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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有些职工通常采用集体上访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诉求和对切身利益的关注,有时甚至采用过激的方式或手段给企业和政府施加压力,企图使自己的愿望能够得到完全满足。这些群体性的过激行为在客观上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困扰。我认为,导致企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往往起源于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客观存在之间的矛盾、具体利益诉求与政策规范要求之间的冲突。因此,只有对导致矛盾和冲突发生的基本原因,有了足够客观、切实、清醒的认识,我们认识、化解、处理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态度、办法、举措,才会更妥善、更到位、更有效。
认识、分析、研究、处理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各种问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实战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
首先,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制定和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或方案,决策层应当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承受能力,应当充分了解其推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益程度或损益范围的大小,尽可能地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企业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趋利避害、择善而从”。有的国有企业在实施政策性破产及其职工安置工作中,提出并体现了“执行政策就宽不就窄,计算费用就高不就低,最大限度地考虑职工利益”的原则,从而有效地争取到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减轻了群体性矛盾冲突的强度,增加了政策宣贯的可信度。
其次,在企业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遇事要沉着应对,冷静处理;凡事要预先防范,有的放矢。要做好维护企业稳定的工作,不能急功近利、不能摆花架子、不能仓促上阵、不能打无把握之战。有的企业在深化改革的实际运作中,突出了抓住机遇、加快步伐,却忽略了夯实基础、完善条件,以为只要高擎改革大旗,“登高一呼”,就会“一呼百应”。实践证明,这样的主观愿望或主观努力是不切实际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快与慢是相对的。基础不牢、工作不细、条件缺乏,想快也快不了。
再次,在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或方案的过程中,每一项具体工作的开展都应当增设一道预先进行稳定工作“可行性评估”的必要程序。评估若是不过关,绝对不能够单凭勇气“冒险”闯关。要打好改革和发展的攻坚战,在维稳工作方面多花些时间、多投些精力、多做些准备是完全必要的。相反,“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主意多”;或是习惯于沿用传统的思路、观念、经验和方法来应对现实的矛盾和问题,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坚持“政策后墙不倒”,用政策来说服人、引导人和武装人,乃是维护稳定的坚实基础
政策是国有企业推进改革的“主心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理解政策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政策贯彻、执行成效的力度和高度。如果最广大的职工群众不能充分地掌握有关改革的政策和方案的具体要求,那么,一有“风吹草动”,相当部分的职工群众就容易是非莫辨、人云亦云,并可能为别有用心的人煽风点火、激化矛盾提供可乘之机。有的企业在推行改革的实际运作中,对有关政策的宣传、对有关方案的说明不深不透,甚至把改革政策和实施方案只作为少数人掌握的“囊中之物”,使得企业内部的多数员工对有关改革的政策或方案不知其然,或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种做法,不仅不能维护稳定,反会激化矛盾。
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学习和转变观念教育,着力提高职工队伍思想素质,是企业加快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实基础。
“磨刀不误砍柴工”。企业越是深化改革,越是要注重并加强企业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越是要坚持并深化有关改革政策的宣传疏导工作。有的企业在实施政策性破产的过程中,仍然坚持正常的党员组织生活、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职工形势任务教育,主动而深入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清厂情、掌握政策、明辨是非,循序渐进地引导职工群众充分了解企业为何实施分立破产、军工改革脱困的主要政策、安置方案的具体要求等等,从而有效地帮助职工群众在掌握政策的基础上,逐步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
在改革的重大考验面前,人们各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因而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其诉求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所以,有关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也应当做到“点面结合、有的放矢,以点带面、细致入微”。一些企业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采用了多种方式主动疏导思想:
