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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奴”一词在中国历史中渊源深厚,历史上有“农奴”“官奴”“书奴”等,当代以“房奴”“卡奴”“车奴”“病奴”等为代表形成了庞大的族群。本文主要从历时角度讨论“奴”的语义变化发展,揭示其受到的宏观和微观影响。
关键词:奴;语义;义素;X奴
一、历史文化语境中“奴”的语义发展
“奴”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三种释义:1.旧社会中受压迫、剥削、役使而没有人身自由等政治权利的人,如奴隶、农奴。2.青年女子自称,如奴家。3.像对待奴隶一样地蹂躏、使用,如奴役。在《中华大字典》中“奴”却有十种释义,在中国汉语史中,“奴”的内涵有着丰富的变化。“据历史文化语义学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术语意涵的变化是与历史文化的演进联系在一起的。随着历史文化的流衍,有着固定词义与具体指涉的语汇被用于不同的情境,其指示性随之变得模糊,在原有的基础上引申出各种不同的词义。”[1]
奴是会意字,小篆写为 。《说文解字》:“奴、婢皆古之辠人也。从女从又。”“辠人”即罪人。段玉裁注:“又,所以持事也。”徐灏《段注笺》云:“奴之字盖起于女隶,而因以为男子入于罪隶之通称。”他从“奴从女从又”推断“奴”最初是指靠双手为别人提供劳动服务的女子。徐灏的说法有失,据许慎《说文》中古文“奴”的写法,从人;据六朝古文出土物,战国·包山楚简中写为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作,都与“女子”无关。最早“奴”应是男女通称的,并有文献记载女子用“女奴”或“婢”,“奴”多指“男奴”。《吴越春秋·勾践入臣外传第七》:“妻衣褐兮为婢,夫去冕兮为奴。”“罪人”包括战争中的俘虏,《论语》:“‘箕子为之奴’罪隶之奴也”。而为何“从女”至今并没有较为确切的证据可以得知。后来“奴”扩展到良民,《管子·轻重八·山权数》:“使贫民变成富人之奴隶。”秦国时,迫使奴隶的子女继续为奴隶,即“收孥”,“奴”包括其家属。可见上古时期,“奴”指阶级社会中被统治阶级控制,没有人身自由,没有财产,从事各项劳动的人。“雇佣供役亦曰奴。”[2]因为“奴”所从事的劳动近于“仆”(僕),所以两者常混用或连用,如《汉书·公孙弘等传赞》:“卫青奋於奴僕,日磾出於降虏。”
魏晋时,“操贱业者亦曰奴,如牧猪奴、屠贩奴”,也指“奴才,谓才下如奴”[3]。《晋书·卷九六·列传第六六》:“宗氏骂曰:‘屠贩奴!岂有害人之夫而欲加无礼,于尔安乎?”《晋书·卷一○一·载记第一》:“元海曰:‘颖不用吾言,逆自奔溃,真奴才也。’”《颜氏家训集解卷》:“何焯曰:‘後人所骂奴才,亦驽材耳。’卢文弨曰:‘字林,驽,骀也。驽骀,下乘,此亦谓下材也。’”因为“奴”有指“地位低下”“驽钝”之人之意,就引申为对人的贱称、鄙称。也有用作尊对卑的称呼或自己谦称的,如刘义庆《世说新语·方正》:“(周侯)抚其背曰:‘奴好自爱。’”
汉代开始,大量关于“奴”的双音节甚至多音节词出现,称植物、动物、地名等为“奴”,如“木奴”等。在“奴”走向“X奴”的过程中,“奴”的意义不断受到影响发生变化,但此时是人们将“主奴”意识投射到自然界的结果,“X奴”指把“X”当做奴隶或奴仆。唐以后,“奴”在前朝的基本用法都沿袭了下来,“奴”专用于妇人谦称,甚至成为一种美称、爱称,在古代大量方言中流传着,亦称“侬”,如赵长卿《点绛唇》:“爱道奴家瘦”,苏轼《次韵代留别》:“应记侬家旧住西”。
