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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生前就被目为圣人。
台大毕业的陈之蕃梦想赴美留学,但连买机票的钱都没有,胡适知道后,立即从美国给他寄来支票,圆了他的留学梦。陈之蕃后来在美钻研物理学,成为大家。经济条件有了转机后,陈把支票寄还给了胡适,胡适给他写了封回信:
之蕃兄:
谢谢你的信和支票。
其实你不应该这样急于还此四百元。我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因为我知道我借出的钱总是“一本万利”,永远有利息在人间的。……
陈之蕃接到此信后大为感动,说:“这是胡先生给我的最短的一信,但却是使我最感动的一信,如同乍登千仞之冈,你要振衣;忽临万里之流,你要濯足。在这样一位圣者的面前,我自然而然的感到自己的污浊。他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原因是:永远有利息在人间。……我每读此信时,并不落泪,而是自己想洗个澡。我感觉自己污浊,因为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澄明的见解与这样广阔的心胸。”
在秘书胡颂平眼中,胡适也如同孔圣人那样让人高山仰止。在胡适身边工作一年多后,胡颂平体验到了胡适做人的道理,不觉对胡适说:“我读《论语》,在先生身上得到了验证。”胡适听了这话,不觉一愣,然后慢慢说:“这大概是我多读《论语》的影响。”
不过在胡适眼中,有一位朋友比他更有资格当圣人,此人即为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高梦旦。
胡适曾说:“凡受过这个世界的新文化的震撼最大的人物,他们的人格,都可以上比一切时代的圣贤,不但没有愧色,往往超越前人。”胡适认为以下九人,其人格可以上比圣贤,名列第一即为高梦旦,其余几位依次为:
张元济、蔡元培、吴稚晖、张伯苓、周诒春、李四光、翁文灏、姜蒋佐。
胡适熟读《西游记》、《封神演义》这些旧小说,文章中常常引用小说中的故事作譬喻,“取其人人能解,人人能大笑”,高梦旦对旧小说很生疏,不能领会胡适的用意,而高梦旦的九兄因为熟读旧小说,对胡适文章的妙处心领神会,读到过瘾处,忍不住给弟弟写信夸奖胡适。
在信中,九兄夸胡适文章为梁任公之后数第一:文笔纵横,一往无敌,威武不屈,胆略过人。九兄给胡适取了个称号“龙胆公”——“取赵子龙一身都是胆之意”。
九兄还告诉高梦旦,他已向二侄、三侄推荐了胡适文章,尽管侄子们说已在《新月》杂志读过胡适大作,九兄依然嘱三侄,对胡适文章有进一步加以研究之必要:“读人之文字而不究其意义,察其眼光,犹过门不入,莫稔其园亭之美,陈设之华,与不读同。三侄允自购一本加以研究。”
信末,九兄还以充满惋惜的口吻对三侄说:“惜尔腹笥太俭,苟稍富有,当托十一叔(指高梦旦)为尔介绍于胡先生之门,以长尔学识。人贵自立,好为之,未晚也。”
高梦旦把这番信转给胡适,说:“吾家有最守旧之老兄,忽然大恭维起胡先生。兹寄奉,以博一笑。”
胡适回信表达了他对九兄的感谢,至于教导高家晚辈,胡适认为自己没这个资格:“至于九令兄原信末段所说,我读了几乎汗下。君家自有圣人,何假外求。此言亦不可不与九令兄一读。”
这里提及的“圣人”,即是高梦旦。
胡适留美归来在北大做教授时,爱才如渴的高梦旦数次劝胡适辞去北大教职,出任商务印书馆编辑部主任。他对胡适说:“我们那边缺少一个眼睛,我们盼望你来做我们的眼睛。”
高梦旦为何要让贤于胡适?在一封信中,他透露了缘由:
弟生平不作白话文,而对于白话文并不反对,盖知非此不能普及也。……此间编辑教科用书,本以普及教育为职志,故不能不注重白话文,以期养成多数国民之智识,而弟既不能白话文,势不足应时势之需要,颇思求可自代者。有人盛称胡氏之为人,初不敢过信,因与之往返,委托其校阅稿件,相知既久,相信较深,颇欲招致来沪,引以自代。
尽管胡适知道“得着一个商务印书馆,比得着什么学校更重要”,但他一则自认资历浅不一定能胜任商务印书馆的工作,另外,他也不愿放弃北大的教职。那时的胡适钟情学术,想在哲学研究方面做一番事业,只能一再谢绝高梦旦的好意。高梦旦不死心,就请胡适暑假期间去上海商务印书馆“玩三个月,做他们的客人”,顺便为印书馆出谋划策指点迷津。高梦旦还劝胡适把家眷一起带去。胡适看出这是高梦旦的“一种骗计”,仅答应只身前往。
1921年7月,胡适冒着酷暑从北京赶至上海商务印书馆。
