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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已进入全新发展阶段。根据初创期、过渡期、成熟期三个合作社发展阶段,以及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四个合作社发展影响因素,将合作社分为融合初创型,整合过渡型和现代发达型三类,分析各自特点,并根据其不同特点,选择具有针对性发展路径。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路径;结构功能主义;工具理性
一、引言
据农业部经营管理总站数据显示,我国在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数量已由2007年的2.6万家增加至2012年底的55万家,1增长近21倍,这说明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对于将合作社作为农村社会一种基本制度安排的保障与推动作用明显,同时我国合作社也由初创阶段进入发展阶段,与之相适应,其主要任务也相应由如何建立合作社转变为如何发展合作社,这一全新阶段对我国合作社意义重大,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合作社成立后最终目的就是如何实现其发展,而合作社发展的前提是要明确其发展路径,新时期学界对合作社发展路径研究抱有极大热忱,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合作社发展路径研究的重要性,但具有“天然反市场性”的合作社制度与其参与市场竞争必然性之间的矛盾,[1]以及唐华仓(2008)、张晓山(2009)、孔祥智(2011)等认为我国合作社发展的不均衡等现实问题,[2][3][4]使得广大学者对合作社的局部个性研究较多,而兼顾合作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研究相对较少,这也制约着对合作社的深入研究,至今鲜有合作社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立足合作社发展新时期,以社会学结构-功能主义为视角,将合作社分为融合初创型,整合过渡型和现代发达型三种类型,并总结不同类型合作社的不同特点,最后根据三类合作社的不同特点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发展路径。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划分:一个结构-功能主义视角
结构功能主义是现代西方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流派。它认为任何事物或现象都是以一个整体形式存在,是由有序且相互联系的各子系统构成的有机系统,为达到系统的整体均衡与发展,各部分承担着必要的功能。具体而言,系统的均衡与发展是其各子系统:有机系统、人格系统、社会系统和文化系统和各子系统承担的功能:适应功能、目标达成、整合功能和维模功能共同作用的结果。以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对合作社进行内视化研究后发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是影响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便于理解,我们可以构建以下多元线性函数:,其中是因变量合作社发展,分别代表四影响因素,是常数项,为各因素对合作社发展的独立影响系数,所以本文根据四因素对合作社发展影响的贡献力可将合作社分为融合初创型、整合过渡型和现代发达型三种类型。
三、三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
1.三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表现
融合初创型合作社是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且欠发达的合作社模式,其外部表现主要为:(1)其发展主要取决于组织对外界的适应所带来的回报,外部势力介入影响明显,无充分自主权。(2)领导个人决策权重较大,目标单一。(3)不注重与成员沟通且信息流动缓慢。(4)组织不规范,主要依靠传统权威进行管理。(5)仅仅依靠公共经济利益以及传统观念维系现有模式。(6)自主产品单一,层次低,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弱。融合初创型合作社各影响因素表现出高度的同质性,各因素尚未分化,即各因素都受到经济因素的制约,每个因素中都存在经济因素的“烙印”,经济因素“一因独大”对合作社发展起主导作用,该类型合作社主要目标即获取经济利益。
整合过度型合作社虽然已经摆脱融合初创型合作社中经济因素对于其发展的主导,各因素也已经开始分化,但它又没有进入到各因素完全分化的下一发展阶段,其主要表现为一种“新旧并存”的状态,矛盾与冲突时有发生。其外在表现主要为:(1)异质性严重。所谓异质性即合作社的成员、制度与价值观的多元化。从成员异质性角度看,该类型合作社的发展更多是能人、企业、基层政府及农户等异质性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过程。从制度与价值观的异质性方面看,制度是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中形成的理性价值观的外在表现形式的其中一种,由于合作社建立于传统乡村社会之中,“先入为主”的传统价值观与“后来居上”的理性价值观此消彼长,二者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这增加了该类型合作社发展的不确定性。(2)重复性。整合过渡型合作社的异质性使其内部冲突“常态化”,这直接导致其重复性。所谓重复性实质是功能性重复导致外在的组织机构重叠现象。如虽然出现特定职能部门,但其成立按照非理性标准,其职能也得不到应有发挥,而由其他主体承担。(3)整合趋势。整合趋势即各影响因素已经开始分化并且能够发挥基本功能,但并未达到完全分化和独自承担应有功能的状态。总之,整合过渡型合作社由于其“新旧并存”,矛盾和冲突多发于这一发展阶段,使各因素分化并真正独立承担应有功能是其发展的关键所在。
现代发达型合作社是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的高级阶段,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特征:一方面“经济人”观念深入人心,将合作社作为一种工具的工具理性价值观已经形成,并根植于社员内心。另一方面合作社各影响因素高度分化,形成专业化组织机构,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对事不对人。
2.三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特征
