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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我正巧到了黛比·卡特的门口,敲了门。门开了,我便闯了进去,强奸了她,最后杀了她……”罗恩给关于自己的案件编了这么一个梦。然而,那个警察把罗恩讲述的梦讲给其他人听,并略去了前后的话。它亦成了一个梦供,将罗恩推向死刑。
罗恩,一个无辜的人,在一起谋杀案中被判死刑。生命的最后时刻,律师紧急申请的保护令救了他的命。
他在死囚区度过了整整九年。九年前在法庭上被审判时,他还是一名深色头发的年轻人,三十出头,身体健壮,衣着考究。再次出现在人们面前,他的变化令所有人吃惊:牙齿脱落,头发苍白,形容枯槁,步伐不稳,像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
罗恩曾是一名职业棒球员,他的遭遇引起了媒体极大的关注。而格里森姆曾是一名律师,法律人的情怀加上小说家的敏感,使他很快投入了对罗恩事件的调查。18个月后,他写下了《无辜的人》这本书。这是他的第一部非虚构作品,他要在其中留下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一个梦供将罗恩推向死刑
“现在想象一下,我梦到它是这样发生的:我住在塔尔萨,喝了一天酒,还吃了一点儿安眠药,开车去酒吧(马车灯酒吧)。然后,我又喝了些酒,有点儿醉了。假设我正巧到了黛比·卡特的门口,敲了门。门开了,我便闯了进去,强奸了她,最后杀了她……”
这是发生在美国庞托托克县埃达小镇上的一桩谋杀案。在马车灯酒吧上班的一位名叫黛比的女孩,在寓所被杀,罗恩成了嫌疑犯。他一直声明自己无罪,但此刻面对警察,他却描述了这样一个梦。
你也许会想,真是神经病,这不是自找麻烦吗?没错,他就是个神经病。但神经病其实有很多种,罗恩主要是容易情绪失控,并非意识不清。那一刻,他手里正拿着一本书,名为《埃达之梦》。书是一位有良知的记者写的,讲的也是一起谋杀案,被害人也是一位年轻女孩,名叫哈拉维。
在那起案件中,一个叫汤米的年轻人成为嫌疑犯,在被告知测谎没通过时,他坦言自己因为被传讯压力大,常做噩梦。警察让他讲述了那個梦,没想到那个梦竟被反复修改,最后成了给他定罪的证据。
法庭上,助理检察官形象地描述了录像中提及的血腥细节——刀伤、鲜血、肠子,惨无人道的强暴、戕害和焚尸灭迹。然而,当尸体最终被发现时,人们却发现哈拉维既没有被刀捅过,也没被焚烧,她死于头部的单一枪击伤。按说,这会令人对这个案件清醒。然而,汤米和他的朋友已被判了死刑,没人再追查真凶。《埃达之梦》表达的是对这个案件的嘲讽。
罗恩给关于自己的案件编那个梦的时候,手里就拿着那本书,他借它表达的也是对自己案件的嘲讽。然而,那个警察把罗恩讲述的梦讲给了其他人听,并略去了前后的话。它亦成了一个梦供,将罗恩推向死刑。
真正的嫌疑人浮出水面
经历了漫长的审讯,罗恩的案子在俄克拉荷马州的法院宣告终结,执刑死刑的日期已确定。
之后,一位贫困者援助辩护的律师为罗恩申请了人身保护令,保护令上诉状被随机分配给了西伊法官。在西伊法官的指导下,他的团队用了近一年的努力,最终,在暂缓执刑一年后,使得该案件被批准重审。
西伊法官如外科医生一般精准地解剖了审判的各个方面,彻底显露出对罗恩有罪判决的嘲弄。
当初把罗恩送上死刑的,不只是他的梦,还有证人证言和专家鉴定。被采用的重要证言之一来自一个叫戈尔的人。他说,事发当天的晚上,他看到一个叫罗恩的男人在俱乐部纠缠黛比。事实上,他才是谋杀案发生前最后一个被看到和黛比在一起的人。但奇怪的是,后来的指纹和毛发收集程序中,却没有他。时间过去了三年半,警方才从他身上取了样本。
而专家意见来自海特,他作证说,在现场提取的十七根毛发中,有十三根与丹尼斯(罗恩的“同案犯”,他成为嫌疑人只是因为他是罗恩的朋友,警察认为那个案子不是一个人作案)的毛发“在显微下观察是一致的”,两根与罗恩的样本一致,甚至还有一根是“匹配”的。
丹尼斯先被审判,在庭审启动后,海特提交了第三份报告。在报告中,他排除了任何毛发属于戈尔的可能。他的专家证词是州政府用以指控罗恩和丹尼斯的唯一“可信”的间接证据。
