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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60年来,“五年计划”已成为我国最重要的整体发展规划。但在半个世纪前,制定和实施这样的规划对中国来说却充满挑战。在完成这一艰巨任务的过程中,我国领导人充分借鉴了苏联经验,斯大林等苏联领导人和苏联专家的直接帮助对“一五计划”的制定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和作用。
毛泽东和党中央对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非常重视。在1951年2月中旬,中央就成立以周恩来为首的小组,领导“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由于工作需要小组于1954年改由陈云负责)。“五年计划”从1952年着手编制,前后用了3年多的时间。“五年计划”的制定,既有我国的独创,也充分借鉴了苏联经验,得到了斯大林等苏联领导人和苏联专家的直接帮助。
周恩来首赴莫斯科
向苏联取经
本来毛泽东于1952年3月28日就致电斯大林,提出“中国政府将派遣代表团赴苏介绍中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五年计划”的初步方案,并请苏联政府在专家、技术、设备、器材和贷款方面给予系统的帮助。”但由于当时中央领导集体集中精力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和领导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无暇就此展开讨论,所以直到7月10日经毛泽东和党中央同意,周恩来把其他工作“尽量推开”,将“工作重心放在研究“五年计划”和外交工作方面”之后,编制工作才得以加速进行。7月27日,毛泽东致电斯大林,通报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国政府代表团访苏时需要与之商谈的有关问题。为做好访苏准备,8月11日,在周恩来主持下,中财委提出的《关于编制“五年计划”轮廓的方针》和《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脱稿,周恩来也亲自撰写了《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
8月15日,受毛泽东重托,周恩来率领包括陈云(副总理兼中财委主任)、李富春(中财委副主任)等在内的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莫斯科,向苏共中央和苏联政府报告了中国“五年计划”的总体设想,带着刚试编出的《“五年计划”轮廓草案》,征询苏方的意见,与苏联商谈苏联援助中国进行经济建设的问题。
周恩来和陈云在苏联逗留一个多月,3次会见了斯大林。在9月3日的会见中,斯大林表示中国“五年计划”的总体设想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但同时也对《草案》的编制提出了一些原则性建议。他认为,国家应当有统一的计划,既包括民用建设,也包括军事建设,而《草案》没有把军事建设包括进去。《草案》考虑5年中工业年平均增长20%的速度是勉强的,建议降为15%或14%。他强调,计划不能打得太满,必须留有后备力量,以应付意外的困难。他介绍苏联通常很少建新企业,竭力扩建老企业。这比较经济。战争时期苏联把飞机修理厂改造为飞机制造厂,把汽车制造厂改造成坦克制造厂。苏联扩大了企业的业务范围——由各种企业制造零部件,然后组装。这种办法中国应当试试,这比建专业工厂容易。周恩来说他受毛泽东委托,希望弄清一般工业和军事工业方面需要向苏联定多少货,分别为77亿卢布和45亿卢布,妥当不妥当?斯大林表示,中国空军和海军方面的供货需要保障,也许毛泽东是对的。斯大林同意向中国提供贷款,设计一批企业,并提供设备。周恩来请求苏联向中国增派800名专家,斯大林表示,派是要派的,但派多少,还很难说。他指出,制定计划必须经过认真计算,而中方缺乏这样的计算。他表示,要对《草案》以及苏联能够提供什么样的援助表示意见,苏方至少必须有两个月的时间来进行计算。在此情况下,周恩来和陈云只好先行回国,让李富春率团继续留在莫斯科与苏方磋商,等候苏方的答复。
周恩来和陈云回到国内当天,即9月24日,毛泽东即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他们的汇报。此前,对要不要制定及如何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和要不要优先发展重工业,党内外有不同的认识。实现工业化,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是从发展轻工业开始,一般花了50年到100年的时间。而苏联是从重工业建设开始,只用了10多年时间。经过反复论证,考虑到当时面临着帝国主义的包围和侵略威胁的国际环境,结合中国工业基础差的实际情况,中央决定学习苏联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正是在此次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初步设想。这个设想,毛泽东趁刘少奇10月5日率中共中央代表团参加苏共19大的机会,又委托他征询斯大林的意见,得到斯大林的肯定评价。
