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散文如何接通地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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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甘肃著名作家武国荣的散文集《鸟鸣一两声》字里行间都渗透着作者的一片赤子之心,朴实无华的文字清晰地展示出作者对故乡的眷恋以及苦涩记忆中的生命历程。但是,由于“记忆”的模糊性和游移性,我们在武国荣笔下看到的乡土已经不是原汁原味的了。笔者期待乡土写作者克服自身写作的“内症”,凭借熟悉乡村的优势,突破乡土散文的创作瓶颈,让“新乡土”书写真正接通地脉,从而表现出新时代的乡土作家自觉的文化意识和文学责任。
  关键词:鄉土散文 武国荣 地脉
  正如莫言所说:“作家写故乡就是命定的东西,每一个写作者都无法回避。”从这个意义上讲,作家不但要怀着感恩的心去写故乡,还要自觉在“原乡”中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地域性文学坐标。相对于小说、诗歌,散文似乎对故乡山水草木、风土人情的展示更加直接。甘肃著名作家武国荣的《鸟鸣一两声》就是一部地域特色鲜明的散文集,内容主要由“黄土敲犁”“青烟问根”“白路留痕”“红鹃鸣声”四个部分构成,字里行间都渗透着作者的一片赤子之心,朴实无华的文字清晰地展示出作者对故乡的眷恋以及苦涩记忆中的生命历程。
  “土气息、泥滋味”是乡土散文的本质特色。周作人在谈及自己的散文创作时说:“须得跳到地面上来,把土气息泥滋味透过了他的脉搏,表现在文字上,这才是真实的思想与文艺。”不难发现,“土气息、泥滋味”是周作人先生创作乡土散文毕生坚守的理念。有了“土气息、泥滋味”,也就有了真切感人的本色和质朴无华的底色。
  武国荣的乡土散文之所以耐人咀嚼,是因为他在书写中植入了具有浓厚“土气息、泥滋味”的乡风土俗。这种植入不是刻意的,而是附带的,这种附带的内容恰好保证了抒情叙事的饱满和乡土散文应有的天然质地。如《亲亲的亲戚》中,作者的本意是通过年关走亲戚写过去艰难岁月中陇东大地上人们的生活状态以及人情冷暖,但作者除了让读者在这些琐事中体味其心酸的童年生活外,也让读者领略了陇东的年俗“规矩”:晚辈拜年要磕头“行规程”,喝酒前要行礼,亲戚待客要饭食俱全且热情周到,生活条件优越一点的都要用“八挎五”的规格待客(八样热菜,五样汤菜)等。在行文的过程中,作者还详细介绍了陇东地区的年食——臊子面:“红萝卜丁丁、木耳、黄花菜、鸡蛋,汤上漂的是蒜苗、香菜和辣子油。猪肉臊子单炒,汤面可以放,干拌面也可以放。”作者跟着母亲走马灯似的走亲戚,通过不同“亲戚”家的待客饭食,展现出不同家庭的生活光景,也让读者在主与客的言谈举止中体会到普通人之间的人情疏远和儿时无以言表的苦涩心酸。
  武国荣散文的“土气息”还表现在对乡村人物的书写上。在《黯淡了的孤独背影》中,作者凭借儿时的记忆,通过简单的故事对穿梭于村庄中的“匠人”进行了细致梳理和深情追忆,如对猪、牛、羊、驴、骡子去势的骟匠,走东串西、凿木制器的木匠,修理炊具和器皿的钉匠,打制农具的铁匠,身挎褡裢、充满“臭味”的毡匠,掏土挖井的井匠,捻线编织的口袋匠,杀猪宰羊的宰匠等。这些掌握独特手艺的匠人,走街串巷,饱受生活的艰辛,他们的命运与土地、乡民、村庄紧密地连接在一起,从而构成了武国荣散文书写中别样的乡土人物图卷。武国荣对乡土人物的书写混合着对土地深沉的爱恋和对这片土地上生存着的人的真挚情感。
  武国荣的乡土散文在语言运用上是成功的,他没有刻意遣词造句,故乡的人怎么说,他就怎么写。这些地道的陇东方言,原汁原味地植入作品中而没有经过标准普通话的“改头换面”,从而保证了其书写的乡村世界始终氤氲着浓郁的地方生活气息。如“宽泛”“贵贱”“挣名誉”“吃喝”“闲工夫”“碎娃”等,这些字词单拎出来,我们也能从字面上理解其意义,但是在陇东人们的口中说出来,就有了无尽的韵味。
  不管是写作对象,还是语言表达方式,武国荣的乡土散文是有“土气息”“泥滋味”的,他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自觉承接了中国文学前辈总结的乡土书写经验,有效地表现出陇东地区的乡风土俗和人情势态,从而彰显出一个庆阳作家乡土写作的地域特色和家园情怀。
  率真、从容是乡土散文的独特品格。武国荣的乡土散文写得很率真,也很从容,因此每一篇都读起来很顺畅,也很感人。例如他在《弯月是一把伤心的刀子》中写道:“坦白地说,妈神志有点障碍。”在“左眼睛突然成了一泡水”“醉酒一样的状态”“挨打的N种状态”“干活机器人”“做饭水平一直不长进”“我到现在都后悔对妈做的那些事”等章节中,我们更是体会到了作者母亲的艰辛以及作者写作时的艰难。这样的文字必然是含着眼泪写出来的,作者坚持“自剖”式的写作,绝对不是为了吸引人的眼球。