而在案件重审时,已有DNA技术。DNA检测显示,在尸体下方发现的一根头发和在床上用品中发现的一根阴毛是戈尔留下的。另外,实验室检测了在尸检期间通过阴道拭子回收的精液,DNA显示它亦来自戈尔。现场没有罗恩和丹尼斯的任何指纹,DNA亦显示毛发和精液都与他们无关,真正的嫌疑人已浮出水面。
真相传递出的信息令人深思
罗恩和丹尼斯被判无罪,但他们出狱后的日子并不轻松,受检察官言论影响,一般百姓还认为他们有罪。
几个月过去了,戈尔仍然没有受到谋杀指控。恐惧挥之不去,谋杀案调查仍在进行,警察四处出击,他们仍有可能在深夜再敲响罗恩和丹尼斯的家门,将他们再一次投进监狱。
丹尼斯最终选择去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建议他们提起诉讼。于是,丹尼斯和罗恩聘请律师,将俄克拉荷马州政府中的一半机构和人员告上法庭。两年后,诉讼以和解结案,赔偿金高达数百万美元。然而钱不能弥补一切,罗恩在狱中恶化的精神状况和被摧残的健康已难改善,他基本上失去了生活的能力。
他们获释两年后,谋杀案发生已近19年,警方终于宣布结案,戈尔站上了法庭的被告席,被判死刑。
其实从一开始,罗恩的辩护律师就怀疑戈尔与黛比谋杀案有牵连。他是职业罪犯,有袭击女性的暴力犯罪前科,也是人们所看到的与受害人有接触的最后一个人。令人费解的是,警察却一直对他视而不见。
在审理过去14年后,戈尔身上的谜团逐渐解开。原来,他在埃达贩毒,一些交易涉及埃达警方。他欠警方钱的时候,他们会编个理由逮捕他,但在多数情况下,警方几乎不管他。至于作证指控罗恩,戈尔说那是警方授意。
罗恩行为古怪,因骚扰妇女而臭名昭著,是低劣酒馆的常客。最糟糕的是,他住得离犯罪现场最近,穿过他家后巷,走到黛比的公寓只需要几分钟。警方死死认定他就是罪犯,没有证据也要创造证据把他弄进大狱去。
这就是权力可怕的威力。在这本书中,格里森姆讲述了好几个无辜者的案例,他以他们的经历传递出这样的讯息:除非制度改进,否则这种事情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他深切指出:“这不仅仅是俄克拉荷马州才有的特殊问题。在美国,误判在每个州每个月都会发生。”这就是格里森姆要讲述这些故事的主因。
罗恩,一个无辜的人,在一起谋杀案中被判死刑。生命的最后时刻,律师紧急申请的保护令救了他的命。
他在死囚区度过了整整九年。九年前在法庭上被审判时,他还是一名深色头发的年轻人,三十出头,身体健壮,衣着考究。再次出现在人们面前,他的变化令所有人吃惊:牙齿脱落,头发苍白,形容枯槁,步伐不稳,像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
罗恩曾是一名职业棒球员,他的遭遇引起了媒体极大的关注。而格里森姆曾是一名律师,法律人的情怀加上小说家的敏感,使他很快投入了对罗恩事件的调查。18个月后,他写下了《无辜的人》这本书。这是他的第一部非虚构作品,他要在其中留下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一个梦供将罗恩推向死刑
“现在想象一下,我梦到它是这样发生的:我住在塔尔萨,喝了一天酒,还吃了一点儿安眠药,开车去酒吧(马车灯酒吧)。然后,我又喝了些酒,有点儿醉了。假设我正巧到了黛比·卡特的门口,敲了门。门开了,我便闯了进去,强奸了她,最后杀了她……”
这是发生在美国庞托托克县埃达小镇上的一桩谋杀案。在马车灯酒吧上班的一位名叫黛比的女孩,在寓所被杀,罗恩成了嫌疑犯。他一直声明自己无罪,但此刻面对警察,他却描述了这样一个梦。
你也许会想,真是神经病,这不是自找麻烦吗?没错,他就是个神经病。但神经病其实有很多种,罗恩主要是容易情绪失控,并非意识不清。那一刻,他手里正拿着一本书,名为《埃达之梦》。书是一位有良知的记者写的,讲的也是一起谋杀案,被害人也是一位年轻女孩,名叫哈拉维。
在那起案件中,一个叫汤米的年轻人成为嫌疑犯,在被告知测谎没通过时,他坦言自己因为被传讯压力大,常做噩梦。警察让他讲述了那個梦,没想到那个梦竟被反复修改,最后成了给他定罪的证据。
