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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从人、从卩、从大、从女等义近形旁字相互通用这一规律,着重揭示出,甲骨文中由这些义近偏旁组成的字,多是国族名、地名和人名,即字从人、从卩为国族名、地名,也就是这一国族之"人"的通称;而从大或从女,为人名,则分别是该国族男子或女子的专称.本文依据上述规律对一些甲骨文字作了新的考释,其中有些为后世字书所无的字由于有了形、音、义的认定,也成为可识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