融合初创型合作社由于其处于欠发达发展阶段,外显性的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对合作社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其直接决定着合作社能否实现发展;同时半外显性的社会因素、内化的文化因素还不足以抗衡根深蒂固的乡村社会传统,沟通向性也只是单向自上而下的简单直线型沟通,甚至不存在沟通。融合初创型合作社的下一发展阶段为整合过渡型合作社,此阶段的合作社已经基本实现其自身发展,但“传统”与“现代”交织,二者矛盾凸显,表现为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异质性严重;机构的重复建设但职能得不到应有发挥;虽然具备制度规制但传统势力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内部合作社文化虽已形成但经济利益仍为主要的利益联结机制,传统小农思想的负面影响仍不可忽视;成员自下而上的沟通渠道日益增多但成员的影响仍比较弱小。现代发达型合作社是当前合作社发展的最高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合作社完全能够实现自身发展,与市场和政府的互动过程中能够获取满足自身发展的资源;目标明确且具有将目标进行主次排序并将其实现的能力,实行专业化分工,各部门各司其职,讲究科学与效率;具备完善的制度体系,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能够严格依照制度执行;拥有共同的价值观与先进的合作社文化,成员之间存在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且对合作社有高度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合作社对成员不仅给予经济利益,同时承担起全面提高成员素质的任务;能够实现合作社内部治理的民主化,成员真正为合作社的经营者和所有者,“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社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通过以上对三类合作社外在表现与内部特征进行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合作社的发展,需要根据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所表现出的不同特点,来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发展路径。
四、结论与建议
合作社发展是一个连续函数,其都将经历初创期、过度期和成熟期,所以以三个发展阶段和四因素为依据,将合作社划分为融合初创型、整合过度型和现代发达型三类,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同时,合作社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每一个阶段都是以高一阶段为目标,所以融合初创型合作社的发展目标是整合过度型合作社,而整合过渡型合作社的目标是现代成熟型合作社,现代成熟型合作社是由量变达到质变的阶段,笔者认为,其追求的应该是突破现有合作社模式发展成为综合农协。所以各阶段合作社的总的发展方法论指导为:对于融合初创型合作社而言,其主要任务是注重经济因素,增强自身的适应功能,在此基础上谋求其他影响因素的作用得到应有的发挥。整合过渡型合作社主要任务是剔除融合初创时期的传统制约,使各影响因素真正分化。现代发达型合作社的任务主要是实现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的转变,从而完成其“质的飞跃”。
注释:
①数据来源:农业部经营管理总站网站
参考文献:
[1]苑鹏.试论合作社的本质属性及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本条[J].农村经营管理,2006年,第8期.
[2]唐华仓.合作社这作中的径脸与问题[J].农业经济问题(月刊),2008年,第1期.
[3]孔祥智等.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趋势与政策建议[J].学习论坛,2011年,第12期.
[4]张晓山.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年,第5期.
(作者通讯地址:天津商业大学,天津 300134)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路径;结构功能主义;工具理性
一、引言
据农业部经营管理总站数据显示,我国在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数量已由2007年的2.6万家增加至2012年底的55万家,1增长近21倍,这说明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对于将合作社作为农村社会一种基本制度安排的保障与推动作用明显,同时我国合作社也由初创阶段进入发展阶段,与之相适应,其主要任务也相应由如何建立合作社转变为如何发展合作社,这一全新阶段对我国合作社意义重大,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合作社成立后最终目的就是如何实现其发展,而合作社发展的前提是要明确其发展路径,新时期学界对合作社发展路径研究抱有极大热忱,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合作社发展路径研究的重要性,但具有“天然反市场性”的合作社制度与其参与市场竞争必然性之间的矛盾,[1]以及唐华仓(2008)、张晓山(2009)、孔祥智(2011)等认为我国合作社发展的不均衡等现实问题,[2][3][4]使得广大学者对合作社的局部个性研究较多,而兼顾合作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研究相对较少,这也制约着对合作社的深入研究,至今鲜有合作社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立足合作社发展新时期,以社会学结构-功能主义为视角,将合作社分为融合初创型,整合过渡型和现代发达型三种类型,并总结不同类型合作社的不同特点,最后根据三类合作社的不同特点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发展路径。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划分:一个结构-功能主义视角
结构功能主义是现代西方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流派。它认为任何事物或现象都是以一个整体形式存在,是由有序且相互联系的各子系统构成的有机系统,为达到系统的整体均衡与发展,各部分承担着必要的功能。具体而言,系统的均衡与发展是其各子系统:有机系统、人格系统、社会系统和文化系统和各子系统承担的功能:适应功能、目标达成、整合功能和维模功能共同作用的结果。以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对合作社进行内视化研究后发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是影响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便于理解,我们可以构建以下多元线性函数:,其中是因变量合作社发展,分别代表四影响因素,是常数项,为各因素对合作社发展的独立影响系数,所以本文根据四因素对合作社发展影响的贡献力可将合作社分为融合初创型、整合过渡型和现代发达型三种类型。
三、三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
1.三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表现
