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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从事犯罪的场所。犯罪痕迹物证和犯罪经过存在有必然的联系,发现并提取与利用好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对于侦破案件、认定犯罪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在文中主要就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和利用展开探讨,以期可以为案件侦破提供借鉴。
关键词:痕迹物证;犯罪现场;提取;利用
在侦破案件的侦查实践工作中,是否对现场痕迹物证信息进行充分理解和利用对每起案件的侦破活动可否顺利进行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发展迅速,使得犯罪形式更加多样化,同时犯罪手段也趋于立体化、组织化、高科技化,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如何有效地对现场痕迹物证进行搜集、解读和利用这一系列活动,成为很多学者和刑事技术工作者长期关注的议题。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补充和完善,对证据的要求在越发提高,犯罪现场是证据的主要来源地,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和利用多少则直接关系到犯罪事实的有效证实。接下来,笔者结合自身平时工作实践经验,浅析几点各人看法,希望能与广大刑事技术工作的同行们得以沟通交流。
1.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
痕迹是犯罪活动中形成的,因此,与犯罪活动有关的一切场所和相关物品上均可能留有痕迹。现场痕迹物证能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支持,对打击犯罪起到关键作用。刑侦技术人员对现场勘查的质量,能否发现和提取到犯罪痕迹物证,直接影响着破案的进度。发现提取痕迹物证通常应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1)从犯罪嫌疑人进出口处发现痕迹物证
嫌疑人作案必然要经过进出口,例如:门窗、阳台、水管、外墙等等。在进行现场勘查的过程中,一般遵循先地面、再两侧、后上部的原则进行细致搜索。此过程应当注意发现地面上是否有鞋印及从鞋子上脱落下来的泥土以及各种碎屑;注意门窗等处是否有手印或者手套纤维等;注意发现是否从现场上带走泥土、白灰、金属碎屑、涂料、油漆等。
(2)从犯罪嫌疑人触摸过的物品、尸体上发现痕迹物证
盗窃案件现场要重点勘验现场被翻动的重点部位,在有翻动的物品上发现、提取嫌疑人遗留的手印和鞋印以及手套纤维或者踩蹬时掉落的泥土等等。
在爆炸案件现场,要重点在炸点周围注意发现炸药残留物、包装物、捆绑物等等。
在纵火案的现场,要重点勘验起火点周围是否有引火残留物,如:打火机、火柴梗、油斑等等。
杀人案件现场,要注意死者尸体衣物、伤痕等等。例如:如果是勒死的尸体要从死者的颈部、手上注意发现是否附着有勒颈绳索的纤维,如果是碎尸的案件要注意包裹物、对于被砸碎的尸体骨质上是否有脱落的工具碎屑等等。
(3)从犯罪嫌疑人进出现场的来去路线发现痕迹物证
犯罪嫌疑人进出现场的来去路线上总会遗留一些痕迹,在勘查检验时应该加强注意;例如沿途嫌疑明显的车轮印痕、滴落的血迹痕迹等等。
(4)注意从犯罪嫌疑人现场遗留物中发现痕迹物证
工具撬压痕迹、手套、毛发、精液、烟头等痕迹往往会作为载体记录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例如:手套上可能粘附作案人的血迹、烟头上可能有作案人的唾液、口红等,这些痕迹物证都可以作为侦破案件的线索进行后期追踪。
2.现场勘查中痕迹物证的提取
痕迹物证的种类较多,造痕体和承痕体以及中间物五花八门,形成方式也多种多样,提取方法也随之有别。对于常见的手印、足迹、工痕、枪弹痕迹等通常以如下方法進行提取。
(1)原物提取法
对于留有痕迹的较小并能移动的承痕体整体加以提取保存的方法叫原物提取法,如杀人后弃于现场的刀、作案人拿捏过的信封等等,均可采用这一方法。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能比较完好地保存痕迹特点,不加以破坏,缺点在于不可移动的痕迹物品并不适于。但根据承痕体材料性质和用途,必要时也可将不可移动或过大的物体上的痕迹遗留的局部表面或部件分离后提取。
