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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扑在电脑上写稿,眼前一黑,停电了。这是深圳的八月,空气凝固在夏日夜晚中,没有风,热浪从大地上升起来,裹着城市,让人无处可逃。我低头看楼下,有零散的灯光漫出阳台边缘。应该是我这层楼的电路出了问题,多半是跳闸了。我走到楼道口看了看,电箱装在墙顶端,够不着,便回屋拿了条凳子。站上去,还是不行,就差那么一点儿。要是再长高点就好了,这得怪我父亲,他自己一米八的大个,遗传时偷工减料,到了我身上,就只剩下一米七了。这十公分的差距,带给我的除了自卑,还有面对生活中需要高度时的诸多烦恼。比如现在,十公分就是条无法跨越的鸿沟。要想够着电箱,我得从对面的邻居家里借架梯子,或者是条高点的凳子。
这邻居我从未见过,门口也是黑的,看不到一丝光。估计也是停了电。这样说来,这只电箱控制着这层楼的两户业主。那就名正言顺了。我伸手去按门铃,手还没碰上去,吱呀一声门开了,到三分之一的地方停住不动,伸出来个头,黑暗中看不清样子。然后是只手,举着手机,把一束白亮的光从门里晃出来,照到我脸上。我瞬间成了个瞎子。
“你是电工吧?”她说。“刚打完电话就来了,效率真高。”
是个干净的女声,听着很舒适,在炎热的夏日里,像迎面扑来的一丝凉风,让人心旷神怡。
“有我这么帅的电工吗?”我说,指指身后的门。“住你对面的邻居。”
“咦,”她略微有些惊讶,她说,“我没见过你。”
“这不奇怪,”我说,“我也没见过你,能不能别把手机对着我的臉?再照下去我就谁也见不着了。”我仰起头,用手遮挡从她手机里射来的强光。
“不好意思。”她呵呵笑着,把那束光从我脸上撤下来,照向一面墙壁。我的眼晴又回到了光明里。她手机发出的微弱光线,让楼道里的一切显示出来,但还是看不到她长什么样子。她穿着件丝质睡衣,脚下是双台湾款式的蓝白拖鞋,脸覆盖在一张黑色面膜下面,只露出两只眼睛。在昏沉的光线中,这两只眼睛与我谨慎地对视。她的眼睛很亮。我确实是没有见过她。
我在这里住的时间也不短了,但我对这里并不是很熟悉,这套公寓是我姐的。她嫁的那个香港男人为她买下了这套房子,她一天都没住过,房子刚买下来,就住到香港去了。不久之后,她委托一名律师,将这套房子过继到了我的名下,成为我的财产。以至于我不得不怀疑,这套带着筹码性质的房子,就是她特意为我准备的。这样一来,我就觉得我姐有种黄鹤一去不复返的悲壮味道了。我住在这里并不是那么轻松。我很少出门,活得就像个隐士,除了偶尔下楼买两条烟,基本不外出。饿了就叫外卖,换下的衣服存起来,隔一段时间就叫干冼店来取。不是不想出门,而是不敢,来到深圳之后,我心里一直有种恐慌,城市这么大,我担心自己转个身就找不着地方。
像我这种深居简出的人,这位女邻居没见过我,并不是什么怪事。我没见过她也很正常,在这座缺乏人情味的城市里,我们虽然面对面住着,实际上就像是住在两个不同的星球。她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半个身子缩在门后,另半个身子嵌在门口与我说话。
“你家里有梯子吗?”我问她。
“没有,”她摇摇头。“要那玩意干什么?”
“没办法,后天不良。”我比比自己的身高,再指指那只电箱,说:“凳子也行,比这条高就可以。”
“比这高的好像有,”她说,拿手机照了下。“我去拿。”
她的头从门口缩回去,顺手一带,砰的一声,门关上了。我听到两只拖鞋慵懒地拖过客厅的木质地面,消失在一个房间里。过了一会儿,这个声音又拖了回来。她把门拉开,还是三分之一。
“这条行不行?”她递了条高脚凳出来。
“试了才知道。”我接过凳子,在地上放好,站上去,够着了。果然是跳闸。我把空气开关扳上去,吧嗒一声,两扇门里的灯同时亮起,空调发出电源接通的声音。我从凳子上跳下来,拍掉沾在手上的灰尘。世界一片通明。她暴露在明亮的灯光里,脸上的面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揭掉。我看了看,很漂亮的一张脸。
“你懂电?”她问我。
“懂点皮毛。”我谦虚地说。其实我懂的不止是电。在深圳生活,水电气什么的都得懂一点,为自己提供便利,同时也可以降低生活成本。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给物业管理处打电话,通次马桶一百块,换个灯泡五十,液化气灶换组干电池三十,都不是什么技术活,带上工具三五分钟的事,还不如自己把这钱赚了。
“有需要可以找我,收费比物业管理处便宜一半,我一般都会在家里。”我说,我把凳子搬到门里。“拿去擦一下,一会儿还你。”
“不用还了,你留着用,下次再跳闸,就不用打管理处电话了。”她说,咧嘴笑笑,把头从门口收回去。又是砰的一声,她的笑容和灯光关在了门后。
2
来深圳之前,我的生活就像一篇契诃夫的讽刺小说。大学毕业之后考上公务员,进了市里的工商局当秘书,天天穿着制服上下班,看起来人模狗样,其实就是个孙子。写公文不算什么,烦的是局长的吃喝拉撒全得管。我们那个局长行伍出身,训起人来比骂儿子还狠,稍有差错,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脏水。忍忍吧,我父亲常安慰我,他说一个人的出息都是这么熬出来的,忍几年就好了,秘书这个职位,离局长最近。
说实话,当初我也是这么想的,那几年里,我的梦里总是光辉闪闪地活跃着一顶局长的帽子。可是有一天,这顶帽子突然变得黯淡了,我不想再忍,都是爹娘生的,我凭什么忍?我不要什么狗屁前程,我只想离开那个鬼地方。那天晚上,我陪局长应酬,我满肚子的反抗情绪,酒喝得也就不彻底。客人走后,局长二话不说就骂上了,他粗俗不堪的脏话里,罗列了我祖上好几代。
你大爷的,我一火,把杯子里的酒和自己的前程一块摔到了局长脸上,我说:“老子不干了。”摔完后,整个人突然轻松起来,真爽,就好像是那几年里受到的憋屈,在摔杯的那一刻得到了尽情的释放。当然,与此同时,我父亲倾注在我身上的希望也彻底完蛋,他差点没气死。 应该说我有个不错的姐姐,知道我的情况后,她立马打电话给我。“到深圳来,我照顾你。”她说。
就这样,我到了深圳。可是我姐没有履行她的承诺,我到深圳没几天,她便结婚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自己跟着丈夫去了香港。这可以理解,作为一个女人,她的义务是去照顾那个与她共度一生的男人,而不是我。拍着良心讲,我姐对我还是不错的,把房子留给了我。在深圳,有套房子住着,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寸土寸金的地方,多少人把一辈子搭进去,也凑不够这四十多平米。我姐不容易,没上过大学,十八岁不到就一个人跑深圳来,从超市里的收银员干起,一直做到十几家港货店的总店长。后来她的老板成了我现在的姐夫,这家伙财色双收,生意红红火火的同时,把我姐也骗到了手。
说实话,我不喜欢我姐夫。这个香港亲戚,对我家来说一直就是个熟悉的陌生人,我父亲至今没见过这位女婿长什么样子,说起来不可思议。在我姐夫脑海中,我家乡的那座小城是片荒蛮之地,那里生活着一群面色菜黄的饥民。他一个香港人,是不会跟我姐回家乡去见父母的。这理由很操蛋。香港人有什么了不起?往上走十代八代,都是大陆人,而他只需要往上走一代,就能在这边摸着他的根。他父亲是当年从揭阳偷渡过去的移民,从他身上,我闭着眼睛都能闻出一股潮汕味。这让我为我姐感到难过。我没见过她在那边的生活,但只要走进任何一户潮汕家庭,就可以找到一种明确无误的参照——带着一堆孩子,操持着做不完的家务。我姐算是毁了,漂漂亮亮的姑娘,把一生中最美丽的年华,过早地埋葬于琐碎的生活中。但是,她似乎满足于那样的生活,一个内地小城来的姑娘,能获得香港身份,她别无所求了。这就是我姐,一个把香港身份当作人生终极目标的女人。我还能说什么呢?她自己觉得好就行。我父亲也是这么想的。对我姐执意嫁到香港去的事,我们保持了一致的默契,我们都不去说什么。
3
去香港之后,我姐就再没回过深圳。刚嫁过去的那段时间,我经常会去看她。她和姐夫一家人住在一套八十多平米的房子里,比想象中要拥挤,但是在香港,八十多平米已经很阔绰,折算成人民币,那是个相当惊人的数字。也许是因为这个数字,他们一家人对我不是那么热情。他们看大陆人的眼光,大概还停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是一个写满贫困的偷渡时代,我怀疑他们压根就没回过改革开放以后的大陆。后来我就再也不去他们家里了,偶尔到了香港,也只是陪同学购物。
这样一来,我和我姐的联系,就只能通过微信和电话来维持了。虽然只隔条深圳河,但我感觉,我和我姐的距离,就像两个天体那么遥远。我姐夫倒是经常过来。他是个秃顶的男人,年龄比我姐大了一轮还不止,五官和脸长得相当随便,就像上帝开的一个不太友好的玩笑。亮点是他在深圳有十几家连锁的港货店,生意做得不错。我所住的这个小区门口,原本也有一家,两年前他交给我打理,可是半年多点时间,这家店子就倒闭了。我承认我不是做生意的那块料。我姐夫拍着我的肩膀安慰我,这不怪你,只怪行情不好,等情行好了,再给你开一家。他一口的港味普通话,含混中带着婉转,让人觉得很可信。可是很遗憾,他说完以后,就没有了下文。
我不能坐吃等死。在朋友帮助下,我找到了现在的这份工作。那位朋友叫水贝,曾经是我的女友。我们在港货店认识,她是我姐夫给我找的帮手,是位精明能干的女孩。她到了港货店之后,店里就没我什么事了。我每天坐在电脑面前打游戏,无聊了就写点小说。在深圳这样一座城市里,孤男寡女天天相处,很难保持纯洁的友谊,我们很快就搞上了,她成为我生活中唯一的追求。可是有一天,她离开港货店,去了一家潮汕商会工作,她怎么进的商会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商会的工作性质,就是跟各种各样的老板打交道。不久之后,她十分抱歉地告诉我,不能再做我女朋友了。我揣摩着,她是不是已经跟哪位老板搞上了?还真是这样,她也没有瞒我,就是为了钱。
分手之后,我們还是保持着正常的交往,经常通过电话和微信聊聊天,谈谈人生和感悟,偶尔我还会陪她购物,陪她吃饭。如果是这样,我们分手和不分手,其实也没什么分别。但是很遗憾,她坚决不再和我做爱。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
“你不是会写小说吗?”她说,“我手里有些资源,给人写自传,十万字左右,一本七万,想不想干?”