明代起,“世之鄙人之不肖者为奴材”(《辍耕录》)。明清两代宦官及清代旗籍文武官员对皇帝自称奴才,清朝皇帝对旗籍官吏亦以奴才称之。这与满洲人“严分着主奴”的意识有关,是满洲人入关前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遗留的社会烙印。鲁迅先生在《隔膜》里说:“满洲人自己,就严分着主奴,大臣奏事,必称‘奴才’,而汉人却称‘臣’就好。这并非因为是‘炎黄之胄’,特地优待,赐以佳名的,其实是所以别于满人的‘奴才’,其地位还下于‘奴才’数等。”明清奴仆对主人亦自称奴才。《红楼梦》:“这会子又叫我做,我成了你们奴才了。”奴才还引申为奴性十足,甘心供人驱使的人。“封建专制统治者极力扼杀人的独立性,培植人对上依附、顺从的奴性。”[4]“它在人际关系上所造成的是人身依附关系,即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一种主奴尊卑的关系,导致人身的依附。”[5]“奴”的这些含义都深刻体现了尊卑贵贱、上下有别的汉民族传统心理文化。
二、句法·语义组合中“奴”的义素描写
如前所述,“奴”的本义是“有罪从事劳动之人”,核心语义是“奴隶阶级”,后来发展为“奴仆”“被役使的人”“操贱业之人”“奴才”等,其语义的变化与“奴”的构词有密切的关系。“词的义位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对象、行为、性质等,都是高度抽象化了的孤立的观念,但义位一旦进入句法·语义组合(义丛·义句)”[6],就会受“这个由语义结构的宏观控制和义位组合的微观制约”[7]。
下面我们来对比一组“奴”的义素:
(1)为齐奴,为齐奴隶也。
(《战国策·卷一》)
(2)然则女奴之掌酒者,亦得谓之酋矣。
(《墨子间诂·卷七》)
(3)贵至封侯,贱至奴仆。
(《论衡校释·卷二》)
(4)班命郡国,百姓因荒自卖为奴婢者,悉免为良人。
(《晋书·卷一一七·载记第一七》)
(5)秉谦、广微亦曲奉忠贤,若奴役然。
(《明史·卷三○六·列传第一九四》)
(6)钦差大臣大学士兵部尚书,奴才彭朋跪奏。
(《彭公案·第一百五十三回》)
以上例句中关于“奴”的词语所盛行的时期大致依循:
先秦(1、2) 两汉(3)魏晋(4) 明(5) 清(6),在具体语境中我们可以对“奴”的义素作如下描写:
(1A)奴隶[+阶级性][+被束缚、控制][+为他人服务][+有罪][+不自由][+依附性][+地位低下][+男性][+人]
(2A)女奴[+阶级性][+被束缚、控制][+为他人服务][+有罪][+不自由][+依附性][+地位低下][-男性][+人]
(3A)奴仆[+阶级性][+被束缚、控制][+为他人服务][-有罪][+不自由][+依附性][+地位低下][±男性][+人]
(4A)奴婢[+阶级性][+被束缚、控制][+为他人服务][-有罪][+不自由][+依附性][+地位低下][±男性][+人]
(5A)奴役[-阶级性][+被束缚、控制][+为他人服务][-有罪][-不自由][+依附性][+地位低下][±男性][+人]
(6A)奴才[-阶级性][+被束缚、控制][+为他人服务][-有罪][-不自由][+依附性][+地位低下][±男性][+人]
可见古代“奴”主要用在社会阶级称谓词汇场里,核心义项为[+被统治阶级束缚、控制][+人]。明清开始其领域已经由被统治阶级扩展到一切被控制的人(如例5、6),为“奴”的人既有财产也有政治权利,甚至属于统治阶级,“奴”与“主”的依附关系不再是单纯的一方为另一方所有,阶级性等义素已脱落。
时至今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结构深刻调整,人民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这些变化在词汇中也反映了出来,产生了大批“X奴”结构的新词语。如:垄奴、房奴、卡奴、车奴、气奴、油奴、基奴、租奴、婚奴、妻奴、节奴、礼奴、孩奴、班奴、猫奴、墓奴、病奴、医奴、药奴、分奴、证奴、学奴、考奴、恨奴、权奴、欲奴、爱奴、赌奴、财奴、钱奴、贪奴、舞奴、车位奴、工作奴、生活奴、教育奴、学位奴、论文奴、外语奴、专利奴、职称奴等,大量的类推造词导致“奴”的义素受到其他义位的语义干涉而不断脱落,“奴”的意义越来越虚,走向泛化,成为一个代表“被某事物控制或影响的一类人”的标志。
注释:
[1] 余来明:《历史文化语义学:理论与实践》,《光明日报》2007年3月30日。
[2][3] 陆费逵、欧阳溥存等编:《中华大字典》,中华书局1919年版。
