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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时期中国外交的一大特色,就是南北外交间的互动关系。当时南北政府对峙,对外关系错综复杂,双方不但互相竞争,还有相辅相成之处。必须全面考察,才能掌握当时中国外交的全貌以及从北洋外交到南京外交的传承性。
1917年孙中山在广州成立军政府,自居中央政府法统地位,致力于维护临时约法,谴责北京为非法政权,指控其在外交上亲日卖国,誓言武力讨伐之。但广州在外交政策上基本与北京类似,都在争取列强支持与承认,主张改正条约。
1919年巴黎和会时,南北外交合作派遣代表团,表明中国虽有内争,但对外一致,唯在代表团领导地位及是否提出废除“中日民四条约说帖”,以及是否签署对德凡尔赛和约等问题上,南北代表间有争执。
1920年底孙中山回到广州,希冀成立正式政府以争取列强承认,但未获成功。1921年华盛顿会议时,广州自称代表中国,拒绝与北京合组代表团,并宣称不承认华会签署有关中国之条约。此外又为关余问题,多次与列强发生冲突,与西方列强渐行渐远。1923年初,孙中山决定推行联俄政策,实行国共合作,外交上与世界革命趋近,广州政府接受苏联派遣之政治军事顾问及财政武器援助,开始宣扬废除不平等条约。
1924年底孙中山赴北京,却无法消解与北方实力派军人之矛盾,同时谴责临时执政段祺瑞宣称“外崇国信”和承认中外条约。次年3月,孙中山在北京逝世,遗嘱中要求国民党唤醒民众,并与平等待我之苏联合作,在最短时间内废除不平等条约。
广州政府“革命外交”的特色,基本上就在于联苏、动员群众与废约,意识形态上受苏联世界革命之影响,与北京外交之联英美、借重职业外交官与修约相对应。南北外交表面上南辕北辙,实践上却往往相辅相成,构成中国外交一体之两面。
1925年“五卅惨案”之后,北京政府于6月24日向华会列强提议修约,四日后广州谴责修约,坚持要废约,与北京之主张愈发泾渭分明。7月1日国民政府成立,宣言外交方针为立即废除不平等条约,随即决定与英经济绝交,发动省港大罢工,严厉打击英国对华贸易,“革命外交”初试啼声。同时北京政府与列强开关税特别会议与法权会议,但都没有达成具体结果。
1926年初,北京外交部决议采“到期修约”方针,对条约到期国家各个击破,并锁定国力较弱之比利时为试金石,11月北京政府宣布《中比条约》期满失效。国民政府则于7月誓师北伐,进军神速,10月就攻克武汉,工运农运扩及长江中游。居于在华列强马首地位的英国,体认到中国民族主义力量强大,若列强持续拒绝在修约上对华让步,势必将中国民意推向苏联,造成更大灾难。伦敦于是决定变更对华政策,争取中国人的好感,10月与国民政府达成协议,结束大罢工,又派遣新任驻华公使积极与武汉国民政府接触,并于12月发表变更对华政策建议案。
英国新政策最初用意在于争取国民政府好感,然因发布时机凑巧,帮了北京大忙,促成比利时让步,不仅延展海牙常设国际法庭的诉讼,与北京展开修约谈判,还主动表示愿意归还天津租界,让北京之“到期修约”方针渡过难关。
英国对华新政策因日本不同意中国无条件征收华会附加税而受阻,加以国民政府内部亲苏力量仍强,1927年初中国群众冲击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构成对英国示好新政的一大羞辱,同时北京张作霖也罢免英籍海关总税务司安格联之职,伦敦内部恢复对华强硬之说一时甚嚣尘上。然而英国下定决心贯彻新政策,调整做法改采软硬兼施,一方面派员到武汉交涉归还英租界,同时派遣上海防卫军吓阻群众冲击租界;另一方面和北京政府谈判归还天津租界。英国此举,对国民政府一时未见成效,对北京外交却助益甚大。1927年北京外交部与法、日、比、英、西、墨、秘等国进行修约交涉,与希腊、波兰、捷克等国进行订约商议,并与英国谈判归还天津租界,北洋末期之外交大放异彩。
3月下旬,国民革命军进入南京,与列强发生冲突,引发南京炮击案,加以张作霖于4月初搜查北京苏联使館,伦敦有大员认为对华新政策完全失败,主张支持张作霖在华“反赤”。此时蒋介石积极表态,先向外国记者表示不会以暴力及暴动取消不平等条约及收回租界,只要各国平等对华,皆可和好亲善,随即于12日发动“清党”,不久成立南京国民政府。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外交政策逐渐转变, 5月10日伍朝枢就任外交部长,报告云:对外政纲本总理遗训,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对不平等条约先用协商废除之政策,列强以平等待我者皆可为友。此主张与广州、武汉之联俄反帝废约之外交大不相同,与北京之修约主张趋近。
11月12日北京外交部宣布《中西条约》期满失效,23日南京外交部发表对中外条约态度宣言,强调期满条约失效,次日声明《中西条约》期满作废,并抢先公布中西未订新约前之临时办法,显示了南北外交上微妙的互动关系。12月广州事件后,国民政府通令与俄绝交。随即宁汉复合,以南京为中央。
