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夏志清先生是学界中人,要评定他的成就,自然得看他的著作。夏志清的著作,用他的好友刘绍铭的话说:“不论写的是什么题目,用的是什么语言,‘吾道一以贯之’的是他安身立命的人文精神。这种精神,浓得不可开交,来复出现,节之犹存,删之不去,对新一代中国读书人的心灵,有振聋发聩的作用。” 志清先生一介布衣,既不是研究院院士,也不是哥伦比亚大学的讲座教授。他该感到骄傲的是,他在业界的成绩深为行家赏识。已退休的哈佛大学韩南教授,也是中国传统和现代小说专家。韩南教授说话素有分寸,不轻易抬举别人。他认为夏志清的文章是名副其实的seminal(影响深远),识见过人,开风气之先。名位止乎其身,未若文章之无穷。谅先生也乐闻。
(编 者)
作 家 档 案
夏志清,1921年生于上海浦东(原籍江苏吴县)。上海沪江大学英文系毕业。1946年进北京大学任英文系助教,教英文写作。1948年考取北大文科留美奖学金赴美深造,1951年获耶鲁大学英文系博士学位。他一生在美国大学讲授中国文学,先后执教美国密歇根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匹兹堡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校。1991年退休之后,夏志清专事回忆录写作,整理过去发表的文章,并结集出版。现居纽约。
夏志清教授著述甚丰,是上世纪60年代以来最有影响力的中国小说评论家,他撰写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国古典小说》《夏志清论中国文学》等学术英文著作,奠定了他在欧美汉学界的地位。当年钱锺书读了《中国现代小说史》,赞曰:“文笔之雅,识力之定,迥异点鬼簿、户口册之伦,足以开拓心胸,澡雪精神,不特名世,亦必传世。” 另有中文论文集《爱情·社会·小说》《文学的前途》《人的文学》《夏志清文学评论集》《新文学的传统》《夏志清序跋》和散文集《鸡窗集》《岁除的哀伤》《谈文艺忆师友》等。
作 品 在 线
超人才华,绝世凄凉
——悼张爱玲
夏志清
(一)
张爱玲终于与世长辞。9月8日星期五下午四时许高张信生教授从南加州来电话报知噩耗,我震惊之余,想想张爱玲二十多年来一向多病,两三年来更显得虚弱不堪,能够安详地躺在地板上,心脏突然停止跳动,未受到任何痛苦,真是维持做人尊严、顺乎自然的一种解脱方法。张爱玲这几年来校阅了皇冠丛书为她出版的《全集》,并新添了一本《对照记》,把所有要留传后世的自藏照片,一一加以说明,等于写了一部简明的家史。去年底她更获得了《中国时报》颁给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张爱玲虽然体弱不便亲自返国领奖,同多少敬爱她的作家、读者见面,但她已为他们和世界各地的中国文学读者留下一套校对精确的《全集》,可谓死无遗憾了。
大家都知道,张爱玲乃1943年崛起于上海的红作家,其小说集《传奇》、散文集《流言》大受欢迎,且为内行叫好。我自己初读张爱玲已在50年代初期,那时我已有系统地读了鲁迅、茅盾、老舍、沈从文等的作品,大为其天才、成就所惊奇,认为“张爱玲该是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且谓“《秧歌》在中国小说史已经是本不朽之作。……《金锁记》长达五十页;据我看来,这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这些判断原见英文本《中国现代小说史》,1961年才出版。但先兄济安特把书稿张爱玲章的大部分分作《张爱玲的短篇小说》《评〈秧歌〉》两文译出,先后载于1957年《文学杂志》二卷四期、六期。上面所引三句皆见《短篇小说》那篇。二文显然引发了有志创作的读者研读张爱玲的兴趣。因之张爱玲虽曾于60年代初期来过一趟台湾而未受大众注意,她对台湾小说界发展的影响却是既深且远。到了今天,世界各地研读中国文学者,无人不知道张爱玲。她在大陆也重新走红起来,受到了学界、评者的重视。
