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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代以来,信息及其载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没有对信息标检工具的统筹,现在各行各业的信息标检工具各自为政层出不穷,已经成为信息交流和利用的藩篱。本着信息标检法这个"生产关系"应该跟上信息产业这个"生产力"的发展的理念,本文呼吁应该出台统一各种信息标检法的信息标检基本法及为之实施的信息统一标检试验区。
关键词:信息标检基本法;信息统一标检试验区
Call for set up information unified Tagging and retrieval experiment Zone
Abstract:since modern times, Information and its carrier have changed dramatically.Because there is no plan as a whole of information Tagging and retrieval tools , information Tagging and retrieval tools from all walks of life are each has its own way of doing things, It has become a barrier to information exchange and utilization.With the idea that The "productive relationship" of Information Tagging and retrieval rule should keep up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ductivity" of the information industry,This article calls There should be for To unify the basic rule of information Tagging and retrieval of all kinds of Information Tagging and retrieval rule and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formation unified Tagging and retrieval experiment zone
Key word:the basic rule of information Tagging and retrieval,information unified Tagging and retrieval experiment zone
一、信息標检法体系
1.1、信息标检法的概念及在现代的特点
信息标检法是标检信息的方法,“标”就是给信息做一个标识、做一个记号;“检”就是根据这个标识的特点规律把被标记的信息找出来。信息标检就是信息有序存取。
信息标检的主体是信息的标检方法,信息标检的客体是信息世界。信息世界是信息标检法的主导方,信息标检法是为了标检信息世界的信息而产生的方法。
从历史沿革来看,信息标检法的前身是图书分类法。图书分类法是在信息业不发达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在当今信息业已发展为一个产业。伴随着新学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种、新业务的日新月异。信息业的成长也在日新月异,除了图书,报纸、杂志、产品样本、图纸、缩微、照片、磁带、磁盘、光盘、广播、电视、电话、电脑、网络……信息资源拌着信息污染向我们涌来;信息数量成几何级倍增;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远超出图书这一种信息载体,对信息的利用早已从整体级(一本书)变为条目级(一条有用的信息,甚至是一串字符),以往僵化呆板的全先组式信息处理工具明显力不从心,信息处理已成为信息利用的瓶颈,对付多载体、大数据,处理规模化、利用具体化,已成为信息业对信息处理工具的基本要求。
1.2、信息标检的客体,信息世界的发展特点
1.21、信息是信息载物和信息载体的统一
信息载物是信息的内容,信息载体是信息的附着物。比如你在纸上写个“一”,这个“一”就是信息内容,纸就是这个信息的载体。你用相机拍照了一朵云,这朵云就是信息,相机就是这朵云的信息载体,你把这朵云存放在电脑里,电脑就是这朵云的信息载体,用相纸打印出来,相纸就是这朵云的信息载体。
1.22、信息载物发展的特点
1.221、人类的信息增量成几何级增长
1.222、信息的基本标识符基本不变
文字、字符、及数字是表达信息的最基本的标识符,从人类发明使用至今,基本没变,“一”和“木”在先秦表达什么意思,现在还是表达什么意思。“计算机”这个词,先秦没有,但是用先秦的信息符号“计”、“算”、“机”照样组配出来。信息世界日新月异也罢,信息数量几何级倍增也罢,老祖宗留下的即便是不用生僻字,只用常用字,轻而易举的一组配,就把一个堂而皇之的新概念标识了。
1.23、信息载体发展的特点
1.231、信息载体的承载量成几何级增长
过去文字写的最小不过是“蝇头小楷”,现在一个磁盘就能装一个图书馆。
1.232、信息载体的记录精准度成几何级增长
古代人记录图像只能画在纸上,现在的高速摄像机的记录能力已经超过了人眼。
1.233、信息的传递速度和再现能力成几何级增长
过去的飞马传信一天也就是几百里,现在地球另一边发生的事情几秒钟这边就可以知道。过去看病要见大夫,现在相隔万里都可以会诊。
1.3、信息标检的主体,信息标检法的发展特点
1.31、信息标检法的基本方法及其发展特点 信息标检法的基本方法有分类法、主题法、分类主题法、分面组配法、序号法及综合法。
信息标检法的基本方法虽然从古到今有几千年历史,但变化不大,就这么几种。
1.32、因信息标检的客体而产生的信息标检主体:信息标检法迅速增长
过去的信息载体基本就是图书,人们标检图书的信息标检法通常用的是分类法,所以把标检图书的信息标检法叫图书分类法。
近代以来,伴随着各种信息标检业务的迅猛增加,信息标检法也在迅猛增加,形成多维度的错综复杂的各种信息标检法:首先是在信息载体维度的增加:图书分类法、档案分类法、广播电视节目资料分类法;
其次是標准化维度的增加:标准文献分类法、行标代码、国标学科分类法、国标经济行业分类法、国标职业分类法、国标动产分类法、国标不动产分类法、国标固定资产分类法;第三是非标代码类维度的增加:行政区划代码、邮政编码、职称代码、职业分类代码、各大学各专业代码、书刊编码、身份证编码、职业资格证编码、企业代码、海关商品编码;第四是一些信息标检著录方法的增加,如条码、书刊著录条例ISBN等。以上仅仅是国内的各种信息标检法,国外上百个国家及国际组织还有同以上各种信息标检法类似的各种信息标检法。