我当然想干。但我担心自己干不好,写自传没什么问题,比小说简单多了,拍马逢迎喊口号的事,又不是没干过,机关里的公文都能对付,自传更不在话下,可关键是我没什么名气,很难让人信服。
“这简单,”她说,“名气可以慢慢积累,再说了,他们也不在乎名气,都是些扎在钱堆里的商人,看到莫言的名字多半会以为是个女的,你只要有个证件就可以了,这个由我来负责。”
应该说,水贝是个很有办法的人。这点在港货店上班时我没看出来。到了商会,她像只蜘蛛一样,给自己织了一张绵密的关系网。她让我寄张照片给她。我把照片寄过去。过了两天,我收到一份来自她的快递,打开一看,是张中国作协的会员证,我吓了一跳,发现自己的名字和照片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这张证件上。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名作家,身份提高一截,写自传的条件也就有了。
很快就有了第一笔单,客户是位装饰公司的老板,公司做大了,就想搞点企业文化。水贝说服了他,说企业文化归根结底来自于企业的最高决策者,他可以先搞下个人文化,一个公司只要最高决策者有文化了,企业文化自然也就有了。水贝完全就是胡扯,可是这位老板很高兴地答应了。
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通过采访,以及那个老板提供的资料,整理成一本书,出版的时候署上他的名字。真实的内容不需要太多,除了名字性别这些基本资料是他的,大部分的内容来自于杜撰。两个月不到就交了稿。看完以后,那个老板打电话给我,开口就说:“怎么写得不像我?”
我心里一紧,心想恐怕是要重写了。但是他马上就打消了我的顾虑。
“虽然不像我,但是我很喜欢。”他说。当他陶醉地说要将这本书和他的事迹一代代传下去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的工作有了意义。但是随后我也发现,水贝这个女人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她之所以热情满满地给我找到这份差事,目的不仅仅只是出于朋友之间的帮忙,因为那位老板告诉我:二十万已经打到账上。 这么说来,我有一大半的时间,是在帮水贝打工了。當然,这也无可厚非,饮水思源这个道理我懂。没有她,我连这一小半都没有。所以,我得感谢水贝,她带走了我的爱情,却回馈给我一份还算称心的工作。当然,我更应该感谢那些想名垂千古的企业家和村官,归根结底,是他们的慷慨,让我成为一名足不出户就可以衣食无忧的人。写自传收入不算高,但维持在深圳的生活不成问题。我算过一笔账,懒一点,一年写两本,也比找份普通的工作要好,要是再勤快点,一年写个四五本,我就可以踩着这座城市的中产线了,我很满足。我是个知足的人。
4
每年七到十月,深圳都会刮几场台风。今年也不例外,八月刚过去一半,台风就很及时地来了,电视屏幕右角上挂上了红色预警信号,城市陷入恐慌,如临大敌。公司停工,学校停课,公交和地铁也停止了运行。有点夸张了。其实没什么可怕的,自然带来的灾难,比人为的灾难要仁慈多了。我走到阳台上,眺望这座空荡的城市。天阴沉着往地面压下来,台风还在酝酿之中,没有声势浩大地刮起来,但所有的街道已经被一种蠢蠢欲动的诡异氛围驱散一空。偶尔有一两个行色匆匆的人,像大海中的孤舟,被生活逼迫着走向这场即将到来的台风里。
我站了一会儿,门铃响起来。以为是送外卖的,半小时前我在网上订了两份快餐,这天气还送,太敬业了。我走到门口,从猫眼里一看,门外一张变形了的脸,不是送外卖的,是我那位漂亮的女邻居。
“洗手间的灯不亮了,可以帮我看下吗?”她说。
“当然可以。”我说。我拿上电笔、电胶布,把门打开。一阵熟悉的香味飘过来,将她在我心里的距离立马拉近了一些。我姐也用这种香水,这种味道对我来说显得亲切。我和她对视一下,彼此笑笑。她穿件浅蓝色的T恤衫,下面是条七分牛仔裤。我觉得她比上次精神了很多。
“麻烦你了。”她说。
“别客气,”我说,“举手之劳。”
她打开门,先进了屋,身子挡在门口。她弯腰在鞋架上找了一会儿,回过头来看我,脸上带着歉意,她说不好意思,家里没有男拖鞋。
我返回屋里,拿了双拖鞋出来。她在门口等着,我换上拖鞋,她把挡在门口的身子移到一边让我进了门。也是一室一厅的公寓,户型跟我那套一样,但整洁多了。客厅里一套淡蓝色的布质沙发,一张玻璃茶几,一台液晶电视机在墙上挂着。简简单单的几样家具,但并不显得空荡,那些空着的地方,恰如其分地摆着绿萝和好几个品种的多肉植物,此外,还有一盆长势旺盛的狗尾草,我不知道她从哪里弄来的,这很鲜见。她应该是个热爱大自然的女孩,房子里生机盎然。
“一回生,二回熟,不介绍一下吗?”她走到饮水机前,取了只一次性塑料杯,接好水递到我面前。
“卫鸦,”我说。我接过水杯,仰头喝下去一半。
“这名字很特别,”她说,向我伸出手。“我叫棠夏,海棠的棠,夏天的夏。”
我脑子里立马跳出一个地名,在广州,是个乌烟瘴气的地方,长时间看不见天,与她只有一字之差,但听上去一样。我把水杯放在茶几上,接住她的手,用力握了下,柔软中带着凉意,就像握住一截冰镇过的软体动物。
“也没什么特别,”我说,“我家老头子胡乱取的,希望我飞得高,飞得远,他喜欢听《寒鸦戏水》,一辈子唯一认识的一支曲子,还挺高雅,估计他也没有真正听懂过。我出生的时候,该取名字了,他从里面抓只鸟出来就变成了我。碰到这么草率的老子,也是没办法的事,也不选只好点的,这不,飞到深圳来了。”
“深圳不好吗?”她说。“多少人争着来的地方。”
“我也不知道好不好,反正我不是很喜欢。”我说,“来两年多了,总感觉这座城市跟我没什么关系。”
“我就喜欢深圳,”她说。“全中国最包容的地方,五十六个民族都住齐了,谁来了都能找到故乡的影子。”
她拿着手机,一边点屏幕一边跟我说话,干干净净的声音,语气中饱含着对这座城市的热情,一种满足感挂在脸上。但我认为,这种满足太过纯粹了。包容是一回事,生活是另一回事,包容当不了饭吃。确实,这座城市有值得炫耀的一面,繁华似锦,摩肩接踵的高楼中装着很多个世界第一,会让人产生一种活在大都市里的虚荣。但只要回到生活里,深圳就不在眼前了,它在离你一万里的地方,高不可攀。如果只是找故乡的影子,又何必千山万水跑到深圳来?就住在家乡多好。
我从茶几上拿起杯子,把剩下的半杯水喝下去,走进洗手间。灯装在墙镜边上,我把灯罩拆下来,拿出电笔试了试,电路是好的。仔细检查了一下,镇流器两端有点发黑,问题就在这里了。
“镇流器坏了,得去买一个。”我说。
“啊,这鬼天气。”她说,眼睛从手机上离开,看了一眼窗外,脸上很明显地挂着一层犹豫。“要不,改天再换吧,我先凑合。”
我也看下窗外。风开始有点野了,呼啸着在这座城市里穿行,一些塑料袋和纸片被卷起来,在空中追逐着画出风移动的轨迹。密密实实的乌云压下来,像是要掉到地上,估计很快就是一场大雨。
“我去吧,”我说,“好多天没动过,正想出去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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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出去走走,风大也得去,买镇流器只是顺便,解决温饱是真的。台风警报一起,大半个深圳的门都关上了,外卖肯定指望不上,我自己又从不开火做饭,两年多的时间,厨房形同虚设,厨具就像一件件古董凌乱地摆在那里,很有几分沧桑和历史感。我得准备点方便面,家有余粮心中不慌,有箱方便面顶着,台风刮上几天几夜也跟我没什么关系。只要不把深圳刮跑,风停下来,又是平平静静的日子。