高梦旦请胡适来当然不是“玩玩”而已,而是请这位因提倡白话文而享誉海内外的“中国文艺复兴”之父来商务印书馆调研考察,指导工作的。那段时间,胡适和高梦旦朝夕相处,倾心交谈。在后来的回忆中,胡适有过这样的交代:
高先生每天都把编译所各部分的工作指示给我看,把所中的同事介绍和我谈话。每天他家中送饭来,我若没有外面的约会总是和他同吃午饭。
由于高梦旦一再请胡适来印书馆做事,胡适推辞不过,便推荐王云五“到商务以自代”,王云五答应“中秋前回话”,这样一来,胡适心中的石头才落下地。在日记中,他不无轻松地说:“此事使我甚满意,云五的学问道德都比我好,他的办事能力更是我全没有的。我举他代我,很可以对商务诸君的好意了。”
暑假结束,胡适要回北京授课。商务印书馆给胡适1000元钱作为暑期工作的报酬,胡适只收下500元,他说:“500元够这一个半月的花费了。我并不想做短工得钱。我不过一时高兴来看看,使我知道商务的内容,增长一点见识,那就是我的酬报了。”当然,胡适不愿拿商务的钱也是为了保住自由身,倘若拿了商务的酬金,就要守规矩,不能像现在这样“来去自由”了。
本来王云五已同意去商务印书馆工作,但由于高梦旦执意将自己编译所所长的职位让给他,王云五自认能力有限,且是新人,骤然担任重任,“总不似梦旦自己主持的顺利”,于是他致信胡适,请对方劝说高梦旦继续主持编译所的工作:
梦旦日前来京,想必和你会过多次。他近来给汪伯训一封信,请其转达菊生两件事:第一件他自己要脱离编译所,第二件要举我接任所长。他这番美意,我实在感激得很;但我却有点意见,以为他断断不可辞却编译所的事。我并不是客气,实在为顾全大局起见。梦旦的为人,我初次见面时,只知道他是个至诚待人的忠厚长者;等到和他共事后,我更发现他许多不可及之处:第一件就是思想细密,第二件能知大体,第三件富有革新的志向,第四件度量宽宏——这几件事都是做主体者最可贵的资格。……
我是一个新来的人,虽然平素不怕劳苦不怕负责,但是信用究竟未孚,骤然担这改革的重责,无论如何,总不似梦旦自己主持的顺利。
鉴于上述情况,王云五提出:“梦旦照旧主持,至于做事方面,我们年轻的人当然有替长者服务的责。……又如恐怕我没有相当名义,不容易应付各处,那就照你的计划案,给我一个副所长的名义,也未尝不可应付。”
为了表明自己的坦诚,王云五在信末说:“如果主持者没有梦旦这样的好人,若是他们看得起我,要我任所长,我也断不客气。所以我尤望你和梦旦都能谅解我的诚意。”
这封信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高梦旦人品佳、能力强。
高梦旦六十岁生日时,胡适作了一首小词祝贺:
很小的问题,可以立时办到。
圣人立言救世,话不多不少。
一生梦想大光明,六十不知老。
这样新鲜世界,多活几年好。
从这首小词,可看出胡适与高梦旦的志同道合,趣味相投。
高梦旦原名凤谦,而晚年却自号“梦旦”,因为“‘梦旦’是在漫漫长夜里想望晨光的到来,最足以表现他一生追求光明的理想”。
而胡适也是终生憧憬光明的人。胡适自称乃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因为他的心中永远揣着希望。1921年,胡适做了一首诗,题目即为《希望》:
我从山中来,带得兰花草,
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好。
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时过;
急坏看花人,苞也无一个。
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
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
胡适认为,西方人乐观、有信心,所以才敢于梦想。受其影响,胡适留美后也非常看重梦想,曾说:“梦想作大事业,人或笑之,以为无益。其实不然。天下多少事业,皆起于一二人之梦想。今日大患在于无梦想之人耳。”
英国诗人丁尼生曾写过这样的诗句:
吾曾探究未来,凭眼极力眺望,
望见世界之远景,望见将会出现之种种奇迹;
看到空中贸易不断,玄妙之航队穿梭往来,
驾紫色暮霭之飞行者纷纷降落,携带昂贵之货品;
听到天上充满呐喊声,交战各国之舰队在蓝天中
央厮杀,降下一阵可怖之露水;
同时,在遍及全世界之和煦南风奏响之飒飒声中,
在雷电之轰鸣声中,各民族之军旗勇往直前;
直到鸣金收兵,直到战旗息偃,
息偃在全人类之议会里,在全世界联邦里。
胡适慨叹,此诗句当时句句是梦想,而现在基本都成现实,除了最后两句——但谁又能断定最后两句就一直是空想呢?