二、信息标检法体系的问题
2.1、信息标检法产生的原因
同样任意一个有标检意义的标的,为什么人们要给他一个编码,而且这个编码无处不在,在图书馆有关于图书的分类编码,在民政部门有关于身份证的分类排序编码,在海关有关于货品的分类编码……,这是因为人们根据工作的需要,要对工作对象(图书、人口、商品……)进行有序化加工,使之便于标记和检索,要不怎么能在上万,上百万的书库中存放和找出特定的一本书,又怎么能在上万,上亿的人群中记录和找出特定的一个人。那用文字直接标记不能吗?这是因为文字的集合没有分类排序的功能,而字符和数字的集合可以产生分类排序的功能。所以,要标检信息,不用信息标检法(分类法、主题法、序号法等)的一种还不行。
2.2、信息标检法的特点
各种信息标检法的产生都是根据自己的工作对象的特点编制的,如图书馆的信息标检法是根据图书的信息特点编制,身份证的信息标检法是根据人口的信息特点编制,国际贸易商品的信息标检法是根据外贸商品的信息特点编制,由于各种信息标检法是这样(是各自为政自编自用,只要满足自己的需要就行,没有统一筹划)产生的,所以整个信息标检法世界就有三个基本特点:
2.2.1、各种信息标检法在自己的工作领域,自己的圈子基本上是能够胜任的。
2.2.2、各种信息标检法放在别的工作领域基本上就不能用。标检图书的信息标检法标检不了人口,也标检不了商品,标检商品的信息标检法也标检不了人口和图书。
2.2.3、各种信息标检法尽管在自己的工作领域,但如果不在自己的圈子同样也行不通,例如在单位圈,同样都在标检图书,就有中图法和科图法等的互不相认的分类法;在政治圈,也都在标检图书,各国的图书分类法更是互不相认的五花八门。
2.3、信息标检法的特点的特点
人类文化五花八门,各地除了现有的文化,连历史的文化都奉若珍宝,埃及的金字塔、敦煌的壁画,包括皮影都在申遗,这种五花八门是花朵、是果实,是人类珍贵的精神文化或物质文化成果。这种五花八门越多越受人欣赏。
而信息标检法只是标检信息的工具,这种五花八门却造成人们进行信息交流的藩篱。这种五花八门越多越使人厌恶。信息的存在及标检的意义就在于传播、传递和交流,能够让人们方便的利用信息,而现在的信息标检体系却是一个处处设障的自相矛盾体。
2.4、信息标检法的乱象举例
信息标检法的符号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用的是26个英文字母及10个阿拉伯数字。
信息标检法的首选就是分类法,无论是国内全分信息及专分信息还是国外全分信息及专分信息,现状都是同样的一个信息标的会有多个信息编码。例如:
国内全分类信息编码:
国外全分类信息编码:
还有,各个专业分类编码,又各有一套自成体系的与全分类各种信息语言不兼容的分类法。如标准编码、政务编码、职业编码、服务编码、产品编码、……①
结果,因为缺乏统一的编码,一件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可能被多次重复编码,出现“万码奔腾”的局面,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力资源的浪费和重复投入,而且由于编码规则不同,致使资源不能共享,信息不能互通,形成一系列新的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孤岛”,使信息资源共享和经济交流处处受阻。②
三、信息标检法的乱象原因
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在世界上有数以百计种语言,各种语言圈使得人们在进行信息交流的时候,不能直接进行,必须依靠中间有个翻译,很不方便。
在人类进入信息社会以前,图书是主要的信息载体,其它的信息载体量也不大,所以,以前人们对信息载体进行标检的方法,基本上就只有一种方法:图书分类法。
在封建社会,由于科技水平低下,人类对信息标检需求也不高,所以信息标检水平长期停滞。
随着人类科技文化的不断进步,不断产生了对其它信息(载体)的信息标检需求,于是就产生了各种新的信息标检工具,如在档案领域产生了档案分类法、在科研领域产生了科学基金分类法、在标准领域产生了标准分类法、在经济行业领域产生了行业代码、在工商管理部门产生了企业代码;在物资物流领域产生了产品商品代码、在人事领域产生了职业编码、在教育领域产生了学业代码……
从纵向看每个政治圈(国家、联合国、地区政经联盟等)产生了每个政治圈的各种信息标检法。
从横向看各个业务圈(图书、标准、行业、产品流通等)产生了各个业务圈的各种信息标检法。 现在世界上的信息标检法如同自然语言一样,形成了数以百计的信息语言。各个信息语言圈之间的的信息交流如同自然语言圈之间的信息交流一样不方便。
不可否认,各个专业领域有各个专业领域的特点,图书领域由于分类对象比较宽泛,标检对象一般表现为一类知识(例如:化学发展史)、一门技术(例如:焊工手册)或一种特指的信息集合体(例如:国际贸易机构及博览会名录),图书的分类法要用全面的分类法。专业领域由于分类对象比较专深,专业的分类法要用专业的具体化的分类法(例如:化学物质登录号CAS)。但是,是不是这使得信息交流越来越不方便不断滋生的各种信息标检法就不能相同或兼容呢?
答案是否定的!
例如,在國际上,国际专利分类法(IPC)、商标注册用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化学物质登录号(CAS)、全球统一标识系统(GS1),就是人们在统一信息标检法上的实践。
看来,不是做不到,那为什么没有做到?这里有几个原因:
3.1、不得已
对信息的把握,在过去只有静态信息载体的时候,人们用的是列举式的图书分类法,而现在,人类已进入信息社会,信息载体、信息用户比过去丰富了多少倍,信息内容的数量成几何级增长,由于列举式的图书分类法不能满足人们在和各种信息打交道时的需要,而和信息相关的机构或个人又不能因为没有得力的信息标检工具而不干事,于是各种信息标检工具层出不穷,以致现在信息语言各自为政,乱象丛生,信息污染大大影响人们在利用信息上的效率。
3.2、无统一规划
这就像道路开挖一样,可以每年开挖一次。去年自来水公司要安装下水道,今年电信要安装电缆,明年煤气公司要装暖气管道,后年地铁要施工……
造路之前就没有对道路进行统一规划,没有想清楚路面要流通什么,路下要流通什么,以至于造路时该安装的没安装,即使当时安装条件不成熟,也没有为以后安装预留空间。以致于一条路没有稳定的路面(一个信息空间没有一个统筹的分类法),各种线路谁遇上什么空间,谁就占据什么空间(各个信息相关领域,自己怎么方便,就怎么编)。使得信息利用到一个领域就得换一种标检规则。
3.3、功能差,缺认同
为什么杜威十进分类法(DC)被一百多个国家使用;通用十进制图书分类法(UDC)以法、英、德、日、西班牙、意、俄等文字出版……。
为什么我们的各种分类法对内各自为政,对外走不出国门?