年底,在毛泽东的主持下,中央领导集体又一次讨论了《“五年计划”轮廓草案》。这样,毛泽东就为“五年计划”的制定确定了根本指导思想,使“五年计划”纳入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轨道,成为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步骤。
中共中央于12月22日发出《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五年建设纲要的指示》,指出:要突出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增强国家工业基础的建设上;要合理利用现有工业基础,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潜力;要以科学求实的态度从事计划工作,使计划正确反映客观经济发展规律。这显然从斯大林的建议中得到了深刻的启示。
周恩来再赴莫斯科
苏联意见历时九月终成
由于中方自己缺少经验和资料,对苏方能够提供何种援助也不知底,而苏联有经验但不了解中国国情,要确定五年建设的规模和项目,这对双方都有难处。“五年计划”只好采取边编制边建设的办法。当时中国是兵分两路。一路在国内,请苏联专家帮助,一起摸情况,搞方案,提订单。中财委请求苏联政府派出5个综合专家组于1952年下半年来华进行全国性规划、配置和产品品种方案的确定,现有工厂调整和新厂建设规划。另一路是李富春等留在莫斯科继续与苏联有关部门广泛接触,征询意见,从1952年8月至次年4月,时间长达9个月。
1953年3月斯大林突然逝世,周恩来率中国代表团赴莫斯科,除参加葬礼之外,还同时负有与苏共新领导班子讨论中国“五年计划”等任务。3月11日,周恩来和李富春、张闻天(驻苏大使)、罗瑞卿(公安部部长)、张宗逊(副总参谋长)同马林科夫、贝利亚、莫洛托夫、赫鲁晓夫、米高扬、库兹涅佐夫会谈,就中国的“五年计划”、国防建设等问题交换意见。
4月4日,米高扬向李富春正式通报了苏共中央、苏联国家计委和经济专家对我国“五年计划”的意见,其要点是:(1)“五年计划”的基础是工业化,首先建设重工业,这个方针任务是正确的;(2)从政治上、舆论上、人民情绪上考虑,“五年计划”不仅要保证完成,而且一定要超额完成,因此,工业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调低到14%—15%为宜;(3)要注意培养自己的专家;(4)加强地质勘探等发展经济的基础工作;(5)大力发展手工业和小工业,以补充大工业之不足;(6)要十分注意农业的发展,不仅要大量生产质量好、价格低的农机具和肥料,还要保证工业品对农村的供应,发展城乡物资交流;(7)巩固人民币,扩大购买力,发展商品流通;(8)工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要大于职工人数的增长速度,以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要大于工资的增长速度,以保证国家的积累。技术人员的增长速度要大于工人的增长速度,以保证技术水平的提高。
“一五计划”终出台
苏联援建的项目,有的是我方提出的,有的是苏方提出的,有时拆开、增加,有时撤并、减少,经过多次商谈才确定下来。期间,北京、莫斯科之间保持着频繁联系、沟通,周恩来从中起着指导、协调的关键作用。
2月14日,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复李富春电,认为苏方对“五年计划”的方案所提的各项意见,都是很宝贵而应该予以重视的。根据中国的客观实际和苏方的意见,“五年计划”确应放在可靠的基础上,减低工业生产总值每年递增的速度是肯定的。因此,可根据来电所提原则与其进行各项磋商,进一步考虑和修改我们原定的“五年计划”轮廓。
2月17日、23日,周恩来召集朱德、习仲勋和各部门负责人,讨论苏联国家计委对中国“五年计划”方案所提的意见,一致认为,苏方的意见对我们制定“五年计划”有巨大的帮助。同意将“五年计划”中的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定为13.5%—15%,年度计划则根据实际可能情况再定为20%左右,以便保证“五年计划”的提前完成。这样做有好处。随后,周恩来和陈云、邓小平(副总理)、薄一波(中财委副主任)、邓子恢(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计委副主席)、高岗联名致电李富春,通报开会情况,并告苏联的各项谈判希望早日定案。