  坦率是从容的前提。只有坦率了,才能从心理上克服“障碍”,构思、立意、行文都会变得从容。在《青烟问根》中,武国荣对陇东大地上的山山峁峁、沟壑岘塬、土炕窑洞、花草树木写得有滋有味。他在《惊奇陇东》中这样写:“陇东盛产山。陇东人一天只要睁开眼睛,首先撞入眼帘的,不是空气,不是阳光,也不是风,而是形态各异的山。”“陇东人对山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感情。崇拜山,自然就崇拜山疙瘩。”而写到“土炕”的时候,他说:“土炕,生命的温床,多少爱意飒爽,多少爱情结晶,多少疲惫舒朗。亲亲的陇东,原生态和现代文明共同恣肆张扬。”读这些文字,我们能感觉到作者完全沉浸在故乡的山水中,欣赏、赞美故乡,不做作、不伪饰,真情实意地书写着对故乡的纯真眷恋。
  能在自己的作品中“自省”,作品才能“醒人”。优秀的散文首先是写给自己的,只有从容地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情感,才具有打动读者的力量。
  武国荣散文的“内症”也是显而易见的,这是其试图提升却“后劲”不足的最主要原因。
  武国荣作为一个走出农村的知识分子,写乡土最大的弊端就是带着优越感来俯视乡土世界中的图景。这种“优越感”源自有幸离开农村的侥幸以及偶尔“衣锦还乡”的自豪感。虽然作者在写作时往往试图诚恳地融人乡民、乡村的环境中,但由于作者接受了乡土文化以外的“高等教育”,所以在语言上又不由自主地包装、润色、逃避,这种心理上的亲近与语言上的偏离所形成的矛盾,在整体上给人一种粘粘贴贴、修修补补的破碎感和疏离感。导致这种效果的原因就是远离乡村写乡村,坐在敞亮的书房里回忆鸡鸣狗吠。由于“记忆”的模糊性和游移性,我们在武国荣笔下看到的乡土已经不是原汁原味的了。将武国荣、刘亮程、陈忠实有关农事的文字做一对比,就一目了然了:   割麦的日子,太阳从一竿高就鞭笞般凌厉,火焰样炽热。千年万年前就朝这里呼呼遒吹的风,这时刻却无影无踪,树梢不动,云彩不动,苍天也不动。割麦人扬臂舞镰,一丝一缕地拔除着烈烈的陽光和燥热的空气,一身水一身汗地趟进静穆的麦子地。
  (武国荣:《割麦》)
  好几年,我们没收上野地上的麦子。有一年老鼠先下了手,村里人吆着车提着镰刀赶到野地时,只看见一地端扎的没头的光麦秆,穗全不见了;有两年麦子黄过了头,大风把麦粒摇落在地,黄灿灿一层,我们下镰时麦穗已轻得能飘起来。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野地上的麦子》)
  约略记得那是麦收后抢时播种的玉米最紧火的时节,年轻的村长掮着铁锨走进我的院子,高挽到膝盖的裤管下是沾着泥水的赤脚。……眼瞅着苞谷拔节了,冒出天花和红缨来,绿色的苞谷穗子日渐肥大起来,剥开一条缝儿,已经孕出白色的一排排颗粒,用指甲轻轻掐一下,牛奶似的稠汁蹦溅到我脸上。
  (陈忠实:《接通地脉》)
  很显然,刘亮程和陈忠实的文字读起来淳朴、平和、通俗、妥帖、自然而然,是贴着大地、贴着现实生活在写。而武国荣的文字,虽然写的也是我们司空见惯的农事,虽然也使用了“一竿高”“呼呼”“一身水一身汗”等乡土词汇,但是在遣词造句时又掺杂了“鞭笞”“凌厉”“炽热”“道”“静穆”等词语,这种语言运用上的不平衡让本来原汁原味的乡土世界顿失滋味和意趣,从而也就不能与读者产生持久的共鸣。
  其实,陈忠实、刘亮程的乡土散文之所以有魅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住在乡村写乡村,生活在农民中间写农民,身体力行地劳动而写劳动的过程和感受,这是乡土写作者的基本态度。这种扎根土地的写作精神有效避免了离开乡村而以“乡愁”的口吻“美化”乡村,或者在“创造性回忆”中“臆想”乡村的手法。因此,只有“常回家看看”,脚上沾着泥巴才能写出优秀的乡土作品,真正为当下的乡土写作注入源头活水,使其充满生机和活力。这也是刘亮程、陈忠实等一批出色的乡土写作者给我们的启示:书写者只有用特定文化中形成的语言表达方式,把自己的情感充分融入乡土世界,只有“身在此山中”才能写出乡之醇、土之香。
  乡土散文前景广阔,任重道远。我们期待诸如武国荣一类已经形成成熟乡土写作经验的创作者转变写作思维和视角,克服自身写作的“内症”,凭借熟悉乡村的优势,突破乡土散文的创作瓶颈,让“新乡土”书写真正接通地脉,从而表现出新时代的乡土作家自觉的文化意识和文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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