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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日前,某市工商局接到12名长毛兔养殖户的投诉,称一公司利用“长毛兔养殖收购合同”欺诈养殖户。
经工商部门检查发现,该公司成立3个月来,多次张贴并在电视台发布广告,称对长毛兔养殖户“包幼兔、包技术、包回收,每只兔子纯赚60元。”一些致富心切的农户看到这个广告后,纷纷与该公司签订长毛兔养殖合同,并按合同规定购买了幼兔,缴纳了养殖押金。
起初,该公司尚能到农户家里进行养殖指导,但半年后,当兔长到应送缴时,该公司却是铁将军把门,不知去向。
就此,12名农户被骗走押金4万元,买兔款3万多元,农户们欲哭无泪。
智囊团观点:
订单好,难兑现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大规模调整,农户手握订单搞生产已成为时尚。以“先找市场,再抓生产,产销挂钩,以销定产”为基本特征的订单农业在全国各地悄然兴起,成为一种备受关注的农业经营新模式。
但是由于受订单农业不规范操作和农村“一家一户”生产方式的制约,在“农业订单热”的背后,许多农户饱尝了农业订单中“水货”和毁约带给他们的烦恼。
那么由县或者乡镇政府代为签订的农业订单是不是比较保险呢?人们往往认为由政府出面做保证,不会有什么问题。然而,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县或者乡镇政府不具备法人和担保资格,所以,他们与企业签订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这种对企业和农民都没有约束力的农业订单一旦“泡汤”,政府就会陷入出力不讨好的“两难”境地,农户也是欲诉无门。
识破订单骗局
一般而言,为了骗取农户的信任,一些公司会与农户签订回收合同,在合同中规定:“种植户种出来的产品,只能卖给公司,不得卖给他人,一旦公司发现种植户将产品卖给他人,将依法追究种植户的责任。”该规定让农户深信公司会收购他们的产品,但合同中往往没有规定如不收购种植户的产品公司所要承担的责任。
有的公司在与农户签订的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作了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在正常情况下很难达到,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却称“基本上都能达到合同要求”,这样公司就可以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单方面毁约。
同时,一些公司为了使农户放心,顺利签订订单,便会无偿提供给农户一份详细的种植说明,并在公司显眼的地方摆上一些产品各个时期的生长样品,宣称只要按照种植说明种植,肯定会高产,并在说明中一再强调该植物易种、易活、好管理,使农户心甘情愿地与其签订合同。如果种植户按照说明种植后,种子不发芽,或者种出来的植物不合要求时,公司就以种植户没有按照种植说明进行种植、管理,或者肥料不足、阳光不充分、水分达不到条件、土壤不符合要求等为借口,让种植户百口莫辩,只能自认倒霉。
因此,农户在签订农业订单时,务必要注意以下四点,谨慎审查,小心签约。
一是来路不明的订单。特别对一些刊登在非法出版刊物、小报上及邮寄的订单不要轻信。
二是预收押金的订单。有的公司出售种植、养殖种子要农户先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这样的押金最好不要交。
三是口头承诺的合同。因这类订单没有文字记录,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或市场变化,打起官司来无凭无据,最后吃亏的往往是农户。
四是脱离实际的订单。因为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生产水平各有不同,种植或养殖的条件更是不同,因此,签订订单必须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生产、技术条件等诸多因素,权衡利弊,千万不能过分听信某些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而盲目签订。
同时农户要积极向政府部门咨询,多了解情况。政府虽然在经济活动中没有法人资格,但政府部门尤其是工商部门为订单农业提供的组织和协调服务,却是订单农业得以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
编辑:凌枫
日前,某市工商局接到12名长毛兔养殖户的投诉,称一公司利用“长毛兔养殖收购合同”欺诈养殖户。
经工商部门检查发现,该公司成立3个月来,多次张贴并在电视台发布广告,称对长毛兔养殖户“包幼兔、包技术、包回收,每只兔子纯赚60元。”一些致富心切的农户看到这个广告后,纷纷与该公司签订长毛兔养殖合同,并按合同规定购买了幼兔,缴纳了养殖押金。
起初,该公司尚能到农户家里进行养殖指导,但半年后,当兔长到应送缴时,该公司却是铁将军把门,不知去向。
就此,12名农户被骗走押金4万元,买兔款3万多元,农户们欲哭无泪。
智囊团观点:
订单好,难兑现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大规模调整,农户手握订单搞生产已成为时尚。以“先找市场,再抓生产,产销挂钩,以销定产”为基本特征的订单农业在全国各地悄然兴起,成为一种备受关注的农业经营新模式。
但是由于受订单农业不规范操作和农村“一家一户”生产方式的制约,在“农业订单热”的背后,许多农户饱尝了农业订单中“水货”和毁约带给他们的烦恼。
那么由县或者乡镇政府代为签订的农业订单是不是比较保险呢?人们往往认为由政府出面做保证,不会有什么问题。然而,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县或者乡镇政府不具备法人和担保资格,所以,他们与企业签订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这种对企业和农民都没有约束力的农业订单一旦“泡汤”,政府就会陷入出力不讨好的“两难”境地,农户也是欲诉无门。
识破订单骗局
一般而言,为了骗取农户的信任,一些公司会与农户签订回收合同,在合同中规定:“种植户种出来的产品,只能卖给公司,不得卖给他人,一旦公司发现种植户将产品卖给他人,将依法追究种植户的责任。”该规定让农户深信公司会收购他们的产品,但合同中往往没有规定如不收购种植户的产品公司所要承担的责任。
有的公司在与农户签订的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作了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在正常情况下很难达到,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却称“基本上都能达到合同要求”,这样公司就可以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单方面毁约。
同时,一些公司为了使农户放心,顺利签订订单,便会无偿提供给农户一份详细的种植说明,并在公司显眼的地方摆上一些产品各个时期的生长样品,宣称只要按照种植说明种植,肯定会高产,并在说明中一再强调该植物易种、易活、好管理,使农户心甘情愿地与其签订合同。如果种植户按照说明种植后,种子不发芽,或者种出来的植物不合要求时,公司就以种植户没有按照种植说明进行种植、管理,或者肥料不足、阳光不充分、水分达不到条件、土壤不符合要求等为借口,让种植户百口莫辩,只能自认倒霉。
因此,农户在签订农业订单时,务必要注意以下四点,谨慎审查,小心签约。
一是来路不明的订单。特别对一些刊登在非法出版刊物、小报上及邮寄的订单不要轻信。
二是预收押金的订单。有的公司出售种植、养殖种子要农户先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这样的押金最好不要交。
三是口头承诺的合同。因这类订单没有文字记录,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或市场变化,打起官司来无凭无据,最后吃亏的往往是农户。
四是脱离实际的订单。因为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生产水平各有不同,种植或养殖的条件更是不同,因此,签订订单必须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生产、技术条件等诸多因素,权衡利弊,千万不能过分听信某些夸大其词的广告宣传而盲目签订。
同时农户要积极向政府部门咨询,多了解情况。政府虽然在经济活动中没有法人资格,但政府部门尤其是工商部门为订单农业提供的组织和协调服务,却是订单农业得以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
编辑:凌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