主动召开座谈会,进行面对面沟通。有的企业在落实改制方案的过程中,针对不同群体对破产安置的不同认识,主持召开了中层领导干部,离退休老干部,退休中干和退休专业人员,退休人员骨干分子(包括历次图谋闹事的头面人物),提前退休、退职人员,科技人员和先进人物,在岗、下岗人员代表等座谈会,宣讲政策、听取意见、答疑解惑,用政策来引领职工的行动。基层单位也结合实际,分门别类地召开了若干座谈会。这些举措有效地起到了理顺情绪、增进了解、平和心态的积极作用。
主动登门造访,把帮教工作做到家。有的企业在实施政策性破产的过程中,其党政领导充分利用各种慰问的机会,深入到经济困难职工或情绪躁动职工的家中,一面“送温暖”,一面坦诚对话,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各单位根据职工的实际表现,确定重点对象,经常深入到家开展帮教工作,从而有效地减少或化解了对立情绪,增进了彼此的理解互信。
持续强化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信访工作对于企业的稳定至关重要。有的企业在推行重大改革举措的过程中,重新调整信访工作领导机构,设立了企业信访接待室,由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同志轮流在每个工作日“全天候”值班。与此同时,通过积极努力,引导并帮助职工群众养成了必须依法信访的习惯,牢固地树立了合理的要求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表达和处理的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要努力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和质量。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有的放矢的思想疏导工作,乃是促进改革、维护稳定的重要保障。
维护稳定需要正确的舆论导向支持,而煽动闹事的人则同样需要制造蛊惑人心的舆论误导。正反两种舆论导向的传播方式和特点不尽相同,我们占据着主要的舆论阵地,打的是“正规战”;别有用心的人则利用非主流渠道,打的是“游击战”。一些企业的改革实践表明,在争夺人心的舆论会战中,企业应当坚持“掌握主动、不拘一格、以变应变、务求实效”的原则,在实际运作中切实做到:
增加透明度。凡是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政策方案,企业领导班子都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专门委员会与职工代表小组组长联席会议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切实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有关企业改革的各项政策及其实施方案,广泛宣讲、不打折扣,使之家喻户晓。
提高时效性。改革政策及其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要持续深入、注重时效,与其让人“道听途说”,不如“一竿子插到底”;对于围绕改革政策及其实施方案的各种舆论,不能听之任之、观望回避,要高度重视,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回应、正本清源、澄清是非,严防谣言、谬论形成“雪球效应”。
控制主阵地。建立严格的审稿制度,凡是涉及改革活动的报道、言论,必须经过规定的送审程序才能播发、见报;有关部门对非法聚集活动要及时进行疏导,对张贴大、小字报的行为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似是而非、蛊惑人心的谣言、传闻,对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干扰和破坏作用。尤其在企业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对于各种歪理邪说的谣传绝不能够置之不理、等闲视之。
主动深入群众,开展疏导工作。有的企业在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攻坚阶段,突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变上访为下访”,凡是有群众“打堆堆”的地方,都是领导干部进行政策宣讲、做好思想工作的“战场”;同时,他们通过积极的努力,使厂房空地、厂区花园、茶馆、市场这些容易滋生是非、传播流言的主要场所,成为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掌握民情、澄清是非、弘扬正气的阵地。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退休职工是企业稳定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也是别有用心者竭力争取的利用对象。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工作。
始终坚持“政策后墙不倒”,用政策来说服人、引导人和武装人,首先应当做到:对政策的宣传要全面而准确,对问题的处理要依据政策“一碗水端平”,这样才能够收到调适心态、理顺情绪、沟通互信的实际效果。面对一些职工群众对有关政策的疑惑或异议,各级组织应当理直气壮地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充分认识到,国家有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所着力解决的是普遍性的问题和最主要的矛盾,而不可能同时涵盖和完全解决所有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告诉职工,提出问题、反映要求,必须着眼于这些问题和要求是不是政策本身应当解决的;有关超越国家政策界限的诉求,应当自觉地遵循合法和组织程序进行表达或反映。如果有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态,不能依法、有序、客观、理性地表达或反映自己的诉求和问题,那么,承受伤害后果的不仅是企业、社会,同时也包括自己和家庭。