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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强公安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是适应公安教育改革、提高公安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公安院校要构建以健全实践教学组织管理体系、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完善实践教学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坚持实践教学的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为基本体系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公安专门人才。
关键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信息反馈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2-0152-03
教学质量是教育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工作永恒的旋律。[1]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对教育工作的现实要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括理论教学质量监控和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两者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作为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高素质的警务人才的公安院校,在理论教学质量监控方面体系较为完备,但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尚待加强。本文梳理了湖北警官学院在升本以来以及在迎接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过程中建立的比较完备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实践效果,以期推动公安院校实践教学环节的至臻完善。
一、构建公安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性
1.是应对教育部对公安院校本科合格评估的重要指标体系。从2003年开始,教育部开始对所有普通高校进行教学合格评估,并形成了5年一轮的评估制度,这种制度的最终目的是要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它是教育部检验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形式之一,它适用于所有的本科院校,公安本科院校也不例外。而我国现有的公安院校中,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学院是上世纪成立的部属本科院校外,其他的都是本世紀新建的地方本科公安院校,都先后面临着接受教育部的本科合格评估,这对公安院校都是一次严格的考验。教育部的本科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中,实践教学的质量监控体系就是重要的环节,涉及到四个主要观测点:即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为此,新建本科公安院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四个观测点所确定的相关内容,不断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指标,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的公安专门人才。
2.是培养高质量的新型警务人才的重要保障。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也是提高公安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2]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需要培养能灵活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高素质的新型警务人才。为此,为全面贯彻党中央有关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公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公安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于2015年12月份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由此可见,教学质量对实现公安院校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而实践教学作为公安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的好坏也影响着公安教学。只有建立合理、完善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才能打造高质量的公安教育教学工程。
3.是提高公安院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实践教学是公安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公安院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质量总体上都不高,部分学校仅限于形式上开设了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缺乏行之有效的监控体系,不能真正地贯彻执行,这种状态严重地制约了公安院校实践教学的发展。只有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才能保证公安院校的实践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公安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湖北警官学院的探索
各公安院校升本后,积极推进实践教学工作的建设和改革,不断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全面加强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的实践教学质量意识,从而形成了各公安院校师生重视和强化实践教学工作的良好局面。湖北警官学院经过多年的不断摸索,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健全了实践教学质量组织保障体系。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保证体系,是教学质量管理目标的载体和运行机制,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得以有效运行的保证。[3]根据学院自身的特点,湖北警官学院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体系由两部分组成,首先,建立了院、系、教研室三级管理模式:第一级是学院成立的实践教学监控领导小组,一般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各教学系部主任担任组员,负责实践教学质量标准的审定及工作方案的制定,研究解决实践教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学院还聘请了教学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退休教师和有责任心的在职教师成立了专、兼职教学督导组(团),通过随堂听课的形式加强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老师、教学系部或领导小组,予以妥善解决;第二级是教学系部,系部承担具体教学任务和负责本部门教学管理与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教师召开实践教学的系部会议,研讨实践教学的内容、方法,实施步骤和完善措施;第三级是教研室,教研室定期举行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研究具体实践教学课程的实施,全面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这种三级教学监控组织体系有助于对实践教学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其次,湖北警官学院还在教务处下设了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明确实践教学管理部门的职责:一是全面负责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的组织与实施;二是负责安排学生的实习工作,加强学院和实习公安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强化校局合作模式,强化实习信息的沟通与反馈;三是加强实践课程成绩评定工作,实践课程成绩评分标准要规范合理,课程考核体系要严谨,科学客观地考核学生的实践能力。
