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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志愿服务是一种非政府系统的组织行为和服务行动,即民间组织或个人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体能或财富,通过各种服务性的行动去实施和完成对有困难的社会群体及个人的服务和保障;从性质上来看,志愿服务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支持。志愿服务的兴起是改善市场化缺陷的需要,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志愿服务是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是增进人际、群体、阶层之间了解和沟通的有效途径;是公民精神培育和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发展志愿服务,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志愿服务。
关键词:志愿服务;和谐社会;非正式社会支持
中图分类号:D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4-0194-02
志愿服务是一种非政府系统的组织行为和服务行动,是民间系统服务于社会的群体行为或个人行为,即民间组织或个人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体能或财富,通过各种服务性的行动去实现和体现对社会事业的服务与贡献,或实施和完成对有困难的社会群体及个人的服务和保障;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志愿者以自己的行动接受了社会的评价与考验,并获得了对自我价值的认同和升华[1]。
从性质上来看,志愿服务是一种社会支持。所谓社会支持,是指一定的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者进行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行为。根据参与主体的不同,社会支持大致可以分为正式支持和非正式支持两种形式。正式支持的主体是国家。而非正式支持的主体则是社会群体或个人。志愿服务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支持。
一、中国志愿服务兴起的历史背景
中国志愿服务的产生是在改革开放前,被纳入党政控制和计划管理的范围。志愿服务的兴起则要到20世纪90年代,有民政部门发动的社区志愿服务,共青团发动的青年志愿服务,卫生系统发动的医疗志愿服务,慈善系统发动的志愿服务等[2]。经过多年的发展,志愿服务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从过去单纯的救济、慈善事业,扩展到环境保护、社区建设,医疗救助、社会文化、特殊教育、法律援助等。
志愿服务的兴起反映了独特的社会背景。
1.志愿服务的兴起首先来自改善市场化缺陷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方式。市场原则强调个人目标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它并不能均衡地增进社会福利和个人福利。人们需要在市场空间和商业伦理之外寻找一种新的价值精神和行为领域来密切人际纽带,促进社会和谐。另外,市场无情的优胜劣汰也必然导致一部分人遭遇挫折,社会困难人群增加。这就要求一方面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家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发展市场运作的商业保险机制,另一方面多方开发利用民间社会资源,以补充社会保障资源的不足。而民间资源向来是分散于社会成员手中的,必须通过适当的途径和组织,才能使之成为现实的可供利用的资源。这样,志愿服务作为一个使社会分散资源得以发挥公益作用的适当途径就应运而生了。
2.志愿服务的兴起还来自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政府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由原先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的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随着政府行政组织、市场经济组织的功能分化和重新定位和城市化建设的高度发展,大量的公共事务仅靠政府一手包办已难以令人满意,必须逐步把一部分公共事务转由社会来共同承担,依靠社会合力解决。与此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人们在单位之外的社会交往和活动也日益增多。这客观上要求在国家和市场退出的经济和社会空间中发育出一个新的社会公共空间,一个自主的、自治的社会。志愿服务,就是这一社会重组的必然结果,是社会成员利用自身资源解决共同面临的社会事务的一种新型社会参与方式。
二、发展志愿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志愿服务作为一种主动的、无偿的帮助社会弱者的非正式社会支持,既传承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又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既体现了中华民族深厚的人文底蕴,又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发展志愿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1.志愿服务(非正式社会支持)是社会保障(正式社会支持)的必要补充。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竞争的加剧,利益分配规则的重新改变,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等因素导致社会弱势群体由隐蔽状态向显性状态凸现,而且一些弱势群体继续膨胀。据统计,贫困群体的总规模约在1亿人口左右[3]。其次是残疾人群体。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调查数据,中国残疾人数量已达8 200多万[4]。再次是老年群体。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1亿人,占总人口的10%以上,社会负担将较重。此外,还有一些弱势群体,例如单亲家庭;戒毒者群体;劳改犯的子女;居无定所、无固定职业的城市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体特别是规模最大、问题最多的贫困群体问题,向中国的社会政策提出了严峻挑战。犹如经济学上的“水桶效应”,水流的外溢取决于水桶上最短的一块木板,社会风险也往往最容易在承受力最低的社会群体身上爆发。帮助社会弱者减轻来自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的巨大压力,把改革的社会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刻不容缓。然而,中国社会弱者人数太多,作为正式社会支持的社会保障又存在资金不足、内容有限、覆盖面狭窄、服务保障薄弱等问题和不足,已明显地不能适应社会转型的现实要求。作为一种非正式社会支持的志愿服务应运而生了,它具有许多自身的优势,例如救助的主动性、全方位性等,补充了由于正式支持不足所造成的社会福利缺损,增进了社会福利的改善。