3.4、无协同
无认同当然无协同,政治上的无协同遇到矛盾用战争解决,文化上的无协同用各持己见解决,信息世界的无协同沿用自然语言的老路用各自为政,乱象丛生的各种信息标检法解决。
四、信息标检法的环境、契机、和前途
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信息社会,地球村的居民正在朝夕相处,各家的日子怎么过,互相都看的清楚。谁家有什么过日子的好法子,各家都会模仿跟进,反过来说,谁家的法子不行,各家会避之远离。现在的信息社会,经济、军事、科技、实业都在加速度的进步,与之相对应的信息量也在加速度的增长,这样的环境和现状使得国与国之间的竞争,首先是信息的竞争,各行各业之间的信息沟通,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信息标检工具的协同性。不同的信息标检法之间的交流就像自然语言一样没有翻译就不行,交流效率可想而知。随之的经济、军事、科技、实业的竞争力可想而知。
现在的信息社会,各家之间,与科技、经济、实业交流相对应的信息交流也在加速,各种信息标检法之间的障碍将被当事的各家清除,这样的清除不外两种办法:一、大家共同协商一个共同认可的新的信息标检法。二、谁家有大家认可的分类法直接拿来用。
人类社会在加速发展,作为竞争前沿的信息语言,信息标检工具,必定走向整合。留给各家制造或调整自家的信息语言,信息标检法的时空正在被加速压缩。
让地球村的各家把自然语言不能直接交流的诟病遗传给信息语言,这是地球村的人们不能忍受的,理想的信息语言是统一的或称通用的信息标检法。信息标检法的大势是走向统一,无论这个统一是用协同达到、还是用择优达到或快吃慢达到。
在政治经济领域,生产关系应该跟上生产力的发展。在信息领域信息标检法这个“生产关系”该不该跟上信息这个“生产力”的发展,难道还容置疑吗?
统一的信息标检法或者说通用的信息标检法必将产生,正在产生。
当然,信息文化战略欲与必先强,当模范要先走一步,制高点是要爬坡才能登上的。中国的改革触角,早该进入信息标检领域了。现在的乱象,是麻烦,也是机会!
当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五、统一的信息标检法的用户不限
既然统一的信息标检法要能包容所有的信息标检法,那它就必然是一种不限用户的信息标检法,这个不限含有这么几个意思:
5.1、没有圈子
自然语言有圈子,一个圈子有一个圈子的用户,换一个圈子除了翻译就无法交流。非统一的各种信息语言,信息标检法也有圈子,各个圈子有各个圈子的用户,换一个圈子除 了翻译也无法交流。统一的信息语言,信息标检法没有圈子,所有圈子的用户都用一种信息语言,一种信息标检法。不用翻译就能够进行信息交流。
在中国,几十个民族,几十种语言,要不是从建国初期就推广普通话,今天两个不同语言的民族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除了翻译,无所适从难免尴尬。统一的信息语言,就是信息标检领域的 “普通话”。同样,世界上的信息标检领域,也需要统一信息标检语言的“普通话”。
5.2、没有不被公认的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
统一的信息标检法既然要不限用户,也就是说要成为让所有的信息标检用户都承认的统一的信息标检法,那就必须尊重所有的信息标检用户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他们的意识形态。现在的信息标检法在世界观,价值观以及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着差异化,存在着互不承认、互相排斥、甚至敌对。要想让所有的信息用户都承认统一的信息标检法,统一的信息标检法就必须没有占主导地位而又非所有信息用户公认的意识形态,否则,你的信息标检法你认为好但人家就是不承认,不用,人家可以另搞一套。如果这样,统一的信息标检法岂不又沦为非统一的各种信息语言。 要让所有的信息标检用户都承认统一的信息标检法,统一的信息标检法的编制就只能用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那样的智慧和大度来团结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所有信息标检用户。 因为统一的信息标捡法的服务对象是所有人,所以没有主观意向,没有政治企图,它只是像 “1+1=2”、“U=IR”、“H2O=水= Water”一样真实普通客观公正的反应客观世界。它只是一个用来标检信息的像字典一样的工具。
5.3、没有复杂的标检技能
统一的信息标检法既然要不限用户,就要让所有的信息标检用户都能不难掌握,也就是说,统一的信息标检法不是图书馆员、资料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用品,而是廣大信息标检工作人员及信息用户的通用品,不需要有很专业的标检技能。
例如,传统的图书分类法为了缩短分类号,在大量引用复分表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的复分规则和给号逻辑,虽然分类号延长不多,但是增加了标检的掌握和运用的难度。统一的信息标检法采取直用分类号或用直接组配产生新的分类号,虽然分类号可能延长多点,但是即便是非专业的标检工作人员也易于掌握,提高了大多数普通人标检信息的效率。
现在的信息标检大多都是数字化的非手写操作,缩短一个分类号给号时间的价值要高于学习复杂的给号逻辑的而使分类号更短点的价值。
六、统一的信息标检需要信息标检的基本法
鉴于多元的各种各样的信息标检法给人们信息交流造成不便,统一的信息标检法应该是一元化的。
一部一元化的信息标检法既要能标检像图书分类法面对的宽泛对象,又要能标检像化学物质登录号面对的专深对象,既要能用于如图书馆这样的广普信息领域,又能够用于如人事局这样的专业信息领域。
总之现存的所有信息标检工具所面对的课题以及可能产生的新的信息标检工具所可能面对的课题,一元化的信息标检法都应该考虑到,如同路面开挖要有科学的工程设计一样,一元化的信息标检法的产生,本身就是一项信息系统工程,这项工程的设计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一元化统一现在的各种信息标检工具自成体系,每一种信息标检工具都有自己的专业特性。要统一,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有一部能够替代或兼容或指引所有信息标检工具的基本信息标检工具,就如同法律领域要有一个基本法一样,信息标检领域要统一标检,第一件事就是确立一部信息标检的基本法。
信息标检基本法的概念:就是一个信息标检标准化的模范工具。
这个基本法的对象:就是一切信息。
这个基本法的作用:用这个模范工具统领、替代、兼容对接国内外所有信息标检工具。
这个基本法的性质:信息标检基本法就是信息标检标准化的公约,将和国内外的各种信息标检法对接。也可以说是信息标检的标准。如同普通话做自然语言交流的标准话一样,信息标检基本法是各种信息标检法进行交流的“信息标检标准语言”。
信息标检基本法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一本书、一张光盘、一个文件、一个专业网站。
信息标检基本法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
6.1、信息标检基本法要能包含和标检现代人类的全部知识和信息,要能走出国门现在是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大家都知道闭关锁国不行,那么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的方案就不能仅从国内考虑,要能包含和标检现代人类的全部知识和信息。知识是全人类的,信息是全人类的,信息处理工具的包容能力和标检体系应该是能与人类社会发展到现代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及信息文明相称的,能为世界各国不同意识形态的大多数人认可的,非此就是局限的。
6.2、分类体系要科学,编制内容和应用规则要有理论基础信息分类源于科学分类,但又不等于科学分类,只能是以科学分类为指导,兼顾信息标检的特点而形成。为什么这样分类,为什么这样编,为什么这样取舍,为什么这样用,为什么这是最好的,起码是先进的,得有个说法,得有让人信服的理论基础。
6.3、改变先组式全列举的设计模式为半先组式组配法的设计模式
先组式全列举的设计模式必将随着知识和信息的膨胀而膨胀,《中图法》一版到五版的膨胀就是一个例子。先组式全列举越往后越被动,既然越走越累,越走路越窄,为什么就不改变思路?
