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久以来,见义勇为是被认为人类高义的象征,并一直被社会道德所推崇,而现今的社会,人们在遇到危难时,更多的却是冷漠,这个时候,社会舆论开始大肆谴责国人的冷漠和麻木,但真的是这样吗?不是的,因为太多因为见义勇为而让自己的生活陷入麻烦和困境,这个事情层出不穷,这种现实情况下,谁还敢见义勇为呢?这都是因为见义勇为者自身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造成的。因此,民众不应该只是在道德上赞扬见义勇为者,更应该在立法上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本文通过对民法上见义勇为的行为界定,分析我国现有民法在保护见义勇为者权益的保护的不足,并提出相应对策,为改善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和改善其所面临的困境做出一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