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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翻译这个概念,很多人都做过解释。但是一般的教科书都把它定义为“运用一种语言把另一种语言所表达的思维内容准确而完整地重新表达出来的语言活动”或者是“把一种语言的语言产物在保持内容方面也就是意义不变的情况下改变为另一种语言的言语产物的过程”。但是,这种解释似乎过于绝对,因为翻译完全达到“准确”和“意义不变”等是不可能的,起码人们现在认为是这样。因此,美国翻译理论家尤金?内达(Eugene A. Nida)认为翻译是在接受语中寻找和原文信息尽可能接近的自然的对等话语,首先是意义上的对等,其次才是风格上的对等。当然也许有更加精确的描述,这里就不再一一举出。反正对于这个定义是人言人殊。但是目前我们起码可以说翻译是一个过程,这个活动过程涉及的范围很广,对象很多。主要的对象有原作、原作者、译者、译作和读者,这些是翻译中主要考虑和研究的对象。但是,在这众多的对象中什么是翻译活动的主体呢?长久以来,翻译以及翻译研究在学术领域中一直没有地位,一直处于,正如法国翻译学家贝尔曼所说,一种‘被遮掩,被压制,被排斥状态和仆人状态。译者一直处在原文作者的阴影之中。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翻译学科显得越来越重要了。因此,随着该学科地位的提高,译者的主体意识开始觉醒。对该学科的研究也开始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关于翻译活动中“何为主体”的问题,长期以来,人们一直争论不休,意见不一。实际上,在人类翻译史上,自从有了翻译活动以来,人们就开始对这个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古罗马翻译理论家贺拉斯(Quintus Horatius Flaccus, 65-8BC)曾提出译者是译文的“主宰”。后来,英国翻译家,翻译理论家德莱顿(John Dryden, 1631-1700)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译者是艺术之“天才”。近年来,国内的一些学者也开始关注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认为译者是翻译活动中最积极的活动因素。对此许钧(2003:10)有如下总结:“从目前我们搜集到的国内外资料看,对‘谁是翻译主体’这一问题,大致有四种答案:一是认为译者是翻译主体,二是认为原作者与译者是翻译主体,三是认为译者与读者是翻译主体,四是认为原作者、译者与读者均为翻译主体。”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翻译主体的界定和认识是不同的。而陈大亮(2004:2)没有直接回答谁是翻译的主体,而提出了翻译主体间性的观点。他认为不能从单一的角度去具体地指出谁是翻译的主体,而是必须考虑译者跨时间、跨空间距离与文本进行交流。面对如此纷杂的观点,本文的作者依然坚持一个看似陈旧的观点------译者是翻译活动的主体。因为正如陈大亮所说翻译过程是一个译者跨时间、跨空间距离与文本进行的交流过程,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译者始终是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译者的翻译行为的动机、审美能力、综合素质、心理状态等等都可以直接影响译作的质量。而高质量的译作是翻译活动的永恒的目标。
一、译者的预设动机或目的
动机问题本来是心理学研究上的范畴,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许多学科相互交叉的现象也越来越明显。人的各种行为都有一定的动机,那么翻译活动当然也不例外。
从翻译史上我们可以发现,翻译活动既可以视为一种个人行为也可以视为一种社会行为。如果当整个社会的发展需要大规模的翻译时,翻译活动就是一种社会行为。比如在古罗马时期,由于希腊有着极其灿烂的文化遗产,希腊文化又高于罗马文化,因此,从公元前三世纪起,即在共和国的鼎盛时期,罗马人便开始把希腊文化移植本土,大规模地翻译、涉取希腊的典籍,通过翻译模仿继承了希腊文化。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行为。诸如此类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翻译活动都属于社会行为。其余的则属于个人行为。在这篇文章中,作者主要讨论的是属于个人行为的翻译活动。
