅有任微在1983年《经济研究》杂志上发表的《列宁肯定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规律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以及刘平量在1992年《消费经济》杂志上发表的《列宁关于消费的两个思想》两篇;而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也仅有余保刚著写的《消费主义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一书中的一节谈及列宁的消费理论②。可以说,与研究较为火热的马克思消费理论相比,列宁的消费理论研究似乎被尘封在历史之中。
其次,思想发展方面,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的提出虽较为久远,且正如上文所言,相关研究也被搁置了,但其精髓却是被多次运用在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并获得一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消费合作社用于恢复国民经济,主要是鼓励人们参与消费合作社,让人们避免中间商剥削,并借此打击投机与平抑物价。然而,1954年中财委却决定将消费合作社纳入国营商业管理,由此消费合作社消失了一段时间。直到改革开放之初,消费合作社又被倡议恢复,而此时发展其目的是提高消费质量、推进城乡合作以及减轻困难职工生活负担[2]。如今,在新时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战略推进,正助力缓解上述产品质量、城乡矛盾、贫富分化等发展难题。然而,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并未就此退场,它在当下的鲜活表征就是共享经济,这是因为共享经济所倡导的自愿、互利、民主、平等原则③正是消费合作社的价值宗旨,同时消费合作社所强调的合作消费、共同消费也契合共享经济的理念。据此,从现实层面上看,研究列宁的消费合作社思想是有益于思考共享经济在当今我国的发展出路的④。二、生成逻辑: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的出场进路
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的生成逻辑蕴藏于列宁与西斯蒙第以及俄国民粹派的思想交锋之中。这一系列的思想交锋,不仅是列宁运用马克思消费思想批判上述经济学家错误思想的一次经典演绎,还是列宁进一步思考社会主义消费理论的一个重要过程。首先,列宁与西斯蒙第的论战集中体现了列宁对马克思消费思想的坚守,显示出列宁关于消费的论述是以马克思消费思想为理论基石的;其次,列宁与俄国民粹派的论战则揭示了列宁在遵循马克思消费思想的前提下,提出关于社会主义消费的新观点。
(一)与西斯蒙第的论战:在批判中坚守马克思消费思想
西斯蒙第是西方经济学史上首位推崇人本主义的经济学家。他创立了经济浪漫主义学派,主要阐发小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在西斯蒙第的政治经济学思想中,关于消费问题的论述占据了较大篇幅,虽然部分内容不乏闪光之处,但是其中也有不少值得质疑的地方。对此,列宁都做出过深刻的批判。
首先,批判西斯蒙第抽象空洞的消费立场,坚守历史唯物主义的消费观点。西斯蒙第十分关注个人消费问题,这与其所身处的资本主义社会突出存在的发展矛盾有着深刻关系。在其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机器大生产并没有给人们带来真正意义上的物质丰裕,相反还让人们的生活深受劳动异化的掣肘。为了帮助人们提高生活水平,西斯蒙第开始只着眼于个人消费问题的研究,而鲜有关心社会上总体的生产性消费状况。逐渐地,这使其经济思想呈现出这样一种倾向:“似乎只存在着个人消费,似乎买机器、添工具、盖房屋、修仓库、建工厂等等全都不是消费。”[3]110碍于“忽视生产性消费”的悬空化思维模式,西斯蒙第自然而然地将生产与消费分割开来,企图把消费当作一个特殊的部门,使消费完全脱离各种社会关系。毫无疑问,将消费从政治经济学的四个基本研究对象——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中彻底抽离出来,其最直接的结果就是终止了政治经济学的生产逻辑进路,使社会总资本的生产关系变得扑朔迷离。对此,列宁直指“西斯蒙第就是这种论调的创始人”[3]171。在《评经济浪漫主义》一书中,列宁以一个历史唯物主义者的立场,深入批判了西斯蒙第这一论调只会让所有消费行为都丧失任何意义。他从马克思的消费思想出发,重申消费绝不止有个人消费或者生产性消费,两种消费都应该联系起来加以分析,否则割裂两种消费的联系,只认可其中一种消费都是抽象片面的消费立场,而恰恰“只有浪漫主义者从自己的反动观点出发才会否认这些联系的存在及其比较深刻的意义”[3]182。 其次,批判西斯蒙第关于“消费决定生产”的经济思想,坚守“生产决定消费”的政治经济学逻辑。正因为将消费看成一个独立的部门,西斯蒙第在谈论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带给人们沉重灾难的话题时,拒绝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视角剖析危机,而是将危机发生的原因仅仅归咎于个人消费不足,并以人道主义的口吻提出生产的价值在于满足人们的生活消费需要,例如,他这样说道:“我要指出的是各国走向繁荣的自然发展过程,也就是要按照本国对新产品的需求和购买力的提高而逐步提高生产。”[4]对此,列宁在《评经济浪漫主义》中严正回应:“事实上,如果我们用产品实现的不可能性、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矛盾来解释危机,那我们就会否认现实,否认资本主义所走的那条道路是适当的,认为它是一条‘错误的’道路。”[3]141在列宁看来,依循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逻辑,资本主义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是毋庸置疑的。而在资本主义的具体发展过程中,列宁顺承马克思的观点,认为分工虽通过社会化生产,极大推动生产力发展,使社会形态迅速从封建社会转变到资本主义社会,但同时也驱使生产资料聚集在少数拥有资本的人手中。据此,列宁指出,资本主义危机的根源就在于“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之间的矛盾”[3]137,而消费不足不过是上述矛盾的表现形式,如果继续认为消费不足是资本主义矛盾的根源,这实质上就是否定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这一历史规律。其实,列宁并不全盘否定西斯蒙第关于“消费优先”的人道主义观点,因为消费始终是人们生存发展的手段,但他同时又是坚守马克思消费思想,认为任何消费行为是有其必要的前提,那就是消费资料的生产。所以,在列宁看来,消费必须要从属于生产,这是任何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决定论”。
(二)与俄国民粹派的论战:在批判中提出新的消费观点
俄国民粹派是19世纪中叶在农奴制改革下涌现的一批代表小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学家。他们的学术任务是探寻迥异于西方的社会发展模式,让俄国走上一条有别于传统资本主义的新路。最终,他们将社会发展模式聚焦在村社经济,并将之视为通向新制度的完美经济体。然而,在列宁看来,他们的经济思想不过是对西斯蒙第经济思想的老调重弹,甚至在个别方面与之相比还有差距,列宁是这样说的:“民粹派的经济学说不过是全欧洲浪漫主义的俄国变种”[3]218,而且“民粹主义者根本不了解浪漫主义者……因为民粹主义本身并不比浪漫主义更高明”[3]153。不难推出,列宁对俄国民粹派的思想也做出过深刻的研究,而对其消费思想的批判则集中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首先,批判俄国民粹派关于消费创造市场的理论,提出消费只是调控市场的杠桿。俄国民粹派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理论上是继承西斯蒙第“生产不能创造市场”的错误观点。对此,列宁批判他们“不懂得马克思的分析”,即“根本不懂得实现的基本规律,不善于将产品按价值分为三部分(不变资本、可变资本与剩余价值),按物质形态分为两种(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3]131。然而,俄国民粹派并没有接受列宁的严肃批评,他们甚至在“生产不能创造市场”这个错误观点上越陷越深,并最终认为创造市场的主要是靠消费品,而不是依靠生产资料[1]40。同时,在市场问题上,俄国民粹派则认为目前国内市场问题,即消费能力不足的现实问题,是决定资本主义国家需要开拓国外市场的根本原因。针对俄国民粹派上述的错误观点,列宁首先指出俄国民粹派只是从现实条件,而不是从历史条件出发去看待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问题,如果俄国民粹派能从历史条件去看待市场问题,就能如马克思一样深层次地关注到社会分工在资本主义发展历程上所起的重要作用,即“市场不过是商品经济中社会分工的表现”[5],从而进一步认为:国内外市场的形成,其实均依赖于社会分工,而不是表面上的社会消费不足。至于另一方面,消费在市场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如何,列宁则较为独到地指出,之所以“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与其说是靠消费品,不如说是靠生产资料”[1]44,就是因为“一定的消费状况只是比例的要素之一”[1]44。在这里,列宁提出了一个崭新的理论观点,即消费只是市场的“要素之一”,而不是决定市场的唯一要素。这就意味着,在列宁看来,消费并不能对市场的配置发挥起完全决定性的作用,相反它更多只是充当市场调节的杠杆,协调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以实现对市场的培育。
