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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采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现场观察等方法,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跷旱船项目的竞赛规则进行研究。在湖北省第八、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跷旱船项目存在较大争议。本文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修改意见,目的是使竞赛规则不断完善,在保证民族特色的情况下,以便运动员在更加合理,更加公平的条件下进行比赛,创造更好的成绩。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跷旱船;竞赛规则
1.研究目的
跷旱船源于早期土家族军事训练,随着时代的变迁,它逐渐发展成为一项独具民族特色的体育项目。在新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顺应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改革民族传统体育存在的不适宜社会发展的内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才能呈现勃勃生机。本文通过对湖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翘旱船项目的竞赛过程的实地考察,对跷旱船项目的竞赛规则进行研究,提出值得思考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2.民运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东道主的利益问题
东道主对利益的追逐,影响着体育比赛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使之精彩程度下降,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除了对赛程安排进行设计外,还有裁判对东道主的偏袒。参与比赛的团体,把得奖看成是一种行业的面子,进而成为地方官员成绩的砝码。为了避免东道主与其他团体有利益上的冲突,此次比赛,只设有一、二、三等奖。除此之外,还设置了其他奖项,以照顾各个代表团。
2.2有关裁判的问题
对错误的讨伐,如果最终不能落实到裁判手段和制度的改革,就将一事无成。虽说裁判误判的比例非常小,但如果裁判的判罚都与东道主的利益有关,那就不得不让人深思了。大多数裁判员都来自举办地,还有少数从各地抽取,虽节省了开支,但也让问题暴露出来了。由于很多民族传统项目并不普及,裁判员几乎没有接触过。只是经过短暂的培训,就上场执法。缺乏系统的学习,对规则理解的不透测,自然就会在比赛过程中频频出错。因而影响了比赛的公平与公正,丧失了比赛的意义。想要合理的避免裁判员的出错,就要制定出完善的竞赛规则,让裁判员不能在执行裁判手段上大做文章。
2.3有关运动员的问题
民运会本是为少数民族同胞而举办的盛会,非少数民族同胞只是作为服务人员,为他们呐喊助威的。但是,据不完全统计,参与湖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非少数民族人员达到40%之多[1]。其主要原因是参赛单位为取得好成绩,而找来非少数民族选手当“枪手”。这种弄虚作假的手段,使得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受到阻碍。为避免这一现象的严重化,相关部分应该进行严厉的把关。各大高校可以组建少数民族代表团,建立起符合自身传统与优势的队伍。这样,不仅传承与弘扬了民族文化,还为民族体育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3.关于跷旱船比赛中的问题
3.1跷旱船竞赛规则的要求
每船由二人组成。各就位口令时,每船二人面对面站立在起跷线外端。预备口令时,两人迅速坐下(双方互坐在对方的脚背上,两腿不得形成交叉,并互相双手紧握,双方身体略向后仰,形成船体形,随即启动,起伏前进。状如波浪中驾驶前进的小舟)。保持相对静止,听候出发的口令。凡在比赛开始后,有摔倒或歪斜,臀部以上(含臀部)接触地面,或超越线界跷到其他船道上,或阻碍其他船前进者,均为违例或犯规。取消本场比赛资格及取消所得的名次。