任何翻译行动都要制定出目的和实行方式,只有这样翻译的任务才能圆满完成。顾名思义,原文面向原语文化,而且总会受到原语文化的制约。译文则面向译语文化,而且最终应从译语文化的角度衡量它的实用性(许钧,2002)。因此,原文与译文不仅在表达方式和内容编排上,而且在各自所订立的目标上都可能出现相当大的差异。其实内容的安排是由其目标所决定的。对于同一原语篇,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目标(或目的)的支配下会产生出不同风格、有时是不同内容的译文。例如我国著名翻译家严复是一为伟大的思想家,在富民强国这个目标的指引下,他曾经翻译许多西方先进的思想巨著,如《天演论》《社会通诠》等。他翻译的《社会通诠》一书中“包含着译者本人的思想和情感,译文词语中包含了原作所没有的观念成分,一句话,它是一种从文本到词语都混杂了原作者和译者的思想情感、原作者所生活的社会文化和译者所处的社会文化的跨语际、跨文化的不‘中’不‘外’的混合物” 。严复翻译这些著作并不是为了某种学术或其它目的,他目的是通过该书的翻译能使沉睡的中国人醒来,为实现富民强国的目标而奋斗。因此,他在翻译中加入了自己的见解。因为原作者在进行创作时受到的是原语文化的制约和影响,并没有考虑中国的具体国情,如果全部按照原文一字不变地翻译过来,原作者的思想会离我们的文化接受点很远。所以他便不拘常理地加入了自己的理解和观点,努力去达到他的目的。当然严格说来,这样的翻译并没有遵循“译文忠实于原文”的翻译原则,在现在,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这种翻译不可取。但是,有了翻译的目的,我们就可以决定应该直译、意译还是编译。采用的方法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译作。由此可以看出翻译的目的和动机对于翻译的质量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二、译者的审美能力
一切翻译活动是从阅读和欣赏活动开始的。一部译作是通过欣赏主体对原作的审美参与,审美把握得到理解和重建才能真正完成。没有欣赏者的审美参与,任何作品都只具有客观存在的实体性,而不是审美对象,没有进入主体、客体的关系范畴。叶君健认为翻译的所谓精品,是译者学识、思想感情和文学修养与原作相结合的结晶。这种结合本身就是一种再创造,是译者的“创作”(许钧,2002)。每一位译者在准备翻译一部作品时都必须反复通读这部作品, 而在阅读之前,都自觉与不自觉地有一种心理注意和审美的期待。任何一位译者在生活中都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审美修养和价值观念。因此他的翻译活动无形中都会受到这种审美修养的影响。在选择翻译什么、能译什么、怎样译和对一些概念的理解,他有自己的见解,在阅读和理解中他有自己的心理注意和审美期待。这种审美能力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译作的质量。比如早在古罗马时期,哲罗姆(St. Jerome, 347?-420)认为应该区别对待“文学翻译”与“宗教翻译”。文学翻译中,译者可以而且应当采用易于理解的风格传达原作的意思。但是《圣经》翻译中,则不能一概采用意译,而主要应当采用直译。因为他认为在《圣经》中连词序都是一种玄义(谭载喜,1991)。也许这种做法会降低译文的价值,但是这起码说明了一点,即在阅读原作时审美能力非常重要。
当然,阅读和欣赏只是翻译活动的第一步。用另外一种新的语言进行再创造原作是第二步,这一步骤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译作中不但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透漏出译者的这些审美倾向和意识形态,而且译作必须尽可能达到普遍的审美要求。这样的译作才是成功的。许渊冲先生曾经提出艺术论是文学翻译的认识论;简而言之, 文学翻译就是“美化之艺术”,即三美(意美、音美、形美)、三化(深化、等化、浅化)、三之(知之、好之、乐之)的艺术(许渊冲,2003)。
美指的是美的事物固有的本质。具体到翻译来说,它到底美不美,要看翻译的本质是什么。翻译是应该与原作相对而言的。它的本质,用柏拉图的话来说,应该是原文的“影象”。换句话来说,翻译的出发点是原作,而归宿是原作的在现。如此说来,翻译应以传达原文美为美。在这个意义上说,要达到所谓译文的美,首先必须捕捉到原文的美(许钧,2003)。只有传达了原文的美,译文才能算是真正的美。所以在翻译时必须考虑原文的文体特色是古典主义的、浪漫主义的还是现代派的,根据原文本的文体特色决定译文的文体和选词造句等等。如果译者不管这些,只是以自己所追求的笔调去译,结果译文徒有华丽的美的外表,而与原作的精神相去甚远,甚至与原作者的追求背道而驰。对原作而言,我们所要强调的是对原作精神与风格包括对形式美的忠实,这是求真和求美的基础与保证。译文不管原文的本质,一味追求所谓文字的美,那无疑是对原作的背叛。根本就没有什么美可言。
三、译者的素养
这里所说的素养主要是指译者的语言基本功、文化感受能力或者是双语文化的底蕴和高度的责任心(尤指不偏不倚的政治态度)。这种素养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整个的翻译过程,最终影响到译文的质量,所以非常重要。
