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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儒法思想的斗争以法家思想的最后获胜而终,汉前的法多由法家修订,于是稍稍落后的儒家不能心甘情愿的“俯首称臣”,他们开始努力另一件事,法律的儒家化。法律儒家化萌芽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快速发展于分裂割据三百多年的魏晋南北朝,终成熟于隋唐。无心论汉唐,只想以围绕着北魏驸马刘辉“殴主伤胎”案,谈一谈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的融合与法律儒家化的碰撞,从而使中国古代法律逐渐臻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