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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健全的法律制度是首要的基石,公众和政府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和持守是关键性的支柱。对法律内容的认同,能够全面以法律做排解纷争的依归,那是最理想的。但守法精神最切实的体现,在于即便是面对的法律是个人不喜欢或认为不方便的,却仍然谨守坚持,接受“法律的凌驾性”,这是平稳社会最大的保障。要缔造和谐社会和贯彻法治精神,公众和政府必须切实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所有人不分种族、阶级、政见、宗教和性别都共同享有法律赋子的权利,同时尊重其他人也拥有及享有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