1928年1月9日蒋介石通电复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国民党在二届四中全会确定联俄容共之局完全告终。黄郛接任外交部长,发表对外宣言云:按外交手续与各国厘正不平等各约,期获平等地位,等于事实上承认中外条约的有效性。黄郛模仿北京改组南京外交部,他当时被视为北方国民党的核心人物,而外交次长、参事、司长、科长等亦多来自北京。4月中美解决宁案换文,为美国承认南京之先声,国民政府国际地位大为提升。
5月3日国民革命军与日军在济南发生冲突,黄郛辞职。张作霖曾电南京:停止内争一致对外,南京也曾想透过北京政府驻法公使要求国际联盟召集理事会议,实行国际调查或公断,后因提案取证困难,遂告搁置。此时北京政府已然日薄西山,与列强的修约交涉多陷于停顿,但仍有最后之夕阳霞光,5月19日《中华波兰友好条约》在北京签署,26日《中华希腊通好条约》在巴黎签署,但此二平等互惠条约尚未批准互换,北京政府即告倾覆。 6月2日张作霖通电下野,次日離北京,4日在皇姑屯被炸殒命。8日阎锡山部入北京,全国名义上统一。14日王正廷就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职,自称实行“革命外交”,遵循总理遗教“废除不平等条约”。但他在15日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取消不平等条约,余于三年前在北京时,即定有一种方法,务期到期修改,故当时如法国之安南商约、比约等均如期修改,以律北京外交部,即据此方法办理,现在仍将继续进行。”
7月7日王正廷发表有关一切不平等条约宣言:中华民国与各国间条约之已届期满者,当然废除另订条约;其尚未期满者,国民政府应即以正当之手续解除而重订之;其旧约业已期满而新约尚未订者,应由国民政府另订适当临时办法处理一切。
此所谓“重订新约”方针,其精神与1926年初北京内阁通过的“到期修约”一脉相承,值得注意的是时任北京外交总长的就是王正廷。南京在北洋修约的基础上,继续与各国交涉,1928年下半年到1930年5月,与十余国签署关税条约或通好条约,恢复了关税自主权,并朝废除领事裁判权的方向迈进。
探讨大革命期间中国外交的发展脉络,若单看广州、武汉到南京国民政府“革命外交”之废约历程,容易以偏概全。应注意同一时期北洋修约的发展,以及南京、北洋间的外交互动以及传承关系,才能掌握中国外交发展的脉络。
当时北洋之“到期修约”受南方激进外交影响,实质上是“修约”与“废约”的融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虽仍自称实行“革命外交”,事实上已与北洋趋近。南北以不同的方式攻击条约,竞相以外交成就争取民意支持,常可收相辅相成之效。以英国为首的列强,受到国民政府“革命外交”的强烈冲击,改变对华政策,愿意配合修约,无意中帮助推动北洋外交,最后形成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订新约”外交方针。整体而论,废约是革命高潮时的口号,可暂而不可久,长远来说,修约仍是主流。
南京政府的国际法人地位继承自北京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中央政府,其外交显然与广州、武汉政府之革命性质不同,反而与北京政府相近似。从世界观来看,南京外交不再走联俄路线,放弃了打倒列强、废除不平等条约的世界观,改走英美路线。从政策面上来看,南京政府的外交方针,尤其在对待中外条约方面,表面上仍继承广州、武汉以来“革命外交”之名,但已强调不用群众暴力,改采合法手续修改条约的方式,实质与北京“到期修约”已无二致。
在人事面上,南京国民政府与北洋更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南京政府成立伊始就有“军事北伐,政治南伐”“军事北伐,官僚南伐”“南京政府,北京内阁”之说。南京历任外交部长伍朝枢、黄郛、王正廷,都曾任职于北京政府,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北洋外交官如顾维钧、罗文干、施肇基等,先后担任南京外交部长。其下之次长、司长、参事、秘书等,出身北洋者比比皆是。至于驻外使领馆,南京政府则全盘接收自北洋。
总而言之,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北洋外交的成绩,给予较高评价。北洋外交官们在国际舞台上的表现可圈可点,在提升国际地位及维护国权上取得不俗成果;在修改条约上能善用国际有利契机及国内昂扬民气,废旧订新成绩斐然;其外交政策在中国外交的传承上,也对南京国民政府有深远影响。北京政府虽被推翻,其外交上的精神、策略与人才,仍传承下来继续为国家利益服务。