[4][5] 李润桃:《“奴”的文化蕴涵》,《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6][7] 王艾录:《语义干涉和义素脱落》,《汉语学习》1994年第6期。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关键词:奴;语义;义素;X奴
一、历史文化语境中“奴”的语义发展
“奴”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有三种释义:1.旧社会中受压迫、剥削、役使而没有人身自由等政治权利的人,如奴隶、农奴。2.青年女子自称,如奴家。3.像对待奴隶一样地蹂躏、使用,如奴役。在《中华大字典》中“奴”却有十种释义,在中国汉语史中,“奴”的内涵有着丰富的变化。“据历史文化语义学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术语意涵的变化是与历史文化的演进联系在一起的。随着历史文化的流衍,有着固定词义与具体指涉的语汇被用于不同的情境,其指示性随之变得模糊,在原有的基础上引申出各种不同的词义。”[1]
奴是会意字,小篆写为 。《说文解字》:“奴、婢皆古之辠人也。从女从又。”“辠人”即罪人。段玉裁注:“又,所以持事也。”徐灏《段注笺》云:“奴之字盖起于女隶,而因以为男子入于罪隶之通称。”他从“奴从女从又”推断“奴”最初是指靠双手为别人提供劳动服务的女子。徐灏的说法有失,据许慎《说文》中古文“奴”的写法,从人;据六朝古文出土物,战国·包山楚简中写为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作,都与“女子”无关。最早“奴”应是男女通称的,并有文献记载女子用“女奴”或“婢”,“奴”多指“男奴”。《吴越春秋·勾践入臣外传第七》:“妻衣褐兮为婢,夫去冕兮为奴。”“罪人”包括战争中的俘虏,《论语》:“‘箕子为之奴’罪隶之奴也”。而为何“从女”至今并没有较为确切的证据可以得知。后来“奴”扩展到良民,《管子·轻重八·山权数》:“使贫民变成富人之奴隶。”秦国时,迫使奴隶的子女继续为奴隶,即“收孥”,“奴”包括其家属。可见上古时期,“奴”指阶级社会中被统治阶级控制,没有人身自由,没有财产,从事各项劳动的人。“雇佣供役亦曰奴。”[2]因为“奴”所从事的劳动近于“仆”(僕),所以两者常混用或连用,如《汉书·公孙弘等传赞》:“卫青奋於奴僕,日磾出於降虏。”
魏晋时,“操贱业者亦曰奴,如牧猪奴、屠贩奴”,也指“奴才,谓才下如奴”[3]。《晋书·卷九六·列传第六六》:“宗氏骂曰:‘屠贩奴!岂有害人之夫而欲加无礼,于尔安乎?”《晋书·卷一○一·载记第一》:“元海曰:‘颖不用吾言,逆自奔溃,真奴才也。’”《颜氏家训集解卷》:“何焯曰:‘後人所骂奴才,亦驽材耳。’卢文弨曰:‘字林,驽,骀也。驽骀,下乘,此亦谓下材也。’”因为“奴”有指“地位低下”“驽钝”之人之意,就引申为对人的贱称、鄙称。也有用作尊对卑的称呼或自己谦称的,如刘义庆《世说新语·方正》:“(周侯)抚其背曰:‘奴好自爱。’”
汉代开始,大量关于“奴”的双音节甚至多音节词出现,称植物、动物、地名等为“奴”,如“木奴”等。在“奴”走向“X奴”的过程中,“奴”的意义不断受到影响发生变化,但此时是人们将“主奴”意识投射到自然界的结果,“X奴”指把“X”当做奴隶或奴仆。唐以后,“奴”在前朝的基本用法都沿袭了下来,“奴”专用于妇人谦称,甚至成为一种美称、爱称,在古代大量方言中流传着,亦称“侬”,如赵长卿《点绛唇》:“爱道奴家瘦”,苏轼《次韵代留别》:“应记侬家旧住西”。
明代起,“世之鄙人之不肖者为奴材”(《辍耕录》)。明清两代宦官及清代旗籍文武官员对皇帝自称奴才,清朝皇帝对旗籍官吏亦以奴才称之。这与满洲人“严分着主奴”的意识有关,是满洲人入关前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遗留的社会烙印。鲁迅先生在《隔膜》里说:“满洲人自己,就严分着主奴,大臣奏事,必称‘奴才’,而汉人却称‘臣’就好。这并非因为是‘炎黄之胄’,特地优待,赐以佳名的,其实是所以别于满人的‘奴才’,其地位还下于‘奴才’数等。”明清奴仆对主人亦自称奴才。《红楼梦》:“这会子又叫我做,我成了你们奴才了。”奴才还引申为奴性十足,甘心供人驱使的人。“封建专制统治者极力扼杀人的独立性,培植人对上依附、顺从的奴性。”[4]“它在人际关系上所造成的是人身依附关系,即在人与人之间建立一种主奴尊卑的关系,导致人身的依附。”[5]“奴”的这些含义都深刻体现了尊卑贵贱、上下有别的汉民族传统心理文化。