“很小的问题,可以立时办到。”是高梦旦朋友说的一句话。胡适很喜欢这句话,因为它“最能写出他(高梦旦)的志趣。他一生做的事,三十年编纂小学教科书,三十年提倡他的十三个月的历法,三十年提倡简笔字,提倡电报的改革,提倡度量衡的改革,都是他认为不难做到的小问题”。
高梦旦做事脚踏实地而不好高骛远,他崇尚事实,主张实干,“知道进步是一点一滴的积聚成的,光明是一线一线的慢慢来的”。这一点他和胡适也“英雄所见略同”。胡适信奉“自古成功在尝试”,倡导一点一滴的努力,一尺一寸的收获。正如胡适所说:“他(高梦旦)的赏识我,也是因为我一生只提出一两个小问题,锲而不舍的做法,不敢好高骛远,不敢轻谈根本改革,够得上做他的一个小同志。”
胡适最欣赏高梦旦的还是他做人“最慈祥”“最热心”:“他那古板的外貌里藏着一颗最仁爱暖热的心。在他的大家庭里,他的儿子、女儿都说:‘吾父不仅是一个好父亲,实兼一个友谊至笃的朋友。’他的侄儿、侄女们都说:‘十一叔是圣人。’”
高梦旦和儿子如同两个最知心的小朋友,父子俩亲密相处的一幕让幼年丧父的胡适既羡且妒。胡适甚至特意为此做了一首诗:
在我的老辈朋友之中,
高梦旦先生要算是最无可指摘的了。
他的福建官话,
我只觉得妩媚好听;
他每晚大叫大喊地说梦话,
我只觉得是他的特别风致。
甚至于他爱打麻将,
我也只觉得他格外地近人情。
但是我有一件事
不能不怨他:
他和仲洽在这里山上的时候,
他们父子两人时时对坐着,
用福州话背诗,背文章,
作笑谈,作长时间的深谈,
像两个最知心的
小朋友一样,——
全不管他们旁边还有
两个从小没有父亲的人,
望着他们,妒在心头,泪在眼里!
——这一点不能不算是
高梦旦先生的罪状了!
胡适缺少父爱,高梦旦父子之间的亲昵神态自然令他羡慕也伤怀。胡适后来能那么慈爱那么宽容地对待自己的两个儿子,多少也受到高梦旦的影响。
我们知道,林纾因极力反对白话文而成为众矢之的,可此人与高梦旦的两位兄长关系极好,也是高梦旦非常尊敬的一位前辈。尽管如此,高梦旦还是冒着被痛斥的危险给林纾写了一封信,为白话文张目,为胡适辩护:
足下闻此言,且勿遽怒,请更将胡氏之为人,为足下言之。胡氏年少气盛,言论行检,不无偏激之处,然事亲孝,取与严,娶妇貌不飏,相敬如宾,当局以巨金乞其一文,而胡适处卧病困顿时,竟置不理。即此数端,当为足下之所许。足下勿谓弟为胡适做说客,实因足下恶之过深,枉之过甚,不详述其内行,不能得足下之原谅,而弟亦有取友不端之嫌矣。且弟不独为足下言胡氏之为人,亦为胡氏言足下之为人,胡氏颇信吾言,并谓新旧冲突,我等少年人,对于前辈态度,亦有太过之处,以此知胡氏之非不近人情者矣。
信末,高梦旦坦言,这封信可能会让对方怒不可遏,对此,他作了充分的准备:
此书草就多日,未以付邮,且逆料足下未尽一纸,即当撕为万段,故特打成三份:一以奉寄;一存小蔚处,备足下息怒时,就近更行取阅;一存此间,因弟作此书时,不免有负气之言,欲俟气平后,自取复阅也。
但这封信尚未发出,林纾便来到了上海,和高梦旦“同游雁荡,相聚十余日,谈论甚久,无所芥蒂”。高梦旦因此觉得“先生胸无宿物,天性然也”,最终“不忍出此书,以伤其心”。
13年后,高梦旦翻检旧书时发现了这封信,当时林纾已去世12载。他把这封信转寄给了胡适。
显然,这封信让胡适大为感动,不是因为高梦旦在信中为自己开脱、辩护,而是因为高氏出于一颗不忍之心,最终并没有寄出这封可能会触怒对方的略带火药味的信。
高梦旦曾告诉胡适,他之所以敬重胡适,是因为胡适能听从母命,没有背弃旧婚约。胡适问: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吗?高梦旦说:对你来说,这是一件大牺牲。胡适不以为然,道:“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高梦旦更加不解,问:“何以最讨便宜?”胡适娓娓道来:“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
顿了一会,胡适仿佛自我安慰地说:“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便宜的事吗?”
