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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路文英(1991-),女,汉,山东省滨州市人,公共管理硕士,单位:山西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专业,研究方向:社会保障制度与理论。
摘 要: 公共选择理论是以“经济人”为假设研究政府行为的理论。公共选择学者提出了许多理论,政府失灵就是公共选择理论其中的一点。本文是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简析政府失灵。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政府政策的低效率,政府间寻租和政府的失灵经济。本文根据政府失灵的表现,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公共物品和服务市场化,促进管理部门的科学化,促进公民的参与和监督,出台政策法规,建设法治政府等。
关键词: 公共选择理论;政府;政府失灵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08-0296-01
一、绪论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1 公共选择理论的界定。
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1]丹尼斯·缪勒说:“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2]
2 政府失灵的界定。
国内学者对政府失灵的界定:丁煌认为“所谓`政府的失败',是指国家或政府的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有效’,或像理论上所说的能够做到的那样‘有效’”[3],胡宇则认为“政府失灵是产生于经济学的一个概念,是指政府的经济调节措施在许多方面不理想,政府发挥不了预定的经济调节作用”。[4]
3 公共选择理论与政府失灵的治理。
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中给政府失灵下的定义是,“当国家行动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当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给不恰当的人时,政府失灵就产生了”[5]。以布坎南、塔洛克为代表的弗吉尼亚学派认为,要解决政府失灵,必须进行宪法改革,对政府施加宪法约束,重新确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规则。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简要分析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定义
公共选择(Public Chioce)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内在动力,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实现的对公共经济的分析和理性决策。也可以把公共选择看作一个政治学和经济学交叉的学科。
(三)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政府失灵
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以来,经济学家大多忙于指责“市场失灵”,布坎南则另辟捷径,直击“政府失灵”问题。根据布坎南的研究,人们认识到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政策效果削弱而不是改善了“社会福利”。布凯南的政府失灵理论实际上成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重要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运动引入一些科学的管理方法到政府部门,把政府视为“经济人”,通过把政府的运作当做企业对待来“再造政府”“重塑政府”,[6]弥补政府管理中的缺陷和不足。
三、公共选择理论视角下的政府失灵
(一)政府失灵的定义。
政府失灵就是指政府干预市场经济中出现的经济效率低下,甚至破坏经济效率
的政府行为。[7]
(二)政府失灵的表现。
政府失灵主要表现为政府的越位和缺位。
(1)政府政策的低效率。
1 短缺或过剩。如果政府的干预方式是把价格固定在非均衡水平上,将导致生产短缺或者生产过剩。如果把价格固定在均衡水平之下,就会产生短缺。反之,则产生过剩。
2信息不足。不完全信息和有限理性造成公共政策失灵。
3缺乏市场激励。政府干预消除了市场的力量,或冲抵了他们的作用,敢于就可能消除某些有益的激励。
(2)政府的寻租。
垄断导致寻租,寻租导致腐败。政府利用垄断性行政权力和法律手段干预市场,获利的人乐意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得较高的收益和超额利润。寻租、避租活动中不仅耗尽人们的才智,而且把费用强加给社会的其他人群,从而阻碍了经济发展。
(3)政府失灵经济。
政府的“超然”地位,使其喪失了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导致了“政府失灵”。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过程,是站在市场之上的,他并没有直接深入市场中对出现混乱的环节进行调控,而是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手段对整个国民经济肌体进行间接调控。然而,政府对于调控的力度和幅度,以及调控的时间的把握却是非常困难的。
四、对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启示
(一)市场化改革。
1 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化。
政府只提供一部分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其余的有市场提供。政府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让一些企业提供,这样还引入了竞争机制,还可以减少政府的压力,可以防止政府失灵。
(二)实现政府部门管理的科学化。
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进行转折过渡的过程中,要实现政府管理的决策规范化和科学化,将政府的决策规则以及决策程序固定下來。这样就不会单纯以领导个人的意志而进行改变,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促进公民的参与与监督。
“暗箱操作”会导致政府政策的低效率,要想提高效率,防止这些贪污受贿的方式,就要加强监督。可以在民间设立监督机构,监督政府的行为,彻底实行“阳光工程”,提高政府的机构和政策效率。
(五)出台法律,建立法治政府。
出台法律,来遏制不良行为。用法律的强制性去阻止不正规的行为,建立一个法治政府。
参考文献
[1] 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
[2] 林永波 ,张世贤.公共政策[M] .台北 :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7:8-9
[3] 丁煌.西方行政学说.[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4] 胡宇.政府失灵与政府功能的限度[J].社会科学研究,2003(5):19-21