我至今仍认为《秧歌》是部不朽之作,《金锁记》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早在1957年、1961年我认定张爱玲为“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也一点也没有错。当时台湾作家间,只有姜贵的《重阳》和《旋风》可同《秧歌》《赤地之恋》相抗衡,可是短篇小说他写得极少,也无法同《传奇》相比的。但《赤地之恋》(1954,英文本1956)出版之后,张爱玲的创作量大大减少,不免影响到我们对她终生成就的评价。早在1973年,我为水晶《张爱玲的小说艺术》写序,就注意到这个问题。水晶有一章把《沉香屑——第一炉香》同亨利·詹姆斯长篇名著《仕女图》相比,我在序里继续较量两人之短长:
在我看来,张爱玲和詹姆斯当然是不太相像的作家。就文体而言,我更欢喜张爱玲,詹姆斯娓语道来,文句实在太长(尤其是晚年的小说),绅士气也太重。就意象而言,也是张爱玲的密度较浓,不知多少段描写,鲜艳夺目而不减其凄凉或阴森的气氛。但就整个成就而言,当然张爱玲还远比不上詹姆斯。我想,这完全是气魄和创作力持久性的问题:詹姆斯一生写了多少长短篇小说,而且据一般批评家的看法,越写越好……张爱玲创作欲最旺盛的时期是1943《沉香屑》发表后的三四年,那时期差不多每篇小说都横溢着她惊人的天才。离出大陆后不久,她写了《秧歌》和《赤地之恋》两本小说。至少《秧歌》已公认是部“经典”之作。但她移居美国已17年了,也仅写了两本:《怨女》是《金锁记》故事的重写,《半生缘》是40年代晚期《十八春》的改编,她创作的灵感显然逗留在她早期的上海时代。
《怨女》《半生缘》以及其后《张看》《惘然记》《余韵》《续集》四书里所载的小说和散文当然我都细细品赏过,虽然尚未写过评论。连张爱玲不喜欢的早期小说(有些是未完成的,有些是重加改写的),读起来都很有韵味,因为张爱玲的作品总是不同凡响的。但即使最精彩的那篇《色·戒》原也是1950年间写的小说,虽然初稿从未发表过。“古物出土”愈多,我们对四五十年代的张爱玲愈加敬佩,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近三十年来她创作力之衰退。为此,到了今天,我们公认她为名列前三四名的现代中国小说家就够了,不必坚持她为“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
(二)
1955年张爱玲移民到美国,翌年她在新英格兰一个创作营(MacDowell Colony)写作,碰到一位30年代即从欧洲移民美国的老作家瑞额,两人相爱,同年八月结婚于纽约。瑞额1967年10月去世。想来《中国现代小说史》1961年出版前后,我已同爱玲开始通信了,可惜60年代那束信一时找不到。记得爱玲在信上曾嘲称Ferd(她给丈夫的简称)为并无作品出版的作家(其实他早在30年代即为好莱坞写电影剧本)。爱玲信上难得一露幽默,表示对其夫颇有感情。爱玲那时期身体也好,毕竟年纪还轻。一方面忙于为香港电影公司写剧本,一方面努力于英文写作、翻译。张爱玲至死以瑞额为姓,不像一般嫁洋人的作家,保持原姓。
早在1944年夏天一个沪江同学的聚会上,我见到过张爱玲,她是主讲人。她那时脸色红润,戴了副厚玻璃的眼镜,形象同在照片上看到的不一样。记得她讲起了她那篇少作《牛》(见《流言》《存稿》此文)。我自己那时专心攻读西洋文学,只看过《西风》上那篇《天才梦》,她的小说一篇也没有看过,不便同她谈话,她对我想来没有印象。1964年3月乘亚洲学会在华府开年会之便,高克毅作东,请陈世骧、吴鲁芹、夏氏兄弟同张爱玲在一家馆子相会。有人打翻了一杯香槟,我以为不是先兄即是爱玲,因为两人比较紧张。昨天(九月九日)看了张爱玲翻阅拙著《鸡窗集》后写的一封信(1984年12月26日),提及此事:
悼吴鲁芹文中提起的,打翻一杯酒的是吴,我当时有点诧异,因为他不像是慌乱或是像我这样粗手笨脚的人,所以记得。