胡适坦言,对于旧婚约,他“始终没有存毁约的念头”,但也曾面临“危机一发”的时刻。
原来,胡适回国后,在结婚前想去江村见一下江冬秀。胡适想,既然两人即将结婚,亲眼看一下新娘子应该是最低限度的要求了。没想到,他来到江冬秀家后,江冬秀竟躲入床上,放下了床帐。胡适对高梦旦说:“若当时自己拔腿就走,或到外面客店去住,那关系就僵了。”胡适忍住内心的不快,一边翻书一边与其他人闲谈。渐渐地,内心的不快一点一点消失了,因为胡适意识到,新娘婚前不愿见新郎,并不是新娘的错,而是旧家庭旧习惯之错,既然如此,何必要争这最低限度的面子?倘若坚决要见江冬秀,就算对方勉强同意了,自己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呢?这样一想,他心平气和多了。第二天回家后,胡适给江冬秀写了封信,没有责怪对方,反而一味自责,说自己不该强迫对方见面,劝对方不要把此事放在心里。
后来胡适得知,果然是因为旧家庭作梗,旧长辈反对,江冬秀才被迫躲入帐中的。
胡适对高梦旦感慨:“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至闹翻。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我这十几年的婚姻旧约,只有这几点钟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我自信那一晚与第二天早上的行为也不过是一个绅士应该做的。我受了半世的教育,若不能应付这样一点小境地,我就该惭愧终身了。”
听到这里,高梦旦连连点头,夸胡适此事处理得当。
胡适之所以在高梦旦而非别人面前,吐露他对自己婚姻的真实看法以及婚前那段鲜为人知的小插曲,也许因为在他看来,高梦旦和自己均具备一颗慈悲之心,只有如此,对方才愿意相信,自己接受并享受旧式婚姻是出于“不忍”之心,才会认同这一看法:慈悲之怀,容忍之心有助于我们度过人生中那些不期而至的“危机一发”之时。
1930年11月25日,胡适结束在上海的工作即将远赴北京时说:“住上海三年半,今将远行了,颇念念不忍去。最可念者是几个好朋友,最不能忘者是高梦旦先生。”又说:“能常亲近梦旦、菊生两公,是我一生的大幸事。”
正因为相知最深,分手时才会念念不忘。
胡适晚年曾说及自己的婚姻:“我们那个时代,现在年轻人是不会了解的。我和我的太太订婚之后,我们从未见过面。到我民国六年回国,我走了一天的路去看她,还是看不到,一直到了结婚那天才见面的。我有两句诗:‘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
有了“情愿不自由”的宽厚容忍,就有了“也就自由了”的达观释然。
胡适晚年还和秘书谈起高梦旦的一次遭遇:“高梦旦先生有一位最小的女儿,也是最爱的女儿,她出国回来不久,因盲肠炎进医院割治。那时割治盲肠炎已很稳定了,只有万分之一的危险。高小姐刚刚是万分之一的危险,结果不救了。”
说到这里,胡适加重了语气,道:“高梦旦先生没有说一句话。”
如果不是特别能容忍,高先生不会“没有说一句话”。
或许,高梦旦和胡适能成为民国圣人,就是因为两人都具备罕见的容忍精神。
台大毕业的陈之蕃梦想赴美留学,但连买机票的钱都没有,胡适知道后,立即从美国给他寄来支票,圆了他的留学梦。陈之蕃后来在美钻研物理学,成为大家。经济条件有了转机后,陈把支票寄还给了胡适,胡适给他写了封回信:
之蕃兄:
谢谢你的信和支票。
其实你不应该这样急于还此四百元。我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因为我知道我借出的钱总是“一本万利”,永远有利息在人间的。……