4月8日,周恩来约见奉命回国汇报中苏会谈最新进展情况的宋劭文(中财委秘书长兼计划局局长),询问苏联方面对中国“五年计划”的详细意见,阅看中国代表团绘制的“五年计划”受援项目进度曲线图,表示赞成苏联经济专家的几个观点,即:总产值的增长速度,要大于职工人数的增长速度,这样才能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要大于工资增长的速度,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积累;技术人员的增长速度,要大于工人的增加速度,这样才能保证技术水平的提高。
4月17日,周恩来接见从莫斯科回国的罗舜初(海军副司令员)、王秉章,听取他们转告李富春有关同苏联谈判制定中国“五年计划”的一些新意见。30日,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起草致李富春电:请向米高扬表示:(一)中共中央、中国政府和毛泽东完全同意苏联政府提出的《关于苏联政府援助中国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等8个文件,“并完全满意和感谢苏共中央和苏联政府给予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这样巨大的全面的长期的援助”。(二)授权李富春全权代表签订这些文件。5月15日,李富春和米高扬代表中苏两国政府在上述8个文件上签字。
5月19日,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决定:修改通过周恩来提出的《中国政府对苏联政府备忘录和苏联国家计委关于中国“五年计划”任务的意见书的回文》。
由于此后中央领导集体需要处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事件,“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到1954年3月起才进入最后阶段。4月毛泽东审阅了陈云提交的《“五年计划”纲要》(初稿),并批送刘少奇、周恩来、彭真、邓小平审阅。10月、11月,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到广州集中力量进行审议。1955年7月30日,一届全国人大会议经过审议正式通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一五”计划共安排大中型建设项目694个,实际施工921个,内有“156项”(实际为154项,因为计划公布156项在先,所以仍称为“156项工程”),是由苏联提供低息贷款、供应设备、传授技术、代培人才,并且派出3000多名专家和顾问来华帮助建设。
实践证明,“一五计划”编制得好,执行结果基本上也是好的。使我国初步建立了自己的工业体系,改变了旧中国不合理的工业布局,大大缩小了与世界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差距。通过这一次实践,不仅向苏联学会了如何编制国家经济计划,而且从中加深了对工业化和本国国情的了解,逐步掌握了开展和组织大规模经济建设的一些规律,培养了大批计划工作和经济工作干部。
毛泽东和党中央对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非常重视。在1951年2月中旬,中央就成立以周恩来为首的小组,领导“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由于工作需要小组于1954年改由陈云负责)。“五年计划”从1952年着手编制,前后用了3年多的时间。“五年计划”的制定,既有我国的独创,也充分借鉴了苏联经验,得到了斯大林等苏联领导人和苏联专家的直接帮助。
周恩来首赴莫斯科
向苏联取经
本来毛泽东于1952年3月28日就致电斯大林,提出“中国政府将派遣代表团赴苏介绍中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五年计划”的初步方案,并请苏联政府在专家、技术、设备、器材和贷款方面给予系统的帮助。”但由于当时中央领导集体集中精力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和领导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无暇就此展开讨论,所以直到7月10日经毛泽东和党中央同意,周恩来把其他工作“尽量推开”,将“工作重心放在研究“五年计划”和外交工作方面”之后,编制工作才得以加速进行。7月27日,毛泽东致电斯大林,通报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国政府代表团访苏时需要与之商谈的有关问题。为做好访苏准备,8月11日,在周恩来主持下,中财委提出的《关于编制“五年计划”轮廓的方针》和《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脱稿,周恩来也亲自撰写了《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