其次,批判俄国民粹派关于消费不足的解决方案,最终提出通过发展消费合作社以解决群众的消费不足问题。俄国民粹派承袭了西斯蒙第的观点,依然坚持消费不足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以及经济危机的根源。列宁认为,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他们在市场理论上的错误。这除了刚才提及的“消费创造市场”的错误观点外,还有就是他们认为产品的剩余价值是无法在国内市场上完全实现的,因而必须打开国外市场,使剩余价值流向国外,让国外市场最终成为剩余价值的实现场所。进而言之,在俄国民粹派看来,解决社会消费不足的主要办法就是不断扩大消费的规模,并将消费的链条延伸至国外市场。沿袭他们的逻辑,解决消费不足的方案就是流行于当下西方世界的消费社会理论。然而,列宁似乎预料到消费社会理论不过是一套“隔靴搔痒”的治疗方案,他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文中,根据马克思的实现论,提出“生产扩大而消费没有相应扩大的现象,才符合资本主义的历史使命及其特有的社会结构”[6]。言下之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与消费不会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的状态,产品的生产量只会远超于人们的消费量,这是资本主义的本质使然。由此推之,资本主义社会所提出的消费社会理论不过是鼓励资本家通过制造一套“能指的意义链条”来强制驱动人们的消费欲望,它的目的并不在于人们是否具有真正的购买力,而是在于强制驱动下的消费能否推进社会再生产。可见,这一理论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消费不足的问题。列宁的理论预见,最终促使他明白,解决消费不足唯有通过社会制度的变革来解决。为此,列宁独到地提出,解决消费能力不足是需要通过社会主义建设来完成的,这主要是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7],而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诸种机构中,消费合作社又主要是负责产品分配的。因而,列宁果断提出大力发展消费合作社,以期通过消费合作社来完善分配的方式,帮助人们过上美好的生活。 三、理论内涵: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的构成要件
在与西斯蒙第以及俄国民粹派的思想激战后,列宁清楚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与一味强调发展生产的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同的,社会主义社会将“是一个为了消费而有计划地组织生产的大消费合作社”[8]。换言之,列宁认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这种消费需要并不是在资本逻辑驱动下的“虚假需要”,而是一种实现人全面发展,关涉“健康的身体的需要”[9]130。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这一目的,以及解决由资本主义社会结构性原因所带来的社会消费不足问题,列宁开始重视发展消费合作社。在列宁看来,消费合作社是人们为满足生活消费需求而平等参与、共同管理,并且进行合作消费、共同消费的互利性经济合作组织。对此,他于1905年至1923年之间围绕消费合作社撰写了一系列文章,着重从政治前提、功能定位、维护策略三方面阐发消费合作社的理论内涵,从而勾绘出消费合作社的基本图景。
(一)无产阶级专政:消费合作社的政治前提
消费合作社的政治前提,是列宁重点讨论的问题,因为这在列宁看来关系到消费合作社能否体现合作消费、协同消费的本质。回溯俄国的历史发展,消费合作社在俄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之前就已存在。但是,列宁从来没有因此就将消费合作社的性质简单归结为俄国资本主义的历史遗留,相反,他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的消费合作社“是受资本压榨折磨的雇佣奴隶的合作社”[8],即资本主义所主张的“消费合作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消费合作社,这是由于在这些消费合作社内部,是资产阶级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在那里根本没有合作消费、共同消费可言,真正的消费群体只有压榨广大群众的资产阶级或没落贵族。于是,列宁拒斥将消费合作社与资本主义作出任何等同。而在他看来,消费合作社应是属于社会主义的一部分,这在他与机会主义者辩论时就清晰道出:“是的,我们同意消费合作社在一定意义上是社会主义的一部分。”[8]后来,在《关于党的报告》一文中,列宁强调在切除消费合作社中一切关于资本主义的成分的同时,不能忘记保留关于工人合作社这个自主部分,因为这个部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性质特点,是消费合作社之所以能成为“社会主义的一部分”的最好诠释,也是消费合作社体现出合作消费、协同消费的关键所在。
那么,是否只要消费合作社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就意味着它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呢?关于这个问题,机会主义者的回答是肯定的,他们提出消费合作社就是无产者的现实力量,组织消费合作社就是组织社会主义革命的力量。然而,这样的观点,在列宁看来恰好反映出机会主义者不过是一群“拙劣的辩证家”,这是因为他们并不善于区分部分与整体,只是会按照部分来提口号,并且只会对部分进行无谓的改良修补,从而无法真正明白:“只要政权还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消费合作社就是可怜的一小部分,它保证不了任何重大的变动,引不起任何决定性的变化”[8]。对此,列宁提出一个关于消费合作社的重要观点,就是消费合作社若不能完全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是无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换言之,唯有确保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前提下,消费合作社才能不再成为资产阶级的“专属品”,才能让广大群众参与到合作消费、共同消费的实践中。毫无疑问,明确无产阶级专政之于消费合作社的意义对于当时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俄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对消费合作社的政治前提认识不足,随意组织消费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就很有可能使人们忽视了部分消费合作社中可能依然存在资产阶级操控的倾向,从而埋下资产阶级复辟的风险。
(二)消费育人:消费合作社的功能定位
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指出“人从出现在地球舞台上的第一天起,每天都要消费,不管在他开始生产以前和在生产期间都是一样。”[10]196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人天生就是消费者,正是由于人每天都在进行各种各样的消费活动,才使生命有机体得以自由延续并且多维发展。而这所体现的正是马克思关于“消费育人”的观点。列宁承认这一观点,并将其作为消费合作社的功能定位,进而倡导“全国公民都必须参加当地的消费合作社”[11]。尽管如此,但他也同时指出消费合作社实现消费育人的方式,并不能简单归结为将生活需要的产品以无偿的形式供参与消费合作社的群众享用,否则消费合作社就成了贫困收容所。在他看来,消费合作社发挥消费育人的作用离不开参与者的劳动与竞赛。