2.规范了实践教学各环节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完善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是实施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根本,也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关键。[4]首先,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的实践教学课时不得低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50%,因此,湖北警官学院结合学校实际,在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时,明确要求要制定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涉及到社会实践、综合模拟训练、专业实习的教学周数,同时在专业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表中要明确实验、实训教学环节的具体课时。老师要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来制作教学进度表,落实实践教学学时、项目和内容。其次,湖北警官学院各教学系部也根据学院的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定期、不定期召集专业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集体讨论并制定了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参考书。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学院从上到下、从行政部门到教学部门都有了执行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保障。 3.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全方位开展实践教学评价。实践教学贯穿于不同的课程教学过程中以及学生学习的不同的阶段,有的穿插于专业理论教学过程中,有的独立于某一个学期(如公安专业的学生实习一般安排在大三下),不同的时段有不同的教学特点和要求,公安院校根据此特点,制定了各环节的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根据此标准,组织学校的学生、专家、同行等力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在各实践教学环节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并将结果在校园网公布。学生评价根据学院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期末考试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指导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问卷评价;专家评价是学院教学督导组(团)采取随机随堂听课、课后调查的方式对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同行评价是教研室或实验室同行采取随机随堂听课、评议等方式对本教研室成员的实践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建立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最终目的应是通过对教学质量的科学评价,实事求是地找出影响质量的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从而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5]
4.完善了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机制。教务处和各教学系部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实践教学的情况,通过期中教学检查、教学专项检查、学生座谈会、学生评教、教学工作简报、教学工作例会、教务在线等多种渠道,及时通报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打造实践教学的质量监控、反馈、提高的完整闭环系统。湖北警官学院通过建立全面的校内外实践教学信息采集与反馈体系,以达到掌握实践教学质量情况的目的。校内以教师、学生和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为主体,校外以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为主。在校内,设计了“实验教学工作日志”、“毕业设计(论文)调查表(学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表(专家使用)”等多形式的实践教学信息采集表,组织各专业、各教学系部的学生以不同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并由教学督导组对采集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教学管理部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校外,设计了“学生毕业实习工作鉴定表”等采集反馈渠道,通过毕业生跟踪调查,以及与实践教学基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学生实习单位和实践教学基地对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价。对于校内外采集与反馈的相关信息学校遵循“信息收集—分析—反馈—调控—改进”的原则,对教学监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召开实践教学工作反馈会,将意见集中反馈给各教学部门,各教学部门接收信息后自查自纠、整改落实。
5.建立了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检查机制。各公安院校坚持把对实践教学的检查工作作为学校教学检查的一项常规任务来抓,建立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检查机制。学校在每学期初的教学检查中,要求任课老师提交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文件(包括授课计划、实验(实训)大纲、实训项目等);學期末要检查教学过程材料(包括实验教学记录表、实验(实训)报告和实验(实训)小结)等。同时,对各实践教学环节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如实习基地检查、实验室工作检查、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等。通过对实践教学工作的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可以掌握实践教学的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与结果通过校园网以“教学工作简报”形式向全校师生通报。
三、公安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效果
各公安院校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在教学过程中予以贯彻执行,使实践教学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和提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提升了公安院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各公安院校通过不断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狠抓人才培养质量,极大地提升了公安院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公安机关培养了大批合格的应用型人才。首先公安院校通过学生参与见习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如要求学生寒暑假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如参与警民共建活动,参与社会治安巡逻、户籍调查、交通状况调查、调解纠纷、维持公交站台秩序;组织学生参加重大活动的执勤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其次,学院连续8年主办“李昌钰工作室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学生踊跃参赛,每年都有20—30个大学生科研项目获学院批准立项,充分展示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在近三年公安部举办的“全国公安院校大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评选”中,湖北警官学院获得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4项。近两年,学生获准专利2项,发表论文、作品12篇,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体育竞赛、创新活动竞赛奖励4项,省部级创新活动、文体竞赛8项。
2.为公安机关输送了更多合格的公安专门人才。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使得公安机关肩负的历史任务更加艰巨,为了应对新时期国家对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公安院校不断推进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模式,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警务人才。由于公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了良好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与锻炼,普遍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创新精神及警察职业素质,受到公安机关及其他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总之,公安本科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需要进一步引起重视,它是当前公安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影响公安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公安本科院校应对其不断研究,不断建设,不断调整,使之逐步趋于优化,为全面推进公安教育改革而开创全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高海生,胡桃元,许茂组,熊国良.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体系的构建与实践[J].高等教育,2006,(10):89-92.
[2]郑岩.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1):91-92.
[3]张平,丁琳.地方高校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探索与实施[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7,(11):71-73.
[4]刘元林,孟庆强,潘莉,等.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1,28(1):20-24.
[5]胡彩梅,谭旭红,吴莹辉.本科高校全过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继续教育研究,2008,(2):86-88.