任何一个信息标的(一本书、一句话、一份文件、一部电影等等)都能用不到十个单词的标题表达,而组成单词的文字只有几千个。全世界的自然语言都是用的单词组配法,这种组配法只用自身的不变或少变就应付了人类社会几千年的科技文化及信息增量。信息标检法的实质就是给信息标的一个有序的标识符号,如果把自然语言的单词归类演变成有序的分类代码,引用组配,这些代码就不但可以组配表达一个信息标的,而且可以排序。
所以,信息标检的工具不能是全列举,只能是半列举,有用组配代替列举的功能.能以少量的工具书变动应对大量的标检对象变化。有预测,有相对稳定的结构和构造。本体稳定,能以不变应万变或以少变应多变。③
6.4、有对时间(过去、现在、未来)和空间(国内、国外)有关信息标检编码标准化的所有内容及问题的考虑及设计。
6.5、要能对接和兼容现存的信息分类编码
标准是质量和品牌的基础,没有与先进标准的对接(例“ISO”等),就没有质量和品牌。没有对现用的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的兼容(例“中图法”等),将影响其现用领域的运营。
6.6、对所有的信息载体都可标检而不仅限于图书一种。
不但能用于网下对静态信息载体进行标著检索,而且能用于网上对动态信息进行标著检索。
6.7、内容不重复或少重复,使用规则不复杂,便于掌握,能被使用者根据需要简化或细化。
6.8、经过实验。
七、信息标检基本法的产生办法
7.1、讨论法
召集国家及各(专业、地方、企业)标准化机构业务主持人、各信息(图书、档案、资料、网络)标著检索机构业务主持人和科技文化界(科学院、科研机构、学校)相关人士及与此事业有关的机构或个人共同商讨,拿出一个方案。 7.2、招标法
把对这个方案的要求向全国公示,就象“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一样,鼓励有参与意愿的机构或个人投标,组成评选委员会,选出最忧方案。
7.3、混合法
如果讨论结果不理想,投标结果也不理想,可以在招标结果的基础上讨论,形成共识,完成方案。
八、信息统一标检的落实要经过统一标检试验区的试验
统一信息标检是很理想,但是在现在,统一信息标检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画图画,各种信息标检法不但在纵横交错的存在着,而且正在被成千上万的单位和个人应用着。
统一信息标检涉及各行各业,牵一发而动全身。为稳妥安全起见,只能先在一个地区试验。统一信息标检就等于是理一团乱麻,搞得好会理出清澈的信息标检世界,搞不好会越理越乱。1986年春,我与信息语言专家张琪玉老师探讨这个问题,张老说,困难是难以想象的,时隔30多年,信息多元标检的乱象愈演愈烈,信息标检空间的污染越来越严重,信息交流利用的藩篱越来越多。深深的感到越怕麻烦就越麻烦,没有一次迎着困难的大麻烦,就得在污染的空气里,在处处拦路的篱笆前难受下去。
(本来就是一个标的,一个本名,被人为搞的在一个地方被赋予一个代码,如“数学”就这么个简单的名字,现在搞得在中图法被赋予O1;在科图法被赋予51;在中文法被赋予31; 在基金法被赋予AO1;在国标学科被赋予110;在杜威法被赋予551;在通用法被赋予510;在冒号法被赋予B;在布利斯法被赋予A;在美国会法被赋予QA;在教科文法被赋予A1;在国际标准被赋予07.020;…… 成千上万的一个标的,一个本名,现在被人为的搞成一个难以想象的乌七八糟的乱象。)
信息标检的基本法确立以后,对所有的其它信息标检工具可以分三种情况来对待:
第一种情况:被信息标检的基本法替代。如档案分类法只是信息载体的其中一类的分类法,基本信息标检法要能够标检所有的信息载体,岂能容以信息載体之名目自成一法?非此,是不是还可以巧立名目产生:广播电视节目资料分类法、产品样本分类法、光盘分类法、网络分类法……?