法庭上,助理检察官形象地描述了录像中提及的血腥细节——刀伤、鲜血、肠子,惨无人道的强暴、戕害和焚尸灭迹。然而,当尸体最终被发现时,人们却发现哈拉维既没有被刀捅过,也没被焚烧,她死于头部的单一枪击伤。按说,这会令人对这个案件清醒。然而,汤米和他的朋友已被判了死刑,没人再追查真凶。《埃达之梦》表达的是对这个案件的嘲讽。
罗恩给关于自己的案件编那个梦的时候,手里就拿着那本书,他借它表达的也是对自己案件的嘲讽。然而,那个警察把罗恩讲述的梦讲给了其他人听,并略去了前后的话。它亦成了一个梦供,将罗恩推向死刑。
真正的嫌疑人浮出水面
经历了漫长的审讯,罗恩的案子在俄克拉荷马州的法院宣告终结,执刑死刑的日期已确定。
之后,一位贫困者援助辩护的律师为罗恩申请了人身保护令,保护令上诉状被随机分配给了西伊法官。在西伊法官的指导下,他的团队用了近一年的努力,最终,在暂缓执刑一年后,使得该案件被批准重审。
西伊法官如外科医生一般精准地解剖了审判的各个方面,彻底显露出对罗恩有罪判决的嘲弄。
当初把罗恩送上死刑的,不只是他的梦,还有证人证言和专家鉴定。被采用的重要证言之一来自一个叫戈尔的人。他说,事发当天的晚上,他看到一个叫罗恩的男人在俱乐部纠缠黛比。事实上,他才是谋杀案发生前最后一个被看到和黛比在一起的人。但奇怪的是,后来的指纹和毛发收集程序中,却没有他。时间过去了三年半,警方才从他身上取了样本。
而专家意见来自海特,他作证说,在现场提取的十七根毛发中,有十三根与丹尼斯(罗恩的“同案犯”,他成为嫌疑人只是因为他是罗恩的朋友,警察认为那个案子不是一个人作案)的毛发“在显微下观察是一致的”,两根与罗恩的样本一致,甚至还有一根是“匹配”的。
丹尼斯先被审判,在庭审启动后,海特提交了第三份报告。在报告中,他排除了任何毛发属于戈尔的可能。他的专家证词是州政府用以指控罗恩和丹尼斯的唯一“可信”的间接证据。
而在案件重审时,已有DNA技术。DNA检测显示,在尸体下方发现的一根头发和在床上用品中发现的一根阴毛是戈尔留下的。另外,实验室检测了在尸检期间通过阴道拭子回收的精液,DNA显示它亦来自戈尔。现场没有罗恩和丹尼斯的任何指纹,DNA亦显示毛发和精液都与他们无关,真正的嫌疑人已浮出水面。
真相传递出的信息令人深思
罗恩和丹尼斯被判无罪,但他们出狱后的日子并不轻松,受检察官言论影响,一般百姓还认为他们有罪。
几个月过去了,戈尔仍然没有受到谋杀指控。恐惧挥之不去,谋杀案调查仍在进行,警察四处出击,他们仍有可能在深夜再敲响罗恩和丹尼斯的家门,将他们再一次投进监狱。
丹尼斯最终选择去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建议他们提起诉讼。于是,丹尼斯和罗恩聘请律师,将俄克拉荷马州政府中的一半机构和人员告上法庭。两年后,诉讼以和解结案,赔偿金高达数百万美元。然而钱不能弥补一切,罗恩在狱中恶化的精神状况和被摧残的健康已难改善,他基本上失去了生活的能力。
他们获释两年后,谋杀案发生已近19年,警方终于宣布结案,戈尔站上了法庭的被告席,被判死刑。
其实从一开始,罗恩的辩护律师就怀疑戈尔与黛比谋杀案有牵连。他是职业罪犯,有袭击女性的暴力犯罪前科,也是人们所看到的与受害人有接触的最后一个人。令人费解的是,警察却一直对他视而不见。
在审理过去14年后,戈尔身上的谜团逐渐解开。原来,他在埃达贩毒,一些交易涉及埃达警方。他欠警方钱的时候,他们会编个理由逮捕他,但在多数情况下,警方几乎不管他。至于作证指控罗恩,戈尔说那是警方授意。
罗恩行为古怪,因骚扰妇女而臭名昭著,是低劣酒馆的常客。最糟糕的是,他住得离犯罪现场最近,穿过他家后巷,走到黛比的公寓只需要几分钟。警方死死认定他就是罪犯,没有证据也要创造证据把他弄进大狱去。
这就是权力可怕的威力。在这本书中,格里森姆讲述了好几个无辜者的案例,他以他们的经历传递出这样的讯息:除非制度改进,否则这种事情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他深切指出:“这不仅仅是俄克拉荷马州才有的特殊问题。在美国,误判在每个州每个月都会发生。”这就是格里森姆要讲述这些故事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