关键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信息反馈机制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2-0152-03
教学质量是教育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工作永恒的旋律。[1]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对教育工作的现实要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括理论教学质量监控和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两者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作为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高素质的警务人才的公安院校,在理论教学质量监控方面体系较为完备,但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尚待加强。本文梳理了湖北警官学院在升本以来以及在迎接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过程中建立的比较完备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实践效果,以期推动公安院校实践教学环节的至臻完善。
一、构建公安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性
1.是应对教育部对公安院校本科合格评估的重要指标体系。从2003年开始,教育部开始对所有普通高校进行教学合格评估,并形成了5年一轮的评估制度,这种制度的最终目的是要形成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它是教育部检验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形式之一,它适用于所有的本科院校,公安本科院校也不例外。而我国现有的公安院校中,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学院是上世纪成立的部属本科院校外,其他的都是本世紀新建的地方本科公安院校,都先后面临着接受教育部的本科合格评估,这对公安院校都是一次严格的考验。教育部的本科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中,实践教学的质量监控体系就是重要的环节,涉及到四个主要观测点:即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为此,新建本科公安院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四个观测点所确定的相关内容,不断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指标,培养高质量的应用型的公安专门人才。
2.是培养高质量的新型警务人才的重要保障。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也是提高公安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2]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需要培养能灵活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高素质的新型警务人才。为此,为全面贯彻党中央有关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有关决策部署,推进公安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公安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于2015年12月份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由此可见,教学质量对实现公安院校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而实践教学作为公安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的好坏也影响着公安教学。只有建立合理、完善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才能打造高质量的公安教育教学工程。
3.是提高公安院校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实践教学是公安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公安院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公安院校实践教学质量总体上都不高,部分学校仅限于形式上开设了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缺乏行之有效的监控体系,不能真正地贯彻执行,这种状态严重地制约了公安院校实践教学的发展。只有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才能保证公安院校的实践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公安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湖北警官学院的探索
各公安院校升本后,积极推进实践教学工作的建设和改革,不断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全面加强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的实践教学质量意识,从而形成了各公安院校师生重视和强化实践教学工作的良好局面。湖北警官学院经过多年的不断摸索,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健全了实践教学质量组织保障体系。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保证体系,是教学质量管理目标的载体和运行机制,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得以有效运行的保证。[3]根据学院自身的特点,湖北警官学院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体系由两部分组成,首先,建立了院、系、教研室三级管理模式:第一级是学院成立的实践教学监控领导小组,一般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各教学系部主任担任组员,负责实践教学质量标准的审定及工作方案的制定,研究解决实践教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学院还聘请了教学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退休教师和有责任心的在职教师成立了专、兼职教学督导组(团),通过随堂听课的形式加强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老师、教学系部或领导小组,予以妥善解决;第二级是教学系部,系部承担具体教学任务和负责本部门教学管理与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教师召开实践教学的系部会议,研讨实践教学的内容、方法,实施步骤和完善措施;第三级是教研室,教研室定期举行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研究具体实践教学课程的实施,全面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这种三级教学监控组织体系有助于对实践教学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其次,湖北警官学院还在教务处下设了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明确实践教学管理部门的职责:一是全面负责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的组织与实施;二是负责安排学生的实习工作,加强学院和实习公安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强化校局合作模式,强化实习信息的沟通与反馈;三是加强实践课程成绩评定工作,实践课程成绩评分标准要规范合理,课程考核体系要严谨,科学客观地考核学生的实践能力。
2.规范了实践教学各环节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完善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是实施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根本,也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关键。[4]首先,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的实践教学课时不得低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50%,因此,湖北警官学院结合学校实际,在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时,明确要求要制定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涉及到社会实践、综合模拟训练、专业实习的教学周数,同时在专业课程设置与学时分配表中要明确实验、实训教学环节的具体课时。老师要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实践教学环节的学时来制作教学进度表,落实实践教学学时、项目和内容。其次,湖北警官学院各教学系部也根据学院的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定期、不定期召集专业教师开展教研活动,集体讨论并制定了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参考书。