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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公安机关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维护者,在公安工作提出“和谐”命题,有利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而“和谐追逃”,就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工作,积极研究新情况、努力探索新方法的切入点,是公安工作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弘扬法治的着力点。“和谐追逃”中“追逃”固有的“将犯罪绳之以法”的执法本质未变.但“和谐”的方式却充分体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体现了公安机关“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