语言基本功包括原语和译语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原语功底不好,那么在理解原文时就会出现偏颇或错误。这样是不行的,因为翻译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创作,它不能偏离原文任意发挥。然而,译者却可以在传达原作细腻的思想情感方面发挥创造性。翻译的创造性具体表现在译者不单纯地复制原文本信息的外部形式,而是在深刻领会原语信息的实质的基础上,发挥译语的潜在表现力,以一种优美的形式将它们传达给译语接受者。
语言和文化的关系非常密切,这已经是大家公认的事实。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又深深地根植于语言,不了解语言所承载的文化,就不可能掌握所学的语言。当前,翻译已经被公认为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行为。仅仅掌握两种语言的语音、语法、词汇,以及相应的听说读写能力还不能保证译者能深入、灵活、有效和得体地表达思想。任何一种语言都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因而不同的文化中很难找到意义完全对等的词语。比如英语“He is a wolf.”并不能简单地译成汉语“他是一只狼。”“wolf”的内涵侧重好色,而汉语中的“狼”侧重凶残。又如汉语中说:“他是一只狗。”这样一个句子完全是骂人的话。然而在英语中“He is a dog.”却不一定是骂人话。因为汉语中的“狗”和英语中的“dog”的含义不能完全对等,有的地方不重合。当然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由于翻译活动所起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大的,所以作为翻译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也就非常大。他们经常引导社会舆论,“往往每出一书,全国舆论为之一变”(许钧,2003),如严复译的《天演论》使野震动,并为变法维新制造了社会舆论,奠定了思想基础。《共产党宣言》的翻译为中国的革命指明了方向,是黑夜中的一盏明灯。同时,译作的学术价值也是非常大的,因此,翻译工作者的学术责任也是不言而喻。译者担负着引进新思想、传播本土文化并促进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使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译者的责任有多么重大,不负责任的胡译乱译、不懂装懂、明不知而强以为知等都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它将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危害。
翻译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活动,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在实践活动中,人把自身之外的一切存在都变成了自己活动的对象,变成了自己的客体,与此同时,也就使自己成为主体性的存在。从人的活动中去考察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和客体这两个哲学范畴。一般来说,主体指从事着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实践的主体是实践活动中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他担负着提出实践目的、操纵实践工具、改造实践客体,从而驾驭和控制实践活动的多种任务(李秀林,1995)。通过上面对译者翻译的目的、译者的审美能力和译者的素质与翻译质量的关系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出,在翻译活动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译者。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翻译活动的主体是译者。当然,其它很多方面的因素在这个活动中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
(作者单位:延安大学外语学院)
一、译者的预设动机或目的
动机问题本来是心理学研究上的范畴,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许多学科相互交叉的现象也越来越明显。人的各种行为都有一定的动机,那么翻译活动当然也不例外。