2.志愿服务是增进人际、群体、阶层之间了解和沟通的有效途径。在中国体制转换时期,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已带来了社会分层结构的迅速嬗变,不同社会群体逐渐出现分化,由此产生了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底层群体由于缺乏维持生活、经济等保障,难免产生一定程度上的被剥夺感和对强势群体的不满情绪。就社会个体而言,由于社会转型以及群体利益的分化,心理上不免产生一定的孤离感与不平衡感。同时,中国社会正由传统伦理社会向现代法理社会过渡。市场交易和科层制的发展使人们之间更加强调契约精神和功利理性,也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契约化和理性化,缺乏亲情和情感的交流。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趋于短暂化、表面化和形式化,人际关系趋向冷漠疏远。人们迫切需要在市场空间和商业伦理之外寻找一种新的价值精神和行为领域来密切人际纽带,增进群体和阶层的沟通。志愿服务有助于减轻、消除人们之间的距离感和隔阂,缓解了由于社会分化所带来的矛盾,填补了现代社会产生的种种鸿沟,促进了社会和谐。
3.志愿服务是公民精神培育和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公民社会的存在和完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现代化和政治现代化的标志。长期以来,我们对国家和公民社会的关系认识不清楚。我们的社会也缺乏切实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倡导培育一种公民精神。而志愿服务正是社会成员利用自身资源解决共同面临的社会事务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参与方式,它的广泛开展,从新的视角为公民确立了服务他人、服务公益的价值观和实践途径,有利于冲破城市中的阶层隔阂和等级观念,倡导民主、平等观念和新的社会公共精神。并且,志愿服务培养了公民的自治能力和主动精神。使基层社会产生了许多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了社区自治。同时,志愿服务还扩展了公共空间,培育了社会中介结构,创造个人和国家的新型关系。基层民主的实践为公民参与更大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准备了积极的条件,有助于在中国发展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的现代公民社会。
三、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的思考
1.创造志愿服务事业的良好环境。志愿服务是一种基于初级群体和个人的资源。要面向社会,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来推动。目前,中国志愿服务的参与主体还不够多,组织发展还不够。因此,我们必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踊跃支持。要创造志愿服务事业的良好环境。良好的环境是志愿服务蓬勃发展的添加剂,它既从内部督促志愿者组织扩大自己的队伍,壮大实力,又从外部扩大支援者形象,加强志愿服务在公众中的影响力。社会媒体要加大对志愿服务的报道,让社会了解志愿服务的重要性,利用各种有利时机,以各种方式广为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志愿者工作和典型事迹。弘扬倡导志愿精神。
2.加强志愿服务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志愿服务本身也是有成本的,充足的资金是保证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根据国外开展志愿服务的经验,资金主要来自这样几个方面: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赞助、海内外企业和个人捐赠、志愿者捐款、通过创办实业等方式自筹。因此,志愿服务经费一方面要争取国家财政预算,也要积极争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赞助,在税收制度中增加企业、个人捐助公益资金抵消纳税资金的条款,鼓励企业支持志愿服务。除利用国内资源外,还要着眼于海外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企业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筹集资金后,建立自愿服务专项基金,在得到有效监督和风险保障的前提下,通过经营投资渠道,推动基金增长。在资金的管理上,要着重建立资金监督机制,把好资金的进出关,同时增加透明度。
3.完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确保志愿服务具有活力的重要措施。要建立以社会激励为基础,并与组织激励和自我激励相结合的志愿者激励机制。可以探索运行普遍奖励与重点表彰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化表彰奖励机制。要对成绩突出者发给勋章以资纪念与鼓励,也为他们在晋级、晋职、晋薪等切实利益方面的落实疏通渠道,提供优惠。通过舆论媒介大力表彰他们的成绩。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些成功的激励机制,如,青年者志愿者协会进行的“杰出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上海社区志愿组织实施的“时间储蓄制度”等等。
参考文献:
[1]张敏杰.欧美志愿服务工作考察[J].青年研究,1997,(4):46.
[2]胡果.中国注册青年志愿者逾420万人[N].人民日报,2003-12-06.
[3]杨团.弱势群体及其保护性社会政策[J].前线,2001,(5).
