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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下午,在山城重庆,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分别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上签字。
自此,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开启新的篇章。
双方将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应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以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在争端解决协议生效前,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应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由根据本协议设立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适当方式加以解决。
根据协议,双方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一)完成为落实本协议目标所必需的磋商;(二)监督并评估本协议的执行;(三)解释本协议的规定;(四)通报重要经贸信息;(五)根据本协议第十条规定,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
协议也规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处理特定领域中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并接受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与本协议相关的业务事宜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负责联络。
ECFA是两岸经贸制度化的开始
这次会议上,海协会会长陈云林表示,自2008年6月以来,两会签署的协议正一步步转变为两岸同胞互谋其利的生动现实,正物化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丰硕成果。随着两会协商进程的深入以及三通等问题的解决,推动两岸经济正常化、制度化摆上了两岸关系的议事日程。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于实现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具有现实的迫切性。对于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必须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为重要的基础,两岸同胞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陈云林表示,经过多次专家工作商谈和预备性磋商,双方已就ECFA文本及其五个附件基本达成一致。作为一份涉及面很广的综合性的经济协议,能够在短时间取得如此进展实属不易。
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会谈开场致辞中指出,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和区域经济快速整合,推动建立两岸经济合作的架构确实是刻不容缓的事情。ECFA的签署是两岸互利双赢的成果,将来在此架构安排之下两岸经贸活动将获得更有利、有序的环境,两岸可以利用各自的优势,提升实力,布局全球市场。
江丙坤指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是两岸经贸关系重要的里程碑,也是两岸在各自面对区域经济整合和全球化发展趋势之下,极为关键的一大步。
江丙坤表示,ECFA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不能一步到位,希望协议签署之后,视协议执行和两岸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展开后续协商,并逐步加以推动和落实。
陈云林说,本次会谈双方将最后讨论并最终确认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文本及其相关附件。我认为,这将是一份平等协商、互利双赢的协议,同时也将是一份双方互谅互让,充分释放善意的协议,它确定了两岸经济合作的基本精神、内容、目标和措施;确认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确认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确认通过早期收获计划安排,率先实行两岸部分货物贸易优惠关税待遇,开放部分服务业市场,使两岸同胞提前享受到两岸经济合作的益处;确认在早期收获的基础上继续展开货物贸易协议与服务贸易协议的磋商,这必将能够促进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和繁荣,也必将能够为两岸同胞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6月30日,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表示,两岸贸易超越1000亿美元,签署两岸经济协议(ECFA)后,首先的意义即在于能帮助两岸已经非常热络的经贸活动制度化。
自此,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开启新的篇章。
双方将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应不迟于本协议生效后六个月内就建立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展开磋商,并尽速达成协议,以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在争端解决协议生效前,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应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由根据本协议设立的“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适当方式加以解决。
根据协议,双方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一)完成为落实本协议目标所必需的磋商;(二)监督并评估本协议的执行;(三)解释本协议的规定;(四)通报重要经贸信息;(五)根据本协议第十条规定,解决任何关于本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
协议也规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工作小组,处理特定领域中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并接受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与本协议相关的业务事宜由双方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联络人负责联络。
ECFA是两岸经贸制度化的开始
这次会议上,海协会会长陈云林表示,自2008年6月以来,两会签署的协议正一步步转变为两岸同胞互谋其利的生动现实,正物化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丰硕成果。随着两会协商进程的深入以及三通等问题的解决,推动两岸经济正常化、制度化摆上了两岸关系的议事日程。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于实现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具有现实的迫切性。对于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必须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为重要的基础,两岸同胞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陈云林表示,经过多次专家工作商谈和预备性磋商,双方已就ECFA文本及其五个附件基本达成一致。作为一份涉及面很广的综合性的经济协议,能够在短时间取得如此进展实属不易。
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会谈开场致辞中指出,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和区域经济快速整合,推动建立两岸经济合作的架构确实是刻不容缓的事情。ECFA的签署是两岸互利双赢的成果,将来在此架构安排之下两岸经贸活动将获得更有利、有序的环境,两岸可以利用各自的优势,提升实力,布局全球市场。
江丙坤指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是两岸经贸关系重要的里程碑,也是两岸在各自面对区域经济整合和全球化发展趋势之下,极为关键的一大步。
江丙坤表示,ECFA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不能一步到位,希望协议签署之后,视协议执行和两岸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展开后续协商,并逐步加以推动和落实。
陈云林说,本次会谈双方将最后讨论并最终确认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文本及其相关附件。我认为,这将是一份平等协商、互利双赢的协议,同时也将是一份双方互谅互让,充分释放善意的协议,它确定了两岸经济合作的基本精神、内容、目标和措施;确认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确认进一步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的关系,建立有利于两岸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合作机制;确认通过早期收获计划安排,率先实行两岸部分货物贸易优惠关税待遇,开放部分服务业市场,使两岸同胞提前享受到两岸经济合作的益处;确认在早期收获的基础上继续展开货物贸易协议与服务贸易协议的磋商,这必将能够促进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和繁荣,也必将能够为两岸同胞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6月30日,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表示,两岸贸易超越1000亿美元,签署两岸经济协议(ECFA)后,首先的意义即在于能帮助两岸已经非常热络的经贸活动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