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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严峻的环境污染状况迫切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活质量、生态环境的要求。实践证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在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作用,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有效遏制高消耗、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势头,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015 年新实施的环保法,对于环评审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新环保法;环评审批;管理问题;管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TP1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7-0313-01
前言
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需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出有效的环保管理方案,这样才能提升当地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的环境需求。文章首先对环评审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结合这些问题找到更适合新环保法要求的管理思路和方法,从而提升环境质量,实现环境的良好发展。
1 环评审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环评审批监督工作不到位
环评审批监督检查和后评估缺位,政府职责有待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中各地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一是因为有些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或缺乏环境意识,不落实环评中的污染防治措施。二是少数地方的环保部门监管不力,对违反“环评法”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在新环保法中,环评审批权利被下放、审批程序被简化,要想保证环评审批工作质量,相关人员就要做好监督工作。但是现实中,由于管理的诸多因素制约,环评违法屡禁不止,“不环评也审批”、“先审批后环评”、“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批已建”等违法现象较为普遍。
1.2 环评审批信息化建设不足
“环评法”要求的基础数据库建设不足。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升,环评审批部门需要建立配套的信息管理、监测系统,以提升环境保护质量,减少审批管理漏洞,保证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当前我国许多环评审批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不全面,一些基础监测数据不够准确,给最终审批管理带来一定误差,从而降低审批的有效性,环评审批公开程度不高,基础数据统计不足,在管理过程中不能利用信息技术来分析相关数据,使得一些数据失去了原有的价值。此外,信息化建设不足也会降低环评审批工作效率,增加审批企业的成本支出,不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1.3 环评法律意识不强
对环评工作重视不够,“环评法”实施效果受限。作为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切入点,环境影响评价尚未受到足够重视,在不少地方,环境保护依然要为经济发展让路,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与环境保护总方针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制定一些“土政策”、“土规定”降低环评准入标准,为环境污染项目开“绿灯”。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干预环评的现象比较突出,长官意志在环评及其审批中的影响力普遍存在。部分企业在环评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环评只是“办手续”、“走过场”,结果使环评制度形同虚设,污染减排形势严峻,降低了环评制度的公信力。
1.4 环评审批流程复杂、审批时间较长
环评审批越来越复杂、审批时间较长,这与国家简政放权的政策相违背。目前,项目环评审批需要3次公示(环评受理公示、拟批准公示、批文公示),算下来一本报告表至少3个星期,报告书至少4个星期。审批流程和程序没有全国统一标准规范,各有自己标准,这就为环评审批工作带来难度,再加上环评编制内容复杂,这就需要长时间审核,重新修改编制,增加审批时间。
2 提升环评审批管理的思路与方法
2.1 做好环评审批法律法规支撑工作
提高地方政府领导、企业和公众等社会各界的环评法律意识,转变发展理念是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完善环评审批配套法规、规章,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做好环评审批工作的基础。目前环评的法规规章、政策及标准体系有的已滞后于当前工作的需要,应尽快清理和完善,维护法律的一致性,权威性。急需制订环评审批、审查、技术评估等方面更便于操作的规范性指导意见,特别对编制报告表和书的技术规范须进行简化,突出生产工艺、流程和相应环保措施等方面。从而能规范审批,减轻审批工作量,简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间,能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2.2 加强环评审批信息化建设
环境审批工作要想更好的发展,必须要有高效的信息化系统作为支撑。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环评审批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环评相关数据库,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数据库建设中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推动形成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和交流平台,在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合防治污染的同时,也可以进行有效的污染数据分析,从而提升环境保护水平。通过信息化建设,相关单位可以集中技术优势来加大对本地区环境污染物的监测,并利用互联网报告上级部门,按照上级技术人员给与的分析指标来转变管理思路、确定管理方案,更好的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除此之外,在信息系统的帮助下,管理人员也可以实现在线互动交流,探讨适合本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未来污染趋势科学预测,用技术手段来实现环境保护目标。