陈之蕃接到此信后大为感动,说:“这是胡先生给我的最短的一信,但却是使我最感动的一信,如同乍登千仞之冈,你要振衣;忽临万里之流,你要濯足。在这样一位圣者的面前,我自然而然的感到自己的污浊。他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原因是:永远有利息在人间。……我每读此信时,并不落泪,而是自己想洗个澡。我感觉自己污浊,因为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澄明的见解与这样广阔的心胸。”
在秘书胡颂平眼中,胡适也如同孔圣人那样让人高山仰止。在胡适身边工作一年多后,胡颂平体验到了胡适做人的道理,不觉对胡适说:“我读《论语》,在先生身上得到了验证。”胡适听了这话,不觉一愣,然后慢慢说:“这大概是我多读《论语》的影响。”
不过在胡适眼中,有一位朋友比他更有资格当圣人,此人即为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高梦旦。
胡适曾说:“凡受过这个世界的新文化的震撼最大的人物,他们的人格,都可以上比一切时代的圣贤,不但没有愧色,往往超越前人。”胡适认为以下九人,其人格可以上比圣贤,名列第一即为高梦旦,其余几位依次为:
张元济、蔡元培、吴稚晖、张伯苓、周诒春、李四光、翁文灏、姜蒋佐。
胡适熟读《西游记》、《封神演义》这些旧小说,文章中常常引用小说中的故事作譬喻,“取其人人能解,人人能大笑”,高梦旦对旧小说很生疏,不能领会胡适的用意,而高梦旦的九兄因为熟读旧小说,对胡适文章的妙处心领神会,读到过瘾处,忍不住给弟弟写信夸奖胡适。
在信中,九兄夸胡适文章为梁任公之后数第一:文笔纵横,一往无敌,威武不屈,胆略过人。九兄给胡适取了个称号“龙胆公”——“取赵子龙一身都是胆之意”。
九兄还告诉高梦旦,他已向二侄、三侄推荐了胡适文章,尽管侄子们说已在《新月》杂志读过胡适大作,九兄依然嘱三侄,对胡适文章有进一步加以研究之必要:“读人之文字而不究其意义,察其眼光,犹过门不入,莫稔其园亭之美,陈设之华,与不读同。三侄允自购一本加以研究。”
信末,九兄还以充满惋惜的口吻对三侄说:“惜尔腹笥太俭,苟稍富有,当托十一叔(指高梦旦)为尔介绍于胡先生之门,以长尔学识。人贵自立,好为之,未晚也。”
高梦旦把这番信转给胡适,说:“吾家有最守旧之老兄,忽然大恭维起胡先生。兹寄奉,以博一笑。”
胡适回信表达了他对九兄的感谢,至于教导高家晚辈,胡适认为自己没这个资格:“至于九令兄原信末段所说,我读了几乎汗下。君家自有圣人,何假外求。此言亦不可不与九令兄一读。”
这里提及的“圣人”,即是高梦旦。
胡适留美归来在北大做教授时,爱才如渴的高梦旦数次劝胡适辞去北大教职,出任商务印书馆编辑部主任。他对胡适说:“我们那边缺少一个眼睛,我们盼望你来做我们的眼睛。”
高梦旦为何要让贤于胡适?在一封信中,他透露了缘由:
弟生平不作白话文,而对于白话文并不反对,盖知非此不能普及也。……此间编辑教科用书,本以普及教育为职志,故不能不注重白话文,以期养成多数国民之智识,而弟既不能白话文,势不足应时势之需要,颇思求可自代者。有人盛称胡氏之为人,初不敢过信,因与之往返,委托其校阅稿件,相知既久,相信较深,颇欲招致来沪,引以自代。
尽管胡适知道“得着一个商务印书馆,比得着什么学校更重要”,但他一则自认资历浅不一定能胜任商务印书馆的工作,另外,他也不愿放弃北大的教职。那时的胡适钟情学术,想在哲学研究方面做一番事业,只能一再谢绝高梦旦的好意。高梦旦不死心,就请胡适暑假期间去上海商务印书馆“玩三个月,做他们的客人”,顺便为印书馆出谋划策指点迷津。高梦旦还劝胡适把家眷一起带去。胡适看出这是高梦旦的“一种骗计”,仅答应只身前往。