第二种情况:被信息标检的基本法改造。如国标,无论是国标的文件代码,还是国标的内容代码,都可以被信息标检基本法所改造。改造的基本方法是,国标的文件代码即是基本法的对应分类号,如果国标的文件名在基本法里面找不出对应的分类项,则在基本法增加能够对应国标文件名的分类项。对各个国标的内容代码,基本法的应对办法有三则:一则、如果是基本法有的分类项直接用基本法的分类号。二则、如果是基本法没有又应该有的分类项,基本法自身添加。三则、如果是基本法没有又不应该有的分类项,允许该标准文件的内容自编代码。国标如此对待,其它的信息标检法也是如此对待。对待的结果往往是对原内容按基本法赋值,打乱重排。杜绝一个名字多个赋值。
当然,因为信息标检基本法的应用不是平地起高楼,而是建立在以往各种信息标检法应用的废墟上,所以对待以前的信息标检工具所做的信息标注记录,应该有个一对N的对应格式。假如信息标检基本法关于“林业”的分类编码是“P2”,那么对接其它信息分类编码语言关于“林业”的对应表达就是:若对应《科图法》就是“P2《== 68”;若对应<<中图法》就是“P2《== S7”;若对应《GB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就是“P2《== 103”;若对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按学部分类法》就是“P2《== S7”;……
第三种情况:被信息标检的基本法引导。有的信息标检法如果已经被大家公认公用,如化学物质登录cas编号,基本法就没有必要再另搞一套,可以对其的全部赋予一个基本法的分类号,其全部内容作为信息标检基本法的某一个类的下位。以此维护信息标检基本法的一元化。
参考文献:
【1】查清海“信息标检基本法产生的原因及其应有的特点”《科学导报》2017年第18期252页
【2】易尚“万码奔腾何所去?”《中国经营报》2014.11.29
【3】查清海“九格信息标检分类主题组配法原理”《科学导报》2017年第17期209页
关键词:信息标检基本法;信息统一标检试验区
Call for set up information unified Tagging and retrieval experiment Zone
Abstract:since modern times, Information and its carrier have changed dramatically.Because there is no plan as a whole of information Tagging and retrieval tools , information Tagging and retrieval tools from all walks of life are each has its own way of doing things, It has become a barrier to information exchange and utilization.With the idea that The "productive relationship" of Information Tagging and retrieval rule should keep up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ductivity" of the information industry,This article calls There should be for To unify the basic rule of information Tagging and retrieval of all kinds of Information Tagging and retrieval rule and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formation unified Tagging and retrieval experiment zone
Key word:the basic rule of information Tagging and retrieval,information unified Tagging and retrieval experiment zone
一、信息標检法体系
1.1、信息标检法的概念及在现代的特点
信息标检法是标检信息的方法,“标”就是给信息做一个标识、做一个记号;“检”就是根据这个标识的特点规律把被标记的信息找出来。信息标检就是信息有序存取。
信息标检的主体是信息的标检方法,信息标检的客体是信息世界。信息世界是信息标检法的主导方,信息标检法是为了标检信息世界的信息而产生的方法。
从历史沿革来看,信息标检法的前身是图书分类法。图书分类法是在信息业不发达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在当今信息业已发展为一个产业。伴随着新学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种、新业务的日新月异。信息业的成长也在日新月异,除了图书,报纸、杂志、产品样本、图纸、缩微、照片、磁带、磁盘、光盘、广播、电视、电话、电脑、网络……信息资源拌着信息污染向我们涌来;信息数量成几何级倍增;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远超出图书这一种信息载体,对信息的利用早已从整体级(一本书)变为条目级(一条有用的信息,甚至是一串字符),以往僵化呆板的全先组式信息处理工具明显力不从心,信息处理已成为信息利用的瓶颈,对付多载体、大数据,处理规模化、利用具体化,已成为信息业对信息处理工具的基本要求。
1.2、信息标检的客体,信息世界的发展特点
1.21、信息是信息载物和信息载体的统一
信息载物是信息的内容,信息载体是信息的附着物。比如你在纸上写个“一”,这个“一”就是信息内容,纸就是这个信息的载体。你用相机拍照了一朵云,这朵云就是信息,相机就是这朵云的信息载体,你把这朵云存放在电脑里,电脑就是这朵云的信息载体,用相纸打印出来,相纸就是这朵云的信息载体。
1.22、信息载物发展的特点
1.221、人类的信息增量成几何级增长
1.222、信息的基本标识符基本不变
文字、字符、及数字是表达信息的最基本的标识符,从人类发明使用至今,基本没变,“一”和“木”在先秦表达什么意思,现在还是表达什么意思。“计算机”这个词,先秦没有,但是用先秦的信息符号“计”、“算”、“机”照样组配出来。信息世界日新月异也罢,信息数量几何级倍增也罢,老祖宗留下的即便是不用生僻字,只用常用字,轻而易举的一组配,就把一个堂而皇之的新概念标识了。
1.23、信息载体发展的特点
1.231、信息载体的承载量成几何级增长
过去文字写的最小不过是“蝇头小楷”,现在一个磁盘就能装一个图书馆。
1.232、信息载体的记录精准度成几何级增长
古代人记录图像只能画在纸上,现在的高速摄像机的记录能力已经超过了人眼。
1.233、信息的传递速度和再现能力成几何级增长
过去的飞马传信一天也就是几百里,现在地球另一边发生的事情几秒钟这边就可以知道。过去看病要见大夫,现在相隔万里都可以会诊。
1.3、信息标检的主体,信息标检法的发展特点
1.31、信息标检法的基本方法及其发展特点 信息标检法的基本方法有分类法、主题法、分类主题法、分面组配法、序号法及综合法。
信息标检法的基本方法虽然从古到今有几千年历史,但变化不大,就这么几种。
1.32、因信息标检的客体而产生的信息标检主体:信息标检法迅速增长
