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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作为一种强制保险,不仅法律依据不足,而且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性。应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险改为旅客自愿投保的商业性保险,或与其他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合并为一个统一的交通意外伤害综合性商业保险。同时,应设立铁路运输企业经营责任强制保险,强制铁路运输企业投保。并接受中国保监会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