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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是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即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参与国家权力的管理和监督。这种民主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民主实践的必要条件是作为参政主体的人必须形成系统的民主知识,自觉的民主要求,理智的民主行为和恒常的民主习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首要任务在于营造一种民主参政氛围,对人们的参政观念和参政行为潜移默化地产生影响。
一、肃清臣民思想,确立公民意识
中国的封建传统沿袭了几千年,与社会主义的现代民主意识形成了尖锐的矛盾。邓小平深刻地指出:“推翻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和土地私有制,是成功,彻底的。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版第295页)尽管社会主义制度已确立半个世纪,但传统政治文化中作为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臣民思想还依旧在社会大范围内存在,“君主至上”的专制主义、等级观念、家长制思想还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时有表现,从而人们也就不能正确认识自身的参政主体身份和应享有的民主权利。这与封建政治文化对人民的奴性教化是直接相关的。建设政治文明,要从观念上引导人们肃清臣民思想,确立公民意识,用现代政治文化来武装头脑,使之具有对政治活动的热情和认同,并产生独立的政治评价标准。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一方面,是先进政治文化为人们所接受,树立公民意识;另一方面,是具有公民意识的人们,随着公共权力观念的强化,对政治文化提出更加自觉的民主要求。
二、排除政治冷漠,表达参政要求
树立公民政治主体意识,激发公民的政治热情,使之积极参与政治是政治民主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封建政治文化输入人们头脑中的政治观念把政治看作是封建特权阶级的事情,劳动人民的任务就是顺从其统治。无理由地绝对服从,形成了几千年来劳动人民无限顺从的“顺民思想”。建国后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有很大增强,但又由于种种原因使人们产生了一种害怕政治,远离政治的心理倾向。这是影响公民积极参政的思想障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应引导人们确立参政主体的观念,排除政治冷漠,自觉地把自己当做国家权力的主人。
三、抵制极端民主,确立法制观念
人们饱受封建专制政治文化毒害之苦,在逐步接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被压抑过久的思想随之得到解放。但在这一过程中,又难免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来一个“极端民主”的渲泄。极端民主不是真正意义的民主,只会对个人自由造成最大的破坏。因此政治文明的建设过程,也应是抵制极端民主,确立法制观念的过程。“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6页)为了保障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平等的参政自由,就需要每个公民在享有自己参政自由的同时,不对别人的参政自由造成损害。政治民主化的过程,就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过程。参政主体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必须具有的平等协商和按法律、制度办事的政治态度,都需要现代政治文化对公民参政意识的培养。
一、肃清臣民思想,确立公民意识
中国的封建传统沿袭了几千年,与社会主义的现代民主意识形成了尖锐的矛盾。邓小平深刻地指出:“推翻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和土地私有制,是成功,彻底的。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版第295页)尽管社会主义制度已确立半个世纪,但传统政治文化中作为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臣民思想还依旧在社会大范围内存在,“君主至上”的专制主义、等级观念、家长制思想还在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时有表现,从而人们也就不能正确认识自身的参政主体身份和应享有的民主权利。这与封建政治文化对人民的奴性教化是直接相关的。建设政治文明,要从观念上引导人们肃清臣民思想,确立公民意识,用现代政治文化来武装头脑,使之具有对政治活动的热情和认同,并产生独立的政治评价标准。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一方面,是先进政治文化为人们所接受,树立公民意识;另一方面,是具有公民意识的人们,随着公共权力观念的强化,对政治文化提出更加自觉的民主要求。
二、排除政治冷漠,表达参政要求
树立公民政治主体意识,激发公民的政治热情,使之积极参与政治是政治民主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封建政治文化输入人们头脑中的政治观念把政治看作是封建特权阶级的事情,劳动人民的任务就是顺从其统治。无理由地绝对服从,形成了几千年来劳动人民无限顺从的“顺民思想”。建国后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有很大增强,但又由于种种原因使人们产生了一种害怕政治,远离政治的心理倾向。这是影响公民积极参政的思想障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应引导人们确立参政主体的观念,排除政治冷漠,自觉地把自己当做国家权力的主人。
三、抵制极端民主,确立法制观念
人们饱受封建专制政治文化毒害之苦,在逐步接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被压抑过久的思想随之得到解放。但在这一过程中,又难免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来一个“极端民主”的渲泄。极端民主不是真正意义的民主,只会对个人自由造成最大的破坏。因此政治文明的建设过程,也应是抵制极端民主,确立法制观念的过程。“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6页)为了保障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平等的参政自由,就需要每个公民在享有自己参政自由的同时,不对别人的参政自由造成损害。政治民主化的过程,就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过程。参政主体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必须具有的平等协商和按法律、制度办事的政治态度,都需要现代政治文化对公民参政意识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