二、句法·语义组合中“奴”的义素描写
如前所述,“奴”的本义是“有罪从事劳动之人”,核心语义是“奴隶阶级”,后来发展为“奴仆”“被役使的人”“操贱业之人”“奴才”等,其语义的变化与“奴”的构词有密切的关系。“词的义位所反映的客观事物的对象、行为、性质等,都是高度抽象化了的孤立的观念,但义位一旦进入句法·语义组合(义丛·义句)”[6],就会受“这个由语义结构的宏观控制和义位组合的微观制约”[7]。
下面我们来对比一组“奴”的义素:
(1)为齐奴,为齐奴隶也。
(《战国策·卷一》)
(2)然则女奴之掌酒者,亦得谓之酋矣。
(《墨子间诂·卷七》)
(3)贵至封侯,贱至奴仆。
(《论衡校释·卷二》)
(4)班命郡国,百姓因荒自卖为奴婢者,悉免为良人。
(《晋书·卷一一七·载记第一七》)
(5)秉谦、广微亦曲奉忠贤,若奴役然。
(《明史·卷三○六·列传第一九四》)
(6)钦差大臣大学士兵部尚书,奴才彭朋跪奏。
(《彭公案·第一百五十三回》)
以上例句中关于“奴”的词语所盛行的时期大致依循:
先秦(1、2) 两汉(3)魏晋(4) 明(5) 清(6),在具体语境中我们可以对“奴”的义素作如下描写:
(1A)奴隶[+阶级性][+被束缚、控制][+为他人服务][+有罪][+不自由][+依附性][+地位低下][+男性][+人]
(2A)女奴[+阶级性][+被束缚、控制][+为他人服务][+有罪][+不自由][+依附性][+地位低下][-男性][+人]
(3A)奴仆[+阶级性][+被束缚、控制][+为他人服务][-有罪][+不自由][+依附性][+地位低下][±男性][+人]
(4A)奴婢[+阶级性][+被束缚、控制][+为他人服务][-有罪][+不自由][+依附性][+地位低下][±男性][+人]
(5A)奴役[-阶级性][+被束缚、控制][+为他人服务][-有罪][-不自由][+依附性][+地位低下][±男性][+人]
(6A)奴才[-阶级性][+被束缚、控制][+为他人服务][-有罪][-不自由][+依附性][+地位低下][±男性][+人]
可见古代“奴”主要用在社会阶级称谓词汇场里,核心义项为[+被统治阶级束缚、控制][+人]。明清开始其领域已经由被统治阶级扩展到一切被控制的人(如例5、6),为“奴”的人既有财产也有政治权利,甚至属于统治阶级,“奴”与“主”的依附关系不再是单纯的一方为另一方所有,阶级性等义素已脱落。
时至今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结构深刻调整,人民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这些变化在词汇中也反映了出来,产生了大批“X奴”结构的新词语。如:垄奴、房奴、卡奴、车奴、气奴、油奴、基奴、租奴、婚奴、妻奴、节奴、礼奴、孩奴、班奴、猫奴、墓奴、病奴、医奴、药奴、分奴、证奴、学奴、考奴、恨奴、权奴、欲奴、爱奴、赌奴、财奴、钱奴、贪奴、舞奴、车位奴、工作奴、生活奴、教育奴、学位奴、论文奴、外语奴、专利奴、职称奴等,大量的类推造词导致“奴”的义素受到其他义位的语义干涉而不断脱落,“奴”的意义越来越虚,走向泛化,成为一个代表“被某事物控制或影响的一类人”的标志。
注释:
[1] 余来明:《历史文化语义学:理论与实践》,《光明日报》2007年3月30日。
[2][3] 陆费逵、欧阳溥存等编:《中华大字典》,中华书局1919年版。
[4][5] 李润桃:《“奴”的文化蕴涵》,《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6][7] 王艾录:《语义干涉和义素脱落》,《汉语学习》1994年第6期。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