[4]赵敬羚.重视残疾人事业[N].中国劳动保障报,2007-07-14.
[责任编辑 陈凤雪]
关键词:志愿服务;和谐社会;非正式社会支持
中图分类号:D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4-0194-02
志愿服务是一种非政府系统的组织行为和服务行动,是民间系统服务于社会的群体行为或个人行为,即民间组织或个人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体能或财富,通过各种服务性的行动去实现和体现对社会事业的服务与贡献,或实施和完成对有困难的社会群体及个人的服务和保障;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志愿者以自己的行动接受了社会的评价与考验,并获得了对自我价值的认同和升华[1]。
从性质上来看,志愿服务是一种社会支持。所谓社会支持,是指一定的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者进行无偿帮助的一种选择性行为。根据参与主体的不同,社会支持大致可以分为正式支持和非正式支持两种形式。正式支持的主体是国家。而非正式支持的主体则是社会群体或个人。志愿服务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支持。
一、中国志愿服务兴起的历史背景
中国志愿服务的产生是在改革开放前,被纳入党政控制和计划管理的范围。志愿服务的兴起则要到20世纪90年代,有民政部门发动的社区志愿服务,共青团发动的青年志愿服务,卫生系统发动的医疗志愿服务,慈善系统发动的志愿服务等[2]。经过多年的发展,志愿服务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从过去单纯的救济、慈善事业,扩展到环境保护、社区建设,医疗救助、社会文化、特殊教育、法律援助等。
志愿服务的兴起反映了独特的社会背景。
1.志愿服务的兴起首先来自改善市场化缺陷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方式。市场原则强调个人目标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它并不能均衡地增进社会福利和个人福利。人们需要在市场空间和商业伦理之外寻找一种新的价值精神和行为领域来密切人际纽带,促进社会和谐。另外,市场无情的优胜劣汰也必然导致一部分人遭遇挫折,社会困难人群增加。这就要求一方面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家实施的社会保障政策,发展市场运作的商业保险机制,另一方面多方开发利用民间社会资源,以补充社会保障资源的不足。而民间资源向来是分散于社会成员手中的,必须通过适当的途径和组织,才能使之成为现实的可供利用的资源。这样,志愿服务作为一个使社会分散资源得以发挥公益作用的适当途径就应运而生了。
2.志愿服务的兴起还来自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政府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由原先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的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随着政府行政组织、市场经济组织的功能分化和重新定位和城市化建设的高度发展,大量的公共事务仅靠政府一手包办已难以令人满意,必须逐步把一部分公共事务转由社会来共同承担,依靠社会合力解决。与此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人们在单位之外的社会交往和活动也日益增多。这客观上要求在国家和市场退出的经济和社会空间中发育出一个新的社会公共空间,一个自主的、自治的社会。志愿服务,就是这一社会重组的必然结果,是社会成员利用自身资源解决共同面临的社会事务的一种新型社会参与方式。
二、发展志愿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志愿服务作为一种主动的、无偿的帮助社会弱者的非正式社会支持,既传承了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又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既体现了中华民族深厚的人文底蕴,又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发展志愿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1.志愿服务(非正式社会支持)是社会保障(正式社会支持)的必要补充。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竞争的加剧,利益分配规则的重新改变,经济结构的调整升级等因素导致社会弱势群体由隐蔽状态向显性状态凸现,而且一些弱势群体继续膨胀。据统计,贫困群体的总规模约在1亿人口左右[3]。其次是残疾人群体。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调查数据,中国残疾人数量已达8 200多万[4]。再次是老年群体。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1亿人,占总人口的10%以上,社会负担将较重。此外,还有一些弱势群体,例如单亲家庭;戒毒者群体;劳改犯的子女;居无定所、无固定职业的城市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体特别是规模最大、问题最多的贫困群体问题,向中国的社会政策提出了严峻挑战。犹如经济学上的“水桶效应”,水流的外溢取决于水桶上最短的一块木板,社会风险也往往最容易在承受力最低的社会群体身上爆发。帮助社会弱者减轻来自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的巨大压力,把改革的社会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刻不容缓。然而,中国社会弱者人数太多,作为正式社会支持的社会保障又存在资金不足、内容有限、覆盖面狭窄、服务保障薄弱等问题和不足,已明显地不能适应社会转型的现实要求。作为一种非正式社会支持的志愿服务应运而生了,它具有许多自身的优势,例如救助的主动性、全方位性等,补充了由于正式支持不足所造成的社会福利缺损,增进了社会福利的改善。