2.3 增强管理人员能力建设
管理人员能力高低、法律意识强弱直接影响到环评审批工作质量,强化对基层环保部门环评管理人员和环评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依法审批、科学环评”的观念深入人心。加紧制定环评质量评价标准考核体系,作为评估环评报告、考核环评机构、检验环评质量和效果的标准。通过增强环评审批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可以提升其行为的有效性,让更多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除此之外,法律意识的提升也可以减少违法操作行为,确保各项审批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
2.4 全面实施规划环评
全面实施规划环评是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有效手段。规划环评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作用明显、意义重大。要不断完善规划环评的程序与机制,综合考虑项目布局和发展需求,处理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的关系,增强规划环评对规划的指导作用,做到规划编制与环评编制同步开展,使环评成果真正应用到经济发展的宏观决策中。此外,要明确规划跟踪评价的相应法律责任条款,明确规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避免规划编制、规划审批与规划实施过程脱节。同时通过区域行业准入制度鼓励企业转变生产结构,从而实现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
2.5 提升企业污染物排放治理水平
工业污染物包含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等,企业是污染物排放和治理主体责任单位,环境管理人员在进行审批管理时,需要结合本地区的工业发展状况,依据当地政府的区域环境总量规划,督促和鼓励企业采取清洁节能低污染生产工艺技术和先进的污染物治理方案,提升污染物治理效率,减少排放量。环保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企业的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对于违法现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 总结
综上所述,环评审批工作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完善环评审批配套法规、规章,审批管理人员在进行审批工作时,有法可依,依法审批。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加强对审批质量、审批制度的把关和监督,利用相关数据制定出更加有效的管理方案,簡化环境审批流程和时间,为更好服务经济发展。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大权力与责任,环保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律,加大对环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违法排污,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除此之外,也要通过环评要求和审批管理优化倒逼企业对能源结构、生产工艺的升级,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以更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晋海,王颖芳,孙丽.我国环评审批前置制度实施问题及对策研究[J].环境保护,2014,08:46-48.
[2] 朱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自由裁量权异化问题研究[J].江汉论坛,2015,02:142-144.
[关键词]新环保法;环评审批;管理问题;管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TP1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7-0313-01
前言
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需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出有效的环保管理方案,这样才能提升当地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的环境需求。文章首先对环评审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结合这些问题找到更适合新环保法要求的管理思路和方法,从而提升环境质量,实现环境的良好发展。
1 环评审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环评审批监督工作不到位
环评审批监督检查和后评估缺位,政府职责有待落实。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中各地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一是因为有些企业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或缺乏环境意识,不落实环评中的污染防治措施。二是少数地方的环保部门监管不力,对违反“环评法”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在新环保法中,环评审批权利被下放、审批程序被简化,要想保证环评审批工作质量,相关人员就要做好监督工作。但是现实中,由于管理的诸多因素制约,环评违法屡禁不止,“不环评也审批”、“先审批后环评”、“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批已建”等违法现象较为普遍。
1.2 环评审批信息化建设不足
“环评法”要求的基础数据库建设不足。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升,环评审批部门需要建立配套的信息管理、监测系统,以提升环境保护质量,减少审批管理漏洞,保证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当前我国许多环评审批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不全面,一些基础监测数据不够准确,给最终审批管理带来一定误差,从而降低审批的有效性,环评审批公开程度不高,基础数据统计不足,在管理过程中不能利用信息技术来分析相关数据,使得一些数据失去了原有的价值。此外,信息化建设不足也会降低环评审批工作效率,增加审批企业的成本支出,不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1.3 环评法律意识不强