在跷旱船竞赛规则的要求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二人站立的位置以及双脚所放置的位置。因此,在比赛过程中,可能出现船头与船尾相互颠倒,臀部并没有坐于脚背上的问题。如若臀部没有坐于脚背上,不仅会使比赛丧失一定的公平性,还会造成臀部尾骨的擦伤。要求的不明确性,会促使参赛队员有机可乘,不利于项目的发展。
3.2跷旱船竞赛规则的规定
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必须符合规则规定的场地、器材等条件下,方为有效。比赛中本队必须穿同色运动服装(含混合接力),下装臀部不得有任何胶、塑料等附加物。运动员必须穿鞋进行比赛,鞋子由承办单位统一指定,参赛单位自己购买(非承办单位统一参赛用鞋,不得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佩带仿宋体、字迹清晰、字高15厘米、筆画宽2.5厘米号码布。在比赛中,运动员必须沿着自己的航道(跑道)前进,不得冲撞或阻挡他船,如妨碍了他船前进时,即取消其本场比赛资格,因故受到损失的运动员,裁判长可令其在另一组或下一赛次比赛,或令其该组重新比赛。在分道比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各自的分道内摇进。运动员擅自离开本比赛路线,则不得继续参加比赛,如受他人推挤所迫,则不应取消比赛资格。比赛途中时间与运动员抵达终点的预示时间,只能由大会进行宣告或显示,其他任何人不得向运动员报时。运动员比赛中,不得接受或听取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技术指导,也不得有人伴赛。
跷旱船的竞赛规则中,并没有针对在比赛行进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例如,坐于船头的人,双脚应包在船尾人臀部的两侧,但在比赛中,由于追求速度,而忽略了双脚的位置。通常情况下,船头人的双脚仅仅只是靠于船尾人的两侧,并没有让船尾人坐于船头人的脚背上。再者,比赛规则中,明确规定,下装臀部不得有任何胶、塑料等附加物,但在实际比赛中,穿两条裤子的,在臀部下绑软垫的,比比皆是。比赛规则制定的不合理性,以及实施的不规范性,都让跷旱船项目的发展受到阻碍。
3.3跷旱船裁判的职责
(1)裁判长:领导终点裁判长检查长、检录长、发令员及全体裁判员的工作,并分配竞赛裁判员的工作。掌握竞赛情况,根据规则解决竞赛中发生的问题,有权警告、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和录取资格。对在比赛中受到别人影响而受到损失的运动员,可使其参加另一组或下一赛次的比赛,或令该组重赛。审核各项竞赛成绩,然后交宣告员宣告。
(2)检录长及检录员:检录长领导检录组的工作,比赛前检录员召集运动员按分组表点名,三次点名,不到者取消比赛资格。组织运动员抽签决定道次,抽定后不得更改。严格检查运动员号码、服装、鞋子等,如有不符要求者,不允许入场比赛。带领运动员到起点,并向助理发令员说明运动员缺席情况如遇组别或运动员有变动时,应将情况报告裁判长。 (3)检查长及检查员:检查长领导检查员在比赛前复查比赛场地、设备和器材。比赛中检查运动员有无犯规情况。检查长按規则规定,根据检查员报告运动员犯规情况,在成绩卡备注处填写处理意见并签字。检查员按检查长分配的位置及任务负责检查工作,全程跟随参赛队员比赛,如发现运动员犯规或其他人员违例时,应立即明显地标出犯规地点,举旗示意。当即取消犯规队员本场比赛,及时如实地将犯规违例情况填写检查员报告表交检查长。
在实际的比赛过程中,裁判长及裁判员就如何判罚存在争议,最主要的还是双脚的放置位置以及臀部是否着地。其次,检查长及检查员在检查运动员是否有作弊行为时,执行的力度还不够到位。再者,在执行裁判手段时,有明显的偏袒行为。
4.建议
4.1要求的建议
每船由二人组成,规定船头人的双脚必须包在船尾人的两侧,而船尾人的双脚并于船头人的臀部之下。在比赛的过程中,为避免船头人由于用力过猛,而导致双脚分隔过大,可以借助模具。模具的作用是为了固定双脚之间的间距,以预防船尾人尾骨与地面摩擦而造成的伤害。双手相互紧握,为避免在比赛过程中,由于出汗而导致手滑的现象,可由举办方提供统一的纱布或者胶带。
4.2规则的建议
在比赛中,由于部分裁判对跷旱船项目并不熟悉,可能在判罚上存在偏差。这就需要明确的规则,以避免主观判断而受到影响。因而,在规则中要详细突出违例与犯规。发现在比赛中,队员下装臀部有附加物时,视为违例,给予黄旗警告一次。在比赛的过程中,如若手松开,而船体没有散,队员迅速调整并继续进行比赛的,视为违例,给予黄旗警告一次。由于船体发生倾斜,而导致臀部部分置于地面,队员迅速调整并继续进行比赛的,视为违例,给予黄旗警告一次。在行进中,因队员体力不支或用力过猛,而导致臀部大部分置于地面,队员迅速调整并继续进行比赛的,似为违例,给予黄旗警告一次。
