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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金融服务纳入调整范围,并在第五十五条中规定了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引发对于金融服务提供者欺诈行为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的争论。本文通过考察国外主要国家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经验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为解决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金融领域特别是保险领域的适用条件和方式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