由我推荐,张爱玲1967年9月抵达麻州剑桥,在赖氏女子学院所设立之研究所专心翻译晚清小说《海上花列传》。她离开华府后,先在纽约市住上一两个月。我首次去访她,於梨华也跟着去,三人谈得甚欢。我说即在她公寓式旅馆的附近,有家上海馆子,周末备有小笼包子、蟹壳黄等点心,要不要去尝尝。爱玲有些心动,但隔一两天还是来电话邀我到她公寓房子去吃她的牛酪饼干红酒。显然她对上海点心兴趣不大,而且对我的洋太太、女儿长相如何,一无好奇心。爱玲离开纽约前,我又去看她一次,实在请不动她吃饭,或到第五大街去看看橱窗。隔一两年,我去巴斯顿参与亚洲学会的年会,最后一次同爱玲相叙。
赖氏研究所任满之后,张爱玲想必返华府住了一年,再赴柏克莱加大中国研究中心去研究中共术语的。此项研究计划向由陈世骧教授主持。先兄去世后,即由庄信正接任,张爱玲名气如此之大,我不写推荐信,世骧自己也愿意聘用的。但世骧兄嫂喜欢热闹,偏偏爱玲难得到他家里去请安,或者陪他们到旧金山中国城去吃饭。她也不按时上班,黄昏时间才去研究中心,一人在办公室熬夜。1970年开始,爱玲给我所有的信件昨天刚刚重温了一遍,在中心那年向我诉苦的信特别多。偏偏那年中共政府没有倡用什么新的术语、口号,世骧后来看到爱玲那份报告,所集词语太少,极为失望。更不幸的,1971年5月世骧心脏病猝发不救,爱玲在研究中心更无靠山,一年期满解聘是必然之事。爱玲到了柏克莱后,水土不服,老是感冒,决定搬居洛杉矶地区,气候温暖,身体或可转好。
1955年来美后,年年都有一份薪水或奖金,供爱玲写作、翻译、研究之用。1971年秋季搬居洛杉矶后,她再也不去申请一笔奖金,找一份工作。身体一年一年转坏,不说上班工作,能对付日常生活之需求——买菜、付账、看医生、打电话——就把她累坏了。两年前,她能写出这一小本《对照记》,而且文字保持她特有的韵味,真要有极大的勇气和毅力。1976年7月28日给我的信上她写道:“我自己是写三封信就是一天的工作,怎么会怪人写信不勤,而且实在能想象你忙的情形。”重读此段好为感动,我自己有了心脏病,比较要慎重措词的英文信,有时打一封就是一天的工作。不像当年,中英文信写个不停,而且不会觉得累。
在洛杉矶住了几年之后,不仅感冒照旧,牙齿也永远看不好。骨头脆弱,不小心手臂就断了。最可怕的,爱玲添了一种皮肤病,而且觉得屋子里到处是跳蚤,身上永远发痒。为了逃避“虫患”(张语),她就不断要搬家,每次遗失、丢掉些东西。那两年在赖氏研究所,爱玲差不多已把《海上花》译好了。隔几年信上不时讨论到译稿的问题。她想找经纪人把它交大书局审阅。我劝她把书稿当学术性的读物看待,加一篇她自己写的导论,我的前言,交哥大出版所处理较妥。她不接受我的建议,后来的信上也就不提这部《海上花》了。有一天庄信正对我言,这部译稿搬家时丢了,我听了好不心痛。除了首两章已发表过外,张爱玲三四年的心血全付之流水。全书译稿早该“全录”一份副本,交信正或我保管的。
70年代身体好的时候,爱玲每年给我三四封信。平常每年至少给我一封信,夹在贺卡内。迁居洛杉矶后,有两三年我给她的信,得不到回音,只好同庄信正在电话上、见面时对她互表关怀。1988年4月6日终于收到她一封满满两页的信,告知生活近况:
天天上午忙搬家,下午远道上城(按:主要去看医生),有时候回来已经过午夜了,最后一段公车停驶,要叫汽车——剩下的时间只够吃睡,才有收信不拆看的荒唐行径。直到昨天才看了你一九八五年以来的信,相信你不会见怪。
去年刘绍铭同葛浩文正在合编一本中国现代文学读本,由哥大出版。绍铭托我去问爱玲,哥大有位学生已翻译了她的《封锁》,可否录用在书内。爱玲回信谓她自己早已译了这篇小说,放在仓库懒得去拿。她是比较欢喜自己的译文的。绍铭等了半年,尚未收到爱玲的译稿,再嘱我去问她一声。爱玲明知我信里会提到此事,虽未加拆阅,也就在今年五月二日的两页来信里告知我,此事以后“再详谈”。信里提到的炎樱,大家都知道是爱玲当年最亲的朋友,《对照记》里载有她多帧照片。来信夹在一张正反面黑色的卡片里,正面图案乃一个华丽的金色镜框,有淡紫色的丝带,五颗垂珠等物作装饰。卡片里面有两行字:“给志清王洞自珍 爱玲”。她给我的每封信卡都不忘向我的妻女问好。下面是张爱玲给我最后一封信的全文:
志清:
一直这些时想给你写信没写,实在内疚得厉害。还是去年年前看到这张卡片,觉得它能代表我最喜欢的一切。想至少寄张贺年片给你,顺便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这样莫名其妙,不乘目前此间出版界的中国女作家热,振作一下,倒反而关起门来连信都不看。倘是病废,倒又发表一些不相干的短文。事实是我enslaved by my various ailments,都是不致命而要费时间精力在上面的,又精神不济,做点事歇半天。过去有一年多接连感冒卧病,荒废了这些日常功课,就都大坏。好了就只顾忙着补救,光是看牙齿就要不断地去两年多。迄今都还在紧急状态中,收到信只看账单与时限紧迫的业务信。你的信与久未通音讯的炎樱的都没拆开收了起来。我犯了眼高手低的毛病,作品让别人译实在painful。我个人的经验是太违心的事结果从来得不到任何好处。等看了你的信再详谈。信写到这里又搁下了,因为看医生刚暂告一段落,正乘机做点不能再耽搁的事,倒又感冒——又要重新来过!吃了补剂好久没发,但是任何药物一习惯了就渐渐失灵。无论如何这封信要寄出,不能再等了。你和王洞自珍都好?有没旅行?我以前信上也许说过在超级市场看见洋芋沙拉就想起是自珍唯一爱吃的。你只爱吃西瓜,都是你文内提起过的。
爱玲五月二日
我在哪封信上提到女儿爱吃洋芋沙拉,当然记不起来了。我童年爱吃西瓜,典出《鸡窗集》《读、写、研究三部曲》此文。到了今天,怕拉肚子,西瓜也少吃了。爱玲在信里把我的名字同炎樱并列,要我感到高兴。可能到了今年春天,她就有意脱离尘世,所以连最好朋友寄给她的信札,都怕事不想知道它们的内容。爱玲同我一样是不相信什么上帝天堂的。尸体焚化之后,留传下去只有她的《全集》和尚未整理出版的遗稿、信件、照片。她晚年的生活给我绝世凄凉的感觉,但她超人的才华文章,也一定是会流芳百世的。
作 家 故 事
夏志清轶事
胡远清
夏志清“抄”谁的文章
在没有电脑的时代,海外著名汉学家夏志清手稿全部由自己誊清。在那里攻读博士学位的李义仁见老师抄得这么辛苦,便口不择言说:“夏教授,您怎么可以抄自己的文章呢?”夏志清答:“那你说我该抄谁的文章呢?”
“下次结婚再到这里来”
2006年,笔者赴香港浸会大学出席张爱玲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校方举办的晚宴上,我正好与岭南大学原中文系主任刘绍铭同席。席间他谈到美国著名汉学家夏志清的言行,有时使人发生错觉,“直把他看作活脱脱一个从《世说新语》钻出来的原型角色”:当年夏志清与王洞小姐在纽约最豪华的旅馆PlazaHotel 举行婚礼。婚宴中夏志清对这家气派不凡的名旅馆赞口不绝。兴奋之余,他转过身来竟口无遮拦对唐德刚说:“下次结婚再到这里来。”
在美国娶洋老婆?
陈若曦就读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写作坊时,和丛甦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陈建议丛找个老外作伴,并以夏志清的老婆是蓝眼高鼻的白人为例说服她,丛甦不以为然说:“你不知道,夏公一直为自己未能找到中国太太而遗憾终身。在上世纪50年代,无论是从台湾还是从大陆来的姑娘在美国犹如凤毛麟角,即使有都被理工科博士抢走了。好多文科教授只好娶洋老婆,我决不重蹈他们找洋人做伴侣的覆辙。”
穿着最佳教授
在台湾大学任教的夏济安,诲人不倦时风度翩翩,深博女生好感,以至追求他的就有一打之多。夏济安的胞弟夏志清亦喜欢交异性朋友,他同样以自己的博学为女生所倾倒,因而人们戏称夏氏昆仲为难兄难弟。
夏济安的另一个特点是口才好,善辩。有位同事想“智胜”他,便出了一道题:“济公,有人说你是外文系最佳教授,那你的难弟呢?”如夏济安回答胞弟才是最佳教授,这显然对不起自己;如认为自己当之无愧,置他人于不顾,那又对不起胞弟了。因而这位不似胞弟总是西装革履,远看像是西装店橱窗中的模特儿的教授,采取的办法是不否认自己是最佳教授,同时也给足胞弟面子:“啊,他是穿着最佳教授。”
出洋相的吹牛博士