凡在比赛开始后,有摔倒或歪斜,导致臀部以上(含臀部)接触地面,且无法继续进行比赛的,视为犯规,给予红旗,取消其本场比赛资格。在比赛中,运动员必须沿着自己的航道(跑道)前进,不得冲撞或阻挡他船,如妨碍了他船前进时,即视为犯规,给予红旗,取消其本场比赛资格。在比赛中,船体由于方向偏移,超越线界跷到其他船道上,无论有没有影响其他队员的行进,均视为犯规,给予红旗,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4.3对裁判的建议
裁判长不仅要对各裁判员进行明确的分工,还应加强他们对项目的熟知度,前期的培训一定要把好关。检录长及检录员,除负责检录工作外,应严格检查运动员的号码,服装,鞋子以及其他的附带物。如有不符合者,不允许入场比赛。检查长及检查员在比赛前,需开会讨论跷旱船项目的判罚力度。全程跟随参赛队员比赛,因分别看船头与船尾的双脚以及臀部是否置于脚背上,如发现运动员犯规或其他人员违例时,应立即明显的标出犯规地点,举旗示意。各裁判在比赛中,应端正自己的态度,尽量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2]。
5.结语
民运会还会继续举办,只要它继续,就会多多少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对有关项目的研究也只是一个阶段性,但是,它会在不断地前进中自我完善。只要是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所做的探索,都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提出的观点与主张,绝不是针对某个人或者某个团体,更没有民族偏见。仅仅只是就问题而进行探讨,目的是为了规范民运会,普及,推广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建华.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制度完善[J].体育学刊,2012,19(4).
[2]段辉涛.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赛规则的思考及对策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3,19(59).
作者简介:金宁(1985-),湖北十堰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科学研究。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跷旱船;竞赛规则
1.研究目的
跷旱船源于早期土家族军事训练,随着时代的变迁,它逐渐发展成为一项独具民族特色的体育项目。在新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顺应社会发展需求,不断改革民族传统体育存在的不适宜社会发展的内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才能呈现勃勃生机。本文通过对湖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翘旱船项目的竞赛过程的实地考察,对跷旱船项目的竞赛规则进行研究,提出值得思考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2.民运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东道主的利益问题
东道主对利益的追逐,影响着体育比赛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使之精彩程度下降,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除了对赛程安排进行设计外,还有裁判对东道主的偏袒。参与比赛的团体,把得奖看成是一种行业的面子,进而成为地方官员成绩的砝码。为了避免东道主与其他团体有利益上的冲突,此次比赛,只设有一、二、三等奖。除此之外,还设置了其他奖项,以照顾各个代表团。
2.2有关裁判的问题