过去的信息载体基本就是图书,人们标检图书的信息标检法通常用的是分类法,所以把标检图书的信息标检法叫图书分类法。
近代以来,伴随着各种信息标检业务的迅猛增加,信息标检法也在迅猛增加,形成多维度的错综复杂的各种信息标检法:首先是在信息载体维度的增加:图书分类法、档案分类法、广播电视节目资料分类法;
其次是標准化维度的增加:标准文献分类法、行标代码、国标学科分类法、国标经济行业分类法、国标职业分类法、国标动产分类法、国标不动产分类法、国标固定资产分类法;第三是非标代码类维度的增加:行政区划代码、邮政编码、职称代码、职业分类代码、各大学各专业代码、书刊编码、身份证编码、职业资格证编码、企业代码、海关商品编码;第四是一些信息标检著录方法的增加,如条码、书刊著录条例ISBN等。以上仅仅是国内的各种信息标检法,国外上百个国家及国际组织还有同以上各种信息标检法类似的各种信息标检法。
二、信息标检法体系的问题
2.1、信息标检法产生的原因
同样任意一个有标检意义的标的,为什么人们要给他一个编码,而且这个编码无处不在,在图书馆有关于图书的分类编码,在民政部门有关于身份证的分类排序编码,在海关有关于货品的分类编码……,这是因为人们根据工作的需要,要对工作对象(图书、人口、商品……)进行有序化加工,使之便于标记和检索,要不怎么能在上万,上百万的书库中存放和找出特定的一本书,又怎么能在上万,上亿的人群中记录和找出特定的一个人。那用文字直接标记不能吗?这是因为文字的集合没有分类排序的功能,而字符和数字的集合可以产生分类排序的功能。所以,要标检信息,不用信息标检法(分类法、主题法、序号法等)的一种还不行。
2.2、信息标检法的特点
各种信息标检法的产生都是根据自己的工作对象的特点编制的,如图书馆的信息标检法是根据图书的信息特点编制,身份证的信息标检法是根据人口的信息特点编制,国际贸易商品的信息标检法是根据外贸商品的信息特点编制,由于各种信息标检法是这样(是各自为政自编自用,只要满足自己的需要就行,没有统一筹划)产生的,所以整个信息标检法世界就有三个基本特点:
2.2.1、各种信息标检法在自己的工作领域,自己的圈子基本上是能够胜任的。
2.2.2、各种信息标检法放在别的工作领域基本上就不能用。标检图书的信息标检法标检不了人口,也标检不了商品,标检商品的信息标检法也标检不了人口和图书。
2.2.3、各种信息标检法尽管在自己的工作领域,但如果不在自己的圈子同样也行不通,例如在单位圈,同样都在标检图书,就有中图法和科图法等的互不相认的分类法;在政治圈,也都在标检图书,各国的图书分类法更是互不相认的五花八门。
2.3、信息标检法的特点的特点
人类文化五花八门,各地除了现有的文化,连历史的文化都奉若珍宝,埃及的金字塔、敦煌的壁画,包括皮影都在申遗,这种五花八门是花朵、是果实,是人类珍贵的精神文化或物质文化成果。这种五花八门越多越受人欣赏。
而信息标检法只是标检信息的工具,这种五花八门却造成人们进行信息交流的藩篱。这种五花八门越多越使人厌恶。信息的存在及标检的意义就在于传播、传递和交流,能够让人们方便的利用信息,而现在的信息标检体系却是一个处处设障的自相矛盾体。
2.4、信息标检法的乱象举例
信息标检法的符号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基本上都用的是26个英文字母及10个阿拉伯数字。
信息标检法的首选就是分类法,无论是国内全分信息及专分信息还是国外全分信息及专分信息,现状都是同样的一个信息标的会有多个信息编码。例如:
国内全分类信息编码:
国外全分类信息编码:
还有,各个专业分类编码,又各有一套自成体系的与全分类各种信息语言不兼容的分类法。如标准编码、政务编码、职业编码、服务编码、产品编码、……①
结果,因为缺乏统一的编码,一件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可能被多次重复编码,出现“万码奔腾”的局面,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力资源的浪费和重复投入,而且由于编码规则不同,致使资源不能共享,信息不能互通,形成一系列新的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孤岛”,使信息资源共享和经济交流处处受阻。②
三、信息标检法的乱象原因
由于历史的原因,现在世界上有数以百计种语言,各种语言圈使得人们在进行信息交流的时候,不能直接进行,必须依靠中间有个翻译,很不方便。
在人类进入信息社会以前,图书是主要的信息载体,其它的信息载体量也不大,所以,以前人们对信息载体进行标检的方法,基本上就只有一种方法:图书分类法。
在封建社会,由于科技水平低下,人类对信息标检需求也不高,所以信息标检水平长期停滞。
随着人类科技文化的不断进步,不断产生了对其它信息(载体)的信息标检需求,于是就产生了各种新的信息标检工具,如在档案领域产生了档案分类法、在科研领域产生了科学基金分类法、在标准领域产生了标准分类法、在经济行业领域产生了行业代码、在工商管理部门产生了企业代码;在物资物流领域产生了产品商品代码、在人事领域产生了职业编码、在教育领域产生了学业代码……
从纵向看每个政治圈(国家、联合国、地区政经联盟等)产生了每个政治圈的各种信息标检法。
从横向看各个业务圈(图书、标准、行业、产品流通等)产生了各个业务圈的各种信息标检法。 现在世界上的信息标检法如同自然语言一样,形成了数以百计的信息语言。各个信息语言圈之间的的信息交流如同自然语言圈之间的信息交流一样不方便。
不可否认,各个专业领域有各个专业领域的特点,图书领域由于分类对象比较宽泛,标检对象一般表现为一类知识(例如:化学发展史)、一门技术(例如:焊工手册)或一种特指的信息集合体(例如:国际贸易机构及博览会名录),图书的分类法要用全面的分类法。专业领域由于分类对象比较专深,专业的分类法要用专业的具体化的分类法(例如:化学物质登录号CAS)。但是,是不是这使得信息交流越来越不方便不断滋生的各种信息标检法就不能相同或兼容呢?
答案是否定的!
例如,在國际上,国际专利分类法(IPC)、商标注册用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化学物质登录号(CAS)、全球统一标识系统(GS1),就是人们在统一信息标检法上的实践。
看来,不是做不到,那为什么没有做到?这里有几个原因:
3.1、不得已
对信息的把握,在过去只有静态信息载体的时候,人们用的是列举式的图书分类法,而现在,人类已进入信息社会,信息载体、信息用户比过去丰富了多少倍,信息内容的数量成几何级增长,由于列举式的图书分类法不能满足人们在和各种信息打交道时的需要,而和信息相关的机构或个人又不能因为没有得力的信息标检工具而不干事,于是各种信息标检工具层出不穷,以致现在信息语言各自为政,乱象丛生,信息污染大大影响人们在利用信息上的效率。
3.2、无统一规划
这就像道路开挖一样,可以每年开挖一次。去年自来水公司要安装下水道,今年电信要安装电缆,明年煤气公司要装暖气管道,后年地铁要施工……
造路之前就没有对道路进行统一规划,没有想清楚路面要流通什么,路下要流通什么,以至于造路时该安装的没安装,即使当时安装条件不成熟,也没有为以后安装预留空间。以致于一条路没有稳定的路面(一个信息空间没有一个统筹的分类法),各种线路谁遇上什么空间,谁就占据什么空间(各个信息相关领域,自己怎么方便,就怎么编)。使得信息利用到一个领域就得换一种标检规则。
3.3、功能差,缺认同
为什么杜威十进分类法(DC)被一百多个国家使用;通用十进制图书分类法(UDC)以法、英、德、日、西班牙、意、俄等文字出版……。
为什么我们的各种分类法对内各自为政,对外走不出国门?