从翻译史上我们可以发现,翻译活动既可以视为一种个人行为也可以视为一种社会行为。如果当整个社会的发展需要大规模的翻译时,翻译活动就是一种社会行为。比如在古罗马时期,由于希腊有着极其灿烂的文化遗产,希腊文化又高于罗马文化,因此,从公元前三世纪起,即在共和国的鼎盛时期,罗马人便开始把希腊文化移植本土,大规模地翻译、涉取希腊的典籍,通过翻译模仿继承了希腊文化。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行为。诸如此类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翻译活动都属于社会行为。其余的则属于个人行为。在这篇文章中,作者主要讨论的是属于个人行为的翻译活动。
任何翻译行动都要制定出目的和实行方式,只有这样翻译的任务才能圆满完成。顾名思义,原文面向原语文化,而且总会受到原语文化的制约。译文则面向译语文化,而且最终应从译语文化的角度衡量它的实用性(许钧,2002)。因此,原文与译文不仅在表达方式和内容编排上,而且在各自所订立的目标上都可能出现相当大的差异。其实内容的安排是由其目标所决定的。对于同一原语篇,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目标(或目的)的支配下会产生出不同风格、有时是不同内容的译文。例如我国著名翻译家严复是一为伟大的思想家,在富民强国这个目标的指引下,他曾经翻译许多西方先进的思想巨著,如《天演论》《社会通诠》等。他翻译的《社会通诠》一书中“包含着译者本人的思想和情感,译文词语中包含了原作所没有的观念成分,一句话,它是一种从文本到词语都混杂了原作者和译者的思想情感、原作者所生活的社会文化和译者所处的社会文化的跨语际、跨文化的不‘中’不‘外’的混合物” 。严复翻译这些著作并不是为了某种学术或其它目的,他目的是通过该书的翻译能使沉睡的中国人醒来,为实现富民强国的目标而奋斗。因此,他在翻译中加入了自己的见解。因为原作者在进行创作时受到的是原语文化的制约和影响,并没有考虑中国的具体国情,如果全部按照原文一字不变地翻译过来,原作者的思想会离我们的文化接受点很远。所以他便不拘常理地加入了自己的理解和观点,努力去达到他的目的。当然严格说来,这样的翻译并没有遵循“译文忠实于原文”的翻译原则,在现在,从科学的角度来说,这种翻译不可取。但是,有了翻译的目的,我们就可以决定应该直译、意译还是编译。采用的方法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译作。由此可以看出翻译的目的和动机对于翻译的质量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二、译者的审美能力
一切翻译活动是从阅读和欣赏活动开始的。一部译作是通过欣赏主体对原作的审美参与,审美把握得到理解和重建才能真正完成。没有欣赏者的审美参与,任何作品都只具有客观存在的实体性,而不是审美对象,没有进入主体、客体的关系范畴。叶君健认为翻译的所谓精品,是译者学识、思想感情和文学修养与原作相结合的结晶。这种结合本身就是一种再创造,是译者的“创作”(许钧,2002)。每一位译者在准备翻译一部作品时都必须反复通读这部作品, 而在阅读之前,都自觉与不自觉地有一种心理注意和审美的期待。任何一位译者在生活中都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审美修养和价值观念。因此他的翻译活动无形中都会受到这种审美修养的影响。在选择翻译什么、能译什么、怎样译和对一些概念的理解,他有自己的见解,在阅读和理解中他有自己的心理注意和审美期待。这种审美能力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译作的质量。比如早在古罗马时期,哲罗姆(St. Jerome, 347?-420)认为应该区别对待“文学翻译”与“宗教翻译”。文学翻译中,译者可以而且应当采用易于理解的风格传达原作的意思。但是《圣经》翻译中,则不能一概采用意译,而主要应当采用直译。因为他认为在《圣经》中连词序都是一种玄义(谭载喜,1991)。也许这种做法会降低译文的价值,但是这起码说明了一点,即在阅读原作时审美能力非常重要。
当然,阅读和欣赏只是翻译活动的第一步。用另外一种新的语言进行再创造原作是第二步,这一步骤也是非常重要的。在译作中不但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透漏出译者的这些审美倾向和意识形态,而且译作必须尽可能达到普遍的审美要求。这样的译作才是成功的。许渊冲先生曾经提出艺术论是文学翻译的认识论;简而言之, 文学翻译就是“美化之艺术”,即三美(意美、音美、形美)、三化(深化、等化、浅化)、三之(知之、好之、乐之)的艺术(许渊冲,2003)。
美指的是美的事物固有的本质。具体到翻译来说,它到底美不美,要看翻译的本质是什么。翻译是应该与原作相对而言的。它的本质,用柏拉图的话来说,应该是原文的“影象”。换句话来说,翻译的出发点是原作,而归宿是原作的在现。如此说来,翻译应以传达原文美为美。在这个意义上说,要达到所谓译文的美,首先必须捕捉到原文的美(许钧,2003)。只有传达了原文的美,译文才能算是真正的美。所以在翻译时必须考虑原文的文体特色是古典主义的、浪漫主义的还是现代派的,根据原文本的文体特色决定译文的文体和选词造句等等。如果译者不管这些,只是以自己所追求的笔调去译,结果译文徒有华丽的美的外表,而与原作的精神相去甚远,甚至与原作者的追求背道而驰。对原作而言,我们所要强调的是对原作精神与风格包括对形式美的忠实,这是求真和求美的基础与保证。译文不管原文的本质,一味追求所谓文字的美,那无疑是对原作的背叛。根本就没有什么美可言。