对错误的讨伐,如果最终不能落实到裁判手段和制度的改革,就将一事无成。虽说裁判误判的比例非常小,但如果裁判的判罚都与东道主的利益有关,那就不得不让人深思了。大多数裁判员都来自举办地,还有少数从各地抽取,虽节省了开支,但也让问题暴露出来了。由于很多民族传统项目并不普及,裁判员几乎没有接触过。只是经过短暂的培训,就上场执法。缺乏系统的学习,对规则理解的不透测,自然就会在比赛过程中频频出错。因而影响了比赛的公平与公正,丧失了比赛的意义。想要合理的避免裁判员的出错,就要制定出完善的竞赛规则,让裁判员不能在执行裁判手段上大做文章。
2.3有关运动员的问题
民运会本是为少数民族同胞而举办的盛会,非少数民族同胞只是作为服务人员,为他们呐喊助威的。但是,据不完全统计,参与湖北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的非少数民族人员达到40%之多[1]。其主要原因是参赛单位为取得好成绩,而找来非少数民族选手当“枪手”。这种弄虚作假的手段,使得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受到阻碍。为避免这一现象的严重化,相关部分应该进行严厉的把关。各大高校可以组建少数民族代表团,建立起符合自身传统与优势的队伍。这样,不仅传承与弘扬了民族文化,还为民族体育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3.关于跷旱船比赛中的问题
3.1跷旱船竞赛规则的要求
每船由二人组成。各就位口令时,每船二人面对面站立在起跷线外端。预备口令时,两人迅速坐下(双方互坐在对方的脚背上,两腿不得形成交叉,并互相双手紧握,双方身体略向后仰,形成船体形,随即启动,起伏前进。状如波浪中驾驶前进的小舟)。保持相对静止,听候出发的口令。凡在比赛开始后,有摔倒或歪斜,臀部以上(含臀部)接触地面,或超越线界跷到其他船道上,或阻碍其他船前进者,均为违例或犯规。取消本场比赛资格及取消所得的名次。
在跷旱船竞赛规则的要求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二人站立的位置以及双脚所放置的位置。因此,在比赛过程中,可能出现船头与船尾相互颠倒,臀部并没有坐于脚背上的问题。如若臀部没有坐于脚背上,不仅会使比赛丧失一定的公平性,还会造成臀部尾骨的擦伤。要求的不明确性,会促使参赛队员有机可乘,不利于项目的发展。
3.2跷旱船竞赛规则的规定
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必须符合规则规定的场地、器材等条件下,方为有效。比赛中本队必须穿同色运动服装(含混合接力),下装臀部不得有任何胶、塑料等附加物。运动员必须穿鞋进行比赛,鞋子由承办单位统一指定,参赛单位自己购买(非承办单位统一参赛用鞋,不得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佩带仿宋体、字迹清晰、字高15厘米、筆画宽2.5厘米号码布。在比赛中,运动员必须沿着自己的航道(跑道)前进,不得冲撞或阻挡他船,如妨碍了他船前进时,即取消其本场比赛资格,因故受到损失的运动员,裁判长可令其在另一组或下一赛次比赛,或令其该组重新比赛。在分道比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各自的分道内摇进。运动员擅自离开本比赛路线,则不得继续参加比赛,如受他人推挤所迫,则不应取消比赛资格。比赛途中时间与运动员抵达终点的预示时间,只能由大会进行宣告或显示,其他任何人不得向运动员报时。运动员比赛中,不得接受或听取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技术指导,也不得有人伴赛。
跷旱船的竞赛规则中,并没有针对在比赛行进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例如,坐于船头的人,双脚应包在船尾人臀部的两侧,但在比赛中,由于追求速度,而忽略了双脚的位置。通常情况下,船头人的双脚仅仅只是靠于船尾人的两侧,并没有让船尾人坐于船头人的脚背上。再者,比赛规则中,明确规定,下装臀部不得有任何胶、塑料等附加物,但在实际比赛中,穿两条裤子的,在臀部下绑软垫的,比比皆是。比赛规则制定的不合理性,以及实施的不规范性,都让跷旱船项目的发展受到阻碍。
3.3跷旱船裁判的职责
(1)裁判长:领导终点裁判长检查长、检录长、发令员及全体裁判员的工作,并分配竞赛裁判员的工作。掌握竞赛情况,根据规则解决竞赛中发生的问题,有权警告、取消犯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和录取资格。对在比赛中受到别人影响而受到损失的运动员,可使其参加另一组或下一赛次的比赛,或令该组重赛。审核各项竞赛成绩,然后交宣告员宣告。