我下了楼,刚出电梯,迎面就是一阵雨,噼里啪啦砸下来。雨来了也得去,我勇敢地冲进雨中,往前跑几步马上又狼狈不堪地退了回来,顶不住,雨点太大,像从天上扔下来的石子。还是得拿把伞。
我回到电梯前,按下开关,一边等电梯下来,一边盯着指示板上那个代表楼层的红色数字,这数字带着一个向下的箭头,从大到小层层递减。当它变成“1”时,电梯叮咚一声停住,门往两边闪开。我眼前一亮,电梯里出现两只明亮的眼睛和一张好看的脸。棠夏走了出来,手里拿把伞。 “雪中送炭啊,”我说,“太及时了,谢谢。”
我伸手去接。她没有把伞给我。
“我也去。”她说,把伞撑开举在头上。
“找来找去,就只找到一把。”她说,“只能让你占占便宜了。”
她的人和伞向我靠过来,我被动地站到了伞下,胳膊和腿碰上她的半边身子,散发着一股青春蓬勃的气息。确实有种占便宜的感觉。但占得还不够。男人就是这样,心像野马,看到胳膊就想奔往大腿,甚至比大腿更深层次的地方。
我和棠夏并肩走进雨里。一路上没说话,也说不出话,风大了起来,一开口风就会把声音带到遥远的地方。雨声也被吹得缥缥缈缈,时远时近,像山谷里的回音。我们走过风聲鹤唳的半条街,没见着一家五金店的门是开的,台风把城市吹成了寸草不生的状态。又往前走十几米,总算有家店的门还没关,但店主已经站在了门外,一副急着要去逃难的样子。他看了一眼满天满地乱跑的风和雨,双手抓住卷闸门,哗啦一声把门扯了下来。
“等等。”我叫住他,以百米跑的速度冲过去。“帮帮忙,拿个镇流器。”
他看我一眼,被我这副湿淋淋的样子打动了,把门又推上去,回到店里,找了个镇流器给我,说:“风大,赶紧回。”
是得回了,本来我还想找家便利店买点方便面,已经来不及了。台风疯狂起来,转眼间把整个深圳吹得乱成一团。路边的树齐刷刷往一边弯,紧接着是一阵更大的雨,劈头盖脸,将棠夏和手中的雨伞压下去一头。雷声也来了,轰隆隆从天边滚过来,突然一声巨响,像是在捶打在人的心上。
棠夏抖了一下,我转头看她,她的脸紧张成一张白纸,脸后面的那块天空,被脉络状的闪电疯狂撕扯着。确实是惊心动魄,我们的眼晴和耳朵里,乱糟糟全是天崩地裂的景象和声音。台风残暴的一面彻底展示出来,碗口大的一棵树,嘎巴一声就被折断了,半截树被风拉到了马路上,狼狈不堪地往前翻滚。满天地都是肆虐的风和雨。又是一阵更大的风吹来,棠夏手中的伞翻了个面,她一撒手,那把伞瞬间飞到了天上。
“跑。”棠夏大喊一声,惊恐地抓住我的手,一下子攥紧了。我们开始狂奔,就像两个相依为命的孤儿,手牵着手,以最快的速度跑过这条风雨肆虐的街道,冲进小区,把这场台风抛在了身后。电梯门一开,棠夏迫不及待地钻了进去。
“真好,安全了。”她脚一软靠在我身上,半天才缓过劲来。
“真好。”我也说。的确是好,闻着她身上那股熟悉的香水味,我突然觉得,此刻她就是我在这座城市里最亲的人。
6
进了门,棠夏指指沙发,让我先坐,她自己去了房间。我看了一眼沙发,淡蓝色的绒布上面,飘着几朵白云图案,纯净得就像西藏的蓝天。不能坐,我满身的水还在滴。我也不想坐,得先把工作干完。这只镇流器来之不易,从台风里争分夺秒弄回来的,就像从鬼门关走了一趟。我拿着镇流器,往洗手间里走。
“等等,”棠夏喊了一声。我回头一看,她拿条浴巾从房间里冲出来,人影一晃,抢在我前面进了洗手间。
“我得先洗洗,淋透了。”她说。门一关,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她在脱衣服。过了一会儿,水声响起来,毛玻璃后面一片水汽氤氲。我看到一个白色的带着肉感的轮廓,像皮戏影一样,影影绰绰地晃动,两条腿就有点站不踏实了。
我也该回家去冲洗一下了,淋了一场雨,满身是这座城市二十一世纪的味道。可是不知怎么回事,我鬼使神差地站这间屋子里,没有离开。我攥着镇流器,像个傻瓜一样,听着洗手间传来的哗哗水声。在这充满魔力的水声中,我想象着一个女人湿润饱满的身体,这个身体曾经从台风里逃出来,靠在我身上,那是多么美妙的接触。约摸五分钟后,棠夏从洗手间出来了,裹在一条浴巾里,带着一股芬芳的水汽。
“你也洗洗?”她指指洗手间。
这是暗示吗?我心里热了一下,紧接着,这股热量像电流一样转移到裤裆里。太邪恶了。这些年除了水贝,我没碰过别的女人。对我来说,在水贝之外,每一个女人都是一种新鲜而神秘的存在。确实是有点单调了,我扎在文字里,把整个深圳都隔在门外,水贝一个人代表了我对女性的全部幻想和渴望。她就像个优秀的驯兽师,不动声色地将我引入一只循规蹈矩的笼子,见不到外面的天。但是,这场台风又把我从笼子里吹了出来。我看着这个叫棠夏的女孩,心里刮起了一场比窗外更大的台风。说实话,我真的很想去洗洗,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她要是没有那个意思,我可就尴尬了,毕竟面对面住着。男人和女人,在感情上代表着攻防两端,但往往在大多数时候,男人比女人怯懦多了。
“一会我回家去洗。”我说。
“都生死与共了,还这么矜持?”她拿了把电吹风出来,坐在沙发上,歪着脑袋吹头发。我走进洗手间,把镇流器换上去,按下开关,灯亮了。又反复试了几次,没问题,便走出洗手间向棠夏交差,我告诉她,任务圆满完成。
“还真有两下子。”棠夏走进洗手间,试了下,很满意。她拿出钱包,翻出张二十的,再加上五块。“给,”她说,“你说的,五折。”
“少了,怎么也得两百。”我一本正经地说,指指外面。“这么大的风,差点把小命都刮没了,二十哪够。”
“也对,值两百。”她爽快地掏了两张一百的出来,拍到我手里。
“真给啊?”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把钱退回给她。“逗你玩的,你的钱也太好赚了,早知道给你当私家电工,三两年就成富翁。”
“哈哈,逗谁啊。”她接过钱,塞回钱包里,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脸上一副胜利者的表情。我的玩笑被她顺手牵羊,成了套在她玩笑中的一个引子。看来这个外表简单的女孩,内心并不是那么清澈见底,在这张漂亮的面孔下,隐藏着一颗阅人无数的心。我想起在深圳跟我有过交集的女人,她们都不是那么简单。我姐、水贝,再加上眼前的棠夏,就像些随风吹到这座城市里的野草,充满坚韧和强大的生存能力。她们身上,都披着一层坚硬的铠甲,轻易刺不进去。
“饭还是要请你吃一顿的,风吹雨淋的,不能让你白受罪,这年头欠什么都好,不能欠人情。”棠夏说,拿过手机看一眼:“到饭点了,这天气也出不了门,就在家里随便做点怎么样?愿意将就吗?不愿意就改天。” 我太愿意了,正为没买到方便面的事发愁。一听到吃饭,我肚子里就开始造反。我说:“不用改天,择日不如撞日。”
“那就今天,不刮台风估计你也不会吃。”她笑眯眯地盯着我,那双眼睛,仿佛能洞穿我的五脏六腑。
她找出条围裙,拿在手里,问我要不要看电视,看就打开,不想看可以帮她打打下手。这无疑是件让人怦然心动的差事。但我还是打算先回家一趟。我得冲个凉,把台风留在身上的印记冲掉。
7
等我回来,棠夏已经把饭菜准备好。她没有换衣服,浴巾还裹在身上,脖子和胸部大大方方留出一块光洁柔滑的地方。这倒是令我意外。说实话,我难免有点心猿意马,但我很乐意她这样的装扮,与一个裹着浴巾的女人共同坐在餐桌前,分明是一种共度一生要把日子过到底的状态。这样一来,在这个刚结识不久的女邻居家里,我有了种男主人的感觉。