对环评工作重视不够,“环评法”实施效果受限。作为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切入点,环境影响评价尚未受到足够重视,在不少地方,环境保护依然要为经济发展让路,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与环境保护总方针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制定一些“土政策”、“土规定”降低环评准入标准,为环境污染项目开“绿灯”。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干预环评的现象比较突出,长官意志在环评及其审批中的影响力普遍存在。部分企业在环评工作中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环评只是“办手续”、“走过场”,结果使环评制度形同虚设,污染减排形势严峻,降低了环评制度的公信力。
1.4 环评审批流程复杂、审批时间较长
环评审批越来越复杂、审批时间较长,这与国家简政放权的政策相违背。目前,项目环评审批需要3次公示(环评受理公示、拟批准公示、批文公示),算下来一本报告表至少3个星期,报告书至少4个星期。审批流程和程序没有全国统一标准规范,各有自己标准,这就为环评审批工作带来难度,再加上环评编制内容复杂,这就需要长时间审核,重新修改编制,增加审批时间。
2 提升环评审批管理的思路与方法
2.1 做好环评审批法律法规支撑工作
提高地方政府领导、企业和公众等社会各界的环评法律意识,转变发展理念是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完善环评审批配套法规、规章,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做好环评审批工作的基础。目前环评的法规规章、政策及标准体系有的已滞后于当前工作的需要,应尽快清理和完善,维护法律的一致性,权威性。急需制订环评审批、审查、技术评估等方面更便于操作的规范性指导意见,特别对编制报告表和书的技术规范须进行简化,突出生产工艺、流程和相应环保措施等方面。从而能规范审批,减轻审批工作量,简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间,能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2.2 加强环评审批信息化建设
环境审批工作要想更好的发展,必须要有高效的信息化系统作为支撑。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环评审批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环评相关数据库,明确各有关部门在数据库建设中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推动形成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和交流平台,在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合防治污染的同时,也可以进行有效的污染数据分析,从而提升环境保护水平。通过信息化建设,相关单位可以集中技术优势来加大对本地区环境污染物的监测,并利用互联网报告上级部门,按照上级技术人员给与的分析指标来转变管理思路、确定管理方案,更好的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除此之外,在信息系统的帮助下,管理人员也可以实现在线互动交流,探讨适合本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对未来污染趋势科学预测,用技术手段来实现环境保护目标。
2.3 增强管理人员能力建设
管理人员能力高低、法律意识强弱直接影响到环评审批工作质量,强化对基层环保部门环评管理人员和环评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使“依法审批、科学环评”的观念深入人心。加紧制定环评质量评价标准考核体系,作为评估环评报告、考核环评机构、检验环评质量和效果的标准。通过增强环评审批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可以提升其行为的有效性,让更多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除此之外,法律意识的提升也可以减少违法操作行为,确保各项审批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
2.4 全面实施规划环评
全面实施规划环评是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有效手段。规划环评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作用明显、意义重大。要不断完善规划环评的程序与机制,综合考虑项目布局和发展需求,处理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的关系,增强规划环评对规划的指导作用,做到规划编制与环评编制同步开展,使环评成果真正应用到经济发展的宏观决策中。此外,要明确规划跟踪评价的相应法律责任条款,明确规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避免规划编制、规划审批与规划实施过程脱节。同时通过区域行业准入制度鼓励企业转变生产结构,从而实现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
2.5 提升企业污染物排放治理水平
工业污染物包含废水、废气、危险废物等,企业是污染物排放和治理主体责任单位,环境管理人员在进行审批管理时,需要结合本地区的工业发展状况,依据当地政府的区域环境总量规划,督促和鼓励企业采取清洁节能低污染生产工艺技术和先进的污染物治理方案,提升污染物治理效率,减少排放量。环保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企业的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对于违法现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 总结
综上所述,环评审批工作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完善环评审批配套法规、规章,审批管理人员在进行审批工作时,有法可依,依法审批。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加强对审批质量、审批制度的把关和监督,利用相关数据制定出更加有效的管理方案,簡化环境审批流程和时间,为更好服务经济发展。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大权力与责任,环保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律,加大对环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违法排污,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除此之外,也要通过环评要求和审批管理优化倒逼企业对能源结构、生产工艺的升级,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以更好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晋海,王颖芳,孙丽.我国环评审批前置制度实施问题及对策研究[J].环境保护,2014,08:46-48.
[2] 朱然.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自由裁量权异化问题研究[J].江汉论坛,2015,02:14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