首先,消费合作社应坚持“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列宁构想的消费合作社,并不存在参与者身份的不平等,而只存在参与者劳动的不平等。换言之,在消费合作社中,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差异消失了,人人都是劳动者,因而也只存有劳动的差异。而这也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参与消费合作社的人们平等地享有获取消费资料的机会,而不像在资本主义下由于消费资料不能向全体人民敞开,而让平等消费成为空想。为了记录劳动的差异,列宁提出要求建立“劳动消费收支手册”,并将此作为人们在消费合作社中平等消费的凭证。不难看出,消费合作社发挥消费育人功能的内在机理是坚持劳动育人的思想,即以劳动作为个人基本生存以及延伸发展的需要,而以消费作为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消耗的补偿,并由此推动人们坚持劳动,从中不断发展自我。同时,在这里也清晰可见,列宁在经過与西斯蒙第及俄国民粹派的论战后,是始终坚持生产与消费相统一的理论观点的,并不会因为发展消费合作社而忽略了生产对消费的决定性作用。当然,列宁所构建的消费合作社也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专门设立了社会消费保障基金,以弥补按劳动分配消费资料在实践上的不足,最大程度保障他们消费的机会。
其次,消费合作社之间应展开相互竞赛。一直以来,资产阶级的政治家都以责难社会主义否认竞争来抬高资本主义。对此,列宁不以为然,他指出:“有才能的人在人民中间是无穷无尽的,可是资本主义却把他们成千上万乃至成百万地摧残、压制和窒息了。”[12]54其中的原因,列宁也指出是资本家只是在形式上保留了竞争,但实际上已经操控及垄断了社会的各行各业。由此,他进一步得出社会只有消灭了奴役压迫与私人垄断才能“不仅不窒息竞赛,反而第一次造成真正广泛地、真正大规模地运用竞赛的可能”[12]54。而这样的社会,只可能存在于社会主义之中。在列宁看来,竞争对于社会主义尤为重要,特别是在经济领域方面的竞争,它不仅能使个人施展自己的本领,而且还能为国家发现有才能的人。所以,作为发展经济工作的重要部分,不同地方的消费合作社之间必须组织竞赛,具体的要求是各消费合作社所产出的消费品都必须注上明确的身份标识,从而让参与合作社的群众在市场竞争中增强自己的进取心与荣辱感,尤其是在竞争性的生产与消费过程中发展自己的才能,以让自己的才能帮助自身所属的消费合作社在市场上葆有竞争力。 (三)合力共建:消费合作社的维护策略
如何维护消费合作社的正常运转,从而充分发挥其消费育人的重要功能也是列宁的重要考量。通过对消费合作社在俄国十月革命后运转的情况考察,列宁最终认为维护消费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合作社、国家以及参与者的通力合作,而这三方的共同建设将是实现消费合作社长效续航的出路。
首先,消费合作社应加强自身的计算与监督。计算与监督是列宁在《关于消费公社的法令草案》中提及的最后一项内容,但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在列宁看来,没有计算和监督就等同于扼杀社会主义的幼芽,等同于盗窃共产主义,为资本主义推倒及重新压迫消费合作社的政治前提——无产阶级专政,提供了可乘之机。对此,列宁提出计算和监督是“社会主义自觉性反对资产阶级无政府主义自发性的斗争”[12]93,并要求每个消费合作社将此作为必要的经济任务。同时,由于计算和监督是指对合作社中产品的分配进行严格的计量,列宁认为这是有助于破除把衣食看作“私人之事”、把买卖作为“只是与我有关”的资本主义陈旧恶习,从而以一种公共约束力,调适人们的消费心理,防止消费走向一种垄断行为。
其次,政府应该加大对消费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力度。在列宁看来,无产阶级政府是必须对消费合作社实行重点照顾的,在《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同志的错误》一文中,他就指出“重点制就是优先照顾,照顾不包括消费,那就无所谓照顾了”[9]377。后来,列宁在其晚年的著作《论合作社》中明确指出政府对消费合作社的照顾主要就是指财政上的照顾,而具体的财政优待政策,列宁主要是指贷款,而且贷款的额度必须要比私人企业贷款要高,甚至与国家重工业部门的贷款持平。只有采取贷款的形式,而不是政府无偿给予的形式,才能不断激发消费合作社的进取动力。同时,列宁也明确对消费合作社的财政支持不能走平均主义的路线,而应该是名副其实的支持,即对于居民群众参与活跃、竞争中成绩突出的消费合作社予以更多的支持。
最后,参与消费合作社的群众应提升文化水平。列宁认为在一个文化程度相对低下的国家里推行各类建设社会主义的举措是一种相当冒失的行为。然而实际上,由于长期受到沙皇俄国政府的封建奴役镇压以及愚民政策荼毒,苏俄时期群众文化水平普遍低下又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此,列宁认为需要准备整整一个历史时代的时间让群众全面提升文化水平。在列宁看来,群众文化水平的提升对于消费合作社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高文化水平的群众能意识到参与消费合作社的意义,这样他们在自觉投身消费合作社的同时,也会动员其他群众参与消费合作社,从而夯实消费合作社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这背后的实质是在实现完全合作化的经济目的,列宁指出,劳动者的文化水平是经济组织实现完全合作化的一个重要因素[10]773,群众通过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了咨询、参与、讨论等共同管理的能力,而这其实就是为消费合作社打牢了合作的根基。
四、现实关照: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对发展中国共享经济的借鉴引导
列宁倡导发展消费合作社,实际上是迎合了当时俄国消费升级的总趋势,即人们的消费需要从沙皇时期的低层次温饱型需求向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高层次发展型需求的转变。总体来说,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提倡对共有财产进行合作消费、协同消费、平等消费,而这是深刻契合了当今推崇自愿、互利、民主的共享经济的理念。从社会发展的进程看,共享经济是现代消费模式的转变,属于当下我国消费升级孕育而来的重要产物[13]。然而,随着近年来共享单车企业在中国出现倒闭浪潮,共享经济的发展困境也日益凸显。有鉴于此,“十四五”规划明确强调,要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虽已提出一段时间,但作为俄国消费升级的理论产物,它依然蕴藏一定的理论效能,能够观照当前我国消费升级过程中所出现的现实难题。具体而言,借鉴列宁的消费合作社思想,可进一步思考由消费升级孕育而来的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出路。
(一)体制层面:开展共享经济企业国有化的先行试点
从原初概念上讲,共享经济是一种蕴含共产意义的理想化经济模式。在理想化的经济运行中,共享经济通过对闲置资源剩余价值的让渡,使得供给方、需求方以及第三方网络平台均能各取所需,实现多方共赢。因此,共享经济中“共享”的理念在本质上蕴含了新时代的共享发展观。然而,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共享经济巨大的成长潜力以及可观的融资优势,也使其在资本市场的运作中极易受到各类资本的逐利追捧。当资本介入后,共享经济的发展将充分经历一个资本逻辑延展的周期。以共享单车为例,在窥探到市民出行的巨大市场后,大量资本伴随政策的红利疯狂涌入、聚堵在共享单车领域,使得共享单车一时获得井喷式的发展机遇。不过,市场的容纳度是有上限的,当市场趋于饱和也就意味着新一轮的竞争开始,新一轮竞争主要表现为价格战,而价格战的最终结果就是使不少依赖于以租金维持盈利的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另一小部分维持下去的企业则成为行业巨头,它们吞并面临破产或已经破产的企业,然后集聚用户的押金进行其他投资以获取额外利润,这或许就是如今个别共享单车企业依然未向用户退还押金的主要原因。当然,这种以逐利为目的的风险投資始终会面临拐点,而拐点一旦到来将意味着资本会逐渐从共享单车领域退场。
资本的本性是逐利的,而不是为了实现闲置资源剩余价值的让渡。因此,资本介入共享经济的结果将是异化了共享经济中“共享”的根本理念,妨碍人们享受共享发展带来的积极成果。一旦资本从共享经济中突然退场,过度投放的闲置资源将会成为“无主之物”,加重了社会环境治理的力度与难度。继续以上文的共享单车为例,由于没有接盘资本介入,部分破产企业的共享单车随即成了废弃品。堆积如山的共享单车搭起一个个“单车坟场”,深刻“打脸”了由资本勾勒出的关于共享经济的“环保神话”。借鉴列宁关于消费合作社应以无产阶级专政为政治前提的思想,国家可以结合当前经济的发展实际,先对部分共享经济企业展开国有化试点,以此克服上述弊端。而这部分共享经济企业应是与民生利益紧密相关的企业,如共享单车、网约车企业等。把它们作为国有化的先行试点,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通过国家的行政把控,能够实现企业与资本的良性互动,使企业在健康、平稳的发展道路上顺利转变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一部分,从而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结构,发展民生事业;二是通过国家的资金注入,既确保这类以面向民生为主的共享经济企业所投放的资源拥有稳定的资金维护,从而在保障民生利益的同时,又防止由企业资金链断裂所出现的“押金无法返还”“服务临时终止”等信任危机,由此增强人们参与共享经济的信心,反过来促进共享经济的发展。 (二)管理层面:实行对共享经济的多方监管