这顿饭称得上丰盛,一盘卤牛肉、一盘番茄炒鸡蛋、一盘青菜,还有半只盐焗鸡和一小碟花生米。想到这些食物来自于一位裹着浴巾的女人之手,更是别有风味。开始我还有些拘谨,以一位萍水相逢者所应该具有的分寸,努力控制着筷子的节奏。后来慢慢吃开了,就顾不上形象了。我风卷残云,一副要把整张桌子都吃下去的样子。
棠夏坐在我对面,一直没怎么吃,筷子偶尔动两下,像个厌食症患者。大多数时间她在笑眯眯地看着我,就好像一个男人的狼吞虎咽让她很有成就感。
“慢点吃,跟饿死鬼赶着投胎似的。”她说。“又没人跟你抢。”
我嘴里说好,手上的动作却一点也没放慢。我怎么慢得下来?这两年我就没在饭桌上正儿八经地坐过。想到这里,我鼻子有点发酸,眼眶里有股温热的东西想往外跑,我强忍着将它压住。感情色彩一出来,这顿饭就变得有点多愁善感了。棠夏看着我的表情,似乎也受到了感染,就像是两根相同频率的琴弦,一根颤动,会引起另一根的共振而产生共鸣。我们同时想到了一样东西:酒。
“喝点?”她说。
我点点头。她离开桌子,从房间里拿了两只杯子和一瓶红酒出来。
“最好是白的。”我说。
这顿饭一吃,我已经没怎么把自己当外人了。我的确是想喝点,风里雨里走一趟,魂都快丢了,得喝回来。我看了一眼窗外,台风还在呼天抢地地吹,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窗外的深圳就好像是某部好莱坞的灾难片。爱吹就使劲吹吧,我想,天塌下来也不怕。有家就是好,再怎么吹得惊天动地,都关在门窗外了。
“白的没有,”棠夏说,“有洋酒。”
“洋酒也行,比红的好。”我说。
她把红酒拿回去,换了瓶轩尼诗XO出来,倒了两杯。她倒酒的动作轻车熟路,显示出深谙此道。
“不加冰?”我说。我接过酒杯。
“加什么冰,”她说,“加雪碧和冰,都是台湾佬干的事,好好的酒給糟蹋了。”
她对酒的认识,似乎比我要深刻得多,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让我感觉面前就像站了一个资深的品酒师。我没那么多讲究,喝酒是当秘书时练出来的,跟在局长后面胡吃海喝,他让我喝什么我就喝什么,于是就喝出了我对酒的理解,能迅速把人放倒的酒就是好酒。来到深圳以后,就没再喝过了,那几年的秘书生活,差不多让我把一辈子的酒都喝完了。但今天确实是想喝点,跟一个女人对饮,对我来说是头一回。我看着风雨飘摇的窗外,想起白居易的诗: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是多么美好的意境。
我们一人拿一杯,举起来,晃了晃,酒在杯中呈现出黄金般的色泽。我盯着棠夏的杯子,这是一种昂贵的水晶白兰地杯,质地相当好,她轻盈地握在手里,让酒杯又多了一层神秘的光环,仿佛这酒杯就是为她的纤纤玉手而生。但她喝酒时的那股豪爽劲,跟这酒杯的品质就是两码事了。
“干。”她说。仰头就干了。
我也干了。这正是我习惯的喝酒方式。洋酒热热辣辣地下去,暖意从胃部开始漫延,渐渐抵达到四肢百骸。真好。一杯酒下去,窗外的风雨声似乎就小多了。我们又碰了一杯。
“能喝多少?”她问我。
“半斤左右。”我说。
“那正好,一人一半,把这瓶喝完。”她说,“但我提醒你,喝醉了不许耍流氓。”
半瓶酒就喝成流氓,未免太小瞧我了。她大概没跟当秘书的喝过酒,要是见过我当年陪局长喝酒时的豪放样子,她就不会这么想了。到了酒局上,我们都是手里拿着酒杯,口袋里装着海王金樽,别说这洋酒了,五十三度的茅台,半斤下去还不够打底。再说了,就算是真喝醉了,我也不会耍流氓,一喝醉我睡得比猪还死,这是作为一个秘书必须具备的酒品,必须睡死了,领导才方便去干别的事。
棠夏的这瓶洋酒不错,一入口就让人想起法国干邑地区的生命之水,以及那个神秘的百年轩尼诗家族,但对我来说还是太淡了。一瓶很快就喝完,我跟没事似的。棠夏自己倒是醉了,她站起来,摇晃两下,又跌坐在沙发上。就在坐下去的瞬间,裹在她胸前的浴巾突然崩开,滑到了地上,一个光洁的身体毫无保留地向我贡献出来。看到两腿间一抹黑,我脑袋嗡的一声响了起来。真没出息。我眼前一片眩晕,这可比酒厉害多了。
“帮我捡起来。”她指着地上的浴巾。
“好,我这就捡。”我毫不客气地一把将她抱住,顺势按在了沙发上。这时刻还他妈虚头巴脑,就不是男人了。她指了指房间,只说了一个字:床。我就再也没让她说话了。
8
一早醒来,风小了很多,窗外的天空升高,云层就像被雨水洗薄了,由黑色变成浅灰。雨还在下,但不是昨天的暴雨,淅淅沥沥的,下得柔情似水,就像是在为昨天的疯狂道歉。城市还是一种空荡状态,人们依旧保持着警惕,台风还没走远,没准什么时候又会刮回来。我一转身,看到露出被窝的半截身子,很白。然后是棠夏的脸,两只明亮的眼睛好奇地审视着我。
“你说,我们怎么就搞在一起了呢?”她脸上的亢奋之情尚未褪去。
“怎么在一起?台风吹在一起了呗。”我说。 “这个解释好,很文艺。”她说。“这么说,是老天的安排了。”
“这样的台风我不介意多刮几场。”我说。“最好一场刮一个美女来。”
“看不出来啊,人面兽心。”她用手指敲敲我的头,又在我胸前狠狠捏了一把。我顺势抓住她的手,同时也抓住了满满的一种温润柔软的感觉,像包着一层丝绸的面团。她的皮肤不是一般的好,昨晚的事情快得跟这场台风的节奏差不多,没来得及体会,就激烈地刮过去了。我攥着她的手,从手背摸到手心,再从手心一寸寸往上移,抵达手腕时突然停住。我就像触电一样,从指尖传来一种莫名的战粟。我把她的手从被子里拿出来一看,上面落着两个明显的烫痕,就像两朵枯死的梅花,让整条手臂都有着一种惊心动魄的视觉效果。
“自己用烟头烫的,”她说,“好看吗?很容易,烟头点上去就有了。”
“好看,”我说,我投其所好。“有种残酷美。”
“我现在总算知道了,书读得多的人,说话就没一句是真的。”她说,“还残酷美,美个屁,残酷倒是真的。”
故事就来了。她告诉我,这两个疤痕下面,隐藏的是两个男人。第一个是她读大学时的老师,教历史的,谁说历史老师都是古董?当这个满口仁义道德的男人向她发起进攻时,她几乎没怎么来得及抵御,就稀里糊涂地到了他的床上。那时候,她心里满满的全是爱情,感觉一切都能为那个男人付出。这位历史老师也是信誓旦旦,等她毕业就离婚。可是还没毕业,历史老师的老婆就发现了这件事,她跑到学校里来闹事时,这个为人师表的家伙不假思索地站在了老婆那边,于是他就变成了第一个疤痕。第二个疤痕来自于一位工程师,在深圳认识的,同居两年多,到了谈婚论嫁了,突然去了国外工作,一去就杳如黄鹤。从那以后,就没有固定的了,非要说男朋友的话,有位台湾酒商勉强算,昨晚喝的那瓶洋酒就是他的,可惜有老婆,没老婆就嫁他了。“对我好,又有钱,你还能要求什么?不是他的话,这房子买得起?六万多一平米,抢银行也得干好几票。”
想想也是,在物质面前,道德只是件外衣,薄如蝉翼,随便一下就能将它彻底撕破。我想到了我姐,又想到了水贝。这几个女人的世界里,存在着一套共同的价值体系。可是我姐不一样,除了我姐夫,她没有别的男人。在这一点上,棠夏要混乱多了。我一边听,一边整理着她的故事,这两个疤痕,分别代表了爱情和婚姻,后面那些没有变成疤痕的男人,包括那位台湾酒商,则代表着欲望和物质。
“那我呢?”我问她。
“你?就是台风吹来的。”
言下之意,我只是被这场台风意外吹到她床上的一个过客,她随手一捞,就变成了一只砝码,在某种程度上压制着那些男人带给她的失衡。
这么一来,我心里就有点五味杂陈了。与此同时,我感觉周围也多了一群男人的影子。不是这场台风的话,躺在她身边的,多半就是那个台湾来的酒商,也有可能是个电工,或者隨便从街上拉回来的某个异性。听她的语气,她不介意跟任何男人睡觉。好白菜都被猪拱了。我想起了我姐,还有我姐夫的那颗秃头,心里感到一阵恶心。
“其实昨晚我没醉。”她说,“故意的,我就是想搞你。男人可以乱搞,女人为什么不可以?”