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学会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对有关矛盾和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国有企业内部发生的不稳定事件的性质,大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所以,在开展维稳工作的过程中,企业各级组织一定要吃透政策、吃透厂情、吃透民意,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调研、处理涉及稳定的有关问题;要在坚持疏导为主,坚持“政策后墙不倒”的前提下,综合采用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与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政策、法纪、行政、经济等手段,从规范言行、强化秩序入手,逐步遏制事态、消除对立、理顺情绪、排解纠纷。
在坚持“政策后墙不倒”,用政策来说服人、引导人和武装人的同时,企业还应当着力建立一支专兼结合、忠诚可靠的维稳工作骨干队伍。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企业信访、维稳工作机构,集中统一领导企业的稳定工作,具体负责企业维稳工作计划的制订、落实、检查和考核,以及与上级机关、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建立健全企业信访、维稳工作机构,必须强化其职责、充实其职能,使之真正成为有职有权、权责统一、运作有序的工作班子,避免职权不清,形同虚设。其次,认真落实各级维稳工作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的每一个领导、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都应当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义务,都应当按照职责范围落实维护稳定的责任,并有职有权地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
再次,高度重视企业两级维稳骨干队伍的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和业务建设,使维稳骨干不仅理解应该做什么,而且懂得应该怎么去做才能够不辱使命。在有的企业,做基层维稳工作的往往只有单位的几个领导同志,遇到突发事件,往往“兵到用时方恨少”。如果一个单位,有一定数量的维稳骨干团结在领导班子周围,单位的局面就会大为改观。有的企业在实施职工重组上岗的工作中,各个基层单位以党政工团骨干分子为基础,组建了职责明确、行动有力的维稳队伍,并在维护稳定的各种考验中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例如,有人到厂部上访或围观,单位迅速派出由主要领导同志率领的维稳骨干来到现场,领回本单位人员并进行思想疏导工作;在发生集体上访事件时,单位领导同志率领维稳骨干成天守护在生产现场,严禁外来人员前往串联,阻止本单位人员参与违规活动。一些企业的经验教训说明,发挥基层组织的中流砥柱作用,对于构筑企业稳定大堤非常重要。
形成一套分门别类、有的放矢的维稳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处置得当的维稳工作运行机制,对于做好维稳工作十分重要。
近些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破产、重组,经历了许多的曲折艰难,但就不稳定事件的表现形态及其后果而言是可以预见的。为确保实现企业改革和发展目标,根据新形势、新变化,研究、制定、完善各种有的放矢的维稳工作预案非常重要、非常必要。有的企业在实施破产安置的过程中,不仅制定了维稳工作的纲要总则,而且开展每一项重要的工作、针对每一个重要的问题,都编制了相应的维稳工作预案。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编制维稳工作预案,其指导思想必须突出针对性、凸显可行性、追求有效性;其基本内容必须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明确牵头部门以及配合单位。各种维稳工作预案不是写给上级交差的“应景文章”,不能只有原则要求,没有具体举措;只有做到有的放矢、具体细致,才会便于操作、利于执行。合格的维稳工作预案,应当是易懂易会、环环紧扣的行动“路线图”或“作战计划”。
按照从实战出发的根本要求,一些企业在推行重大改革举措的时候,就对几乎是所有的维稳工作预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以后又根据新情况、新变化适时地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有了精心制定的维稳工作预案,还要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部门和骨干人员进行深入的专项学习和业务培训,按照维稳工作预案的具体要求开展必要的演练,使有关部门和骨干人员从意识到行动都能应用自如。这样做,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是企业维稳工作的“领头羊”。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严峻考验面前,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勇于面对困难、面对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有关工作,发挥了率先垂范的带头作用。由于改革工作的特殊性,企业领导总是处在各种矛盾和问题的风口浪尖,必须时常忍受各种谩骂、误解和屈辱,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始终以推进改革和维护稳定的大局为重、以职工的根本利益为重,不回避困难,不推诿责任,不计个人荣辱得失,光明磊落,坦然应对。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要做好稳定工作必须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应当看到,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是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基石。