3.4、无协同
无认同当然无协同,政治上的无协同遇到矛盾用战争解决,文化上的无协同用各持己见解决,信息世界的无协同沿用自然语言的老路用各自为政,乱象丛生的各种信息标检法解决。
四、信息标检法的环境、契机、和前途
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信息社会,地球村的居民正在朝夕相处,各家的日子怎么过,互相都看的清楚。谁家有什么过日子的好法子,各家都会模仿跟进,反过来说,谁家的法子不行,各家会避之远离。现在的信息社会,经济、军事、科技、实业都在加速度的进步,与之相对应的信息量也在加速度的增长,这样的环境和现状使得国与国之间的竞争,首先是信息的竞争,各行各业之间的信息沟通,首先要解决的就是信息标检工具的协同性。不同的信息标检法之间的交流就像自然语言一样没有翻译就不行,交流效率可想而知。随之的经济、军事、科技、实业的竞争力可想而知。
现在的信息社会,各家之间,与科技、经济、实业交流相对应的信息交流也在加速,各种信息标检法之间的障碍将被当事的各家清除,这样的清除不外两种办法:一、大家共同协商一个共同认可的新的信息标检法。二、谁家有大家认可的分类法直接拿来用。
人类社会在加速发展,作为竞争前沿的信息语言,信息标检工具,必定走向整合。留给各家制造或调整自家的信息语言,信息标检法的时空正在被加速压缩。
让地球村的各家把自然语言不能直接交流的诟病遗传给信息语言,这是地球村的人们不能忍受的,理想的信息语言是统一的或称通用的信息标检法。信息标检法的大势是走向统一,无论这个统一是用协同达到、还是用择优达到或快吃慢达到。
在政治经济领域,生产关系应该跟上生产力的发展。在信息领域信息标检法这个“生产关系”该不该跟上信息这个“生产力”的发展,难道还容置疑吗?
统一的信息标检法或者说通用的信息标检法必将产生,正在产生。
当然,信息文化战略欲与必先强,当模范要先走一步,制高点是要爬坡才能登上的。中国的改革触角,早该进入信息标检领域了。现在的乱象,是麻烦,也是机会!
当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五、统一的信息标检法的用户不限
既然统一的信息标检法要能包容所有的信息标检法,那它就必然是一种不限用户的信息标检法,这个不限含有这么几个意思:
5.1、没有圈子
自然语言有圈子,一个圈子有一个圈子的用户,换一个圈子除了翻译就无法交流。非统一的各种信息语言,信息标检法也有圈子,各个圈子有各个圈子的用户,换一个圈子除 了翻译也无法交流。统一的信息语言,信息标检法没有圈子,所有圈子的用户都用一种信息语言,一种信息标检法。不用翻译就能够进行信息交流。
在中国,几十个民族,几十种语言,要不是从建国初期就推广普通话,今天两个不同语言的民族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除了翻译,无所适从难免尴尬。统一的信息语言,就是信息标检领域的 “普通话”。同样,世界上的信息标检领域,也需要统一信息标检语言的“普通话”。
5.2、没有不被公认的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
统一的信息标检法既然要不限用户,也就是说要成为让所有的信息标检用户都承认的统一的信息标检法,那就必须尊重所有的信息标检用户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他们的意识形态。现在的信息标检法在世界观,价值观以及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着差异化,存在着互不承认、互相排斥、甚至敌对。要想让所有的信息用户都承认统一的信息标检法,统一的信息标检法就必须没有占主导地位而又非所有信息用户公认的意识形态,否则,你的信息标检法你认为好但人家就是不承认,不用,人家可以另搞一套。如果这样,统一的信息标检法岂不又沦为非统一的各种信息语言。 要让所有的信息标检用户都承认统一的信息标检法,统一的信息标检法的编制就只能用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那样的智慧和大度来团结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所有信息标检用户。 因为统一的信息标捡法的服务对象是所有人,所以没有主观意向,没有政治企图,它只是像 “1+1=2”、“U=IR”、“H2O=水= Water”一样真实普通客观公正的反应客观世界。它只是一个用来标检信息的像字典一样的工具。
5.3、没有复杂的标检技能
统一的信息标检法既然要不限用户,就要让所有的信息标检用户都能不难掌握,也就是说,统一的信息标检法不是图书馆员、资料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用品,而是廣大信息标检工作人员及信息用户的通用品,不需要有很专业的标检技能。
例如,传统的图书分类法为了缩短分类号,在大量引用复分表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的复分规则和给号逻辑,虽然分类号延长不多,但是增加了标检的掌握和运用的难度。统一的信息标检法采取直用分类号或用直接组配产生新的分类号,虽然分类号可能延长多点,但是即便是非专业的标检工作人员也易于掌握,提高了大多数普通人标检信息的效率。
现在的信息标检大多都是数字化的非手写操作,缩短一个分类号给号时间的价值要高于学习复杂的给号逻辑的而使分类号更短点的价值。
六、统一的信息标检需要信息标检的基本法
鉴于多元的各种各样的信息标检法给人们信息交流造成不便,统一的信息标检法应该是一元化的。
一部一元化的信息标检法既要能标检像图书分类法面对的宽泛对象,又要能标检像化学物质登录号面对的专深对象,既要能用于如图书馆这样的广普信息领域,又能够用于如人事局这样的专业信息领域。
总之现存的所有信息标检工具所面对的课题以及可能产生的新的信息标检工具所可能面对的课题,一元化的信息标检法都应该考虑到,如同路面开挖要有科学的工程设计一样,一元化的信息标检法的产生,本身就是一项信息系统工程,这项工程的设计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一元化统一现在的各种信息标检工具自成体系,每一种信息标检工具都有自己的专业特性。要统一,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要有一部能够替代或兼容或指引所有信息标检工具的基本信息标检工具,就如同法律领域要有一个基本法一样,信息标检领域要统一标检,第一件事就是确立一部信息标检的基本法。
信息标检基本法的概念:就是一个信息标检标准化的模范工具。
这个基本法的对象:就是一切信息。
这个基本法的作用:用这个模范工具统领、替代、兼容对接国内外所有信息标检工具。
这个基本法的性质:信息标检基本法就是信息标检标准化的公约,将和国内外的各种信息标检法对接。也可以说是信息标检的标准。如同普通话做自然语言交流的标准话一样,信息标检基本法是各种信息标检法进行交流的“信息标检标准语言”。
信息标检基本法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一本书、一张光盘、一个文件、一个专业网站。
信息标检基本法应该具备怎样的素质:
6.1、信息标检基本法要能包含和标检现代人类的全部知识和信息,要能走出国门现在是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大家都知道闭关锁国不行,那么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的方案就不能仅从国内考虑,要能包含和标检现代人类的全部知识和信息。知识是全人类的,信息是全人类的,信息处理工具的包容能力和标检体系应该是能与人类社会发展到现代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及信息文明相称的,能为世界各国不同意识形态的大多数人认可的,非此就是局限的。
6.2、分类体系要科学,编制内容和应用规则要有理论基础信息分类源于科学分类,但又不等于科学分类,只能是以科学分类为指导,兼顾信息标检的特点而形成。为什么这样分类,为什么这样编,为什么这样取舍,为什么这样用,为什么这是最好的,起码是先进的,得有个说法,得有让人信服的理论基础。
6.3、改变先组式全列举的设计模式为半先组式组配法的设计模式
先组式全列举的设计模式必将随着知识和信息的膨胀而膨胀,《中图法》一版到五版的膨胀就是一个例子。先组式全列举越往后越被动,既然越走越累,越走路越窄,为什么就不改变思路?
