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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辅助人制度在新刑事诉法中的确立无疑将有助于推动鉴定人出庭作证效果的实现,确保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和法官对鉴定意见的正确认定。在此之前,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积极探索也为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效参考。但目前我国有关专家辅助人制度的规定,无论是新刑诉法还是司法运作中依然存在缺陷,包括专家辅助人资格不明确、诉讼地位不确定、权利义务和出庭程序欠缺等。这些都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进一步完善,以确保专家辅助人制度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