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始终致力于筑牢反腐倡廉这道防线。要通过加强学习和警示教育,从正反两方面提高觉悟,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筑牢管理和制度防线;通过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部门或岗位,进行重点防范和监管,切实防微杜渐,以筑牢组织防线;对于群众反映或举报的违纪问题,要做到早核实、早处理、早结论。我们要把反腐倡廉的大旗紧紧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实践经验证明,只有筑牢了反腐倡廉这道防线,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才有可能赢得广大职工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才有可能为企业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和职工队伍的基本稳定创造有利条件。一家军工企业在实施政策性破产工作的过程中,企业党委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倍加廉洁自律,具体要求是“四多四少”。“四多”是:车间现场多转一点、困难家庭多走一点、稳定问题多想一点、思想工作多做一点;“四少”是:少喝一点酒、少打一点牌、少跳一点舞、少钓一点鱼。由于筑牢了反腐倡廉这道防线,这家企业的各级领导干部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拥护和爱戴,破产工作目标得以顺利实现,职工队伍保持了基本的稳定。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中,稳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然会面临诸多的复杂情况和严峻挑战,所以我们应当力求做到:问题发现要快,信息反馈要快,处理反应要快;面对各种隐患、困难、问题,我们的观察、思考、认识要细,我们的对策、措施、要求及其落实的过程也要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当运用企业管理的规范,将企业的维稳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范畴;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有效地分析问题、落实措施、持续改进。同时,我们必须在企业的各项活动中,全员、全面、全过程地牢固树立稳定意识,精心细致地开展稳定工作,从而真正地构筑起企业长治久安的稳定大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必须坚持“政策后墙不倒”,凡是政策规定与部分人的意愿要求相抵触的,一定要严格执行政策并坚持用政策去教育人、引导人。如果出于恻隐之心等原因而逾越政策界限去迁就一些人的利益要求,不仅不能维护稳定,相反,只会影响或破坏稳定;另一方面,凡是政策要求中有利于职工利益的规定,一定要认真贯彻、不打折扣,最大限度地考虑和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
总之,要化解各方矛盾,维护企业稳定,要求我们在推行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中,从准备到实施,都切忌粗心大意、粗枝大叶,必须细心细致、精益求精。没有细致,就没有洞察力、执行力;没有细致,就无从体现务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勤奋的敬业精神;没有细致,就可能使各种矛盾、问题积累发酵,最终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责任编辑:罗志荣)
认识、分析、研究、处理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各种问题,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实战出发,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
首先,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制定和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或方案,决策层应当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承受能力,应当充分了解其推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益程度或损益范围的大小,尽可能地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企业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趋利避害、择善而从”。有的国有企业在实施政策性破产及其职工安置工作中,提出并体现了“执行政策就宽不就窄,计算费用就高不就低,最大限度地考虑职工利益”的原则,从而有效地争取到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减轻了群体性矛盾冲突的强度,增加了政策宣贯的可信度。
其次,在企业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遇事要沉着应对,冷静处理;凡事要预先防范,有的放矢。要做好维护企业稳定的工作,不能急功近利、不能摆花架子、不能仓促上阵、不能打无把握之战。有的企业在深化改革的实际运作中,突出了抓住机遇、加快步伐,却忽略了夯实基础、完善条件,以为只要高擎改革大旗,“登高一呼”,就会“一呼百应”。实践证明,这样的主观愿望或主观努力是不切实际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快与慢是相对的。基础不牢、工作不细、条件缺乏,想快也快不了。