三、译者的素养
这里所说的素养主要是指译者的语言基本功、文化感受能力或者是双语文化的底蕴和高度的责任心(尤指不偏不倚的政治态度)。这种素养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整个的翻译过程,最终影响到译文的质量,所以非常重要。
语言基本功包括原语和译语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原语功底不好,那么在理解原文时就会出现偏颇或错误。这样是不行的,因为翻译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创作,它不能偏离原文任意发挥。然而,译者却可以在传达原作细腻的思想情感方面发挥创造性。翻译的创造性具体表现在译者不单纯地复制原文本信息的外部形式,而是在深刻领会原语信息的实质的基础上,发挥译语的潜在表现力,以一种优美的形式将它们传达给译语接受者。
语言和文化的关系非常密切,这已经是大家公认的事实。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文化又深深地根植于语言,不了解语言所承载的文化,就不可能掌握所学的语言。当前,翻译已经被公认为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行为。仅仅掌握两种语言的语音、语法、词汇,以及相应的听说读写能力还不能保证译者能深入、灵活、有效和得体地表达思想。任何一种语言都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因而不同的文化中很难找到意义完全对等的词语。比如英语“He is a wolf.”并不能简单地译成汉语“他是一只狼。”“wolf”的内涵侧重好色,而汉语中的“狼”侧重凶残。又如汉语中说:“他是一只狗。”这样一个句子完全是骂人的话。然而在英语中“He is a dog.”却不一定是骂人话。因为汉语中的“狗”和英语中的“dog”的含义不能完全对等,有的地方不重合。当然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由于翻译活动所起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大的,所以作为翻译工作者的社会责任也就非常大。他们经常引导社会舆论,“往往每出一书,全国舆论为之一变”(许钧,2003),如严复译的《天演论》使野震动,并为变法维新制造了社会舆论,奠定了思想基础。《共产党宣言》的翻译为中国的革命指明了方向,是黑夜中的一盏明灯。同时,译作的学术价值也是非常大的,因此,翻译工作者的学术责任也是不言而喻。译者担负着引进新思想、传播本土文化并促进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的重要使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译者的责任有多么重大,不负责任的胡译乱译、不懂装懂、明不知而强以为知等都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它将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危害。
翻译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活动,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在实践活动中,人把自身之外的一切存在都变成了自己活动的对象,变成了自己的客体,与此同时,也就使自己成为主体性的存在。从人的活动中去考察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和客体这两个哲学范畴。一般来说,主体指从事着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实践的主体是实践活动中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他担负着提出实践目的、操纵实践工具、改造实践客体,从而驾驭和控制实践活动的多种任务(李秀林,1995)。通过上面对译者翻译的目的、译者的审美能力和译者的素质与翻译质量的关系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出,在翻译活动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译者。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翻译活动的主体是译者。当然,其它很多方面的因素在这个活动中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
(作者单位:延安大学外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