1921年7月,胡适冒着酷暑从北京赶至上海商务印书馆。
高梦旦请胡适来当然不是“玩玩”而已,而是请这位因提倡白话文而享誉海内外的“中国文艺复兴”之父来商务印书馆调研考察,指导工作的。那段时间,胡适和高梦旦朝夕相处,倾心交谈。在后来的回忆中,胡适有过这样的交代:
高先生每天都把编译所各部分的工作指示给我看,把所中的同事介绍和我谈话。每天他家中送饭来,我若没有外面的约会总是和他同吃午饭。
由于高梦旦一再请胡适来印书馆做事,胡适推辞不过,便推荐王云五“到商务以自代”,王云五答应“中秋前回话”,这样一来,胡适心中的石头才落下地。在日记中,他不无轻松地说:“此事使我甚满意,云五的学问道德都比我好,他的办事能力更是我全没有的。我举他代我,很可以对商务诸君的好意了。”
暑假结束,胡适要回北京授课。商务印书馆给胡适1000元钱作为暑期工作的报酬,胡适只收下500元,他说:“500元够这一个半月的花费了。我并不想做短工得钱。我不过一时高兴来看看,使我知道商务的内容,增长一点见识,那就是我的酬报了。”当然,胡适不愿拿商务的钱也是为了保住自由身,倘若拿了商务的酬金,就要守规矩,不能像现在这样“来去自由”了。
本来王云五已同意去商务印书馆工作,但由于高梦旦执意将自己编译所所长的职位让给他,王云五自认能力有限,且是新人,骤然担任重任,“总不似梦旦自己主持的顺利”,于是他致信胡适,请对方劝说高梦旦继续主持编译所的工作:
梦旦日前来京,想必和你会过多次。他近来给汪伯训一封信,请其转达菊生两件事:第一件他自己要脱离编译所,第二件要举我接任所长。他这番美意,我实在感激得很;但我却有点意见,以为他断断不可辞却编译所的事。我并不是客气,实在为顾全大局起见。梦旦的为人,我初次见面时,只知道他是个至诚待人的忠厚长者;等到和他共事后,我更发现他许多不可及之处:第一件就是思想细密,第二件能知大体,第三件富有革新的志向,第四件度量宽宏——这几件事都是做主体者最可贵的资格。……
我是一个新来的人,虽然平素不怕劳苦不怕负责,但是信用究竟未孚,骤然担这改革的重责,无论如何,总不似梦旦自己主持的顺利。
鉴于上述情况,王云五提出:“梦旦照旧主持,至于做事方面,我们年轻的人当然有替长者服务的责。……又如恐怕我没有相当名义,不容易应付各处,那就照你的计划案,给我一个副所长的名义,也未尝不可应付。”
为了表明自己的坦诚,王云五在信末说:“如果主持者没有梦旦这样的好人,若是他们看得起我,要我任所长,我也断不客气。所以我尤望你和梦旦都能谅解我的诚意。”
这封信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高梦旦人品佳、能力强。
高梦旦六十岁生日时,胡适作了一首小词祝贺:
很小的问题,可以立时办到。
圣人立言救世,话不多不少。
一生梦想大光明,六十不知老。
这样新鲜世界,多活几年好。
从这首小词,可看出胡适与高梦旦的志同道合,趣味相投。
高梦旦原名凤谦,而晚年却自号“梦旦”,因为“‘梦旦’是在漫漫长夜里想望晨光的到来,最足以表现他一生追求光明的理想”。
而胡适也是终生憧憬光明的人。胡适自称乃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因为他的心中永远揣着希望。1921年,胡适做了一首诗,题目即为《希望》:
我从山中来,带得兰花草,
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好。
一日望三回,望到花时过;
急坏看花人,苞也无一个。
眼见秋天到,移花供在家;
明年春风回,祝汝满盆花!