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学院从上到下、从行政部门到教学部门都有了执行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保障。 3.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全方位开展实践教学评价。实践教学贯穿于不同的课程教学过程中以及学生学习的不同的阶段,有的穿插于专业理论教学过程中,有的独立于某一个学期(如公安专业的学生实习一般安排在大三下),不同的时段有不同的教学特点和要求,公安院校根据此特点,制定了各环节的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根据此标准,组织学校的学生、专家、同行等力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在各实践教学环节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并将结果在校园网公布。学生评价根据学院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在期末考试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指导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问卷评价;专家评价是学院教学督导组(团)采取随机随堂听课、课后调查的方式对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同行评价是教研室或实验室同行采取随机随堂听课、评议等方式对本教研室成员的实践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建立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最终目的应是通过对教学质量的科学评价,实事求是地找出影响质量的因素,并提出改进措施,从而不断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5]
4.完善了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反馈机制。教务处和各教学系部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实践教学的情况,通过期中教学检查、教学专项检查、学生座谈会、学生评教、教学工作简报、教学工作例会、教务在线等多种渠道,及时通报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打造实践教学的质量监控、反馈、提高的完整闭环系统。湖北警官学院通过建立全面的校内外实践教学信息采集与反馈体系,以达到掌握实践教学质量情况的目的。校内以教师、学生和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为主体,校外以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为主。在校内,设计了“实验教学工作日志”、“毕业设计(论文)调查表(学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表(专家使用)”等多形式的实践教学信息采集表,组织各专业、各教学系部的学生以不同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并由教学督导组对采集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教学管理部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校外,设计了“学生毕业实习工作鉴定表”等采集反馈渠道,通过毕业生跟踪调查,以及与实践教学基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学生实习单位和实践教学基地对实践教学质量的评价。对于校内外采集与反馈的相关信息学校遵循“信息收集—分析—反馈—调控—改进”的原则,对教学监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召开实践教学工作反馈会,将意见集中反馈给各教学部门,各教学部门接收信息后自查自纠、整改落实。
5.建立了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检查机制。各公安院校坚持把对实践教学的检查工作作为学校教学检查的一项常规任务来抓,建立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检查机制。学校在每学期初的教学检查中,要求任课老师提交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文件(包括授课计划、实验(实训)大纲、实训项目等);學期末要检查教学过程材料(包括实验教学记录表、实验(实训)报告和实验(实训)小结)等。同时,对各实践教学环节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如实习基地检查、实验室工作检查、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等。通过对实践教学工作的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可以掌握实践教学的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与结果通过校园网以“教学工作简报”形式向全校师生通报。
三、公安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效果
各公安院校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在教学过程中予以贯彻执行,使实践教学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和提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提升了公安院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各公安院校通过不断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狠抓人才培养质量,极大地提升了公安院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公安机关培养了大批合格的应用型人才。首先公安院校通过学生参与见习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如要求学生寒暑假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如参与警民共建活动,参与社会治安巡逻、户籍调查、交通状况调查、调解纠纷、维持公交站台秩序;组织学生参加重大活动的执勤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其次,学院连续8年主办“李昌钰工作室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学生踊跃参赛,每年都有20—30个大学生科研项目获学院批准立项,充分展示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在近三年公安部举办的“全国公安院校大学生科技应用创新成果评选”中,湖北警官学院获得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4项。近两年,学生获准专利2项,发表论文、作品12篇,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体育竞赛、创新活动竞赛奖励4项,省部级创新活动、文体竞赛8项。
2.为公安机关输送了更多合格的公安专门人才。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使得公安机关肩负的历史任务更加艰巨,为了应对新时期国家对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公安院校不断推进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模式,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警务人才。由于公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了良好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与锻炼,普遍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创新精神及警察职业素质,受到公安机关及其他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总之,公安本科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需要进一步引起重视,它是当前公安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影响公安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公安本科院校应对其不断研究,不断建设,不断调整,使之逐步趋于优化,为全面推进公安教育改革而开创全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高海生,胡桃元,许茂组,熊国良.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体系的构建与实践[J].高等教育,2006,(10):89-92.
[2]郑岩.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1):91-92.
[3]张平,丁琳.地方高校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探索与实施[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7,(11):71-73.
[4]刘元林,孟庆强,潘莉,等.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研究[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1,28(1):20-24.
[5]胡彩梅,谭旭红,吴莹辉.本科高校全过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继续教育研究,2008,(2):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