(2)制模提取法
有許多种材料都可以作为制模剂。例如:石膏、硅橡胶、硅藻酸盐等等;这些模型均是痕迹的负像,对痕迹的特征反映有轻微的损坏,适用于提取不可移动物体上的立体痕迹。
(3)静电提取法
利用成痕物质的非导电性能在受高压静电作用后极化从而发生运动的原理提取。适用于灰尘、纤维等细微物质的提取,例如平面灰尘足迹多用此种方法。
(4)物理增强技术方法提取法
利用物质的特殊物理属性,如粘性等,对一些潜在的痕迹加以增强,从而达到可见或者增强附着物数量的方法。比如,磁性粉或者铜粉刷显指纹,再拍照固定提取等。
(5)化学显现技术方法提取
例如硝酸银显现法、502熏显法、茚三酮法等等。
值得加以注意的是,对于痕迹中的微量物证,要对痕迹进行拍照固定之后,在不破坏痕迹的前提下,先提取附着在痕迹中的微量物质,再提取痕迹。
3.现场勘查中痕迹物证的利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犯罪活动也更加多元化、组织化、甚至可以说是技术化,这样就对我们的刑事侦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挑战。现场痕迹物证作为案件侦破的第一手信息源,如何充分地被加以利用于侦查破案,更加是重中之重;它是刑侦技术人员分析现场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它对推断作案时间、分析作案地点、分析作案人的职业、作案手法、推断分析作案工具等均具有重要价值。
只有全面、客观、细致地进行现场勘查,才能够提取完整的物证痕迹,加以后期的处理及检验鉴定,才能够有效夯实证据基础,为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输送强有力的物证支持。因而,我们必须更加强调物证意识,有意识地发现、提取和有效利用痕迹物证,才能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助力。
参考文献:
[1]《犯罪现场勘查学教程》 作者沙贵君,群众出版社,2008;
[2]《痕迹检验技术》作者:李冬云等,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4]《犯罪现场勘查》 作者:陈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5]《微量物证与毒物毒品检验》 作者:刘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
关键词:痕迹物证;犯罪现场;提取;利用
在侦破案件的侦查实践工作中,是否对现场痕迹物证信息进行充分理解和利用对每起案件的侦破活动可否顺利进行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发展迅速,使得犯罪形式更加多样化,同时犯罪手段也趋于立体化、组织化、高科技化,这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如何有效地对现场痕迹物证进行搜集、解读和利用这一系列活动,成为很多学者和刑事技术工作者长期关注的议题。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补充和完善,对证据的要求在越发提高,犯罪现场是证据的主要来源地,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和利用多少则直接关系到犯罪事实的有效证实。接下来,笔者结合自身平时工作实践经验,浅析几点各人看法,希望能与广大刑事技术工作的同行们得以沟通交流。
1.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
痕迹是犯罪活动中形成的,因此,与犯罪活动有关的一切场所和相关物品上均可能留有痕迹。现场痕迹物证能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支持,对打击犯罪起到关键作用。刑侦技术人员对现场勘查的质量,能否发现和提取到犯罪痕迹物证,直接影响着破案的进度。发现提取痕迹物证通常应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1)从犯罪嫌疑人进出口处发现痕迹物证
嫌疑人作案必然要经过进出口,例如:门窗、阳台、水管、外墙等等。在进行现场勘查的过程中,一般遵循先地面、再两侧、后上部的原则进行细致搜索。此过程应当注意发现地面上是否有鞋印及从鞋子上脱落下来的泥土以及各种碎屑;注意门窗等处是否有手印或者手套纤维等;注意发现是否从现场上带走泥土、白灰、金属碎屑、涂料、油漆等。