这么混账的逻辑,我居然无法反驳。
“我喜欢你这种斯斯文文的男人,像个大学老师。其实到了床上都一样,根本不像外表那么温文尔雅。你怎么不说话了?”她像安慰小孩那样,摸摸我的脸,就好像是她占了我多大便宜似的。“你情我愿,千万别有什么负担。”
我能有什么负担?我是个生理正常的男人,酒色财气,没一样不喜欢。见到漂亮女孩,根本不用她们挖坑,自己就把自己埋了。但我还是装出一副受伤的样子,跳下床,穿好衣服准备离开。
她拉住我,说:“搞搞可以,别谈感情啊。”
我甩开她的手,一声不哼地离开了。我装出来的这副样子,连我自己都吃了一惊,怎么就这么虚伪?说实话,棠夏的担忧,也是我的担忧。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和她谈感情。这个刮场台风就可以跟我睡到一起的女人,与我心中的那个对象隔着十万八千里。我可不希望我另一半的感情里,装载着如此丰富多彩的人生,我也不想有一天,被她用烟头烫到那条手臂上去,成为她生命中的第三个疤痕。
9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和棠夏又成了两个陌生人。有时经过她门口,看到那扇关得严严实实的防盗门,我回想起那场奇怪的际遇,觉得就如同是一场梦,很不真实。我们的相遇就像那场突如其来的台风,平息之后便了无痕迹。偶尔想起棠夏,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她手腕上的两个疤痕。
我又回到了水贝的那只笼子里,天天扑在电脑面前,疯狂地敲打键盘。自传写得越来越得心应手,就仿佛我的电脑里有个模子,只要把那些道貌岸然的企业家的资料往模子里一装,就会出来一段励志的人生。写累了,我就玩玩游戏,看看电影,实在无聊了,我也会去中心公园的福田河绿道上走走。应该说,这是遇到棠夏之后,发生在我身上的小小改变。那场台风之后,我的生活范围扩大了。
福田河绿道称得上是深圳最美的一条绿道,从笔架山一直通到红树林。旁边是福田河,蜿蜒着穿过城市的心脏地带,以前就是条臭水沟,经过治理,水变绿了,岸边的青草重新生长出来,在城市建设方面,深圳总是有着近乎神奇的效率。福田河变绿之后,这条绿道要山有山,要水有水。那段时间,我眼中的深圳,很大一部分都是围绕着这条绿道构成。绿道的一边是以华强北为中心的商业区,地王大厦和京基一百两栋摩天大楼高高耸立,指向深圳的蓝天,就像两支火炬,照亮着这座城市的经济面貌;另一边是市民中心,就像一只大鸟准备展翅高飞,中心书城、图书馆、音乐厅、少年宫与市民中心隔路相望,共同代表着这座城市的政治和文化。除此之外,绿道上还经常有情侣成双对地走过,我喜欢观察他们,脑子里想象他们的生活。
有一天,我走完绿道回来,刚出电梯就看到了水贝。她站在外门,像个等候猎物出现的猎手。这让我很意外,自从去了商会工作后,她就再也没到我这里来过。她站了大概有段时间了,两条腿动来动去,不停地改变着站立的姿势。 “好久不见。”她说。“刚想打电话,你就回来了,去哪里了?”
“走了一会儿绿道。”我说。
“你是该多出去走走,”她说,“天天窝在家里写东西,不活动,迟早把身体搞垮掉,老王的稿子写完没有?”
我这才想起来,该交稿了。这部自传半个月前已经写好,我放在电脑里,一直没去管它。老王是个做海鲜批发的家伙,满身的鱼腥味,在这部自传里,我让他变成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可是,交稿也不需要搞得这么复杂,稿件打印出来,快递过去就可以了。水贝专程来到这里,应该不只是为了稿件,也许我还得向她交点别的东西。我猜想,她勾搭的那个老板,在某方面可能有些不足,而这个不足她想找我来弥补。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她说。
“必须得进去。”我说。我看着这个女人,内心生发着一种邪恶的快感。
10
我打开门,水贝抢在我前面挤了进去,她迅速脱掉衣服,进了洗手间。我进门刚换好拖鞋,洗手间里已经响起了哗哗水声,她已经在冲凉了。
她冲凉也只是意思了一下,两分钟不到,就披着我的浴巾,湿漉漉地出来了。
“你也去冲冲。”她说。
我知道,她的潜台词是:冲完好上床。
她把浴巾丢给我,自己进了房间。我拿着浴巾,往房间里瞟了一眼,她头发还没吹干就躺到我床上去了,很有点迫不及待的意思。我们有一年多没有干过那件事了。可是不知怎么回事,激动了一阵子之后,我很快就兴趣索然。我没有去冲凉,而是走到书桌前,打开电脑和打印机,把稿件调出来,开始打印。
“你有人了?”她走出来,从我手里把浴巾拿过去,重新披在身上。
我点点头,没看她。我看着打印机一页一页往外吐纸,心里计算着每一张纸值多少钱,我占多少,水贝占多少。随着打印页数的增多,这个数字慢慢大了起来。
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水贝臉上出现了一种难以置信的表情。过了一会,她问我:“怎么在一起的?”
“台风吹在一起的。”我说。
“这么简单?”她的脸色有点难看了。她耸耸肩膀,把浴巾抖在地上,拿起衣服,一件件往身上穿。
“就这么简单。”我说。我盯着她的脸,心里涌动着一种报复之后的快感。
“有机会我倒想见见她,认识一下。”
“没那个必要。”
“有相片吗?”
“没有。”
“叫什么名字?”
“棠夏。”
“长得怎么样?漂亮吗?她是干什么的?”她连珠炮似的发问,让我无端烦躁起来,我怒不可遏地说:“我问过你跟那位老板的事吗?”
“弄了半天,你在吃醋啊。”见我发火,水贝一下子明白了,她说。“你还是很在乎我的嘛。”她笑了起来,带着一种成就感。
“你想听吗?”她说“想听我可以告诉你。”
我当然想听了。关于那个老板的事,她在我面前只字未曾提过,我确实想知道点什么。这个神秘的家伙,就像个无处不在的影子,潜伏在我心里的某个角落,时不时跳出来,让我忧郁一下子。
“其实,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就是卖个肚子。”她说的卖肚子,是指代孕。她跟那男人签好合同,以一年为限,先付一半,成功后再付另一半,代孕期间不能有男朋友,所以就没跟我在一起了。遗憾的是,一年时间过去了,折腾来折腾去也没能怀上。后来一查,不是她的原因,是那男人的原因,合同就解除了。这样一来就解放了,她拿了一半的钱,剩下的正在努力争取,毕竟耽误了一年的时间,就算嫖娼,也得付出代价,更何况是如此浩大的一场工程,他多少还得给点。
“不过,就算一半也很不错了,好几十万啊。”她举起一个巴掌。“那时在港货店上班,一辈子也没想过可以赚这么多。”
代孕我多少知道点,有钱人玩的游戏。两口子生不出孩子,就借别人的肚子。代孕也分人工和自然两种,自然代孕说白了,就是违法,借的不只是肚子。从水贝话里透露出来的意思,她和那个男人之间的交易属明显于后者。也就是说,她就像块出租的土地,承租者可以随意播种,等待收获。这确实有点荒唐,她居然如此轻描淡写,这已经不是我在港货店里认识的那个水贝,而是一个利欲熏心的女人。她使我隐隐意识到,在这座城市里,有一种神秘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具有强大的力量,让任何人都无法抵抗。我无法说清楚那是什么,也许是金钱,也许是欲望,也许是诱惑,但又不仅仅只是这些,这种力量的构成远没那么单一。我姐、棠夏、水贝,都是被这种力量吞噬的人。不同之处是,我姐和棠夏一直服从于这种力量,水贝却想尝试着从这种力量里走出来。她这次来找我的主要目的,是告诉我一件事,她利用在商会积累下来的人脉和资源,想开家文化公司,合伙人找好了,由对方投资,她来经营。她得干点自己的事,男人终究是靠不住的,偶尔靠靠可以,但不能一辈子依赖,男人是树,女人得做另一棵树,不能做藤。“你得帮我。”她说。
我帮得还不够吗?我心想,写了一年多的自传,大部分时间是在给她打工。但我没有把这话说出来。
11
大约过了半个月,水贝打电话给我,说她约了个人,要谈件很重要的事,在田面设计之都的一家咖啡馆里,让我也过去一趟。“你一定要来,这事对我很重要。”她亢奋的语气中,蠢蠢欲动地潜伏着一个伟大的计划,看来我不去是不行了。
她从微信上发了位置给我。我打开看了下,离我住的地方不远,便决定走路过去。这段时间我爱上了走路,就像蜗居和宅男一样,全民运动在这座城市里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时尚名词。在我的微信朋友圈里,活跃着一群跑步的人,动不动就跑上几十公里。无可否认,这些迷恋于在网上的晒数据的家伙感染了我。我计划着什么时候也加入那支奔跑的队伍,让生活变得积极起来。
我下了楼,走到小区的一个花坛旁边,遇到棠夏。她挎着个包,朝我笑笑,就像阵轻烟从我身边飘过。这让我很有些意外。这种风轻云淡的见面方式,让我不得不再一次郑重地怀疑,我们共同度过的那个台风之夜,就是个梦,它根本就未曾真实发生过。但是,她身上那股熟悉的香水味,又真实地勾起了我对那个夜晚的某些记忆。这种味道,我姐身上也有,这是我对棠夏的第一印象。 她走向了停车场,那里密密麻麻塞满了车。这座城市车辆增长的速度有点吓人,我刚住到这里时,这个小区还有不少的停车位空着,两年时间就全挤满了,比病毒的繁殖还要迅速。车的档次也直线上升,满眼的奔驰宝马,不是名车都不好意思在里面停。
棠夏走到一辆咖啡色的沃尔沃旁边,拉开车门,低头钻进了进去。我扫了一眼,驾驶位上坐着一个面容臃肿的中年男人,脑袋很大,几乎占住了半个身子,像只硕大的冬瓜毫不客气地摆在肩膀上,吞掉了整条脖子。过了一会儿,棠夏的脑袋也摆了上去,让这只堆满脂肪的肩膀变得更加拥挤。这个胖子很有可能就是那个台湾酒商,当然,也有可能不是。在棠夏手腕上的那两个疤痕之外,存在着一个混乱的男性群体,他们构成了棠夏群魔乱舞的生活。
我看着车里的这两个人时,他们也在看着我。我转过身,感觉到背后一阵发冷,全身上下的鸡皮疙瘩都出来了,这两个人的目光从挡风玻璃里穿出来时,就像是两条蚂蟥似的叮在我背上。
