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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务领域;职务犯罪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水环境整治的投入加大,各项专项补助资金不断的下拨,水务系统腐败现象日益抬头,给我市的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2011年以来,我院立足保稳定、保发展、保民生,集中力量开展查处水务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先后立案查处水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有效地治理了水务系统的违法乱纪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水务系统腐败的表现形式(一)虚增工程量、增加应付款
近些年来,国家每年都要上拨大量的资金用于农业开发、河道疏浚、圩堤加修、建闸建泵等工程项目中,具体到每个乡镇水务站每年的上拨资金就高达上百万,面对这些巨额的国家资金,水务站站长指使财务人员与施工方订立虚假合同,通过虚增工程量、增加应付款的方式,大量套取国家上拨资金,将属于国有资产的收入不入大账而置于私设的“账外账”中,以逃避监管,有些乡镇水务站小金库里的资金高达数百万元。这些套取来的账外存放的资金,大多用于请客送礼,更有甚者挪借他人、予以私分。(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乡镇水务站承担着辖区内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河湖保护、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利技术推广等公益性职能,而这些公益性的职能却成了相关人员大肆敛财发家致富的筹码,在相应工程发包、管理、监督以及付款方面,水务管理人员屡屡伸手,手中的权力成为了他们自己捞钱的本钱,严重侵犯了公务人员的廉洁性,给国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如在办理水务局管理人员时,其在水网改造工程中,只顾谋取私利,怠于行使职责,造成了改造的水管爆裂,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三)制假造假、骗取补贴
2009年水务系统出台相关政策,凡购买指定品牌的清淤机,补贴购机者10万元,这10万元就当是购机者所属乡镇水务站的投资款,购机者每年上缴一定的投资收益,而在实际中,水务站工作人员通过与清淤机的购买者确定虚假的出资合同,并伪造相关的审核材料,骗取国家的上拨资金10万元,其中将10万元中的小部分给购机者,余下部门的资金存放账外,用于过年过节请客送礼,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四)怠于职守、消极履职
国家每年有大量的资金用于村里河道疏浚工作,而在我们查处的相关乡镇水务站,却不认真履职尽责,将国家的上拨资金套出用于他处,而不进行河道清理疏浚工作,导致了所属辖区内的河道淤泥堆积、恶臭难闻,严重影响了所属辖区内老百姓的日常工作生活。二、水务系统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一)法制观念淡薄,个人私欲膨胀
近几年,乡镇水利站也曾发生过零星个案,我院也曾组织人员到水务系统开展职务预防犯罪。但仍有少数水利站干部没有从身边的案件中吸取教训,在贪心侥幸的心理支配之下,大肆敛财,利用国家赋予的职权谋取私利,如在办理某乡镇水务站站长贪污案件时,该站长都调离该工作岗位了,任将平时大量的私人费用放到水务站小金库中结报,不仅害了自己,又坑了其他人,致使该站站长、会计全部被脱下水。(二)权力集中,缺乏监管
在今年我们查处的水务站案件中,发生职务犯罪的都是水务站的站长和会计,水务站的权力长期集中于站长一人身上,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个,具有财务监管职责的会计没有对站长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反而被拉下了水,单位的其他职工更不是不敢监督也不能监督,久而久之,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监督制约软化,客观导致了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在我们今年查处的某水务站窝串案中,办案人员发现水务站存在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贪污公款等问题,涉及现任站长、前任站长、会计。(三)财务混乱、私设小金库
小金库是职务犯罪的温床。在查处的乡镇水务站职务犯罪案件中,每个水务站都设有小金库,且小金库数额巨大。如某水务站小金库数额高达300余万元,由于小金庫离于单位的正式账务之外,长期缺少缺乏监管,滋生了职务犯罪。而且小金库的管理混乱。账外存放的资金,本身就缺乏监管,从而导致了水务站的管理人员更是有恃无恐,不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不及时记账,造成钱、帐不符,现金大量亏库,最终不得不用白条抵库,造成大量的公款支出用途不明,更有甚者在离任之前,指示会计将小金库的账外予以销毁,以掩盖其中不可告人的秘密。我院查处的5起案件中,有4起因私设小金库而案发。三、预防水务系统出现腐败现象的对策(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水务工作人员的守法意识
水利系统肩负着对水环境整治、饮用水安全、水利建设与管理、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的神圣使命。水利系统是国家联系人民的重要枢纽,因此,增强水务系统广大干部自身的法治观念、不断提升水务人员廉洁自律的品质显得尤为重要。应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通过加大考核力度、签订廉政责任状、开展内容丰富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等多种形式,使全体干部,特别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部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二)科学分解责权,加强权力制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掌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要进行权力分解。凡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特别是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支出,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日常经费的支出和使用应分别由二人以上审核、签批,避免“一支笔”;重点权力领域的职位必须建立限期轮岗制度,避免少数人长期分管某项业务,出现共同犯罪。(三)完善财务制度,杜绝账外资金
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收支与同级财政部门相结合,确保收入不论大小,先全额上交财政,单位支出一律由财政拨付,确保不出现“小金库”;加强财务审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水务系统内部要实行上级对下级单位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同级审计部门要适时对该单位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以杜绝单位财务运行混乱现象;对提拔或调整职务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先对于其上一任期内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上岗等等,纪检监察机关可全程跟踪审计,保证审计过程的规范、结果的真实和事后整改的效果。