8月15日,受毛泽东重托,周恩来率领包括陈云(副总理兼中财委主任)、李富春(中财委副主任)等在内的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莫斯科,向苏共中央和苏联政府报告了中国“五年计划”的总体设想,带着刚试编出的《“五年计划”轮廓草案》,征询苏方的意见,与苏联商谈苏联援助中国进行经济建设的问题。
周恩来和陈云在苏联逗留一个多月,3次会见了斯大林。在9月3日的会见中,斯大林表示中国“五年计划”的总体设想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但同时也对《草案》的编制提出了一些原则性建议。他认为,国家应当有统一的计划,既包括民用建设,也包括军事建设,而《草案》没有把军事建设包括进去。《草案》考虑5年中工业年平均增长20%的速度是勉强的,建议降为15%或14%。他强调,计划不能打得太满,必须留有后备力量,以应付意外的困难。他介绍苏联通常很少建新企业,竭力扩建老企业。这比较经济。战争时期苏联把飞机修理厂改造为飞机制造厂,把汽车制造厂改造成坦克制造厂。苏联扩大了企业的业务范围——由各种企业制造零部件,然后组装。这种办法中国应当试试,这比建专业工厂容易。周恩来说他受毛泽东委托,希望弄清一般工业和军事工业方面需要向苏联定多少货,分别为77亿卢布和45亿卢布,妥当不妥当?斯大林表示,中国空军和海军方面的供货需要保障,也许毛泽东是对的。斯大林同意向中国提供贷款,设计一批企业,并提供设备。周恩来请求苏联向中国增派800名专家,斯大林表示,派是要派的,但派多少,还很难说。他指出,制定计划必须经过认真计算,而中方缺乏这样的计算。他表示,要对《草案》以及苏联能够提供什么样的援助表示意见,苏方至少必须有两个月的时间来进行计算。在此情况下,周恩来和陈云只好先行回国,让李富春率团继续留在莫斯科与苏方磋商,等候苏方的答复。
周恩来和陈云回到国内当天,即9月24日,毛泽东即主持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他们的汇报。此前,对要不要制定及如何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和要不要优先发展重工业,党内外有不同的认识。实现工业化,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是从发展轻工业开始,一般花了50年到100年的时间。而苏联是从重工业建设开始,只用了10多年时间。经过反复论证,考虑到当时面临着帝国主义的包围和侵略威胁的国际环境,结合中国工业基础差的实际情况,中央决定学习苏联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正是在此次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初步设想。这个设想,毛泽东趁刘少奇10月5日率中共中央代表团参加苏共19大的机会,又委托他征询斯大林的意见,得到斯大林的肯定评价。
年底,在毛泽东的主持下,中央领导集体又一次讨论了《“五年计划”轮廓草案》。这样,毛泽东就为“五年计划”的制定确定了根本指导思想,使“五年计划”纳入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轨道,成为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步骤。
中共中央于12月22日发出《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五年建设纲要的指示》,指出:要突出重点,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增强国家工业基础的建设上;要合理利用现有工业基础,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潜力;要以科学求实的态度从事计划工作,使计划正确反映客观经济发展规律。这显然从斯大林的建议中得到了深刻的启示。
周恩来再赴莫斯科
苏联意见历时九月终成
由于中方自己缺少经验和资料,对苏方能够提供何种援助也不知底,而苏联有经验但不了解中国国情,要确定五年建设的规模和项目,这对双方都有难处。“五年计划”只好采取边编制边建设的办法。当时中国是兵分两路。一路在国内,请苏联专家帮助,一起摸情况,搞方案,提订单。中财委请求苏联政府派出5个综合专家组于1952年下半年来华进行全国性规划、配置和产品品种方案的确定,现有工厂调整和新厂建设规划。另一路是李富春等留在莫斯科继续与苏联有关部门广泛接触,征询意见,从1952年8月至次年4月,时间长达9个月。
1953年3月斯大林突然逝世,周恩来率中国代表团赴莫斯科,除参加葬礼之外,还同时负有与苏共新领导班子讨论中国“五年计划”等任务。3月11日,周恩来和李富春、张闻天(驻苏大使)、罗瑞卿(公安部部长)、张宗逊(副总参谋长)同马林科夫、贝利亚、莫洛托夫、赫鲁晓夫、米高扬、库兹涅佐夫会谈,就中国的“五年计划”、国防建设等问题交换意见。
