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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省农业厅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时组织调研,认真制定了“十二五”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从2011年起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并每年安排703万元用于开展试点项目建设。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经过两年多来的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效。
一是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模式初具成型。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实现对种植、养殖业等主要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上市前的质量管控。各级农业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及时掌握、了解主要生产基地种植、养殖质量安全情况,为今后的监管与执法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技术支撑。
二是有效推进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制度。可追溯体系建设初期,大部分企业不知道“可追溯”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存在着畏难情绪,主动申请加入可追溯系统管理的企业很少。通过实践,相关人员对如何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如何建立企业可追溯管理制度等问题,有了较好的理解和认知,并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帮助其他同业人员开展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试点示范效果明显。
三是农业生产企业的效益和公信力提升。企业通过可追溯管理,消费者通过语音电话、短信、网页、手机等方式查询可追溯农产品,可追溯企业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认识,企业的品牌效应逐步显现。部分可追溯企业产品在省外批发市场由于提供了可追溯管理与展示,可追溯产品不仅供不应求,且批发价格也明显高于其他企业同类产品,尝到了甜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福建省农业厅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系列有力措施。
明确功能定位,统一系统建设。统一系统建设是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农业信息化手段统一架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在功能定位上既考虑到省、市、县农产品监管机构工作需要,也要考虑到可追溯企业需求;既考虑帮助企业提升生产流程信息管理水平,也考虑方便社会群众终端查询需求的方便。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集成在架构上主要包括7个子系统:一是政府监管平台。建立省、市、县可追溯政府监管平台,各级农业职能部门通过平台能够及时查看所辖企业农产品生产管理信息,及时掌握农产品生产企业使用农药、兽药等情况,根据预警系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二是企业追溯管理系统。帮助并规范企业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福建省依据主导和特色农产品产业,开发了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生猪和家禽等六大产业的企业可追溯管理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农产品生产的全程管理;三是终端查询系统。从方便消费者查询出发,全方位拓宽可追溯农产品消费者查询方式,消费者可通过短信(三大移动运营商)、电话语音查询、网页查询、手机终端扫描查询(专业软件和“我查查”软件均可实现)等方式在市场上查询到可追溯农产品相关生产及质量安全信息。四是网络培训系统。考虑到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不断推广和覆盖,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全省追溯系统,系统建立了可追溯培训录播平台,将全省集中培训的课程收录到录播平台,提供企业信息人员随时上网观看学习相关操作培训课程,熟悉用好追溯管理系统。五是可追溯电子商务系统。利用福建南安“世纪之村”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了福建省可追溯农产品电子商务专区,既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也提升了可追溯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六是可追溯企业站群系统。建立追溯企业“一企一网”网站平台,集中宣传并展示可追溯企业,推动提升可追溯企业品牌,提高可追溯企业社会认识度;七是中心数据库。数据库设在“数字福建”云平台服务器,利用云计算服务快速处理各种数据的录入、上传、查询及数据挖掘等工作。
统一技术规范,强化业务培训。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国内没有标准遵循,为避免全省各地可追溯系统建设五花八门,今后难以与农业部追溯系统对接,福建省在统一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在技术上实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追溯码技术规范、统一数据传输接口、统一追溯标签、统一追溯终端设备参数。各产业追溯码数位统一设定16位,各产业追溯管理系统通过统一接口与省级平台对接,标签设置统一规格大小与内容信息,追溯终端相关设备统一设置了与系统兼容的技术参数。
从2011年开始,每年集中安排时间,统一组织开展可追溯专题培训,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茶叶)局工作人员、相关企业负责人和信息员参加。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管理平台的操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采集;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可追溯管理系统的操作;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管理系统管理与维护;条码打印机的安装与操作。