一群来自大陆的年轻学者在华盛顿大学进修。他们用餐时边吃边讨论张爱玲是否比鲁迅伟大。一位戴金丝眼镜的博士说:“夏志清贬鲁扬张属明显的硬伤,我在耶鲁大学跟夏志清当场过招,彼此唇枪舌剑驳得他体无完肤,不敢回应。”正当那位博士口若悬河宣扬他的战绩时,忽然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过来插话:“你什么时候跟夏志清过招的?”那位博士说:“今年枫叶红似火的秋天。”老者说:“今年秋天整整三个月,我在台湾讲学,难怪对你没有印象呢。”博士连忙追问对方:“你是谁?为什么偷听我们的谈话?”那人说:“我就是被你打败的夏志清呀。”
(选摘自《南国早报》2010年4月20日)
(编 者)
作 家 档 案
夏志清,1921年生于上海浦东(原籍江苏吴县)。上海沪江大学英文系毕业。1946年进北京大学任英文系助教,教英文写作。1948年考取北大文科留美奖学金赴美深造,1951年获耶鲁大学英文系博士学位。他一生在美国大学讲授中国文学,先后执教美国密歇根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匹兹堡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校。1991年退休之后,夏志清专事回忆录写作,整理过去发表的文章,并结集出版。现居纽约。
夏志清教授著述甚丰,是上世纪60年代以来最有影响力的中国小说评论家,他撰写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国古典小说》《夏志清论中国文学》等学术英文著作,奠定了他在欧美汉学界的地位。当年钱锺书读了《中国现代小说史》,赞曰:“文笔之雅,识力之定,迥异点鬼簿、户口册之伦,足以开拓心胸,澡雪精神,不特名世,亦必传世。” 另有中文论文集《爱情·社会·小说》《文学的前途》《人的文学》《夏志清文学评论集》《新文学的传统》《夏志清序跋》和散文集《鸡窗集》《岁除的哀伤》《谈文艺忆师友》等。
作 品 在 线
超人才华,绝世凄凉
——悼张爱玲
夏志清
(一)
张爱玲终于与世长辞。9月8日星期五下午四时许高张信生教授从南加州来电话报知噩耗,我震惊之余,想想张爱玲二十多年来一向多病,两三年来更显得虚弱不堪,能够安详地躺在地板上,心脏突然停止跳动,未受到任何痛苦,真是维持做人尊严、顺乎自然的一种解脱方法。张爱玲这几年来校阅了皇冠丛书为她出版的《全集》,并新添了一本《对照记》,把所有要留传后世的自藏照片,一一加以说明,等于写了一部简明的家史。去年底她更获得了《中国时报》颁给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张爱玲虽然体弱不便亲自返国领奖,同多少敬爱她的作家、读者见面,但她已为他们和世界各地的中国文学读者留下一套校对精确的《全集》,可谓死无遗憾了。
大家都知道,张爱玲乃1943年崛起于上海的红作家,其小说集《传奇》、散文集《流言》大受欢迎,且为内行叫好。我自己初读张爱玲已在50年代初期,那时我已有系统地读了鲁迅、茅盾、老舍、沈从文等的作品,大为其天才、成就所惊奇,认为“张爱玲该是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且谓“《秧歌》在中国小说史已经是本不朽之作。……《金锁记》长达五十页;据我看来,这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这些判断原见英文本《中国现代小说史》,1961年才出版。但先兄济安特把书稿张爱玲章的大部分分作《张爱玲的短篇小说》《评〈秧歌〉》两文译出,先后载于1957年《文学杂志》二卷四期、六期。上面所引三句皆见《短篇小说》那篇。二文显然引发了有志创作的读者研读张爱玲的兴趣。因之张爱玲虽曾于60年代初期来过一趟台湾而未受大众注意,她对台湾小说界发展的影响却是既深且远。到了今天,世界各地研读中国文学者,无人不知道张爱玲。她在大陆也重新走红起来,受到了学界、评者的重视。