胡适认为,西方人乐观、有信心,所以才敢于梦想。受其影响,胡适留美后也非常看重梦想,曾说:“梦想作大事业,人或笑之,以为无益。其实不然。天下多少事业,皆起于一二人之梦想。今日大患在于无梦想之人耳。”
英国诗人丁尼生曾写过这样的诗句:
吾曾探究未来,凭眼极力眺望,
望见世界之远景,望见将会出现之种种奇迹;
看到空中贸易不断,玄妙之航队穿梭往来,
驾紫色暮霭之飞行者纷纷降落,携带昂贵之货品;
听到天上充满呐喊声,交战各国之舰队在蓝天中
央厮杀,降下一阵可怖之露水;
同时,在遍及全世界之和煦南风奏响之飒飒声中,
在雷电之轰鸣声中,各民族之军旗勇往直前;
直到鸣金收兵,直到战旗息偃,
息偃在全人类之议会里,在全世界联邦里。
胡适慨叹,此诗句当时句句是梦想,而现在基本都成现实,除了最后两句——但谁又能断定最后两句就一直是空想呢?
“很小的问题,可以立时办到。”是高梦旦朋友说的一句话。胡适很喜欢这句话,因为它“最能写出他(高梦旦)的志趣。他一生做的事,三十年编纂小学教科书,三十年提倡他的十三个月的历法,三十年提倡简笔字,提倡电报的改革,提倡度量衡的改革,都是他认为不难做到的小问题”。
高梦旦做事脚踏实地而不好高骛远,他崇尚事实,主张实干,“知道进步是一点一滴的积聚成的,光明是一线一线的慢慢来的”。这一点他和胡适也“英雄所见略同”。胡适信奉“自古成功在尝试”,倡导一点一滴的努力,一尺一寸的收获。正如胡适所说:“他(高梦旦)的赏识我,也是因为我一生只提出一两个小问题,锲而不舍的做法,不敢好高骛远,不敢轻谈根本改革,够得上做他的一个小同志。”
胡适最欣赏高梦旦的还是他做人“最慈祥”“最热心”:“他那古板的外貌里藏着一颗最仁爱暖热的心。在他的大家庭里,他的儿子、女儿都说:‘吾父不仅是一个好父亲,实兼一个友谊至笃的朋友。’他的侄儿、侄女们都说:‘十一叔是圣人。’”
高梦旦和儿子如同两个最知心的小朋友,父子俩亲密相处的一幕让幼年丧父的胡适既羡且妒。胡适甚至特意为此做了一首诗:
在我的老辈朋友之中,
高梦旦先生要算是最无可指摘的了。
他的福建官话,
我只觉得妩媚好听;
他每晚大叫大喊地说梦话,
我只觉得是他的特别风致。
甚至于他爱打麻将,
我也只觉得他格外地近人情。
但是我有一件事
不能不怨他:
他和仲洽在这里山上的时候,
他们父子两人时时对坐着,
用福州话背诗,背文章,
作笑谈,作长时间的深谈,
像两个最知心的
小朋友一样,——
全不管他们旁边还有
两个从小没有父亲的人,
望着他们,妒在心头,泪在眼里!
——这一点不能不算是
高梦旦先生的罪状了!
胡适缺少父爱,高梦旦父子之间的亲昵神态自然令他羡慕也伤怀。胡适后来能那么慈爱那么宽容地对待自己的两个儿子,多少也受到高梦旦的影响。
我们知道,林纾因极力反对白话文而成为众矢之的,可此人与高梦旦的两位兄长关系极好,也是高梦旦非常尊敬的一位前辈。尽管如此,高梦旦还是冒着被痛斥的危险给林纾写了一封信,为白话文张目,为胡适辩护:
足下闻此言,且勿遽怒,请更将胡氏之为人,为足下言之。胡氏年少气盛,言论行检,不无偏激之处,然事亲孝,取与严,娶妇貌不飏,相敬如宾,当局以巨金乞其一文,而胡适处卧病困顿时,竟置不理。即此数端,当为足下之所许。足下勿谓弟为胡适做说客,实因足下恶之过深,枉之过甚,不详述其内行,不能得足下之原谅,而弟亦有取友不端之嫌矣。且弟不独为足下言胡氏之为人,亦为胡氏言足下之为人,胡氏颇信吾言,并谓新旧冲突,我等少年人,对于前辈态度,亦有太过之处,以此知胡氏之非不近人情者矣。
信末,高梦旦坦言,这封信可能会让对方怒不可遏,对此,他作了充分的准备:
此书草就多日,未以付邮,且逆料足下未尽一纸,即当撕为万段,故特打成三份:一以奉寄;一存小蔚处,备足下息怒时,就近更行取阅;一存此间,因弟作此书时,不免有负气之言,欲俟气平后,自取复阅也。
但这封信尚未发出,林纾便来到了上海,和高梦旦“同游雁荡,相聚十余日,谈论甚久,无所芥蒂”。高梦旦因此觉得“先生胸无宿物,天性然也”,最终“不忍出此书,以伤其心”。
13年后,高梦旦翻检旧书时发现了这封信,当时林纾已去世12载。他把这封信转寄给了胡适。
显然,这封信让胡适大为感动,不是因为高梦旦在信中为自己开脱、辩护,而是因为高氏出于一颗不忍之心,最终并没有寄出这封可能会触怒对方的略带火药味的信。
高梦旦曾告诉胡适,他之所以敬重胡适,是因为胡适能听从母命,没有背弃旧婚约。胡适问: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吗?高梦旦说:对你来说,这是一件大牺牲。胡适不以为然,道:“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最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高梦旦更加不解,问:“何以最讨便宜?”胡适娓娓道来:“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
顿了一会,胡适仿佛自我安慰地说:“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便宜的事吗?”