(2)检录长及检录员:检录长领导检录组的工作,比赛前检录员召集运动员按分组表点名,三次点名,不到者取消比赛资格。组织运动员抽签决定道次,抽定后不得更改。严格检查运动员号码、服装、鞋子等,如有不符要求者,不允许入场比赛。带领运动员到起点,并向助理发令员说明运动员缺席情况如遇组别或运动员有变动时,应将情况报告裁判长。 (3)检查长及检查员:检查长领导检查员在比赛前复查比赛场地、设备和器材。比赛中检查运动员有无犯规情况。检查长按規则规定,根据检查员报告运动员犯规情况,在成绩卡备注处填写处理意见并签字。检查员按检查长分配的位置及任务负责检查工作,全程跟随参赛队员比赛,如发现运动员犯规或其他人员违例时,应立即明显地标出犯规地点,举旗示意。当即取消犯规队员本场比赛,及时如实地将犯规违例情况填写检查员报告表交检查长。
在实际的比赛过程中,裁判长及裁判员就如何判罚存在争议,最主要的还是双脚的放置位置以及臀部是否着地。其次,检查长及检查员在检查运动员是否有作弊行为时,执行的力度还不够到位。再者,在执行裁判手段时,有明显的偏袒行为。
4.建议
4.1要求的建议
每船由二人组成,规定船头人的双脚必须包在船尾人的两侧,而船尾人的双脚并于船头人的臀部之下。在比赛的过程中,为避免船头人由于用力过猛,而导致双脚分隔过大,可以借助模具。模具的作用是为了固定双脚之间的间距,以预防船尾人尾骨与地面摩擦而造成的伤害。双手相互紧握,为避免在比赛过程中,由于出汗而导致手滑的现象,可由举办方提供统一的纱布或者胶带。
4.2规则的建议
在比赛中,由于部分裁判对跷旱船项目并不熟悉,可能在判罚上存在偏差。这就需要明确的规则,以避免主观判断而受到影响。因而,在规则中要详细突出违例与犯规。发现在比赛中,队员下装臀部有附加物时,视为违例,给予黄旗警告一次。在比赛的过程中,如若手松开,而船体没有散,队员迅速调整并继续进行比赛的,视为违例,给予黄旗警告一次。由于船体发生倾斜,而导致臀部部分置于地面,队员迅速调整并继续进行比赛的,视为违例,给予黄旗警告一次。在行进中,因队员体力不支或用力过猛,而导致臀部大部分置于地面,队员迅速调整并继续进行比赛的,似为违例,给予黄旗警告一次。
凡在比赛开始后,有摔倒或歪斜,导致臀部以上(含臀部)接触地面,且无法继续进行比赛的,视为犯规,给予红旗,取消其本场比赛资格。在比赛中,运动员必须沿着自己的航道(跑道)前进,不得冲撞或阻挡他船,如妨碍了他船前进时,即视为犯规,给予红旗,取消其本场比赛资格。在比赛中,船体由于方向偏移,超越线界跷到其他船道上,无论有没有影响其他队员的行进,均视为犯规,给予红旗,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4.3对裁判的建议
裁判长不仅要对各裁判员进行明确的分工,还应加强他们对项目的熟知度,前期的培训一定要把好关。检录长及检录员,除负责检录工作外,应严格检查运动员的号码,服装,鞋子以及其他的附带物。如有不符合者,不允许入场比赛。检查长及检查员在比赛前,需开会讨论跷旱船项目的判罚力度。全程跟随参赛队员比赛,因分别看船头与船尾的双脚以及臀部是否置于脚背上,如发现运动员犯规或其他人员违例时,应立即明显的标出犯规地点,举旗示意。各裁判在比赛中,应端正自己的态度,尽量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2]。
5.结语
民运会还会继续举办,只要它继续,就会多多少少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对有关项目的研究也只是一个阶段性,但是,它会在不断地前进中自我完善。只要是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所做的探索,都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提出的观点与主张,绝不是针对某个人或者某个团体,更没有民族偏见。仅仅只是就问题而进行探讨,目的是为了规范民运会,普及,推广民族传统体育运动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建华.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制度完善[J].体育学刊,2012,19(4).
[2]段辉涛.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竞赛规则的思考及对策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3,19(59).
作者简介:金宁(1985-),湖北十堰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