再次,在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或方案的过程中,每一项具体工作的开展都应当增设一道预先进行稳定工作“可行性评估”的必要程序。评估若是不过关,绝对不能够单凭勇气“冒险”闯关。要打好改革和发展的攻坚战,在维稳工作方面多花些时间、多投些精力、多做些准备是完全必要的。相反,“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主意多”;或是习惯于沿用传统的思路、观念、经验和方法来应对现实的矛盾和问题,则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坚持“政策后墙不倒”,用政策来说服人、引导人和武装人,乃是维护稳定的坚实基础
政策是国有企业推进改革的“主心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理解政策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政策贯彻、执行成效的力度和高度。如果最广大的职工群众不能充分地掌握有关改革的政策和方案的具体要求,那么,一有“风吹草动”,相当部分的职工群众就容易是非莫辨、人云亦云,并可能为别有用心的人煽风点火、激化矛盾提供可乘之机。有的企业在推行改革的实际运作中,对有关政策的宣传、对有关方案的说明不深不透,甚至把改革政策和实施方案只作为少数人掌握的“囊中之物”,使得企业内部的多数员工对有关改革的政策或方案不知其然,或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这种做法,不仅不能维护稳定,反会激化矛盾。
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学习和转变观念教育,着力提高职工队伍思想素质,是企业加快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实基础。
“磨刀不误砍柴工”。企业越是深化改革,越是要注重并加强企业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越是要坚持并深化有关改革政策的宣传疏导工作。有的企业在实施政策性破产的过程中,仍然坚持正常的党员组织生活、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职工形势任务教育,主动而深入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清厂情、掌握政策、明辨是非,循序渐进地引导职工群众充分了解企业为何实施分立破产、军工改革脱困的主要政策、安置方案的具体要求等等,从而有效地帮助职工群众在掌握政策的基础上,逐步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
在改革的重大考验面前,人们各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因而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其诉求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所以,有关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也应当做到“点面结合、有的放矢,以点带面、细致入微”。一些企业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采用了多种方式主动疏导思想:
主动召开座谈会,进行面对面沟通。有的企业在落实改制方案的过程中,针对不同群体对破产安置的不同认识,主持召开了中层领导干部,离退休老干部,退休中干和退休专业人员,退休人员骨干分子(包括历次图谋闹事的头面人物),提前退休、退职人员,科技人员和先进人物,在岗、下岗人员代表等座谈会,宣讲政策、听取意见、答疑解惑,用政策来引领职工的行动。基层单位也结合实际,分门别类地召开了若干座谈会。这些举措有效地起到了理顺情绪、增进了解、平和心态的积极作用。
主动登门造访,把帮教工作做到家。有的企业在实施政策性破产的过程中,其党政领导充分利用各种慰问的机会,深入到经济困难职工或情绪躁动职工的家中,一面“送温暖”,一面坦诚对话,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各单位根据职工的实际表现,确定重点对象,经常深入到家开展帮教工作,从而有效地减少或化解了对立情绪,增进了彼此的理解互信。
持续强化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好信访工作对于企业的稳定至关重要。有的企业在推行重大改革举措的过程中,重新调整信访工作领导机构,设立了企业信访接待室,由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同志轮流在每个工作日“全天候”值班。与此同时,通过积极努力,引导并帮助职工群众养成了必须依法信访的习惯,牢固地树立了合理的要求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表达和处理的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要努力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和质量。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开展有的放矢的思想疏导工作,乃是促进改革、维护稳定的重要保障。
维护稳定需要正确的舆论导向支持,而煽动闹事的人则同样需要制造蛊惑人心的舆论误导。正反两种舆论导向的传播方式和特点不尽相同,我们占据着主要的舆论阵地,打的是“正规战”;别有用心的人则利用非主流渠道,打的是“游击战”。一些企业的改革实践表明,在争夺人心的舆论会战中,企业应当坚持“掌握主动、不拘一格、以变应变、务求实效”的原则,在实际运作中切实做到:
增加透明度。凡是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政策方案,企业领导班子都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专门委员会与职工代表小组组长联席会议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切实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针;有关企业改革的各项政策及其实施方案,广泛宣讲、不打折扣,使之家喻户晓。
提高时效性。改革政策及其实施方案的学习宣传要持续深入、注重时效,与其让人“道听途说”,不如“一竿子插到底”;对于围绕改革政策及其实施方案的各种舆论,不能听之任之、观望回避,要高度重视,采用多种形式及时回应、正本清源、澄清是非,严防谣言、谬论形成“雪球效应”。