很快,这辆沃尔沃从停车场开了出来,载着棠夏和那个中年男人,转个弯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他们走向的,是一场即将到来的约会。我点了支烟,边抽往边往小区外走。
12
咖啡馆不大,但环境很好,简简单单的装饰,屋顶蜿蜒曲折地分布着一些管道,散发出一股后工业时代的气息。四面墙壁都是书架,摆着种类繁多的书籍。很多书都用塑料薄膜包着,没拆开,估计就是个摆设,没人看过。在这个信息大爆炸时代,人人一部手机,头低下去就抬不起来,看书已经变成一件奢侈的事。
水贝坐在靠墙的一个卡座里,穿条纯黑色吊带裙,露出两根清晰的锁骨,锁骨下面是充满挤压感的事业线,饱满的胸部呼之欲出。说实话,我不喜欢她这样的装扮。但我喜不喜欢,对今天的水贝来说并不重要。女为悦己者容,而我只是个局外人。与她并肩坐着的,是位五十上下的男人,他的审美,决定了水贝今天的穿着。我走到他們对面。水贝站起来,指着旁边的男人向我介绍:“肖总。”
“叫老肖就好,听着习惯。”男人站起身,一只手彬彬有礼地向我伸过来。我接着握了握。很有力量的一只手,就像他的声音一样,坚定,温暖,带着一种安全感。
“卫鸦。”我说。
“听水贝介绍过,中国作协会员,大才子啊。”他说。“我喜欢跟文人打交道。”
他的话让我有些脸红,说实话,那张假会员证,我看一眼就扔在抽屉里了,从来就没拿出来过,它让我觉得自己是个骗子。我也就是通过水贝的人脉资源,靠当秘书时练就的一手马屁文章混口饭吃,跟才子不搭边,离文人就更远了。据我所知,深圳确实有很多牛皮的文人,这座财大气粗的城市,动不动就花笔钱,从外地请几位名家来,给他们安排一份衣食无忧的工作,使之成为深圳作家。与此同时,深圳也有很多不牛皮的文人,打着文学的幌子,骗吃骗喝,更恶劣一点的,就找人四处借钱,把所有认识的人都借过一遍之后,逃之夭夭。所以,文人这顶帽子,我可不敢乱戴。
老肖递过一张名片。我接过来看了下,手上立马感觉到一种沉甸甸的分量。名字:肖永良,头衔:中国公民。我不禁感慨,一个人得活出多大的自信,才能拥有一张如此低调的名片啊。
“坐下来聊。”老肖说。
我就坐了下来。老肖也坐回沙发里,他微微调整一下身体,与水贝保持了一个恰当的距离,让人觉得既不亲近,也不疏远。
水贝按下服务灯,叫服务员添了个茶杯。他们喝的是茶,老肖自己带来的茶叶,一种质地上乘的竹叶青,泡进水里,慢慢变成整齐的一簇绿叶,根根立在水中。这无疑是绿茶中的极品,可是,在咖啡馆里喝茶,我倒是很少见到。
谈话没有过多的寒暄,直接进入主题,是水贝开文化公司的事。看来她的创业激情,不是一时冲动,而是背后有根坚实的柱子在撑着。文化公司由老肖负责投资,水贝负责经营和管理,业务方面不用操心,就做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块。老肖不在乎能赚多少钱,赔钱也要做,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不能丢,总得有人传下去。第一个项目先做老肖的家乡潮州,文字方面的工作由我来负责,我得去潮州住一段时间,通过实地走访,搜索那里的宗教、美食、民间艺术、古建筑、古村落等方面的资料,回来后整理成书。这很对我的胃口,终于可以干点高尚的事了。
老肖是个很有情怀的男人,很多观点我们一拍即合。更重要的是,他温文尔雅的谈吐让卡座里的气氛变得相当愉快。自始至终,我被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风度感染。他的着装,他的举止,无不显示着一个男人的品味和修养。就连他的十个手指,也修剪得一丝不苟,看上去就像一件件精美的艺术品。
但是,我似乎也看出了一点门道。水贝和他靠得很紧,当着我的面,有意无意,时不时作出些亲昵的举动,毫无顾忌。而老肖,则坦然地接受着这种亲昵,不拒绝,也不过分迎合她的暧昧,分寸把握得恰到好处,就像个太极拳师,一招一式,浑然天成。
这就是水贝找的那个老板?两年来,我一直在寻找这个潜伏在我生活中的家伙,他悄无声息,却又无处不在,像只隐藏在我身体里的蝎子,在我想起水贝的时候,举起尾巴来,狠狠地蜇我一下。
我原本以为,水贝这棵白菜,是被一个跟我姐夫一样粗俗不堪的男人拱了。没想到是老肖。这么一来,我心里的挫折感反倒没那么重了。老肖不是猪,相反,他是个让朋友和敌人都会去尊敬的人。别说是女人,就算是男人,也会对他举手投足间所表现出来的那种风度着迷。金钱和美女,本来就属于他这类人所有。
13
女人干成一件事情,比男人要容易多了。比如水贝,想开公司,公司就有了。当然,那也得看她背后的那个人是谁。像老肖的样的人,就算有一天他指着帝王大厦,对我说要将它买下来,我也不会感到有什么意外。两杯茶左右的工夫,该聊的事情就聊得差不多了,一家文化公司已经摆在我们面前。一切都是现成的,老肖旗下有家文化公司,做的是一本老年人杂志,近两年,全中国的老年人都迷上了广场舞,杂志就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了。好在公司没解散,这不,正好利用上了,都是做文化,法人和股权变更一下就好,到时他会往公司账号上打笔钱。他让水贝只管放心大胆地去做,一切都不是问题。 也就是说,资源不是问题,钱嘛,就更不是问题。不过老肖没这么说。我不禁感慨,人与人的差距不是肉眼就可以看得见的。老肖这样的人,几百万的投资扔出去,就像吃顿饭那么简单。甚至是,吃一顿饭,或者让一个女人开心,在他眼里看来,也许是件比几百万还要重要得多的事。
说实话,水贝算不上多漂亮,但无可否认,她是那种很耐看的女人,浑身洋溢着一种让人愿意接近的亲和力,这种亲和力掩盖了长相的不足。而且我也发现,一个女人的魅力,不仅仅只来自于外表的美丽。在外表之下,有一种比美丽更神奇,同时也更能打动男人的东西。这种东西,适合老肖这种久经世故的男人去解读。所以,喝茶期间,老肖好几次提起,说从水贝身上,他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于是我就想,年轻时的老肖,一定也是个和水贝一样的人,不择手段,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机会,获得大量的财富和资源,衣食无忧之后,沉淀成一个处世不惊的男人。
事情谈完,老肖抬起手腕,看了下表。
“到饭点了,一起去吃个饭?”他说。“花卉市场那边有家斋菜馆,离这里很近,素食做得不错。”
老肖的提议向我们表明,他是个素食主义者。在这座城市里,有很多像老肖这样的有钱人,抵制着大鱼大肉的诱惑,以简餐素食来奉行他们对生命和自然的尊重。他们都是些有追求的人,认为一个人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去创造一些高尚的生活,同时也抛弃一些俗气的生活。对于他们的追求,我难以理解,但毫无疑问,他们抛弃的生活,就是我和水贝正在努力追求的。
“还是肖总有品味。”水贝装出一副对素食很感兴趣的样子,把脸转向我,说:“你得多学学,肖总就是本书。”
说实话,我不喜欢这种赤裸裸的拍马,虽然我当秘书时,拍得比这还要恶心。素食就代表品味吗?这个我不认可。但我必须承认,水贝的后半句话说得挺有道理。在我们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本书,只是内容有深有浅。如果拿书来比喻,老肖无疑是部厚重的历史名著,从内到外散发着一种内敛而深沉的光芒,可以想象,他的每一页人生里,都有一个既迷人又精彩的故事。在老肖的对比之下,水贝只是本肤浅的青春读物。而我,到了深圳之后,也许只是张白纸。
接下来,他们又聊了一番素食方面的话题,让卡座里弥漫着一股风轻云淡的味道。可是,除了自己感兴趣的几个片断,其余的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正聊得开心,水贝的手机响了,她看了下屏幕,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慌张,她喝口茶及时镇住。
“我去接个电话。”水贝站起来,离开卡座,着急慌忙地走到门口,借着一株铁树的掩护接通了电话。我看不到她的表情,那棵铁树茂盛的枝叶将她的脸遮住了,但她时不时传来的高昂声调,显示出这个电话让她很激动。果然,打完电话回来,水贝脸上不太自然。但她很快就掩饰住了。她笑眯眯地跟老肖来了个拥抱。
“不好意思,有点急事,得先走。饭就不吃了,改天我请你。”说着就拿起包,急匆匆地出去了。
水贝一走,卡座里就像吹进来一阵凉风,热烈的气氛立即就降下来了。老肖提议的那场斋菜,自然也没有必要再吃。我跟老肖是第一次见面,两个男人奔赴一场具有高尚情操的饭局,多少有点莫名其妙。再说了,我对素食的接受程度,仅仅只是不排斥而已,清汤寡水的,想让我爱上很难。
“我也有点事。”我说。
“这样啊,看来今天不是个吃饭的日子。”老肖心照不宣,顺着台阶就下来了。看得出来,他对跟一个男人去吃饭同样缺乏兴趣。但他还是表现出一脸的遗憾,就好像没吃成这顿饭,对他来说是人生中的一大憾事。他向门外招了下手,一个胖乎乎的小伙子一路小跑着像个球一样滚了进来,恭敬地站在我们面前,满身的肉抖个不停。他是老肖的司机,体形比老肖更像位老板。老肖把账单递给胖子,让他去买单。胖子跑到前台,一会又跑回来,说单已经买了,是水贝买的。
“这小孩,”老肖说,“抢什么不好,抢着买单。”话虽这么说,却掩饰不住脸上的那股满足。看来,再怎么有钱的人,也喜欢有人抢着买单的感觉。
老肖让胖子去把车开门口来,然后问我住哪里,回去方不方便,有需要的话一会儿让司机送下。“水贝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千萬别客气。”他说。
“不麻烦了”,我说,“我就住附近,坐车还没两条腿快。”
