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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土厅原副厅长张国华之妻一审获刑十一年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张国华涉嫌收受贿赂428万余元,另有973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尚未审结,因参与其中两起受贿而涉嫌受贿罪先于张国华受审的其妻刘某,日前由兰州中院一审宣判:刘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此前,张国华被查证涉嫌32起犯罪行为,共计受贿428万余元,另有973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张国华交代的2起受贿行为中,刘某明显参与其中。2011年6月27日,刘某被依法逮捕,同年12月8日,被指控与其夫共同受贿65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再由张国华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宣判后,刘某以量刑畸重为由提出上诉。
广东韶关水政官员“靠水吃水”被控受贿275万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广东省韶关市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苏典文受贿案。
检察机关指控,在2002年至2011年间,苏典文利用其担任韶关市区防洪建设管理处工程科科长、管理处副主任及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75.3万元。
在法庭上,被告人苏典文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的犯罪事实表示认同。但辩称其收受各大砂场老板的贿赂款全部用于支队招待费、干警出勤奖、节日补助款、联合执法等费用支出,只有收受防洪排涝工程老板的贿赂31.4万元是自己用了的。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江西国储粮库副主任挪用百万公款赌博
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对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副主任黄武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武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查明,1996年5月至1999年11月期间,被告人黄武利用经手收取货款及分管等职务便利,先后十余次将临川市粮食局交易所、广东省普宁市洪昌粮油有限公司等5家买受人支付给本单位的售粮款合计67万余元予以截留,未上交单位用于赌博。
1997年12月至1998年4月期间,被告人黄武另以购粮等为名,先后四次从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贸易部、抚州地区粮油中转储备中心库精制米厂借款32万元,用于赌博。案发后被告人潜逃,在去年公安机关“清网行动”中向崇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上海市国土局原副局长胡俊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日前,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立案侦查的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胡俊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过该院公诉部门的审查,依法对胡俊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46岁的胡俊系南京大学毕业的人文地理专业专攻城市与区域规划的博士,曾经在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博士后工作站工作,28岁时因学术能力突出被评为副教授。1997年起,胡俊历任上海市静安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2003年3月起历任崇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2008年至案发前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江西于都原县委书记受贿逾1700万元受审
5月22日,江西省赣州市原正处级干部胡健勇因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赣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1年,被告人胡健勇在担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兴国县县长、定南县县委书记、于都县县委书记期间,为兴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肖某等五十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安排工作、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刘晓、司机李小华等人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款物共计人民币651万余元、美元4.1万元、港币28.2万元、新加坡币0.4万元、欧元0.5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胡健勇的刑事责任。
此外,2008年至2011年,被告人胡健勇采取虚报发票及收不入账的手段,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35355万元,应以贪污罪追究胡健勇的刑事责任。
同时,有706万余元的财物胡健勇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应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胡健勇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