控制主阵地。建立严格的审稿制度,凡是涉及改革活动的报道、言论,必须经过规定的送审程序才能播发、见报;有关部门对非法聚集活动要及时进行疏导,对张贴大、小字报的行为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似是而非、蛊惑人心的谣言、传闻,对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干扰和破坏作用。尤其在企业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对于各种歪理邪说的谣传绝不能够置之不理、等闲视之。
主动深入群众,开展疏导工作。有的企业在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攻坚阶段,突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变上访为下访”,凡是有群众“打堆堆”的地方,都是领导干部进行政策宣讲、做好思想工作的“战场”;同时,他们通过积极的努力,使厂房空地、厂区花园、茶馆、市场这些容易滋生是非、传播流言的主要场所,成为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掌握民情、澄清是非、弘扬正气的阵地。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退休职工是企业稳定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也是别有用心者竭力争取的利用对象。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工作。
始终坚持“政策后墙不倒”,用政策来说服人、引导人和武装人,首先应当做到:对政策的宣传要全面而准确,对问题的处理要依据政策“一碗水端平”,这样才能够收到调适心态、理顺情绪、沟通互信的实际效果。面对一些职工群众对有关政策的疑惑或异议,各级组织应当理直气壮地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充分认识到,国家有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所着力解决的是普遍性的问题和最主要的矛盾,而不可能同时涵盖和完全解决所有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告诉职工,提出问题、反映要求,必须着眼于这些问题和要求是不是政策本身应当解决的;有关超越国家政策界限的诉求,应当自觉地遵循合法和组织程序进行表达或反映。如果有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态,不能依法、有序、客观、理性地表达或反映自己的诉求和问题,那么,承受伤害后果的不仅是企业、社会,同时也包括自己和家庭。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学会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对有关矛盾和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国有企业内部发生的不稳定事件的性质,大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所以,在开展维稳工作的过程中,企业各级组织一定要吃透政策、吃透厂情、吃透民意,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调研、处理涉及稳定的有关问题;要在坚持疏导为主,坚持“政策后墙不倒”的前提下,综合采用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与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政策、法纪、行政、经济等手段,从规范言行、强化秩序入手,逐步遏制事态、消除对立、理顺情绪、排解纠纷。
在坚持“政策后墙不倒”,用政策来说服人、引导人和武装人的同时,企业还应当着力建立一支专兼结合、忠诚可靠的维稳工作骨干队伍。
首先,应当建立健全企业信访、维稳工作机构,集中统一领导企业的稳定工作,具体负责企业维稳工作计划的制订、落实、检查和考核,以及与上级机关、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建立健全企业信访、维稳工作机构,必须强化其职责、充实其职能,使之真正成为有职有权、权责统一、运作有序的工作班子,避免职权不清,形同虚设。其次,认真落实各级维稳工作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的每一个领导、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都应当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义务,都应当按照职责范围落实维护稳定的责任,并有职有权地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
再次,高度重视企业两级维稳骨干队伍的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和业务建设,使维稳骨干不仅理解应该做什么,而且懂得应该怎么去做才能够不辱使命。在有的企业,做基层维稳工作的往往只有单位的几个领导同志,遇到突发事件,往往“兵到用时方恨少”。如果一个单位,有一定数量的维稳骨干团结在领导班子周围,单位的局面就会大为改观。有的企业在实施职工重组上岗的工作中,各个基层单位以党政工团骨干分子为基础,组建了职责明确、行动有力的维稳队伍,并在维护稳定的各种考验中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例如,有人到厂部上访或围观,单位迅速派出由主要领导同志率领的维稳骨干来到现场,领回本单位人员并进行思想疏导工作;在发生集体上访事件时,单位领导同志率领维稳骨干成天守护在生产现场,严禁外来人员前往串联,阻止本单位人员参与违规活动。一些企业的经验教训说明,发挥基层组织的中流砥柱作用,对于构筑企业稳定大堤非常重要。
形成一套分门别类、有的放矢的维稳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处置得当的维稳工作运行机制,对于做好维稳工作十分重要。
