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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认为音乐具有裨补政教、澡雪灵魂之功效,故大力提倡乐教。儒家音乐审美的最高标准是“和”。“和”的哲学基础是中庸之道,伦理学基础是温柔敦厚的人格范型,生理学基础则来源于对人禀阴阳二气而生、健康的人禀和气而生的认识。继承传统乐教思想中的精华,对于改进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模式、促进和谐人格的养成,进而构建人人受益的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