“那就先这样,改天再聊。”老肖说。他站起来,再一次跟我握手。
14
出了咖啡馆,门外是振业路,密密麻麻的车辆像忙碌的蚁群,在黑色的油砂路面交错穿梭。这是深圳最忙碌的几条马路之一。对面是中心公园,深圳的绿色心脏,四周没有高楼遮挡,阳光大大方方落在宽阔的草坪上。草坪上有个女孩,在挥舞球拍,蹦跳着击打一只往她头顶落下来的羽毛球。在阳光和草地的衬托下,女孩散发着一股蓬勃的青春气息。她的对手是个戴黑框眼镜的男孩子,一看就是个没什么运动天赋的家伙,他手忙脚乱地举着拍子,笨拙地应付着来自于女孩的扣杀。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拙劣的技术一点也不防碍他对运动的热情。
也许是受到了这对情侣的感染,我很想到那片金子般的阳光里去走走。单从环境方面来讲,深圳应该说是座很不错的城市,到处绿树成荫,此外,这里还有我在家乡那座小城看不到的蓝天和白云。去中心公园得穿过振业路,我刚走到斑马线前,突然间看到了水贝,这个女人止住了我对阳光的渴望。刚才的电话,显然比阳光和草地更让我感兴趣。我停下来,躲到一棵树后,隔着马路窥视这个女人。
水贝站在对面的公交站台旁边,面前停着辆黑色宝马,车窗摇下来一小截,留了条巴掌大的缝。她对着车窗,通过这条缝,正在跟车里面的人争论什么。我听不清楚。我和她之间隔着大约三十米的距离,在嘈杂的车流中,她的声音像根丝一样若有若无。但从她脸上的表情判断,她很愤怒。
吵了一会儿,水贝拉开车门,气冲冲地上了车。宝马发动了,从对面的半边马路上飞奔而过。我隔着马路,看到驾驶位上一颗秃头迅速从我眼前闪过。这颗奇特的脑袋让我陡然心跳加速,我太熟悉了。我突然想起来,我姐夫也有辆这样的车,挂着深港两地的车牌,后尾箱改装过,他仗着自己是港商的身份,偶尔会利用这辆车来搞点走私,自然,我估计他也没少搞车震。 原来是这条狗!我骂了一句,心里就像被针扎一样难受起来。老肖这么温文尔雅的男人,差一点就误会他了。
回到家里,我满脑子是水贝、我姐、我姐夫,这几张面孔反复交错。等内心稍微平静些的时候,我整理了一下思路,线索慢慢清晰起来。我姐嫁过去之后,两年多也没生小孩,我姐夫自然想有个孩子,就盯上了港货店里上班的水贝,他们之间来了一场不可告人的交易。难怪,没有任何迹象,水贝就从港货店里消失了。商会的工作,应该也是那个秃子给她找的。我突然感到一阵毛骨悚然。这条狗,我想,活该断子绝孙。他让我和我姐,同时陷入了他和水贝的混乱关系里。我拨通了我姐的电话。
“你没发觉姐夫有问题吗?”我开门见山。
“什么问题?”她警觉地问我。
“除了女人,”我说,“还能有什么问题。”
“人还没死,就开始说鬼话了。”她说。
“我看到了,”我说,“就刚才。”
“你哪只眼睛看到的,”她说,“他现在就在家里,别信口开河。”
“让他接电话。”我说。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吃饱了撑的,接什么电话,没别的事我先挂了。”
说完真的就挂了电话。这就很明显了,绝对有问题,她从来没这么着急挂过我的电话。从她的语气中,我已经听出一丝慌乱和无奈。我没有多想,找出港澳通行证,看了下,前不久签的探亲签,还在往返期限之内,便出门打了辆车直奔皇岗口岸。
15
我姐住在港安医院后面,那地方属于荃湾,三分之二的地方对着海,满天地都是潮水涨落之声。我和我姐都喜欢大海。一来深圳,她就带着我去大梅沙。小城里生长的人,没见过世面,我们家乡只有一条被污染成臭水沟的小河,一年中有大半的时间处于干涸状态,第一次见到波澜壮阔的大海,差点把我激动哭了。现在好了,沿中心公园的绿道一直向前走,个把小时就到深圳湾,密密麻麻的红树林生长在海水中,一眼望去,茫茫大海与天相接,称得上壮观。但是,看多了,也就那么回事。我想,我姐也一样。
我在港安医院下车,这是家教会医院,全香港人都知道。老肖那天曾经提到过,里面无论病者还是工作人员,都只许吃素。有钱人总是热衷于干些莫名其妙的事,他每年都要来到这里,包个房间,没病也住上一段时间。就仿佛是这个代表疾病和死亡的地方,可以让他对素食的坚持更加坚定不移。我站在这家教会医院门前,发了条信息给我姐。过了五分钟,我姐穿着双拖鞋就出来了。
“说到就到,你曹操啊。”她说,揉揉眼睛,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她的精神状态称得上糟糕。
“姐夫呢。”我问她。
“出差了。”
“不是在家里吗?”
“刚走。”
“还在骗我!”我说:“我都看到了。”
“如果你跑香港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件事的话,那么,请给我闭嘴。”她毫不客气地说。
我只好闭嘴。
“饿了吧?”过了一会儿,她问我。
“没饿,气饱了。”我说。
她带着我去了一家茶餐厅,选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服務生推辆餐车过来,上面摆着各种小吃,中式的,西式的。我姐点了一大堆,拿起筷子就吃,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我半天也没动一下。我确实没什么胃口。
“跟那女孩还有交往吗?”她说。我点点头。
“趁早断了,那女的心大,不适合你。”她语重心长地说,“老大不小了,有合适的女孩,找个好好过日子。”
我姐谆谆教导的语气,让我觉得就像是在听一封遗书。自己的事还没弄明白,倒担心起我来了。找个合适的女孩好好过日子,就是她用来衡量我人生幸福的尺度吗?但是,她自己却毫不犹豫地抛弃了这些。
“好好过日子?”我说,“姐夫好好过日子了吗?”
“你有意思吗?饭还堵不住你的嘴?”她沉着脸,筷子啪地顿在桌上。“早说了,我的事不用你操心。你过来干什么,好好的深圳不待。”
我姐的这股子狠劲把我镇住了,在我印象里,她是个看到只蟑螂都会抖成一团的女孩。如今,她已经变得十分坚硬和蛮横,从内到外,散发着一种咄咄逼人的气息。
可是,再怎么硬,她终究是个女人,我能不操心吗?说实话,我最担心的事,倒并非是我姐夫在外面搞女人,这个跑来跑去的生意人,精力充沛得就像条野狗,在外面他要是不乱搞几个女人,鬼才相信。我真正担心的,是我姐的后半辈子。一个女人,如果连孩子都没有,那就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我姐跟水贝和棠夏毕竟不同。水贝和棠夏跟那些男人交往,要么是为了钱,要么为了欲望,她们的目的明确而单一。我姐不一样,我姐的心里住着我姐夫,住着一个完整的家庭。
“小孩还是要有的。”我说。
“有没有你说了能算?”她说。她的脸色陡然忧郁起来,不过很快就调整好了,话也就说开了。
“我也不瞒你了。”她说,“问题出在他身上,我一点办法没有。该想的法子都想了,就差没上外太空。实在不行,到时领养一个好了,跟找人代孕其实也没什么分别,都是从别人肚子里出来的。”
这么说来,我姐夫找水贝代孕这件事情,她早就知道了。不仅如此,多半她还是参与这件事的同谋。她们三个人一起,谋划了这桩秘而不宣的交易。只有我是个傻子,一直蒙在鼓里。我的操心的确是有点多余了。
吃完饭,她起身买单。
“去家里坐坐?”她说。
“不坐了。”我说。“我马上回去。”
我确实是这么想的,这座她用青春和婚姻换来的城市,我一秒钟都不想多待了。她也没有留我,让服务生将没吃完的东西打个包,拎在手里就走了。我出门往相反的方向走,看到一棵树,我停下来。我躲在树后,目送着这个坚强的女人渐行渐远,慢慢变成人行道上一个凄凉的背影。这个背影拐个弯,离开我的视线。港安医院后面的那堵高墙就像张嘴,将她一口吞掉了。我转过头,看到一个孤零零的香港,被漫无边际的大海隔开,海的那一边,是广阔的九百六十万平公里,而我姐将终老在这个拥挤的半岛上。我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忧伤。这时手机震了一下,我划开一看,是我姐发来的信息:“别站树下了,快走吧,不用担心,我挺好。” 我走到路边拦车,一阵风吹过来,将香港和大海的气息送到我面前。我鼻子一酸,脸上挂下来两条湿凉的线。
16
回到深圳,天色暗下来。灯光和黄昏混在一起,使城市呈现出鸡尾酒般的温暖色调。很快,夜晚就会到来。香港确实是很拥挤,让人透不过气,密密麻麻的楼房从两边压迫着马路,恨不得挤到马路中间去。到了深圳,天地一片开阔,就连塞车,也是浩浩荡荡的一片,比香港塞得宏大和壮观。我刚出关口,马路已经瘫痪了,密密麻麻全是车,每辆车里都载着两个字——回家,当然,也有可能是载着一场即将到来的艳遇。总之,在这条静止的不动的钢铁长龙里,是无数颗蠢蠢欲动的心,一马路的焦灼味闻都闻得出来。
着急也没用,深圳的堵车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只要是有车的人,一上路就提心吊胆。就算没遇上塞车,也不一定就代表一帆风顺,因为接下来,找个停车位的时间,也许比花在路上的时间还要长。没车反倒方便,两条腿由大脑支配,想去哪就去哪。我穿过这片漫长的拥堵,沿皇岗路一直往前走,不知不觉就到了田面新村。我发现走路其实很快。可是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到这里来。
田面村是个城中村,经过改造之后,变成了田面新村,但还是城中村,只不过是用一些高的亲嘴楼取代了原来那些矮的亲嘴楼,可是,留在这里的生活习惯根深蒂固,永远也无法用钢筋水泥抹去。真正能代表一个新字的,却与这个村无关,以前的一些老工业厂房,改造成了写字楼,摇身一变就是著名的设计之都,成为深圳的一张文化名片,与田面也就没什么关系了。
老肖做老年杂志的那家文化公司就在设计之都。做文化,当然得跟文化扯上点关系。可是我不知道水贝跟文化有什么关系。一家公司,堂而皇之地就交给她了。有钱人都是些神秘莫测的家伙。我转过身,正想往回走,水贝发了条微信过来:“在哪里?”