胡适坦言,对于旧婚约,他“始终没有存毁约的念头”,但也曾面临“危机一发”的时刻。
原来,胡适回国后,在结婚前想去江村见一下江冬秀。胡适想,既然两人即将结婚,亲眼看一下新娘子应该是最低限度的要求了。没想到,他来到江冬秀家后,江冬秀竟躲入床上,放下了床帐。胡适对高梦旦说:“若当时自己拔腿就走,或到外面客店去住,那关系就僵了。”胡适忍住内心的不快,一边翻书一边与其他人闲谈。渐渐地,内心的不快一点一点消失了,因为胡适意识到,新娘婚前不愿见新郎,并不是新娘的错,而是旧家庭旧习惯之错,既然如此,何必要争这最低限度的面子?倘若坚决要见江冬秀,就算对方勉强同意了,自己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呢?这样一想,他心平气和多了。第二天回家后,胡适给江冬秀写了封信,没有责怪对方,反而一味自责,说自己不该强迫对方见面,劝对方不要把此事放在心里。
后来胡适得知,果然是因为旧家庭作梗,旧长辈反对,江冬秀才被迫躲入帐中的。
胡适对高梦旦感慨:“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至闹翻。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我这十几年的婚姻旧约,只有这几点钟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我自信那一晚与第二天早上的行为也不过是一个绅士应该做的。我受了半世的教育,若不能应付这样一点小境地,我就该惭愧终身了。”
听到这里,高梦旦连连点头,夸胡适此事处理得当。
胡适之所以在高梦旦而非别人面前,吐露他对自己婚姻的真实看法以及婚前那段鲜为人知的小插曲,也许因为在他看来,高梦旦和自己均具备一颗慈悲之心,只有如此,对方才愿意相信,自己接受并享受旧式婚姻是出于“不忍”之心,才会认同这一看法:慈悲之怀,容忍之心有助于我们度过人生中那些不期而至的“危机一发”之时。
1930年11月25日,胡适结束在上海的工作即将远赴北京时说:“住上海三年半,今将远行了,颇念念不忍去。最可念者是几个好朋友,最不能忘者是高梦旦先生。”又说:“能常亲近梦旦、菊生两公,是我一生的大幸事。”
正因为相知最深,分手时才会念念不忘。
胡适晚年曾说及自己的婚姻:“我们那个时代,现在年轻人是不会了解的。我和我的太太订婚之后,我们从未见过面。到我民国六年回国,我走了一天的路去看她,还是看不到,一直到了结婚那天才见面的。我有两句诗:‘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
有了“情愿不自由”的宽厚容忍,就有了“也就自由了”的达观释然。
胡适晚年还和秘书谈起高梦旦的一次遭遇:“高梦旦先生有一位最小的女儿,也是最爱的女儿,她出国回来不久,因盲肠炎进医院割治。那时割治盲肠炎已很稳定了,只有万分之一的危险。高小姐刚刚是万分之一的危险,结果不救了。”
说到这里,胡适加重了语气,道:“高梦旦先生没有说一句话。”
如果不是特别能容忍,高先生不会“没有说一句话”。
或许,高梦旦和胡适能成为民国圣人,就是因为两人都具备罕见的容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