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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的职能是培养人才、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结合山西农业大学的实际,提出创新大学职能内涵的一些新的思路。在人才培养创新方面,主要包括专业体系的调整和培养方式的多样化;在发展科学方面,主要包括课题源自生产一线、创办科技企业以及注重成果推广与农民培训的结合;在服务社会方面,主要包括面向地方的各种服务,其中许多是无偿的服务。农业高校只有保持与“三农”的紧密联系,才能实现农业高校自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