着力推广应用,不断拓宽覆盖面。示范推广是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又一重要内容。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尚处于摸索阶段,福建省本着“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原则,主要抓好三个层面的示范推广工作:一是抓好省级层面示范推广工作。每年选择在10-15个县(市、区)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生猪和家禽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开展示范推广工作。二是带动开展市、县级层面示范推广工作。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考核评价机制,把可追溯示范推广工作列入各级农业部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市、县各级积极采取措施,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项目建设,确保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覆盖面不断拓宽,带动越来越多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入全省农产品可追溯管理行列。三是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农户”管理模式辐射带动农民建立可追溯管理制度,如:德化黑鸡产业合作总社,带动全县7家黑鸡专业合作分社按照总社要求开展可追溯管理,可追溯管理规模达到80多万羽,占全省70%以上;连城白鸭在连城县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托3家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农户”合作模式,在全县推广开展白鸭养殖可追溯管理,区域品牌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两年的推广带动,已在全省八个设区市30多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示范,2013年全省可追溯试点示范工作将覆盖全省50多个县(市、区),共53家企业,其中茶叶类企业12家,预计到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推广将在全省基本实现全覆盖。
强化考评管理,统筹推进建设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以来,为确保建设质量,在示范项目建设管理上,除了与项目建设试点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示范项目实施主要实施内容,帮助推进建立投入品管理制度和生产采收包装等管理制度外,着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考评管理制度。2012年初,制定了《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试点企业考评管理办法》,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企业“分期考评,分级管理”考评管理机制。考评管理分建设期和运行期,第一年为建设期由省农业厅组织专家按照设定的标准进行考评,建设期考评通过后进入运行期由设区市监管机构组织专家按照设定的标准进行考评。对于考评通过的试点企业,省农业厅予以授牌,并允许使用省农业厅可追溯农产品标签标识。对于考评不能通过的企业,签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时间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取消相关资格。二是“四项制度”配套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从2011年开始,福建省农业厅相继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信息发布制”、“黑名单”制和产地准出制度。启动实施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配套制定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企业的意见》,组织开展了二届全省农产品质量承诺活动,先后组织80家可追溯企业参加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仪式。把可追溯企业列入“黑名单”制度管理重点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可追溯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定期报送并发布相关监管和监测信息,以可追溯体系建设为依托,开展相关农产品市场准出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进行推广等一系列举措,确保了福建省可追溯农产品信誉度不断提升,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福建省农产品在国内乃至国外的市场竞争力。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经过两年多来的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效。
一是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模式初具成型。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平台,实现对种植、养殖业等主要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产品上市前的质量管控。各级农业部门通过管理平台及时掌握、了解主要生产基地种植、养殖质量安全情况,为今后的监管与执法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技术支撑。
二是有效推进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制度。可追溯体系建设初期,大部分企业不知道“可追溯”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存在着畏难情绪,主动申请加入可追溯系统管理的企业很少。通过实践,相关人员对如何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如何建立企业可追溯管理制度等问题,有了较好的理解和认知,并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帮助其他同业人员开展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试点示范效果明显。
三是农业生产企业的效益和公信力提升。企业通过可追溯管理,消费者通过语音电话、短信、网页、手机等方式查询可追溯农产品,可追溯企业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认识,企业的品牌效应逐步显现。部分可追溯企业产品在省外批发市场由于提供了可追溯管理与展示,可追溯产品不仅供不应求,且批发价格也明显高于其他企业同类产品,尝到了甜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福建省农业厅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系列有力措施。
明确功能定位,统一系统建设。统一系统建设是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农业信息化手段统一架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在功能定位上既考虑到省、市、县农产品监管机构工作需要,也要考虑到可追溯企业需求;既考虑帮助企业提升生产流程信息管理水平,也考虑方便社会群众终端查询需求的方便。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集成在架构上主要包括7个子系统:一是政府监管平台。建立省、市、县可追溯政府监管平台,各级农业职能部门通过平台能够及时查看所辖企业农产品生产管理信息,及时掌握农产品生产企业使用农药、兽药等情况,根据预警系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二是企业追溯管理系统。帮助并规范企业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福建省依据主导和特色农产品产业,开发了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生猪和家禽等六大产业的企业可追溯管理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农产品生产的全程管理;三是终端查询系统。