(2)从犯罪嫌疑人触摸过的物品、尸体上发现痕迹物证
盗窃案件现场要重点勘验现场被翻动的重点部位,在有翻动的物品上发现、提取嫌疑人遗留的手印和鞋印以及手套纤维或者踩蹬时掉落的泥土等等。
在爆炸案件现场,要重点在炸点周围注意发现炸药残留物、包装物、捆绑物等等。
在纵火案的现场,要重点勘验起火点周围是否有引火残留物,如:打火机、火柴梗、油斑等等。
杀人案件现场,要注意死者尸体衣物、伤痕等等。例如:如果是勒死的尸体要从死者的颈部、手上注意发现是否附着有勒颈绳索的纤维,如果是碎尸的案件要注意包裹物、对于被砸碎的尸体骨质上是否有脱落的工具碎屑等等。
(3)从犯罪嫌疑人进出现场的来去路线发现痕迹物证
犯罪嫌疑人进出现场的来去路线上总会遗留一些痕迹,在勘查检验时应该加强注意;例如沿途嫌疑明显的车轮印痕、滴落的血迹痕迹等等。
(4)注意从犯罪嫌疑人现场遗留物中发现痕迹物证
工具撬压痕迹、手套、毛发、精液、烟头等痕迹往往会作为载体记录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例如:手套上可能粘附作案人的血迹、烟头上可能有作案人的唾液、口红等,这些痕迹物证都可以作为侦破案件的线索进行后期追踪。
2.现场勘查中痕迹物证的提取
痕迹物证的种类较多,造痕体和承痕体以及中间物五花八门,形成方式也多种多样,提取方法也随之有别。对于常见的手印、足迹、工痕、枪弹痕迹等通常以如下方法進行提取。
(1)原物提取法
对于留有痕迹的较小并能移动的承痕体整体加以提取保存的方法叫原物提取法,如杀人后弃于现场的刀、作案人拿捏过的信封等等,均可采用这一方法。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能比较完好地保存痕迹特点,不加以破坏,缺点在于不可移动的痕迹物品并不适于。但根据承痕体材料性质和用途,必要时也可将不可移动或过大的物体上的痕迹遗留的局部表面或部件分离后提取。
(2)制模提取法
有許多种材料都可以作为制模剂。例如:石膏、硅橡胶、硅藻酸盐等等;这些模型均是痕迹的负像,对痕迹的特征反映有轻微的损坏,适用于提取不可移动物体上的立体痕迹。
(3)静电提取法
利用成痕物质的非导电性能在受高压静电作用后极化从而发生运动的原理提取。适用于灰尘、纤维等细微物质的提取,例如平面灰尘足迹多用此种方法。
(4)物理增强技术方法提取法
利用物质的特殊物理属性,如粘性等,对一些潜在的痕迹加以增强,从而达到可见或者增强附着物数量的方法。比如,磁性粉或者铜粉刷显指纹,再拍照固定提取等。
(5)化学显现技术方法提取
例如硝酸银显现法、502熏显法、茚三酮法等等。
值得加以注意的是,对于痕迹中的微量物证,要对痕迹进行拍照固定之后,在不破坏痕迹的前提下,先提取附着在痕迹中的微量物质,再提取痕迹。
3.现场勘查中痕迹物证的利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犯罪活动也更加多元化、组织化、甚至可以说是技术化,这样就对我们的刑事侦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挑战。现场痕迹物证作为案件侦破的第一手信息源,如何充分地被加以利用于侦查破案,更加是重中之重;它是刑侦技术人员分析现场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它对推断作案时间、分析作案地点、分析作案人的职业、作案手法、推断分析作案工具等均具有重要价值。
只有全面、客观、细致地进行现场勘查,才能够提取完整的物证痕迹,加以后期的处理及检验鉴定,才能够有效夯实证据基础,为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输送强有力的物证支持。因而,我们必须更加强调物证意识,有意识地发现、提取和有效利用痕迹物证,才能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助力。
参考文献:
[1]《犯罪现场勘查学教程》 作者沙贵君,群众出版社,2008;
[2]《痕迹检验技术》作者:李冬云等,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4]《犯罪现场勘查》 作者:陈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5]《微量物证与毒物毒品检验》 作者:刘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