水务站是水务工作的最基层单位,水务工作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环节,水务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任重道远,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群策群力将水建领域可能引发腐败的漏洞堵死。
近些年来,国家每年都要上拨大量的资金用于农业开发、河道疏浚、圩堤加修、建闸建泵等工程项目中,具体到每个乡镇水务站每年的上拨资金就高达上百万,面对这些巨额的国家资金,水务站站长指使财务人员与施工方订立虚假合同,通过虚增工程量、增加应付款的方式,大量套取国家上拨资金,将属于国有资产的收入不入大账而置于私设的“账外账”中,以逃避监管,有些乡镇水务站小金库里的资金高达数百万元。这些套取来的账外存放的资金,大多用于请客送礼,更有甚者挪借他人、予以私分。(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乡镇水务站承担着辖区内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河湖保护、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利技术推广等公益性职能,而这些公益性的职能却成了相关人员大肆敛财发家致富的筹码,在相应工程发包、管理、监督以及付款方面,水务管理人员屡屡伸手,手中的权力成为了他们自己捞钱的本钱,严重侵犯了公务人员的廉洁性,给国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如在办理水务局管理人员时,其在水网改造工程中,只顾谋取私利,怠于行使职责,造成了改造的水管爆裂,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三)制假造假、骗取补贴
2009年水务系统出台相关政策,凡购买指定品牌的清淤机,补贴购机者10万元,这10万元就当是购机者所属乡镇水务站的投资款,购机者每年上缴一定的投资收益,而在实际中,水务站工作人员通过与清淤机的购买者确定虚假的出资合同,并伪造相关的审核材料,骗取国家的上拨资金10万元,其中将10万元中的小部分给购机者,余下部门的资金存放账外,用于过年过节请客送礼,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四)怠于职守、消极履职
国家每年有大量的资金用于村里河道疏浚工作,而在我们查处的相关乡镇水务站,却不认真履职尽责,将国家的上拨资金套出用于他处,而不进行河道清理疏浚工作,导致了所属辖区内的河道淤泥堆积、恶臭难闻,严重影响了所属辖区内老百姓的日常工作生活。二、水务系统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一)法制观念淡薄,个人私欲膨胀
近几年,乡镇水利站也曾发生过零星个案,我院也曾组织人员到水务系统开展职务预防犯罪。但仍有少数水利站干部没有从身边的案件中吸取教训,在贪心侥幸的心理支配之下,大肆敛财,利用国家赋予的职权谋取私利,如在办理某乡镇水务站站长贪污案件时,该站长都调离该工作岗位了,任将平时大量的私人费用放到水务站小金库中结报,不仅害了自己,又坑了其他人,致使该站站长、会计全部被脱下水。(二)权力集中,缺乏监管
在今年我们查处的水务站案件中,发生职务犯罪的都是水务站的站长和会计,水务站的权力长期集中于站长一人身上,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个,具有财务监管职责的会计没有对站长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反而被拉下了水,单位的其他职工更不是不敢监督也不能监督,久而久之,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监督制约软化,客观导致了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在我们今年查处的某水务站窝串案中,办案人员发现水务站存在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贪污公款等问题,涉及现任站长、前任站长、会计。(三)财务混乱、私设小金库
小金库是职务犯罪的温床。在查处的乡镇水务站职务犯罪案件中,每个水务站都设有小金库,且小金库数额巨大。如某水务站小金库数额高达300余万元,由于小金庫离于单位的正式账务之外,长期缺少缺乏监管,滋生了职务犯罪。而且小金库的管理混乱。账外存放的资金,本身就缺乏监管,从而导致了水务站的管理人员更是有恃无恐,不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不及时记账,造成钱、帐不符,现金大量亏库,最终不得不用白条抵库,造成大量的公款支出用途不明,更有甚者在离任之前,指示会计将小金库的账外予以销毁,以掩盖其中不可告人的秘密。我院查处的5起案件中,有4起因私设小金库而案发。三、预防水务系统出现腐败现象的对策(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水务工作人员的守法意识
水利系统肩负着对水环境整治、饮用水安全、水利建设与管理、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的神圣使命。水利系统是国家联系人民的重要枢纽,因此,增强水务系统广大干部自身的法治观念、不断提升水务人员廉洁自律的品质显得尤为重要。应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通过加大考核力度、签订廉政责任状、开展内容丰富的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等多种形式,使全体干部,特别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部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二)科学分解责权,加强权力制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掌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要进行权力分解。凡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特别是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支出,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日常经费的支出和使用应分别由二人以上审核、签批,避免“一支笔”;重点权力领域的职位必须建立限期轮岗制度,避免少数人长期分管某项业务,出现共同犯罪。(三)完善财务制度,杜绝账外资金
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收支与同级财政部门相结合,确保收入不论大小,先全额上交财政,单位支出一律由财政拨付,确保不出现“小金库”;加强财务审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水务系统内部要实行上级对下级单位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同级审计部门要适时对该单位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以杜绝单位财务运行混乱现象;对提拔或调整职务的领导干部,要坚持先对于其上一任期内进行审计,审计合格后上岗等等,纪检监察机关可全程跟踪审计,保证审计过程的规范、结果的真实和事后整改的效果。
水务站是水务工作的最基层单位,水务工作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环节,水务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任重道远,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群策群力将水建领域可能引发腐败的漏洞堵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