注意清末、北洋到南京政府外交上的连续性,可让国人对近代史的理解更加宽广平允。
1917年孙中山在广州成立军政府,自居中央政府法统地位,致力于维护临时约法,谴责北京为非法政权,指控其在外交上亲日卖国,誓言武力讨伐之。但广州在外交政策上基本与北京类似,都在争取列强支持与承认,主张改正条约。
1919年巴黎和会时,南北外交合作派遣代表团,表明中国虽有内争,但对外一致,唯在代表团领导地位及是否提出废除“中日民四条约说帖”,以及是否签署对德凡尔赛和约等问题上,南北代表间有争执。
1920年底孙中山回到广州,希冀成立正式政府以争取列强承认,但未获成功。1921年华盛顿会议时,广州自称代表中国,拒绝与北京合组代表团,并宣称不承认华会签署有关中国之条约。此外又为关余问题,多次与列强发生冲突,与西方列强渐行渐远。1923年初,孙中山决定推行联俄政策,实行国共合作,外交上与世界革命趋近,广州政府接受苏联派遣之政治军事顾问及财政武器援助,开始宣扬废除不平等条约。
1924年底孙中山赴北京,却无法消解与北方实力派军人之矛盾,同时谴责临时执政段祺瑞宣称“外崇国信”和承认中外条约。次年3月,孙中山在北京逝世,遗嘱中要求国民党唤醒民众,并与平等待我之苏联合作,在最短时间内废除不平等条约。
广州政府“革命外交”的特色,基本上就在于联苏、动员群众与废约,意识形态上受苏联世界革命之影响,与北京外交之联英美、借重职业外交官与修约相对应。南北外交表面上南辕北辙,实践上却往往相辅相成,构成中国外交一体之两面。
“到期修约”
1925年“五卅惨案”之后,北京政府于6月24日向华会列强提议修约,四日后广州谴责修约,坚持要废约,与北京之主张愈发泾渭分明。7月1日国民政府成立,宣言外交方针为立即废除不平等条约,随即决定与英经济绝交,发动省港大罢工,严厉打击英国对华贸易,“革命外交”初试啼声。同时北京政府与列强开关税特别会议与法权会议,但都没有达成具体结果。
1926年初,北京外交部决议采“到期修约”方针,对条约到期国家各个击破,并锁定国力较弱之比利时为试金石,11月北京政府宣布《中比条约》期满失效。国民政府则于7月誓师北伐,进军神速,10月就攻克武汉,工运农运扩及长江中游。居于在华列强马首地位的英国,体认到中国民族主义力量强大,若列强持续拒绝在修约上对华让步,势必将中国民意推向苏联,造成更大灾难。伦敦于是决定变更对华政策,争取中国人的好感,10月与国民政府达成协议,结束大罢工,又派遣新任驻华公使积极与武汉国民政府接触,并于12月发表变更对华政策建议案。
英国新政策最初用意在于争取国民政府好感,然因发布时机凑巧,帮了北京大忙,促成比利时让步,不仅延展海牙常设国际法庭的诉讼,与北京展开修约谈判,还主动表示愿意归还天津租界,让北京之“到期修约”方针渡过难关。
英国对华新政策因日本不同意中国无条件征收华会附加税而受阻,加以国民政府内部亲苏力量仍强,1927年初中国群众冲击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构成对英国示好新政的一大羞辱,同时北京张作霖也罢免英籍海关总税务司安格联之职,伦敦内部恢复对华强硬之说一时甚嚣尘上。然而英国下定决心贯彻新政策,调整做法改采软硬兼施,一方面派员到武汉交涉归还英租界,同时派遣上海防卫军吓阻群众冲击租界;另一方面和北京政府谈判归还天津租界。英国此举,对国民政府一时未见成效,对北京外交却助益甚大。1927年北京外交部与法、日、比、英、西、墨、秘等国进行修约交涉,与希腊、波兰、捷克等国进行订约商议,并与英国谈判归还天津租界,北洋末期之外交大放异彩。
3月下旬,国民革命军进入南京,与列强发生冲突,引发南京炮击案,加以张作霖于4月初搜查北京苏联使館,伦敦有大员认为对华新政策完全失败,主张支持张作霖在华“反赤”。此时蒋介石积极表态,先向外国记者表示不会以暴力及暴动取消不平等条约及收回租界,只要各国平等对华,皆可和好亲善,随即于12日发动“清党”,不久成立南京国民政府。
重订新约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外交政策逐渐转变, 5月10日伍朝枢就任外交部长,报告云:对外政纲本总理遗训,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对不平等条约先用协商废除之政策,列强以平等待我者皆可为友。此主张与广州、武汉之联俄反帝废约之外交大不相同,与北京之修约主张趋近。
11月12日北京外交部宣布《中西条约》期满失效,23日南京外交部发表对中外条约态度宣言,强调期满条约失效,次日声明《中西条约》期满作废,并抢先公布中西未订新约前之临时办法,显示了南北外交上微妙的互动关系。12月广州事件后,国民政府通令与俄绝交。随即宁汉复合,以南京为中央。