我至今仍认为《秧歌》是部不朽之作,《金锁记》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早在1957年、1961年我认定张爱玲为“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也一点也没有错。当时台湾作家间,只有姜贵的《重阳》和《旋风》可同《秧歌》《赤地之恋》相抗衡,可是短篇小说他写得极少,也无法同《传奇》相比的。但《赤地之恋》(1954,英文本1956)出版之后,张爱玲的创作量大大减少,不免影响到我们对她终生成就的评价。早在1973年,我为水晶《张爱玲的小说艺术》写序,就注意到这个问题。水晶有一章把《沉香屑——第一炉香》同亨利·詹姆斯长篇名著《仕女图》相比,我在序里继续较量两人之短长:
在我看来,张爱玲和詹姆斯当然是不太相像的作家。就文体而言,我更欢喜张爱玲,詹姆斯娓语道来,文句实在太长(尤其是晚年的小说),绅士气也太重。就意象而言,也是张爱玲的密度较浓,不知多少段描写,鲜艳夺目而不减其凄凉或阴森的气氛。但就整个成就而言,当然张爱玲还远比不上詹姆斯。我想,这完全是气魄和创作力持久性的问题:詹姆斯一生写了多少长短篇小说,而且据一般批评家的看法,越写越好……张爱玲创作欲最旺盛的时期是1943《沉香屑》发表后的三四年,那时期差不多每篇小说都横溢着她惊人的天才。离出大陆后不久,她写了《秧歌》和《赤地之恋》两本小说。至少《秧歌》已公认是部“经典”之作。但她移居美国已17年了,也仅写了两本:《怨女》是《金锁记》故事的重写,《半生缘》是40年代晚期《十八春》的改编,她创作的灵感显然逗留在她早期的上海时代。
《怨女》《半生缘》以及其后《张看》《惘然记》《余韵》《续集》四书里所载的小说和散文当然我都细细品赏过,虽然尚未写过评论。连张爱玲不喜欢的早期小说(有些是未完成的,有些是重加改写的),读起来都很有韵味,因为张爱玲的作品总是不同凡响的。但即使最精彩的那篇《色·戒》原也是1950年间写的小说,虽然初稿从未发表过。“古物出土”愈多,我们对四五十年代的张爱玲愈加敬佩,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近三十年来她创作力之衰退。为此,到了今天,我们公认她为名列前三四名的现代中国小说家就够了,不必坚持她为“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
(二)
1955年张爱玲移民到美国,翌年她在新英格兰一个创作营(MacDowell Colony)写作,碰到一位30年代即从欧洲移民美国的老作家瑞额,两人相爱,同年八月结婚于纽约。瑞额1967年10月去世。想来《中国现代小说史》1961年出版前后,我已同爱玲开始通信了,可惜60年代那束信一时找不到。记得爱玲在信上曾嘲称Ferd(她给丈夫的简称)为并无作品出版的作家(其实他早在30年代即为好莱坞写电影剧本)。爱玲信上难得一露幽默,表示对其夫颇有感情。爱玲那时期身体也好,毕竟年纪还轻。一方面忙于为香港电影公司写剧本,一方面努力于英文写作、翻译。张爱玲至死以瑞额为姓,不像一般嫁洋人的作家,保持原姓。
早在1944年夏天一个沪江同学的聚会上,我见到过张爱玲,她是主讲人。她那时脸色红润,戴了副厚玻璃的眼镜,形象同在照片上看到的不一样。记得她讲起了她那篇少作《牛》(见《流言》《存稿》此文)。我自己那时专心攻读西洋文学,只看过《西风》上那篇《天才梦》,她的小说一篇也没有看过,不便同她谈话,她对我想来没有印象。1964年3月乘亚洲学会在华府开年会之便,高克毅作东,请陈世骧、吴鲁芹、夏氏兄弟同张爱玲在一家馆子相会。有人打翻了一杯香槟,我以为不是先兄即是爱玲,因为两人比较紧张。昨天(九月九日)看了张爱玲翻阅拙著《鸡窗集》后写的一封信(1984年12月26日),提及此事:
悼吴鲁芹文中提起的,打翻一杯酒的是吴,我当时有点诧异,因为他不像是慌乱或是像我这样粗手笨脚的人,所以记得。
由我推荐,张爱玲1967年9月抵达麻州剑桥,在赖氏女子学院所设立之研究所专心翻译晚清小说《海上花列传》。她离开华府后,先在纽约市住上一两个月。我首次去访她,於梨华也跟着去,三人谈得甚欢。我说即在她公寓式旅馆的附近,有家上海馆子,周末备有小笼包子、蟹壳黄等点心,要不要去尝尝。爱玲有些心动,但隔一两天还是来电话邀我到她公寓房子去吃她的牛酪饼干红酒。显然她对上海点心兴趣不大,而且对我的洋太太、女儿长相如何,一无好奇心。爱玲离开纽约前,我又去看她一次,实在请不动她吃饭,或到第五大街去看看橱窗。隔一两年,我去巴斯顿参与亚洲学会的年会,最后一次同爱玲相叙。