[5] 萨缪尔森,诺德豪斯 .经济学[M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
[6] 冯道军.元治理理论视角下国有企业改革的政府角色塑造[J].2013(12):118-223
[7] 钟永健,刘伟.现代西方政府失灵理论评析[J].理论与改革,2003(6):30-32
摘 要: 公共选择理论是以“经济人”为假设研究政府行为的理论。公共选择学者提出了许多理论,政府失灵就是公共选择理论其中的一点。本文是从公共选择理论的视角简析政府失灵。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政府政策的低效率,政府间寻租和政府的失灵经济。本文根据政府失灵的表现,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公共物品和服务市场化,促进管理部门的科学化,促进公民的参与和监督,出台政策法规,建设法治政府等。
关键词: 公共选择理论;政府;政府失灵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08-0296-01
一、绪论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1 公共选择理论的界定。
公共选择理论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说:“公共选择是政治上的观点,它以经济学家的工具和方法大量应用于集体或非市场决策而产生。”[1]丹尼斯·缪勒说:“公共选择理论可以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把经济学应用于政治科学。”[2]
2 政府失灵的界定。
国内学者对政府失灵的界定:丁煌认为“所谓`政府的失败',是指国家或政府的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有效’,或像理论上所说的能够做到的那样‘有效’”[3],胡宇则认为“政府失灵是产生于经济学的一个概念,是指政府的经济调节措施在许多方面不理想,政府发挥不了预定的经济调节作用”。[4]
3 公共选择理论与政府失灵的治理。
萨缪尔森在《经济学》中给政府失灵下的定义是,“当国家行动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当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给不恰当的人时,政府失灵就产生了”[5]。以布坎南、塔洛克为代表的弗吉尼亚学派认为,要解决政府失灵,必须进行宪法改革,对政府施加宪法约束,重新确立一套经济和政治活动的宪法规则。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简要分析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定义
公共选择(Public Chioce)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内在动力,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实现的对公共经济的分析和理性决策。也可以把公共选择看作一个政治学和经济学交叉的学科。
(三)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政府失灵
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以来,经济学家大多忙于指责“市场失灵”,布坎南则另辟捷径,直击“政府失灵”问题。根据布坎南的研究,人们认识到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政策效果削弱而不是改善了“社会福利”。布凯南的政府失灵理论实际上成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重要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运动引入一些科学的管理方法到政府部门,把政府视为“经济人”,通过把政府的运作当做企业对待来“再造政府”“重塑政府”,[6]弥补政府管理中的缺陷和不足。
三、公共选择理论视角下的政府失灵
(一)政府失灵的定义。
政府失灵就是指政府干预市场经济中出现的经济效率低下,甚至破坏经济效率
的政府行为。[7]
(二)政府失灵的表现。
政府失灵主要表现为政府的越位和缺位。
(1)政府政策的低效率。
1 短缺或过剩。如果政府的干预方式是把价格固定在非均衡水平上,将导致生产短缺或者生产过剩。如果把价格固定在均衡水平之下,就会产生短缺。反之,则产生过剩。
2信息不足。不完全信息和有限理性造成公共政策失灵。
3缺乏市场激励。政府干预消除了市场的力量,或冲抵了他们的作用,敢于就可能消除某些有益的激励。
(2)政府的寻租。
垄断导致寻租,寻租导致腐败。政府利用垄断性行政权力和法律手段干预市场,获利的人乐意用较低的贿赂成本获得较高的收益和超额利润。寻租、避租活动中不仅耗尽人们的才智,而且把费用强加给社会的其他人群,从而阻碍了经济发展。
(3)政府失灵经济。
政府的“超然”地位,使其喪失了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导致了“政府失灵”。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过程,是站在市场之上的,他并没有直接深入市场中对出现混乱的环节进行调控,而是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手段对整个国民经济肌体进行间接调控。然而,政府对于调控的力度和幅度,以及调控的时间的把握却是非常困难的。
四、对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启示
(一)市场化改革。
1 公共产品和服务市场化。
政府只提供一部分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其余的有市场提供。政府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让一些企业提供,这样还引入了竞争机制,还可以减少政府的压力,可以防止政府失灵。
(二)实现政府部门管理的科学化。
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进行转折过渡的过程中,要实现政府管理的决策规范化和科学化,将政府的决策规则以及决策程序固定下來。这样就不会单纯以领导个人的意志而进行改变,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促进公民的参与与监督。
“暗箱操作”会导致政府政策的低效率,要想提高效率,防止这些贪污受贿的方式,就要加强监督。可以在民间设立监督机构,监督政府的行为,彻底实行“阳光工程”,提高政府的机构和政策效率。
(五)出台法律,建立法治政府。
出台法律,来遏制不良行为。用法律的强制性去阻止不正规的行为,建立一个法治政府。
参考文献
[1] 詹姆斯·M·布坎南.自由、市场和国家[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
[2] 林永波 ,张世贤.公共政策[M] .台北 :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97:8-9
[3] 丁煌.西方行政学说.[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4] 胡宇.政府失灵与政府功能的限度[J].社会科学研究,2003(5):19-21
[5] 萨缪尔森,诺德豪斯 .经济学[M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
[6] 冯道军.元治理理论视角下国有企业改革的政府角色塑造[J].2013(12):118-223
[7] 钟永健,刘伟.现代西方政府失灵理论评析[J].理论与改革,2003(6):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