2.志愿服务是增进人际、群体、阶层之间了解和沟通的有效途径。在中国体制转换时期,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已带来了社会分层结构的迅速嬗变,不同社会群体逐渐出现分化,由此产生了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底层群体由于缺乏维持生活、经济等保障,难免产生一定程度上的被剥夺感和对强势群体的不满情绪。就社会个体而言,由于社会转型以及群体利益的分化,心理上不免产生一定的孤离感与不平衡感。同时,中国社会正由传统伦理社会向现代法理社会过渡。市场交易和科层制的发展使人们之间更加强调契约精神和功利理性,也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契约化和理性化,缺乏亲情和情感的交流。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趋于短暂化、表面化和形式化,人际关系趋向冷漠疏远。人们迫切需要在市场空间和商业伦理之外寻找一种新的价值精神和行为领域来密切人际纽带,增进群体和阶层的沟通。志愿服务有助于减轻、消除人们之间的距离感和隔阂,缓解了由于社会分化所带来的矛盾,填补了现代社会产生的种种鸿沟,促进了社会和谐。
3.志愿服务是公民精神培育和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公民社会的存在和完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现代化和政治现代化的标志。长期以来,我们对国家和公民社会的关系认识不清楚。我们的社会也缺乏切实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倡导培育一种公民精神。而志愿服务正是社会成员利用自身资源解决共同面临的社会事务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参与方式,它的广泛开展,从新的视角为公民确立了服务他人、服务公益的价值观和实践途径,有利于冲破城市中的阶层隔阂和等级观念,倡导民主、平等观念和新的社会公共精神。并且,志愿服务培养了公民的自治能力和主动精神。使基层社会产生了许多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了社区自治。同时,志愿服务还扩展了公共空间,培育了社会中介结构,创造个人和国家的新型关系。基层民主的实践为公民参与更大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准备了积极的条件,有助于在中国发展一个健康而有活力的现代公民社会。
三、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的思考
1.创造志愿服务事业的良好环境。志愿服务是一种基于初级群体和个人的资源。要面向社会,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来推动。目前,中国志愿服务的参与主体还不够多,组织发展还不够。因此,我们必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踊跃支持。要创造志愿服务事业的良好环境。良好的环境是志愿服务蓬勃发展的添加剂,它既从内部督促志愿者组织扩大自己的队伍,壮大实力,又从外部扩大支援者形象,加强志愿服务在公众中的影响力。社会媒体要加大对志愿服务的报道,让社会了解志愿服务的重要性,利用各种有利时机,以各种方式广为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志愿者工作和典型事迹。弘扬倡导志愿精神。
2.加强志愿服务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志愿服务本身也是有成本的,充足的资金是保证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根据国外开展志愿服务的经验,资金主要来自这样几个方面: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赞助、海内外企业和个人捐赠、志愿者捐款、通过创办实业等方式自筹。因此,志愿服务经费一方面要争取国家财政预算,也要积极争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给予赞助,在税收制度中增加企业、个人捐助公益资金抵消纳税资金的条款,鼓励企业支持志愿服务。除利用国内资源外,还要着眼于海外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企业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筹集资金后,建立自愿服务专项基金,在得到有效监督和风险保障的前提下,通过经营投资渠道,推动基金增长。在资金的管理上,要着重建立资金监督机制,把好资金的进出关,同时增加透明度。
3.完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确保志愿服务具有活力的重要措施。要建立以社会激励为基础,并与组织激励和自我激励相结合的志愿者激励机制。可以探索运行普遍奖励与重点表彰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化表彰奖励机制。要对成绩突出者发给勋章以资纪念与鼓励,也为他们在晋级、晋职、晋薪等切实利益方面的落实疏通渠道,提供优惠。通过舆论媒介大力表彰他们的成绩。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些成功的激励机制,如,青年者志愿者协会进行的“杰出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上海社区志愿组织实施的“时间储蓄制度”等等。
参考文献:
[1]张敏杰.欧美志愿服务工作考察[J].青年研究,1997,(4):46.
[2]胡果.中国注册青年志愿者逾420万人[N].人民日报,2003-12-06.
[3]杨团.弱势群体及其保护性社会政策[J].前线,2001,(5).
[4]赵敬羚.重视残疾人事业[N].中国劳动保障报,2007-07-14.
[责任编辑 陈凤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