赖氏研究所任满之后,张爱玲想必返华府住了一年,再赴柏克莱加大中国研究中心去研究中共术语的。此项研究计划向由陈世骧教授主持。先兄去世后,即由庄信正接任,张爱玲名气如此之大,我不写推荐信,世骧自己也愿意聘用的。但世骧兄嫂喜欢热闹,偏偏爱玲难得到他家里去请安,或者陪他们到旧金山中国城去吃饭。她也不按时上班,黄昏时间才去研究中心,一人在办公室熬夜。1970年开始,爱玲给我所有的信件昨天刚刚重温了一遍,在中心那年向我诉苦的信特别多。偏偏那年中共政府没有倡用什么新的术语、口号,世骧后来看到爱玲那份报告,所集词语太少,极为失望。更不幸的,1971年5月世骧心脏病猝发不救,爱玲在研究中心更无靠山,一年期满解聘是必然之事。爱玲到了柏克莱后,水土不服,老是感冒,决定搬居洛杉矶地区,气候温暖,身体或可转好。
1955年来美后,年年都有一份薪水或奖金,供爱玲写作、翻译、研究之用。1971年秋季搬居洛杉矶后,她再也不去申请一笔奖金,找一份工作。身体一年一年转坏,不说上班工作,能对付日常生活之需求——买菜、付账、看医生、打电话——就把她累坏了。两年前,她能写出这一小本《对照记》,而且文字保持她特有的韵味,真要有极大的勇气和毅力。1976年7月28日给我的信上她写道:“我自己是写三封信就是一天的工作,怎么会怪人写信不勤,而且实在能想象你忙的情形。”重读此段好为感动,我自己有了心脏病,比较要慎重措词的英文信,有时打一封就是一天的工作。不像当年,中英文信写个不停,而且不会觉得累。
在洛杉矶住了几年之后,不仅感冒照旧,牙齿也永远看不好。骨头脆弱,不小心手臂就断了。最可怕的,爱玲添了一种皮肤病,而且觉得屋子里到处是跳蚤,身上永远发痒。为了逃避“虫患”(张语),她就不断要搬家,每次遗失、丢掉些东西。那两年在赖氏研究所,爱玲差不多已把《海上花》译好了。隔几年信上不时讨论到译稿的问题。她想找经纪人把它交大书局审阅。我劝她把书稿当学术性的读物看待,加一篇她自己写的导论,我的前言,交哥大出版所处理较妥。她不接受我的建议,后来的信上也就不提这部《海上花》了。有一天庄信正对我言,这部译稿搬家时丢了,我听了好不心痛。除了首两章已发表过外,张爱玲三四年的心血全付之流水。全书译稿早该“全录”一份副本,交信正或我保管的。
70年代身体好的时候,爱玲每年给我三四封信。平常每年至少给我一封信,夹在贺卡内。迁居洛杉矶后,有两三年我给她的信,得不到回音,只好同庄信正在电话上、见面时对她互表关怀。1988年4月6日终于收到她一封满满两页的信,告知生活近况:
天天上午忙搬家,下午远道上城(按:主要去看医生),有时候回来已经过午夜了,最后一段公车停驶,要叫汽车——剩下的时间只够吃睡,才有收信不拆看的荒唐行径。直到昨天才看了你一九八五年以来的信,相信你不会见怪。
去年刘绍铭同葛浩文正在合编一本中国现代文学读本,由哥大出版。绍铭托我去问爱玲,哥大有位学生已翻译了她的《封锁》,可否录用在书内。爱玲回信谓她自己早已译了这篇小说,放在仓库懒得去拿。她是比较欢喜自己的译文的。绍铭等了半年,尚未收到爱玲的译稿,再嘱我去问她一声。爱玲明知我信里会提到此事,虽未加拆阅,也就在今年五月二日的两页来信里告知我,此事以后“再详谈”。信里提到的炎樱,大家都知道是爱玲当年最亲的朋友,《对照记》里载有她多帧照片。来信夹在一张正反面黑色的卡片里,正面图案乃一个华丽的金色镜框,有淡紫色的丝带,五颗垂珠等物作装饰。卡片里面有两行字:“给志清王洞自珍 爱玲”。她给我的每封信卡都不忘向我的妻女问好。下面是张爱玲给我最后一封信的全文:
志清:
一直这些时想给你写信没写,实在内疚得厉害。还是去年年前看到这张卡片,觉得它能代表我最喜欢的一切。想至少寄张贺年片给你,顺便解释一下我为什么这样莫名其妙,不乘目前此间出版界的中国女作家热,振作一下,倒反而关起门来连信都不看。倘是病废,倒又发表一些不相干的短文。事实是我enslaved by my various ailments,都是不致命而要费时间精力在上面的,又精神不济,做点事歇半天。过去有一年多接连感冒卧病,荒废了这些日常功课,就都大坏。好了就只顾忙着补救,光是看牙齿就要不断地去两年多。迄今都还在紧急状态中,收到信只看账单与时限紧迫的业务信。你的信与久未通音讯的炎樱的都没拆开收了起来。我犯了眼高手低的毛病,作品让别人译实在painful。我个人的经验是太违心的事结果从来得不到任何好处。等看了你的信再详谈。信写到这里又搁下了,因为看医生刚暂告一段落,正乘机做点不能再耽搁的事,倒又感冒——又要重新来过!吃了补剂好久没发,但是任何药物一习惯了就渐渐失灵。无论如何这封信要寄出,不能再等了。你和王洞自珍都好?有没旅行?我以前信上也许说过在超级市场看见洋芋沙拉就想起是自珍唯一爱吃的。你只爱吃西瓜,都是你文内提起过的。