4月4日,米高扬向李富春正式通报了苏共中央、苏联国家计委和经济专家对我国“五年计划”的意见,其要点是:(1)“五年计划”的基础是工业化,首先建设重工业,这个方针任务是正确的;(2)从政治上、舆论上、人民情绪上考虑,“五年计划”不仅要保证完成,而且一定要超额完成,因此,工业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调低到14%—15%为宜;(3)要注意培养自己的专家;(4)加强地质勘探等发展经济的基础工作;(5)大力发展手工业和小工业,以补充大工业之不足;(6)要十分注意农业的发展,不仅要大量生产质量好、价格低的农机具和肥料,还要保证工业品对农村的供应,发展城乡物资交流;(7)巩固人民币,扩大购买力,发展商品流通;(8)工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要大于职工人数的增长速度,以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要大于工资的增长速度,以保证国家的积累。技术人员的增长速度要大于工人的增长速度,以保证技术水平的提高。
“一五计划”终出台
苏联援建的项目,有的是我方提出的,有的是苏方提出的,有时拆开、增加,有时撤并、减少,经过多次商谈才确定下来。期间,北京、莫斯科之间保持着频繁联系、沟通,周恩来从中起着指导、协调的关键作用。
2月14日,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复李富春电,认为苏方对“五年计划”的方案所提的各项意见,都是很宝贵而应该予以重视的。根据中国的客观实际和苏方的意见,“五年计划”确应放在可靠的基础上,减低工业生产总值每年递增的速度是肯定的。因此,可根据来电所提原则与其进行各项磋商,进一步考虑和修改我们原定的“五年计划”轮廓。
2月17日、23日,周恩来召集朱德、习仲勋和各部门负责人,讨论苏联国家计委对中国“五年计划”方案所提的意见,一致认为,苏方的意见对我们制定“五年计划”有巨大的帮助。同意将“五年计划”中的工业生产增长速度定为13.5%—15%,年度计划则根据实际可能情况再定为20%左右,以便保证“五年计划”的提前完成。这样做有好处。随后,周恩来和陈云、邓小平(副总理)、薄一波(中财委副主任)、邓子恢(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计委副主席)、高岗联名致电李富春,通报开会情况,并告苏联的各项谈判希望早日定案。
4月8日,周恩来约见奉命回国汇报中苏会谈最新进展情况的宋劭文(中财委秘书长兼计划局局长),询问苏联方面对中国“五年计划”的详细意见,阅看中国代表团绘制的“五年计划”受援项目进度曲线图,表示赞成苏联经济专家的几个观点,即:总产值的增长速度,要大于职工人数的增长速度,这样才能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要大于工资增长的速度,这样才能保证国家的积累;技术人员的增长速度,要大于工人的增加速度,这样才能保证技术水平的提高。
4月17日,周恩来接见从莫斯科回国的罗舜初(海军副司令员)、王秉章,听取他们转告李富春有关同苏联谈判制定中国“五年计划”的一些新意见。30日,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起草致李富春电:请向米高扬表示:(一)中共中央、中国政府和毛泽东完全同意苏联政府提出的《关于苏联政府援助中国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等8个文件,“并完全满意和感谢苏共中央和苏联政府给予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这样巨大的全面的长期的援助”。(二)授权李富春全权代表签订这些文件。5月15日,李富春和米高扬代表中苏两国政府在上述8个文件上签字。
5月19日,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决定:修改通过周恩来提出的《中国政府对苏联政府备忘录和苏联国家计委关于中国“五年计划”任务的意见书的回文》。
由于此后中央领导集体需要处理高岗、饶漱石的反党事件,“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到1954年3月起才进入最后阶段。4月毛泽东审阅了陈云提交的《“五年计划”纲要》(初稿),并批送刘少奇、周恩来、彭真、邓小平审阅。10月、11月,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到广州集中力量进行审议。1955年7月30日,一届全国人大会议经过审议正式通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一五”计划共安排大中型建设项目694个,实际施工921个,内有“156项”(实际为154项,因为计划公布156项在先,所以仍称为“156项工程”),是由苏联提供低息贷款、供应设备、传授技术、代培人才,并且派出3000多名专家和顾问来华帮助建设。
实践证明,“一五计划”编制得好,执行结果基本上也是好的。使我国初步建立了自己的工业体系,改变了旧中国不合理的工业布局,大大缩小了与世界技术和管理水平的差距。通过这一次实践,不仅向苏联学会了如何编制国家经济计划,而且从中加深了对工业化和本国国情的了解,逐步掌握了开展和组织大规模经济建设的一些规律,培养了大批计划工作和经济工作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