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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省商洛市各级政府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积极探索新时期社会救助模式,逐步建立起了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发生问题。截至目前,商洛市民政局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1万户、4.5万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开始的每人每月91元提高到现在的320元,月人均补助达到230元。全市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03万户、29.2万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年625元提高到现在的1840元,月人均补助达到1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