1928年1月9日蒋介石通电复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职,国民党在二届四中全会确定联俄容共之局完全告终。黄郛接任外交部长,发表对外宣言云:按外交手续与各国厘正不平等各约,期获平等地位,等于事实上承认中外条约的有效性。黄郛模仿北京改组南京外交部,他当时被视为北方国民党的核心人物,而外交次长、参事、司长、科长等亦多来自北京。4月中美解决宁案换文,为美国承认南京之先声,国民政府国际地位大为提升。
5月3日国民革命军与日军在济南发生冲突,黄郛辞职。张作霖曾电南京:停止内争一致对外,南京也曾想透过北京政府驻法公使要求国际联盟召集理事会议,实行国际调查或公断,后因提案取证困难,遂告搁置。此时北京政府已然日薄西山,与列强的修约交涉多陷于停顿,但仍有最后之夕阳霞光,5月19日《中华波兰友好条约》在北京签署,26日《中华希腊通好条约》在巴黎签署,但此二平等互惠条约尚未批准互换,北京政府即告倾覆。 6月2日张作霖通电下野,次日離北京,4日在皇姑屯被炸殒命。8日阎锡山部入北京,全国名义上统一。14日王正廷就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职,自称实行“革命外交”,遵循总理遗教“废除不平等条约”。但他在15日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取消不平等条约,余于三年前在北京时,即定有一种方法,务期到期修改,故当时如法国之安南商约、比约等均如期修改,以律北京外交部,即据此方法办理,现在仍将继续进行。”
7月7日王正廷发表有关一切不平等条约宣言:中华民国与各国间条约之已届期满者,当然废除另订条约;其尚未期满者,国民政府应即以正当之手续解除而重订之;其旧约业已期满而新约尚未订者,应由国民政府另订适当临时办法处理一切。
此所谓“重订新约”方针,其精神与1926年初北京内阁通过的“到期修约”一脉相承,值得注意的是时任北京外交总长的就是王正廷。南京在北洋修约的基础上,继续与各国交涉,1928年下半年到1930年5月,与十余国签署关税条约或通好条约,恢复了关税自主权,并朝废除领事裁判权的方向迈进。
修约主流
探讨大革命期间中国外交的发展脉络,若单看广州、武汉到南京国民政府“革命外交”之废约历程,容易以偏概全。应注意同一时期北洋修约的发展,以及南京、北洋间的外交互动以及传承关系,才能掌握中国外交发展的脉络。
当时北洋之“到期修约”受南方激进外交影响,实质上是“修约”与“废约”的融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虽仍自称实行“革命外交”,事实上已与北洋趋近。南北以不同的方式攻击条约,竞相以外交成就争取民意支持,常可收相辅相成之效。以英国为首的列强,受到国民政府“革命外交”的强烈冲击,改变对华政策,愿意配合修约,无意中帮助推动北洋外交,最后形成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订新约”外交方针。整体而论,废约是革命高潮时的口号,可暂而不可久,长远来说,修约仍是主流。
南京政府的国际法人地位继承自北京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中央政府,其外交显然与广州、武汉政府之革命性质不同,反而与北京政府相近似。从世界观来看,南京外交不再走联俄路线,放弃了打倒列强、废除不平等条约的世界观,改走英美路线。从政策面上来看,南京政府的外交方针,尤其在对待中外条约方面,表面上仍继承广州、武汉以来“革命外交”之名,但已强调不用群众暴力,改采合法手续修改条约的方式,实质与北京“到期修约”已无二致。
在人事面上,南京国民政府与北洋更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南京政府成立伊始就有“军事北伐,政治南伐”“军事北伐,官僚南伐”“南京政府,北京内阁”之说。南京历任外交部长伍朝枢、黄郛、王正廷,都曾任职于北京政府,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北洋外交官如顾维钧、罗文干、施肇基等,先后担任南京外交部长。其下之次长、司长、参事、秘书等,出身北洋者比比皆是。至于驻外使领馆,南京政府则全盘接收自北洋。
总而言之,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北洋外交的成绩,给予较高评价。北洋外交官们在国际舞台上的表现可圈可点,在提升国际地位及维护国权上取得不俗成果;在修改条约上能善用国际有利契机及国内昂扬民气,废旧订新成绩斐然;其外交政策在中国外交的传承上,也对南京国民政府有深远影响。北京政府虽被推翻,其外交上的精神、策略与人才,仍传承下来继续为国家利益服务。
注意清末、北洋到南京政府外交上的连续性,可让国人对近代史的理解更加宽广平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