从方便消费者查询出发,全方位拓宽可追溯农产品消费者查询方式,消费者可通过短信(三大移动运营商)、电话语音查询、网页查询、手机终端扫描查询(专业软件和“我查查”软件均可实现)等方式在市场上查询到可追溯农产品相关生产及质量安全信息。四是网络培训系统。考虑到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不断推广和覆盖,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全省追溯系统,系统建立了可追溯培训录播平台,将全省集中培训的课程收录到录播平台,提供企业信息人员随时上网观看学习相关操作培训课程,熟悉用好追溯管理系统。五是可追溯电子商务系统。利用福建南安“世纪之村”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了福建省可追溯农产品电子商务专区,既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也提升了可追溯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六是可追溯企业站群系统。建立追溯企业“一企一网”网站平台,集中宣传并展示可追溯企业,推动提升可追溯企业品牌,提高可追溯企业社会认识度;七是中心数据库。数据库设在“数字福建”云平台服务器,利用云计算服务快速处理各种数据的录入、上传、查询及数据挖掘等工作。
统一技术规范,强化业务培训。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目前国内没有标准遵循,为避免全省各地可追溯系统建设五花八门,今后难以与农业部追溯系统对接,福建省在统一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在技术上实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追溯码技术规范、统一数据传输接口、统一追溯标签、统一追溯终端设备参数。各产业追溯码数位统一设定16位,各产业追溯管理系统通过统一接口与省级平台对接,标签设置统一规格大小与内容信息,追溯终端相关设备统一设置了与系统兼容的技术参数。
从2011年开始,每年集中安排时间,统一组织开展可追溯专题培训,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茶叶)局工作人员、相关企业负责人和信息员参加。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管理平台的操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信息采集;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可追溯管理系统的操作;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管理系统管理与维护;条码打印机的安装与操作。
着力推广应用,不断拓宽覆盖面。示范推广是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又一重要内容。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尚处于摸索阶段,福建省本着“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原则,主要抓好三个层面的示范推广工作:一是抓好省级层面示范推广工作。每年选择在10-15个县(市、区)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生猪和家禽等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开展示范推广工作。二是带动开展市、县级层面示范推广工作。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考核评价机制,把可追溯示范推广工作列入各级农业部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市、县各级积极采取措施,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项目建设,确保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覆盖面不断拓宽,带动越来越多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加入全省农产品可追溯管理行列。三是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农户”管理模式辐射带动农民建立可追溯管理制度,如:德化黑鸡产业合作总社,带动全县7家黑鸡专业合作分社按照总社要求开展可追溯管理,可追溯管理规模达到80多万羽,占全省70%以上;连城白鸭在连城县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托3家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农户”合作模式,在全县推广开展白鸭养殖可追溯管理,区域品牌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两年的推广带动,已在全省八个设区市30多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示范,2013年全省可追溯试点示范工作将覆盖全省50多个县(市、区),共53家企业,其中茶叶类企业12家,预计到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推广将在全省基本实现全覆盖。
强化考评管理,统筹推进建设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以来,为确保建设质量,在示范项目建设管理上,除了与项目建设试点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明确示范项目实施主要实施内容,帮助推进建立投入品管理制度和生产采收包装等管理制度外,着眼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考评管理制度。2012年初,制定了《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试点企业考评管理办法》,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企业“分期考评,分级管理”考评管理机制。考评管理分建设期和运行期,第一年为建设期由省农业厅组织专家按照设定的标准进行考评,建设期考评通过后进入运行期由设区市监管机构组织专家按照设定的标准进行考评。对于考评通过的试点企业,省农业厅予以授牌,并允许使用省农业厅可追溯农产品标签标识。对于考评不能通过的企业,签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时间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取消相关资格。二是“四项制度”配套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从2011年开始,福建省农业厅相继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信息发布制”、“黑名单”制和产地准出制度。启动实施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配套制定了《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企业的意见》,组织开展了二届全省农产品质量承诺活动,先后组织80家可追溯企业参加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仪式。把可追溯企业列入“黑名单”制度管理重点对象,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可追溯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定期报送并发布相关监管和监测信息,以可追溯体系建设为依托,开展相关农产品市场准出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进行推广等一系列举措,确保了福建省可追溯农产品信誉度不断提升,一定程度上提升了福建省农产品在国内乃至国外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