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中谈到,实行全面的计算和监督是消费合作社实现向社会主义蜕变的应然选择。借鉴列宁这一观点,部分共享经济企业若要如上文所述实现国有化的转型,那无疑需要加强对其监管的力度。当然,为了确保经济发展的繁荣有序,共享经济企业不管是否应该实现国有化,对其展开行之有效的监管总是必要的。然而,当前共享经济的监管却面临多重困境。首先是监管制度问题。随着共享充电宝暗中提价、网约汽车“大数据杀熟”、共享单车押金不返等问题频繁出现,近年来相关部门已经陆续制定了相关监管制度,但是这些制度框架的合理性、长效性、操作性仍值得进一步考究,特别是当前的管理制度强调科层管理、属地管理,这与共享经济自身主张跨部门、跨地域发展的实践品性是存在需求上的不匹配的。其次是监管主体问题。参与共享经济的主体成分复杂,至少包括供给者、消费者以及平台公司三大主体,而复杂的主体关系也必然牵涉到交错纵横的利益关系。其中,平台公司虽然作为整个共享经济链条中的支撑节点,本应自觉承担监管职责,但是作为既得利益者的它们,也不免会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既得利益而疏于监管。再次是监管范围问题。参与主体的增多还会导致监管对象的不明晰,从而难以廓清监管的范围,更容易导致管理上的错位、漏位或者越位。管理上有失偏颇,最终会挫伤部分共享经济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共享经济的协同发展。不难看出,无论是否推行共享经济企业的国有化,当下共享经济监管难已是制约共享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思考如何破解共享经济的监管困难问题是当前发展共享经济的迫切任务。
列宁曾深刻指出:“过渡到社会主义所必需的计算和监督,应由群众来实行。”[12]57这里,“群众”是一个宽泛的主体概念,实质指代为全社会的力量。换言之,列宁的用意是希望通过动用全社会的力量来实行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所有计算和监督工作。通过上文分析能发现,共享经济之所以面临监管难的问题,更多的原因在于共享经济参与主体之间的职责不明确,因而导致监管成效不明显,难以发挥应有的预期效果。借鉴列宁的观点,共享经济的监管应该是多方协同、各司其职的。首先,政府需要发挥“掌舵者”的作用,把控共享经济的发展方向、发展逻辑,以底线思维为基础制定具有弹性的管理制度,一方面严防资本逻辑对平台公司的控制,确保平台公司的运作与资本的活动保持必要的张力,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监管制度与共享经济展开适用性研究,调适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或增加相应的配套法律。其次,平台公司需要发挥内生治理的监管作用,一方面需要通过遵守行业内部的道德准则来实行自律监管,另一方面应该通过与其他平台公司协商制定行业内认可的章程规则来实行行业监督。最后,消费者需要发挥外围监督的作用,通过成立共享经济相关社会监督组织,一方面考察具体的制度措施是否与政府鼓励共享经济的初衷有所偏离,另一方面对平台用户的使用情况以及行业的运作展开调查,开拓投诉建议的反馈渠道。
(三)思想层面:涵育社会大众的公共精神
重视消费合作社参与者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是列宁关于发展消费合作社的重要思想。在列宁看来,参与者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首先应表现为参与者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自觉遵循,这是由于作为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消费合作社,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已经摆脱了资本主义的奴役与剥削属性,因而在新的消费合作社中是不存在压迫与被压迫的不平等关系的,依靠“习惯于遵守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12]30来有序生活。借鉴列宁的上述观点,共享经济的发展同样需要提升人们的文化素质,以规劝人们遵循公共生活规则。其原因在于共享性是共享经济的突出表征,这决定了任何投入的共享资源都必定是公共物品,需要人们按照公共规则共享使用。而促使人们自觉遵循公共生活规则的最优路径,就是在思想文化层面上涵育人们的公共精神。所谓公共精神,是指个体在处理与国家、社会、他人,乃至自然关系时,自觉摒弃个体人的狭隘视界与功利取向,继而主动关怀公共利益、参与公共事务、承担公共责任,以此实现由个体人向公共人转变所呈现出的公共态度和行为取向的转变。由此推之,公共精神的涵育实质上是关于人们公共品性的生成过程,这不仅体现为个体人向公共人蜕变的实践向度,还表征为人的全面发展的逻辑使然。
对于我国的共享经济而言,涵育公共精神更重要的意义应在于破解当前共享资源屡遭私用、强占、破坏等问题。以共享出行为例,全国多地就曾出现过将共享单车抛掷大海的恶性事件;随后,共享汽车的出现也难逃“共享之觞”:恶意破坏、暴力虐待、车厢脏乱等情况时常被媒体曝光。对此,公共精神的涵养应围绕三方面展开。第一,加强对公共利益的情感认同。对公共利益产生情感认同是个人以一种公共情怀超越“私人利益”,融入公共生活的情感表现。具体来讲,对公共利益的认同可分为两个层级:主动关注与自觉维护。其中,当个人开始自觉维护公共利益时,公共关怀的力量才会积极影响共享经济的发展。第二,强化对公共责任的承担意识。公共责任是个体人参与共享经济应有的内在价值驱动力,强化其承担意识旨在转变关于“私人义务”的陈旧观念,使“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共享经济价值诉求在利己与利他相统一的责任践行中得以回应。第三,拓展公益事务的参与渠道。公共参与是公共精神的实践呈现,是基于对公共利益的情感认同以及对公共责任的主动承担后的自觉行为。通过公益事务的参与,个人将主动走出狭隘的“私人领地”,在多元的共享经济中与其他主体展开“博弈均衡”的协作参与,互不损害彼此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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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Lenin not only deepened his understanding of the theory of socialist consumption, but also put forward the development of consumer cooperatives as the construction plan of socialist society, thus forming a unique thought of consumer cooperatives. In Lenin's view, the development of consumer cooperatives is a strategic measure to meet people's increasing consumption needs in a socialist society. Specifically, we should take the 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 as the political premise and the joint efforts of cooperatives, the state and participants as the maintenance countermeasures, so as to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consumer education of consumer cooperatives. Although Lenin's Consumption Cooperative thought was the theoretical product of Russian consumption upgrading at that time, it still has precious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value for further studying Lenin's consumption theory and guiding the development of sharing economy bred from consumption upgrading in China.