任何一个信息标的(一本书、一句话、一份文件、一部电影等等)都能用不到十个单词的标题表达,而组成单词的文字只有几千个。全世界的自然语言都是用的单词组配法,这种组配法只用自身的不变或少变就应付了人类社会几千年的科技文化及信息增量。信息标检法的实质就是给信息标的一个有序的标识符号,如果把自然语言的单词归类演变成有序的分类代码,引用组配,这些代码就不但可以组配表达一个信息标的,而且可以排序。
所以,信息标检的工具不能是全列举,只能是半列举,有用组配代替列举的功能.能以少量的工具书变动应对大量的标检对象变化。有预测,有相对稳定的结构和构造。本体稳定,能以不变应万变或以少变应多变。③
6.4、有对时间(过去、现在、未来)和空间(国内、国外)有关信息标检编码标准化的所有内容及问题的考虑及设计。
6.5、要能对接和兼容现存的信息分类编码
标准是质量和品牌的基础,没有与先进标准的对接(例“ISO”等),就没有质量和品牌。没有对现用的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的兼容(例“中图法”等),将影响其现用领域的运营。
6.6、对所有的信息载体都可标检而不仅限于图书一种。
不但能用于网下对静态信息载体进行标著检索,而且能用于网上对动态信息进行标著检索。
6.7、内容不重复或少重复,使用规则不复杂,便于掌握,能被使用者根据需要简化或细化。
6.8、经过实验。
七、信息标检基本法的产生办法
7.1、讨论法
召集国家及各(专业、地方、企业)标准化机构业务主持人、各信息(图书、档案、资料、网络)标著检索机构业务主持人和科技文化界(科学院、科研机构、学校)相关人士及与此事业有关的机构或个人共同商讨,拿出一个方案。 7.2、招标法
把对这个方案的要求向全国公示,就象“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一样,鼓励有参与意愿的机构或个人投标,组成评选委员会,选出最忧方案。
7.3、混合法
如果讨论结果不理想,投标结果也不理想,可以在招标结果的基础上讨论,形成共识,完成方案。
八、信息统一标检的落实要经过统一标检试验区的试验
统一信息标检是很理想,但是在现在,统一信息标检不是在一张白纸上画图画,各种信息标检法不但在纵横交错的存在着,而且正在被成千上万的单位和个人应用着。
统一信息标检涉及各行各业,牵一发而动全身。为稳妥安全起见,只能先在一个地区试验。统一信息标检就等于是理一团乱麻,搞得好会理出清澈的信息标检世界,搞不好会越理越乱。1986年春,我与信息语言专家张琪玉老师探讨这个问题,张老说,困难是难以想象的,时隔30多年,信息多元标检的乱象愈演愈烈,信息标检空间的污染越来越严重,信息交流利用的藩篱越来越多。深深的感到越怕麻烦就越麻烦,没有一次迎着困难的大麻烦,就得在污染的空气里,在处处拦路的篱笆前难受下去。
(本来就是一个标的,一个本名,被人为搞的在一个地方被赋予一个代码,如“数学”就这么个简单的名字,现在搞得在中图法被赋予O1;在科图法被赋予51;在中文法被赋予31; 在基金法被赋予AO1;在国标学科被赋予110;在杜威法被赋予551;在通用法被赋予510;在冒号法被赋予B;在布利斯法被赋予A;在美国会法被赋予QA;在教科文法被赋予A1;在国际标准被赋予07.020;…… 成千上万的一个标的,一个本名,现在被人为的搞成一个难以想象的乌七八糟的乱象。)
信息标检的基本法确立以后,对所有的其它信息标检工具可以分三种情况来对待:
第一种情况:被信息标检的基本法替代。如档案分类法只是信息载体的其中一类的分类法,基本信息标检法要能够标检所有的信息载体,岂能容以信息載体之名目自成一法?非此,是不是还可以巧立名目产生:广播电视节目资料分类法、产品样本分类法、光盘分类法、网络分类法……?
第二种情况:被信息标检的基本法改造。如国标,无论是国标的文件代码,还是国标的内容代码,都可以被信息标检基本法所改造。改造的基本方法是,国标的文件代码即是基本法的对应分类号,如果国标的文件名在基本法里面找不出对应的分类项,则在基本法增加能够对应国标文件名的分类项。对各个国标的内容代码,基本法的应对办法有三则:一则、如果是基本法有的分类项直接用基本法的分类号。二则、如果是基本法没有又应该有的分类项,基本法自身添加。三则、如果是基本法没有又不应该有的分类项,允许该标准文件的内容自编代码。国标如此对待,其它的信息标检法也是如此对待。对待的结果往往是对原内容按基本法赋值,打乱重排。杜绝一个名字多个赋值。
当然,因为信息标检基本法的应用不是平地起高楼,而是建立在以往各种信息标检法应用的废墟上,所以对待以前的信息标检工具所做的信息标注记录,应该有个一对N的对应格式。假如信息标检基本法关于“林业”的分类编码是“P2”,那么对接其它信息分类编码语言关于“林业”的对应表达就是:若对应《科图法》就是“P2《== 68”;若对应<<中图法》就是“P2《== S7”;若对应《GB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就是“P2《== 103”;若对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按学部分类法》就是“P2《== S7”;……
第三种情况:被信息标检的基本法引导。有的信息标检法如果已经被大家公认公用,如化学物质登录cas编号,基本法就没有必要再另搞一套,可以对其的全部赋予一个基本法的分类号,其全部内容作为信息标检基本法的某一个类的下位。以此维护信息标检基本法的一元化。
参考文献:
【1】查清海“信息标检基本法产生的原因及其应有的特点”《科学导报》2017年第18期252页
【2】易尚“万码奔腾何所去?”《中国经营报》2014.11.29
【3】查清海“九格信息标检分类主题组配法原理”《科学导报》2017年第17期2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