近些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破产、重组,经历了许多的曲折艰难,但就不稳定事件的表现形态及其后果而言是可以预见的。为确保实现企业改革和发展目标,根据新形势、新变化,研究、制定、完善各种有的放矢的维稳工作预案非常重要、非常必要。有的企业在实施破产安置的过程中,不仅制定了维稳工作的纲要总则,而且开展每一项重要的工作、针对每一个重要的问题,都编制了相应的维稳工作预案。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编制维稳工作预案,其指导思想必须突出针对性、凸显可行性、追求有效性;其基本内容必须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明确牵头部门以及配合单位。各种维稳工作预案不是写给上级交差的“应景文章”,不能只有原则要求,没有具体举措;只有做到有的放矢、具体细致,才会便于操作、利于执行。合格的维稳工作预案,应当是易懂易会、环环紧扣的行动“路线图”或“作战计划”。
按照从实战出发的根本要求,一些企业在推行重大改革举措的时候,就对几乎是所有的维稳工作预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以后又根据新情况、新变化适时地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有了精心制定的维稳工作预案,还要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部门和骨干人员进行深入的专项学习和业务培训,按照维稳工作预案的具体要求开展必要的演练,使有关部门和骨干人员从意识到行动都能应用自如。这样做,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是企业维稳工作的“领头羊”。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严峻考验面前,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勇于面对困难、面对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有关工作,发挥了率先垂范的带头作用。由于改革工作的特殊性,企业领导总是处在各种矛盾和问题的风口浪尖,必须时常忍受各种谩骂、误解和屈辱,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始终以推进改革和维护稳定的大局为重、以职工的根本利益为重,不回避困难,不推诿责任,不计个人荣辱得失,光明磊落,坦然应对。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要做好稳定工作必须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应当看到,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是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基石。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始终致力于筑牢反腐倡廉这道防线。要通过加强学习和警示教育,从正反两方面提高觉悟,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筑牢管理和制度防线;通过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容易出现问题的部门或岗位,进行重点防范和监管,切实防微杜渐,以筑牢组织防线;对于群众反映或举报的违纪问题,要做到早核实、早处理、早结论。我们要把反腐倡廉的大旗紧紧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实践经验证明,只有筑牢了反腐倡廉这道防线,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才有可能赢得广大职工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才有可能为企业深化改革的顺利推进和职工队伍的基本稳定创造有利条件。一家军工企业在实施政策性破产工作的过程中,企业党委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倍加廉洁自律,具体要求是“四多四少”。“四多”是:车间现场多转一点、困难家庭多走一点、稳定问题多想一点、思想工作多做一点;“四少”是:少喝一点酒、少打一点牌、少跳一点舞、少钓一点鱼。由于筑牢了反腐倡廉这道防线,这家企业的各级领导干部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拥护和爱戴,破产工作目标得以顺利实现,职工队伍保持了基本的稳定。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中,稳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然会面临诸多的复杂情况和严峻挑战,所以我们应当力求做到:问题发现要快,信息反馈要快,处理反应要快;面对各种隐患、困难、问题,我们的观察、思考、认识要细,我们的对策、措施、要求及其落实的过程也要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当运用企业管理的规范,将企业的维稳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范畴;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有效地分析问题、落实措施、持续改进。同时,我们必须在企业的各项活动中,全员、全面、全过程地牢固树立稳定意识,精心细致地开展稳定工作,从而真正地构筑起企业长治久安的稳定大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必须坚持“政策后墙不倒”,凡是政策规定与部分人的意愿要求相抵触的,一定要严格执行政策并坚持用政策去教育人、引导人。如果出于恻隐之心等原因而逾越政策界限去迁就一些人的利益要求,不仅不能维护稳定,相反,只会影响或破坏稳定;另一方面,凡是政策要求中有利于职工利益的规定,一定要认真贯彻、不打折扣,最大限度地考虑和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
总之,要化解各方矛盾,维护企业稳定,要求我们在推行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中,从准备到实施,都切忌粗心大意、粗枝大叶,必须细心细致、精益求精。没有细致,就没有洞察力、执行力;没有细致,就无从体现务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勤奋的敬业精神;没有细致,就可能使各种矛盾、问题积累发酵,最终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责任编辑:罗志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