Key Words: Lenin's consumption theory; Consumption Cooperatives; Consumption upgrading; Shared Economy
关键词:列宁消费理论;消费合作社;消费升级;共享经济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经济时代的劳动过程研究”(20&ZD056)子课题“劳动过程问题视域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学科共建项目“绿色发展理念引领下消费升级的实现路径”(GD16XMK08)。
[中图分类号] D26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1)006-0080-01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1.006.007
消费,既是历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反复琢磨的研究对象,又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必须深思的时代课题。在经历40余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后,中国成为世界商品消费第二大国,正面临新一轮消费升级的关键节点。同时,“十四五”规划也强调,全面促进消费,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所谓消费升级,从哲学维度省察,主要表征为消费的属人性彰显,即消费从政治经济学的逻辑框架中释放出来,不仅要服务于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的需要,而且更要趋向于满足人们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了助力我国实现消费升级,释放消费升级的积极意义,中国共产党人应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宝库中汲取理论养分,列宁的消费合作社思想应予以重视。一方面,它源于列宁对社会主义消费问题的思考,列宁率先提出要将社会主义消费的认识视界从生产消费延展至个人消费领域,认为“生产消费归根到底总是同个人消费联系着,总是以个人消费为转移的”[1]44,从而倡导在群众中间发展消费合作社。依循上述逻辑推演,不难发现,列宁的消费合作社思想是其消费理论的集中呈现。另一方面,正是基于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是着眼关注个人生活领域的消费问题,以及视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消费需要为目的,它与消费升级的价值要旨又是契洽相嵌的,所以它是可以成为现今观照我国消费升级问题的重要理论资源,从而指导当下我国的消费升级实践,以及破解其相应的发展难题。
一、相关问题的回溯与梳理
在探赜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前,先对相关问题进行回溯与梳理,以期进一步释析研究的具体意义。首先,研究现状方面,鉴于列宁的消费合作社思想是列宁的消費理论的集中呈现,所以文献回顾主要围绕列宁的消费理论而展开。据笔者考察,截至2021年5月,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①仅有任微在1983年《经济研究》杂志上发表的《列宁肯定生产资料生产比消费资料生产增长更快规律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以及刘平量在1992年《消费经济》杂志上发表的《列宁关于消费的两个思想》两篇;而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也仅有余保刚著写的《消费主义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一书中的一节谈及列宁的消费理论②。可以说,与研究较为火热的马克思消费理论相比,列宁的消费理论研究似乎被尘封在历史之中。
其次,思想发展方面,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的提出虽较为久远,且正如上文所言,相关研究也被搁置了,但其精髓却是被多次运用在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并获得一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消费合作社用于恢复国民经济,主要是鼓励人们参与消费合作社,让人们避免中间商剥削,并借此打击投机与平抑物价。然而,1954年中财委却决定将消费合作社纳入国营商业管理,由此消费合作社消失了一段时间。直到改革开放之初,消费合作社又被倡议恢复,而此时发展其目的是提高消费质量、推进城乡合作以及减轻困难职工生活负担[2]。如今,在新时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战略推进,正助力缓解上述产品质量、城乡矛盾、贫富分化等发展难题。然而,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并未就此退场,它在当下的鲜活表征就是共享经济,这是因为共享经济所倡导的自愿、互利、民主、平等原则③正是消费合作社的价值宗旨,同时消费合作社所强调的合作消费、共同消费也契合共享经济的理念。据此,从现实层面上看,研究列宁的消费合作社思想是有益于思考共享经济在当今我国的发展出路的④。二、生成逻辑: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的出场进路
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的生成逻辑蕴藏于列宁与西斯蒙第以及俄国民粹派的思想交锋之中。这一系列的思想交锋,不仅是列宁运用马克思消费思想批判上述经济学家错误思想的一次经典演绎,还是列宁进一步思考社会主义消费理论的一个重要过程。首先,列宁与西斯蒙第的论战集中体现了列宁对马克思消费思想的坚守,显示出列宁关于消费的论述是以马克思消费思想为理论基石的;其次,列宁与俄国民粹派的论战则揭示了列宁在遵循马克思消费思想的前提下,提出关于社会主义消费的新观点。
(一)与西斯蒙第的论战:在批判中坚守马克思消费思想
西斯蒙第是西方经济学史上首位推崇人本主义的经济学家。他创立了经济浪漫主义学派,主要阐发小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在西斯蒙第的政治经济学思想中,关于消费问题的论述占据了较大篇幅,虽然部分内容不乏闪光之处,但是其中也有不少值得质疑的地方。对此,列宁都做出过深刻的批判。
首先,批判西斯蒙第抽象空洞的消费立场,坚守历史唯物主义的消费观点。西斯蒙第十分关注个人消费问题,这与其所身处的资本主义社会突出存在的发展矛盾有着深刻关系。在其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中,机器大生产并没有给人们带来真正意义上的物质丰裕,相反还让人们的生活深受劳动异化的掣肘。为了帮助人们提高生活水平,西斯蒙第开始只着眼于个人消费问题的研究,而鲜有关心社会上总体的生产性消费状况。逐渐地,这使其经济思想呈现出这样一种倾向:“似乎只存在着个人消费,似乎买机器、添工具、盖房屋、修仓库、建工厂等等全都不是消费。”[3]110碍于“忽视生产性消费”的悬空化思维模式,西斯蒙第自然而然地将生产与消费分割开来,企图把消费当作一个特殊的部门,使消费完全脱离各种社会关系。毫无疑问,将消费从政治经济学的四个基本研究对象——生产、交换、分配、消费中彻底抽离出来,其最直接的结果就是终止了政治经济学的生产逻辑进路,使社会总资本的生产关系变得扑朔迷离。对此,列宁直指“西斯蒙第就是这种论调的创始人”[3]171。在《评经济浪漫主义》一书中,列宁以一个历史唯物主义者的立场,深入批判了西斯蒙第这一论调只会让所有消费行为都丧失任何意义。他从马克思的消费思想出发,重申消费绝不止有个人消费或者生产性消费,两种消费都应该联系起来加以分析,否则割裂两种消费的联系,只认可其中一种消费都是抽象片面的消费立场,而恰恰“只有浪漫主义者从自己的反动观点出发才会否认这些联系的存在及其比较深刻的意义”[3]182。 其次,批判西斯蒙第关于“消费决定生产”的经济思想,坚守“生产决定消费”的政治经济学逻辑。正因为将消费看成一个独立的部门,西斯蒙第在谈论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带给人们沉重灾难的话题时,拒绝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视角剖析危机,而是将危机发生的原因仅仅归咎于个人消费不足,并以人道主义的口吻提出生产的价值在于满足人们的生活消费需要,例如,他这样说道:“我要指出的是各国走向繁荣的自然发展过程,也就是要按照本国对新产品的需求和购买力的提高而逐步提高生产。”[4]对此,列宁在《评经济浪漫主义》中严正回应:“事实上,如果我们用产品实现的不可能性、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矛盾来解释危机,那我们就会否认现实,否认资本主义所走的那条道路是适当的,认为它是一条‘错误的’道路。”[3]141在列宁看来,依循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逻辑,资本主义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是毋庸置疑的。而在资本主义的具体发展过程中,列宁顺承马克思的观点,认为分工虽通过社会化生产,极大推动生产力发展,使社会形态迅速从封建社会转变到资本主义社会,但同时也驱使生产资料聚集在少数拥有资本的人手中。据此,列宁指出,资本主义危机的根源就在于“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之间的矛盾”[3]137,而消费不足不过是上述矛盾的表现形式,如果继续认为消费不足是资本主义矛盾的根源,这实质上就是否定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这一历史规律。其实,列宁并不全盘否定西斯蒙第关于“消费优先”的人道主义观点,因为消费始终是人们生存发展的手段,但他同时又是坚守马克思消费思想,认为任何消费行为是有其必要的前提,那就是消费资料的生产。所以,在列宁看来,消费必须要从属于生产,这是任何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决定论”。
