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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天津自贸区法治化转型目标,必须立足于其改革发展的现状,坚持放权于市场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的战略方针,明确管委会派出机关的法律属性,制定国家自贸区法,加强地方立法自治,建立职责分明、高效便捷的行政管理体制,健全行政监管防控与救济制度,为切实解决自贸区法治化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与难点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