爱玲五月二日
我在哪封信上提到女儿爱吃洋芋沙拉,当然记不起来了。我童年爱吃西瓜,典出《鸡窗集》《读、写、研究三部曲》此文。到了今天,怕拉肚子,西瓜也少吃了。爱玲在信里把我的名字同炎樱并列,要我感到高兴。可能到了今年春天,她就有意脱离尘世,所以连最好朋友寄给她的信札,都怕事不想知道它们的内容。爱玲同我一样是不相信什么上帝天堂的。尸体焚化之后,留传下去只有她的《全集》和尚未整理出版的遗稿、信件、照片。她晚年的生活给我绝世凄凉的感觉,但她超人的才华文章,也一定是会流芳百世的。
作 家 故 事
夏志清轶事
胡远清
夏志清“抄”谁的文章
在没有电脑的时代,海外著名汉学家夏志清手稿全部由自己誊清。在那里攻读博士学位的李义仁见老师抄得这么辛苦,便口不择言说:“夏教授,您怎么可以抄自己的文章呢?”夏志清答:“那你说我该抄谁的文章呢?”
“下次结婚再到这里来”
2006年,笔者赴香港浸会大学出席张爱玲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校方举办的晚宴上,我正好与岭南大学原中文系主任刘绍铭同席。席间他谈到美国著名汉学家夏志清的言行,有时使人发生错觉,“直把他看作活脱脱一个从《世说新语》钻出来的原型角色”:当年夏志清与王洞小姐在纽约最豪华的旅馆PlazaHotel 举行婚礼。婚宴中夏志清对这家气派不凡的名旅馆赞口不绝。兴奋之余,他转过身来竟口无遮拦对唐德刚说:“下次结婚再到这里来。”
在美国娶洋老婆?
陈若曦就读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写作坊时,和丛甦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陈建议丛找个老外作伴,并以夏志清的老婆是蓝眼高鼻的白人为例说服她,丛甦不以为然说:“你不知道,夏公一直为自己未能找到中国太太而遗憾终身。在上世纪50年代,无论是从台湾还是从大陆来的姑娘在美国犹如凤毛麟角,即使有都被理工科博士抢走了。好多文科教授只好娶洋老婆,我决不重蹈他们找洋人做伴侣的覆辙。”
穿着最佳教授
在台湾大学任教的夏济安,诲人不倦时风度翩翩,深博女生好感,以至追求他的就有一打之多。夏济安的胞弟夏志清亦喜欢交异性朋友,他同样以自己的博学为女生所倾倒,因而人们戏称夏氏昆仲为难兄难弟。
夏济安的另一个特点是口才好,善辩。有位同事想“智胜”他,便出了一道题:“济公,有人说你是外文系最佳教授,那你的难弟呢?”如夏济安回答胞弟才是最佳教授,这显然对不起自己;如认为自己当之无愧,置他人于不顾,那又对不起胞弟了。因而这位不似胞弟总是西装革履,远看像是西装店橱窗中的模特儿的教授,采取的办法是不否认自己是最佳教授,同时也给足胞弟面子:“啊,他是穿着最佳教授。”
出洋相的吹牛博士
一群来自大陆的年轻学者在华盛顿大学进修。他们用餐时边吃边讨论张爱玲是否比鲁迅伟大。一位戴金丝眼镜的博士说:“夏志清贬鲁扬张属明显的硬伤,我在耶鲁大学跟夏志清当场过招,彼此唇枪舌剑驳得他体无完肤,不敢回应。”正当那位博士口若悬河宣扬他的战绩时,忽然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过来插话:“你什么时候跟夏志清过招的?”那位博士说:“今年枫叶红似火的秋天。”老者说:“今年秋天整整三个月,我在台湾讲学,难怪对你没有印象呢。”博士连忙追问对方:“你是谁?为什么偷听我们的谈话?”那人说:“我就是被你打败的夏志清呀。”
(选摘自《南国早报》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