(二)与俄国民粹派的论战:在批判中提出新的消费观点
俄国民粹派是19世纪中叶在农奴制改革下涌现的一批代表小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学家。他们的学术任务是探寻迥异于西方的社会发展模式,让俄国走上一条有别于传统资本主义的新路。最终,他们将社会发展模式聚焦在村社经济,并将之视为通向新制度的完美经济体。然而,在列宁看来,他们的经济思想不过是对西斯蒙第经济思想的老调重弹,甚至在个别方面与之相比还有差距,列宁是这样说的:“民粹派的经济学说不过是全欧洲浪漫主义的俄国变种”[3]218,而且“民粹主义者根本不了解浪漫主义者……因为民粹主义本身并不比浪漫主义更高明”[3]153。不难推出,列宁对俄国民粹派的思想也做出过深刻的研究,而对其消费思想的批判则集中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首先,批判俄国民粹派关于消费创造市场的理论,提出消费只是调控市场的杠桿。俄国民粹派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理论上是继承西斯蒙第“生产不能创造市场”的错误观点。对此,列宁批判他们“不懂得马克思的分析”,即“根本不懂得实现的基本规律,不善于将产品按价值分为三部分(不变资本、可变资本与剩余价值),按物质形态分为两种(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3]131。然而,俄国民粹派并没有接受列宁的严肃批评,他们甚至在“生产不能创造市场”这个错误观点上越陷越深,并最终认为创造市场的主要是靠消费品,而不是依靠生产资料[1]40。同时,在市场问题上,俄国民粹派则认为目前国内市场问题,即消费能力不足的现实问题,是决定资本主义国家需要开拓国外市场的根本原因。针对俄国民粹派上述的错误观点,列宁首先指出俄国民粹派只是从现实条件,而不是从历史条件出发去看待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问题,如果俄国民粹派能从历史条件去看待市场问题,就能如马克思一样深层次地关注到社会分工在资本主义发展历程上所起的重要作用,即“市场不过是商品经济中社会分工的表现”[5],从而进一步认为:国内外市场的形成,其实均依赖于社会分工,而不是表面上的社会消费不足。至于另一方面,消费在市场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如何,列宁则较为独到地指出,之所以“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与其说是靠消费品,不如说是靠生产资料”[1]44,就是因为“一定的消费状况只是比例的要素之一”[1]44。在这里,列宁提出了一个崭新的理论观点,即消费只是市场的“要素之一”,而不是决定市场的唯一要素。这就意味着,在列宁看来,消费并不能对市场的配置发挥起完全决定性的作用,相反它更多只是充当市场调节的杠杆,协调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以实现对市场的培育。
其次,批判俄国民粹派关于消费不足的解决方案,最终提出通过发展消费合作社以解决群众的消费不足问题。俄国民粹派承袭了西斯蒙第的观点,依然坚持消费不足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矛盾以及经济危机的根源。列宁认为,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他们在市场理论上的错误。这除了刚才提及的“消费创造市场”的错误观点外,还有就是他们认为产品的剩余价值是无法在国内市场上完全实现的,因而必须打开国外市场,使剩余价值流向国外,让国外市场最终成为剩余价值的实现场所。进而言之,在俄国民粹派看来,解决社会消费不足的主要办法就是不断扩大消费的规模,并将消费的链条延伸至国外市场。沿袭他们的逻辑,解决消费不足的方案就是流行于当下西方世界的消费社会理论。然而,列宁似乎预料到消费社会理论不过是一套“隔靴搔痒”的治疗方案,他在《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文中,根据马克思的实现论,提出“生产扩大而消费没有相应扩大的现象,才符合资本主义的历史使命及其特有的社会结构”[6]。言下之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与消费不会处于一种动态平衡的状态,产品的生产量只会远超于人们的消费量,这是资本主义的本质使然。由此推之,资本主义社会所提出的消费社会理论不过是鼓励资本家通过制造一套“能指的意义链条”来强制驱动人们的消费欲望,它的目的并不在于人们是否具有真正的购买力,而是在于强制驱动下的消费能否推进社会再生产。可见,这一理论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消费不足的问题。列宁的理论预见,最终促使他明白,解决消费不足唯有通过社会制度的变革来解决。为此,列宁独到地提出,解决消费能力不足是需要通过社会主义建设来完成的,这主要是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7],而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诸种机构中,消费合作社又主要是负责产品分配的。因而,列宁果断提出大力发展消费合作社,以期通过消费合作社来完善分配的方式,帮助人们过上美好的生活。 三、理论内涵: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的构成要件
在与西斯蒙第以及俄国民粹派的思想激战后,列宁清楚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与一味强调发展生产的资本主义社会是不同的,社会主义社会将“是一个为了消费而有计划地组织生产的大消费合作社”[8]。换言之,列宁认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这种消费需要并不是在资本逻辑驱动下的“虚假需要”,而是一种实现人全面发展,关涉“健康的身体的需要”[9]130。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这一目的,以及解决由资本主义社会结构性原因所带来的社会消费不足问题,列宁开始重视发展消费合作社。在列宁看来,消费合作社是人们为满足生活消费需求而平等参与、共同管理,并且进行合作消费、共同消费的互利性经济合作组织。对此,他于1905年至1923年之间围绕消费合作社撰写了一系列文章,着重从政治前提、功能定位、维护策略三方面阐发消费合作社的理论内涵,从而勾绘出消费合作社的基本图景。
(一)无产阶级专政:消费合作社的政治前提
消费合作社的政治前提,是列宁重点讨论的问题,因为这在列宁看来关系到消费合作社能否体现合作消费、协同消费的本质。回溯俄国的历史发展,消费合作社在俄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之前就已存在。但是,列宁从来没有因此就将消费合作社的性质简单归结为俄国资本主义的历史遗留,相反,他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的消费合作社“是受资本压榨折磨的雇佣奴隶的合作社”[8],即资本主义所主张的“消费合作社”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消费合作社,这是由于在这些消费合作社内部,是资产阶级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在那里根本没有合作消费、共同消费可言,真正的消费群体只有压榨广大群众的资产阶级或没落贵族。于是,列宁拒斥将消费合作社与资本主义作出任何等同。而在他看来,消费合作社应是属于社会主义的一部分,这在他与机会主义者辩论时就清晰道出:“是的,我们同意消费合作社在一定意义上是社会主义的一部分。”[8]后来,在《关于党的报告》一文中,列宁强调在切除消费合作社中一切关于资本主义的成分的同时,不能忘记保留关于工人合作社这个自主部分,因为这个部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性质特点,是消费合作社之所以能成为“社会主义的一部分”的最好诠释,也是消费合作社体现出合作消费、协同消费的关键所在。
那么,是否只要消费合作社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就意味着它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呢?关于这个问题,机会主义者的回答是肯定的,他们提出消费合作社就是无产者的现实力量,组织消费合作社就是组织社会主义革命的力量。然而,这样的观点,在列宁看来恰好反映出机会主义者不过是一群“拙劣的辩证家”,这是因为他们并不善于区分部分与整体,只是会按照部分来提口号,并且只会对部分进行无谓的改良修补,从而无法真正明白:“只要政权还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消费合作社就是可怜的一小部分,它保证不了任何重大的变动,引不起任何决定性的变化”[8]。对此,列宁提出一个关于消费合作社的重要观点,就是消费合作社若不能完全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是无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换言之,唯有确保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前提下,消费合作社才能不再成为资产阶级的“专属品”,才能让广大群众参与到合作消费、共同消费的实践中。毫无疑问,明确无产阶级专政之于消费合作社的意义对于当时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俄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如果对消费合作社的政治前提认识不足,随意组织消费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建设,就很有可能使人们忽视了部分消费合作社中可能依然存在资产阶级操控的倾向,从而埋下资产阶级复辟的风险。