融合初创型合作社是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且欠发达的合作社模式,其外部表现主要为:(1)其发展主要取决于组织对外界的适应所带来的回报,外部势力介入影响明显,无充分自主权。(2)领导个人决策权重较大,目标单一。(3)不注重与成员沟通且信息流动缓慢。(4)组织不规范,主要依靠传统权威进行管理。(5)仅仅依靠公共经济利益以及传统观念维系现有模式。(6)自主产品单一,层次低,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弱。融合初创型合作社各影响因素表现出高度的同质性,各因素尚未分化,即各因素都受到经济因素的制约,每个因素中都存在经济因素的“烙印”,经济因素“一因独大”对合作社发展起主导作用,该类型合作社主要目标即获取经济利益。
整合过度型合作社虽然已经摆脱融合初创型合作社中经济因素对于其发展的主导,各因素也已经开始分化,但它又没有进入到各因素完全分化的下一发展阶段,其主要表现为一种“新旧并存”的状态,矛盾与冲突时有发生。其外在表现主要为:(1)异质性严重。所谓异质性即合作社的成员、制度与价值观的多元化。从成员异质性角度看,该类型合作社的发展更多是能人、企业、基层政府及农户等异质性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过程。从制度与价值观的异质性方面看,制度是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中形成的理性价值观的外在表现形式的其中一种,由于合作社建立于传统乡村社会之中,“先入为主”的传统价值观与“后来居上”的理性价值观此消彼长,二者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这增加了该类型合作社发展的不确定性。(2)重复性。整合过渡型合作社的异质性使其内部冲突“常态化”,这直接导致其重复性。所谓重复性实质是功能性重复导致外在的组织机构重叠现象。如虽然出现特定职能部门,但其成立按照非理性标准,其职能也得不到应有发挥,而由其他主体承担。(3)整合趋势。整合趋势即各影响因素已经开始分化并且能够发挥基本功能,但并未达到完全分化和独自承担应有功能的状态。总之,整合过渡型合作社由于其“新旧并存”,矛盾和冲突多发于这一发展阶段,使各因素分化并真正独立承担应有功能是其发展的关键所在。
现代发达型合作社是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的高级阶段,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特征:一方面“经济人”观念深入人心,将合作社作为一种工具的工具理性价值观已经形成,并根植于社员内心。另一方面合作社各影响因素高度分化,形成专业化组织机构,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对事不对人。
2.三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特征
融合初创型合作社由于其处于欠发达发展阶段,外显性的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对合作社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其直接决定着合作社能否实现发展;同时半外显性的社会因素、内化的文化因素还不足以抗衡根深蒂固的乡村社会传统,沟通向性也只是单向自上而下的简单直线型沟通,甚至不存在沟通。融合初创型合作社的下一发展阶段为整合过渡型合作社,此阶段的合作社已经基本实现其自身发展,但“传统”与“现代”交织,二者矛盾凸显,表现为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异质性严重;机构的重复建设但职能得不到应有发挥;虽然具备制度规制但传统势力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内部合作社文化虽已形成但经济利益仍为主要的利益联结机制,传统小农思想的负面影响仍不可忽视;成员自下而上的沟通渠道日益增多但成员的影响仍比较弱小。现代发达型合作社是当前合作社发展的最高阶段,在这一阶段的合作社完全能够实现自身发展,与市场和政府的互动过程中能够获取满足自身发展的资源;目标明确且具有将目标进行主次排序并将其实现的能力,实行专业化分工,各部门各司其职,讲究科学与效率;具备完善的制度体系,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能够严格依照制度执行;拥有共同的价值观与先进的合作社文化,成员之间存在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且对合作社有高度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合作社对成员不仅给予经济利益,同时承担起全面提高成员素质的任务;能够实现合作社内部治理的民主化,成员真正为合作社的经营者和所有者,“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合作社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通过以上对三类合作社外在表现与内部特征进行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合作社的发展,需要根据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所表现出的不同特点,来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发展路径。
四、结论与建议
合作社发展是一个连续函数,其都将经历初创期、过度期和成熟期,所以以三个发展阶段和四因素为依据,将合作社划分为融合初创型、整合过度型和现代发达型三类,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同时,合作社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每一个阶段都是以高一阶段为目标,所以融合初创型合作社的发展目标是整合过度型合作社,而整合过渡型合作社的目标是现代成熟型合作社,现代成熟型合作社是由量变达到质变的阶段,笔者认为,其追求的应该是突破现有合作社模式发展成为综合农协。所以各阶段合作社的总的发展方法论指导为:对于融合初创型合作社而言,其主要任务是注重经济因素,增强自身的适应功能,在此基础上谋求其他影响因素的作用得到应有的发挥。整合过渡型合作社主要任务是剔除融合初创时期的传统制约,使各影响因素真正分化。现代发达型合作社的任务主要是实现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的转变,从而完成其“质的飞跃”。
注释:
①数据来源:农业部经营管理总站网站
参考文献:
[1]苑鹏.试论合作社的本质属性及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基本条[J].农村经营管理,2006年,第8期.
[2]唐华仓.合作社这作中的径脸与问题[J].农业经济问题(月刊),2008年,第1期.
[3]孔祥智等.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趋势与政策建议[J].学习论坛,2011年,第12期.
[4]张晓山.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年,第5期.
(作者通讯地址:天津商业大学,天津 30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