(二)消费育人:消费合作社的功能定位
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指出“人从出现在地球舞台上的第一天起,每天都要消费,不管在他开始生产以前和在生产期间都是一样。”[10]196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人天生就是消费者,正是由于人每天都在进行各种各样的消费活动,才使生命有机体得以自由延续并且多维发展。而这所体现的正是马克思关于“消费育人”的观点。列宁承认这一观点,并将其作为消费合作社的功能定位,进而倡导“全国公民都必须参加当地的消费合作社”[11]。尽管如此,但他也同时指出消费合作社实现消费育人的方式,并不能简单归结为将生活需要的产品以无偿的形式供参与消费合作社的群众享用,否则消费合作社就成了贫困收容所。在他看来,消费合作社发挥消费育人的作用离不开参与者的劳动与竞赛。
首先,消费合作社应坚持“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列宁构想的消费合作社,并不存在参与者身份的不平等,而只存在参与者劳动的不平等。换言之,在消费合作社中,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差异消失了,人人都是劳动者,因而也只存有劳动的差异。而这也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参与消费合作社的人们平等地享有获取消费资料的机会,而不像在资本主义下由于消费资料不能向全体人民敞开,而让平等消费成为空想。为了记录劳动的差异,列宁提出要求建立“劳动消费收支手册”,并将此作为人们在消费合作社中平等消费的凭证。不难看出,消费合作社发挥消费育人功能的内在机理是坚持劳动育人的思想,即以劳动作为个人基本生存以及延伸发展的需要,而以消费作为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消耗的补偿,并由此推动人们坚持劳动,从中不断发展自我。同时,在这里也清晰可见,列宁在经過与西斯蒙第及俄国民粹派的论战后,是始终坚持生产与消费相统一的理论观点的,并不会因为发展消费合作社而忽略了生产对消费的决定性作用。当然,列宁所构建的消费合作社也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专门设立了社会消费保障基金,以弥补按劳动分配消费资料在实践上的不足,最大程度保障他们消费的机会。
其次,消费合作社之间应展开相互竞赛。一直以来,资产阶级的政治家都以责难社会主义否认竞争来抬高资本主义。对此,列宁不以为然,他指出:“有才能的人在人民中间是无穷无尽的,可是资本主义却把他们成千上万乃至成百万地摧残、压制和窒息了。”[12]54其中的原因,列宁也指出是资本家只是在形式上保留了竞争,但实际上已经操控及垄断了社会的各行各业。由此,他进一步得出社会只有消灭了奴役压迫与私人垄断才能“不仅不窒息竞赛,反而第一次造成真正广泛地、真正大规模地运用竞赛的可能”[12]54。而这样的社会,只可能存在于社会主义之中。在列宁看来,竞争对于社会主义尤为重要,特别是在经济领域方面的竞争,它不仅能使个人施展自己的本领,而且还能为国家发现有才能的人。所以,作为发展经济工作的重要部分,不同地方的消费合作社之间必须组织竞赛,具体的要求是各消费合作社所产出的消费品都必须注上明确的身份标识,从而让参与合作社的群众在市场竞争中增强自己的进取心与荣辱感,尤其是在竞争性的生产与消费过程中发展自己的才能,以让自己的才能帮助自身所属的消费合作社在市场上葆有竞争力。 (三)合力共建:消费合作社的维护策略
如何维护消费合作社的正常运转,从而充分发挥其消费育人的重要功能也是列宁的重要考量。通过对消费合作社在俄国十月革命后运转的情况考察,列宁最终认为维护消费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合作社、国家以及参与者的通力合作,而这三方的共同建设将是实现消费合作社长效续航的出路。
首先,消费合作社应加强自身的计算与监督。计算与监督是列宁在《关于消费公社的法令草案》中提及的最后一项内容,但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因为在列宁看来,没有计算和监督就等同于扼杀社会主义的幼芽,等同于盗窃共产主义,为资本主义推倒及重新压迫消费合作社的政治前提——无产阶级专政,提供了可乘之机。对此,列宁提出计算和监督是“社会主义自觉性反对资产阶级无政府主义自发性的斗争”[12]93,并要求每个消费合作社将此作为必要的经济任务。同时,由于计算和监督是指对合作社中产品的分配进行严格的计量,列宁认为这是有助于破除把衣食看作“私人之事”、把买卖作为“只是与我有关”的资本主义陈旧恶习,从而以一种公共约束力,调适人们的消费心理,防止消费走向一种垄断行为。
其次,政府应该加大对消费合作社的财政扶持力度。在列宁看来,无产阶级政府是必须对消费合作社实行重点照顾的,在《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同志的错误》一文中,他就指出“重点制就是优先照顾,照顾不包括消费,那就无所谓照顾了”[9]377。后来,列宁在其晚年的著作《论合作社》中明确指出政府对消费合作社的照顾主要就是指财政上的照顾,而具体的财政优待政策,列宁主要是指贷款,而且贷款的额度必须要比私人企业贷款要高,甚至与国家重工业部门的贷款持平。只有采取贷款的形式,而不是政府无偿给予的形式,才能不断激发消费合作社的进取动力。同时,列宁也明确对消费合作社的财政支持不能走平均主义的路线,而应该是名副其实的支持,即对于居民群众参与活跃、竞争中成绩突出的消费合作社予以更多的支持。
最后,参与消费合作社的群众应提升文化水平。列宁认为在一个文化程度相对低下的国家里推行各类建设社会主义的举措是一种相当冒失的行为。然而实际上,由于长期受到沙皇俄国政府的封建奴役镇压以及愚民政策荼毒,苏俄时期群众文化水平普遍低下又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此,列宁认为需要准备整整一个历史时代的时间让群众全面提升文化水平。在列宁看来,群众文化水平的提升对于消费合作社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高文化水平的群众能意识到参与消费合作社的意义,这样他们在自觉投身消费合作社的同时,也会动员其他群众参与消费合作社,从而夯实消费合作社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这背后的实质是在实现完全合作化的经济目的,列宁指出,劳动者的文化水平是经济组织实现完全合作化的一个重要因素[10]773,群众通过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了咨询、参与、讨论等共同管理的能力,而这其实就是为消费合作社打牢了合作的根基。
四、现实关照: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对发展中国共享经济的借鉴引导
列宁倡导发展消费合作社,实际上是迎合了当时俄国消费升级的总趋势,即人们的消费需要从沙皇时期的低层次温饱型需求向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高层次发展型需求的转变。总体来说,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提倡对共有财产进行合作消费、协同消费、平等消费,而这是深刻契合了当今推崇自愿、互利、民主的共享经济的理念。从社会发展的进程看,共享经济是现代消费模式的转变,属于当下我国消费升级孕育而来的重要产物[13]。然而,随着近年来共享单车企业在中国出现倒闭浪潮,共享经济的发展困境也日益凸显。有鉴于此,“十四五”规划明确强调,要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列宁消费合作社思想虽已提出一段时间,但作为俄国消费升级的理论产物,它依然蕴藏一定的理论效能,能够观照当前我国消费升级过程中所出现的现实难题。具体而言,借鉴列宁的消费合作社思想,可进一步思考由消费升级孕育而来的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出路。
(一)体制层面:开展共享经济企业国有化的先行试点
从原初概念上讲,共享经济是一种蕴含共产意义的理想化经济模式。在理想化的经济运行中,共享经济通过对闲置资源剩余价值的让渡,使得供给方、需求方以及第三方网络平台均能各取所需,实现多方共赢。因此,共享经济中“共享”的理念在本质上蕴含了新时代的共享发展观。然而,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共享经济巨大的成长潜力以及可观的融资优势,也使其在资本市场的运作中极易受到各类资本的逐利追捧。当资本介入后,共享经济的发展将充分经历一个资本逻辑延展的周期。以共享单车为例,在窥探到市民出行的巨大市场后,大量资本伴随政策的红利疯狂涌入、聚堵在共享单车领域,使得共享单车一时获得井喷式的发展机遇。不过,市场的容纳度是有上限的,当市场趋于饱和也就意味着新一轮的竞争开始,新一轮竞争主要表现为价格战,而价格战的最终结果就是使不少依赖于以租金维持盈利的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另一小部分维持下去的企业则成为行业巨头,它们吞并面临破产或已经破产的企业,然后集聚用户的押金进行其他投资以获取额外利润,这或许就是如今个别共享单车企业依然未向用户退还押金的主要原因。当然,这种以逐利为目的的风险投資始终会面临拐点,而拐点一旦到来将意味着资本会逐渐从共享单车领域退场。
资本的本性是逐利的,而不是为了实现闲置资源剩余价值的让渡。因此,资本介入共享经济的结果将是异化了共享经济中“共享”的根本理念,妨碍人们享受共享发展带来的积极成果。一旦资本从共享经济中突然退场,过度投放的闲置资源将会成为“无主之物”,加重了社会环境治理的力度与难度。继续以上文的共享单车为例,由于没有接盘资本介入,部分破产企业的共享单车随即成了废弃品。堆积如山的共享单车搭起一个个“单车坟场”,深刻“打脸”了由资本勾勒出的关于共享经济的“环保神话”。借鉴列宁关于消费合作社应以无产阶级专政为政治前提的思想,国家可以结合当前经济的发展实际,先对部分共享经济企业展开国有化试点,以此克服上述弊端。而这部分共享经济企业应是与民生利益紧密相关的企业,如共享单车、网约车企业等。把它们作为国有化的先行试点,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通过国家的行政把控,能够实现企业与资本的良性互动,使企业在健康、平稳的发展道路上顺利转变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一部分,从而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结构,发展民生事业;二是通过国家的资金注入,既确保这类以面向民生为主的共享经济企业所投放的资源拥有稳定的资金维护,从而在保障民生利益的同时,又防止由企业资金链断裂所出现的“押金无法返还”“服务临时终止”等信任危机,由此增强人们参与共享经济的信心,反过来促进共享经济的发展。 (二)管理层面:实行对共享经济的多方监管
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中谈到,实行全面的计算和监督是消费合作社实现向社会主义蜕变的应然选择。借鉴列宁这一观点,部分共享经济企业若要如上文所述实现国有化的转型,那无疑需要加强对其监管的力度。当然,为了确保经济发展的繁荣有序,共享经济企业不管是否应该实现国有化,对其展开行之有效的监管总是必要的。然而,当前共享经济的监管却面临多重困境。首先是监管制度问题。随着共享充电宝暗中提价、网约汽车“大数据杀熟”、共享单车押金不返等问题频繁出现,近年来相关部门已经陆续制定了相关监管制度,但是这些制度框架的合理性、长效性、操作性仍值得进一步考究,特别是当前的管理制度强调科层管理、属地管理,这与共享经济自身主张跨部门、跨地域发展的实践品性是存在需求上的不匹配的。其次是监管主体问题。参与共享经济的主体成分复杂,至少包括供给者、消费者以及平台公司三大主体,而复杂的主体关系也必然牵涉到交错纵横的利益关系。其中,平台公司虽然作为整个共享经济链条中的支撑节点,本应自觉承担监管职责,但是作为既得利益者的它们,也不免会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既得利益而疏于监管。再次是监管范围问题。参与主体的增多还会导致监管对象的不明晰,从而难以廓清监管的范围,更容易导致管理上的错位、漏位或者越位。管理上有失偏颇,最终会挫伤部分共享经济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共享经济的协同发展。不难看出,无论是否推行共享经济企业的国有化,当下共享经济监管难已是制约共享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思考如何破解共享经济的监管困难问题是当前发展共享经济的迫切任务。
列宁曾深刻指出:“过渡到社会主义所必需的计算和监督,应由群众来实行。”[12]57这里,“群众”是一个宽泛的主体概念,实质指代为全社会的力量。换言之,列宁的用意是希望通过动用全社会的力量来实行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所有计算和监督工作。通过上文分析能发现,共享经济之所以面临监管难的问题,更多的原因在于共享经济参与主体之间的职责不明确,因而导致监管成效不明显,难以发挥应有的预期效果。借鉴列宁的观点,共享经济的监管应该是多方协同、各司其职的。首先,政府需要发挥“掌舵者”的作用,把控共享经济的发展方向、发展逻辑,以底线思维为基础制定具有弹性的管理制度,一方面严防资本逻辑对平台公司的控制,确保平台公司的运作与资本的活动保持必要的张力,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监管制度与共享经济展开适用性研究,调适不合时宜的法律法规,或增加相应的配套法律。其次,平台公司需要发挥内生治理的监管作用,一方面需要通过遵守行业内部的道德准则来实行自律监管,另一方面应该通过与其他平台公司协商制定行业内认可的章程规则来实行行业监督。最后,消费者需要发挥外围监督的作用,通过成立共享经济相关社会监督组织,一方面考察具体的制度措施是否与政府鼓励共享经济的初衷有所偏离,另一方面对平台用户的使用情况以及行业的运作展开调查,开拓投诉建议的反馈渠道。
(三)思想层面:涵育社会大众的公共精神
重视消费合作社参与者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是列宁关于发展消费合作社的重要思想。在列宁看来,参与者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首先应表现为参与者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自觉遵循,这是由于作为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消费合作社,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已经摆脱了资本主义的奴役与剥削属性,因而在新的消费合作社中是不存在压迫与被压迫的不平等关系的,依靠“习惯于遵守多少世纪以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来在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12]30来有序生活。借鉴列宁的上述观点,共享经济的发展同样需要提升人们的文化素质,以规劝人们遵循公共生活规则。其原因在于共享性是共享经济的突出表征,这决定了任何投入的共享资源都必定是公共物品,需要人们按照公共规则共享使用。而促使人们自觉遵循公共生活规则的最优路径,就是在思想文化层面上涵育人们的公共精神。所谓公共精神,是指个体在处理与国家、社会、他人,乃至自然关系时,自觉摒弃个体人的狭隘视界与功利取向,继而主动关怀公共利益、参与公共事务、承担公共责任,以此实现由个体人向公共人转变所呈现出的公共态度和行为取向的转变。由此推之,公共精神的涵育实质上是关于人们公共品性的生成过程,这不仅体现为个体人向公共人蜕变的实践向度,还表征为人的全面发展的逻辑使然。
对于我国的共享经济而言,涵育公共精神更重要的意义应在于破解当前共享资源屡遭私用、强占、破坏等问题。以共享出行为例,全国多地就曾出现过将共享单车抛掷大海的恶性事件;随后,共享汽车的出现也难逃“共享之觞”:恶意破坏、暴力虐待、车厢脏乱等情况时常被媒体曝光。对此,公共精神的涵养应围绕三方面展开。第一,加强对公共利益的情感认同。对公共利益产生情感认同是个人以一种公共情怀超越“私人利益”,融入公共生活的情感表现。具体来讲,对公共利益的认同可分为两个层级:主动关注与自觉维护。其中,当个人开始自觉维护公共利益时,公共关怀的力量才会积极影响共享经济的发展。第二,强化对公共责任的承担意识。公共责任是个体人参与共享经济应有的内在价值驱动力,强化其承担意识旨在转变关于“私人义务”的陈旧观念,使“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共享经济价值诉求在利己与利他相统一的责任践行中得以回应。第三,拓展公益事务的参与渠道。公共参与是公共精神的实践呈现,是基于对公共利益的情感认同以及对公共责任的主动承担后的自觉行为。通过公益事务的参与,个人将主动走出狭隘的“私人领地”,在多元的共享经济中与其他主体展开“博弈均衡”的协作参与,互不损害彼此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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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Lenin not only deepened his understanding of the theory of socialist consumption, but also put forward the development of consumer cooperatives as the construction plan of socialist society, thus forming a unique thought of consumer cooperatives. In Lenin's view, the development of consumer cooperatives is a strategic measure to meet people's increasing consumption needs in a socialist society. Specifically, we should take the 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 as the political premise and the joint efforts of cooperatives, the state and participants as the maintenance countermeasures, so as to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consumer education of consumer cooperatives. Although Lenin's Consumption Cooperative thought was the theoretical product of Russian consumption upgrading at that time, it still has precious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value for further studying Lenin's consumption theory and guiding the development of sharing economy bred from consumption upgrading in China.
Key Words: Lenin's consumption theory; Consumption Cooperatives; Consumption upgrading; Shared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