我回过去:“田面新村。”
她的电话马上就来了。
“你是不是知道我在这里,快来办公室。”她说。“本小姐此刻正需要一位强壮的男人。”
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要走到这里来了,我想,一定是有一种潜意识,驱使着我走到了这个城中村。这种潜意识可以叫鬼使神差,也可以叫冥冥之中。
“我这就来强壮一下。”我说。
“别想歪了,”她说,“我是让你过来帮我把办公台装一下,家具城刚刚送来的,装修工都下班了。”电话那头的水贝一副热火朝天的样子,通过手机,我能感觉到一种饱满的创业热情在那边跳跃着。
“这也太快了吧,上午才谈好的事。”我说。
“什么叫深圳速度?这就是。”她说,“比这更快的都有,万科这么大的公司,一转眼就不姓王了,你能想象得到?在深圳,时间就是金钱。”
她的公司在設计之都一栋三楼,很容易找到,整条走廊都黑着,中间漫出微弱的一块灯光,就是那里了。我走过去,门没锁,我推门进去。正对着门的是面鹅黄色的背景墙,门口三盏射灯以四十五度角斜照着背景墙上的四个字:点石成金。老肖以前的公司就叫点石文化有限公司。背景墙后面是办公区,地方不算小,至少有三十个以上的办公位。这么宽敞的地方,用来办一本老年人杂志,确实是有点铺张了。办公区的左边,依次排列着陈列室、会议室、财务室、文控室、副总经理室、总经理室。水贝在总经理室坐着,面前是一张还没装好的班台。办公室里有点凌乱,电线、钢钉、木板、包装纸落了一地,一张显得笨重的台面靠在墙边。见我进来,她指指墙边:“实木的,搞得动不?”
我走过去,两手一提,没费什么劲就放了上去。它并没想象的那么沉。班台一装好,这间办公室立马庄严起来。水贝往椅子上一靠,我感到一种权威从对面向我压迫过来。她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与我记忆中那个站在收银台后面的女孩判若两人。原来,打工妹与总经理的距离,只隔着一张班台。当然,更透彻一点地说,是隔着一个老肖那样的男人。
“看不出来,力气还挺大。”她说。“有些时候,还是男人好。”
“这不够好,”我说。我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眼睛里装着两团火。“还有更好的在后头。”
她看着我的眼睛,一下子警觉起来:“你想干什么?”
我不想干什么,我只想为自己找点平衡。我揽住她的腰,一把将她从椅子上抱下来,按在刚装好的办公台上。她比那块台面轻多了。
“你疯了吗!”她挣扎着。“这里是办公室!”
“我就是疯了,全世界都疯了。”我说。我一只手揪住她的头发,按下去,让她尖锐的声音消失在崭新的办公台面上。另一只手脱掉了她的裙子。她穿着一条不脱下来也很方便进入的内裤,我就更控制不住心中的怒火了。我死死按住她,解开皮带,裤子从腰间掉下来挂在脚上,我把内裤拉到一边,那根东西坚硬地亮出来,从后面蛮横地顶紧她。
“套子!危险期。”她一边挣扎,一边说,“包里有……”
她说到套子的时候,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已经进去了。
“王八蛋,”她尖叫一声,身体像张弓一样瞬间绷紧。“我告你强奸。”
爱告告去,就强奸你了。她越挣扎,我动作幅度越大。很快她就不动了,她的抗议变成一种舒服的哼哼。随着最后的爆发,她安静下来。
“你弄疼我了。”她说。“这几天危险期,怕是会中标,一会陪我下去买避孕药。”
“疼的不止是你。”我说。我没有陪她去买药,提上裤子,下楼打辆车就走了。
17
那天晚上之后,我就没打算再理水贝。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没日没夜地睡觉,睡不着的时候就打游戏,或者看一部叫《权力的游戏》的美剧。这部魔幻史诗剧从来不缺乏裸体和性爱镜头,剧中充满了各种与性有关的形式——卖淫、乱伦、群交。那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简单直接地活着。我一直以为,这种不可思议的中世纪时代生活,只是来自于作家的虚构。可是来到深圳之后,我越来越发现,这部充满魔幻和荒诞的美剧,与我们这个时代其实贴得很紧,它是在很多人身上真实存在、却不愿示人的另一种生活的缩影。
我扑在电脑上写稿,眼前一黑,停电了。这是深圳的八月,空气凝固在夏日夜晚中,没有风,热浪从大地上升起来,裹着城市,让人无处可逃。我低头看楼下,有零散的灯光漫出阳台边缘。应该是我这层楼的电路出了问题,多半是跳闸了。我走到楼道口看了看,电箱装在墙顶端,够不着,便回屋拿了条凳子。站上去,还是不行,就差那么一点儿。要是再长高点就好了,这得怪我父亲,他自己一米八的大个,遗传时偷工减料,到了我身上,就只剩下一米七了。这十公分的差距,带给我的除了自卑,还有面对生活中需要高度时的诸多烦恼。比如现在,十公分就是条无法跨越的鸿沟。要想够着电箱,我得从对面的邻居家里借架梯子,或者是条高点的凳子。
这邻居我从未见过,门口也是黑的,看不到一丝光。估计也是停了电。这样说来,这只电箱控制着这层楼的两户业主。那就名正言顺了。我伸手去按门铃,手还没碰上去,吱呀一声门开了,到三分之一的地方停住不动,伸出来个头,黑暗中看不清样子。然后是只手,举着手机,把一束白亮的光从门里晃出来,照到我脸上。我瞬间成了个瞎子。
“你是电工吧?”她说。“刚打完电话就来了,效率真高。”
是个干净的女声,听着很舒适,在炎热的夏日里,像迎面扑来的一丝凉风,让人心旷神怡。
“有我这么帅的电工吗?”我说,指指身后的门。“住你对面的邻居。”
“咦,”她略微有些惊讶,她说,“我没见过你。”
“这不奇怪,”我说,“我也没见过你,能不能别把手机对着我的臉?再照下去我就谁也见不着了。”我仰起头,用手遮挡从她手机里射来的强光。
“不好意思。”她呵呵笑着,把那束光从我脸上撤下来,照向一面墙壁。我的眼晴又回到了光明里。她手机发出的微弱光线,让楼道里的一切显示出来,但还是看不到她长什么样子。她穿着件丝质睡衣,脚下是双台湾款式的蓝白拖鞋,脸覆盖在一张黑色面膜下面,只露出两只眼睛。在昏沉的光线中,这两只眼睛与我谨慎地对视。她的眼睛很亮。我确实是没有见过她。
我在这里住的时间也不短了,但我对这里并不是很熟悉,这套公寓是我姐的。她嫁的那个香港男人为她买下了这套房子,她一天都没住过,房子刚买下来,就住到香港去了。不久之后,她委托一名律师,将这套房子过继到了我的名下,成为我的财产。以至于我不得不怀疑,这套带着筹码性质的房子,就是她特意为我准备的。这样一来,我就觉得我姐有种黄鹤一去不复返的悲壮味道了。我住在这里并不是那么轻松。我很少出门,活得就像个隐士,除了偶尔下楼买两条烟,基本不外出。饿了就叫外卖,换下的衣服存起来,隔一段时间就叫干冼店来取。不是不想出门,而是不敢,来到深圳之后,我心里一直有种恐慌,城市这么大,我担心自己转个身就找不着地方。
像我这种深居简出的人,这位女邻居没见过我,并不是什么怪事。我没见过她也很正常,在这座缺乏人情味的城市里,我们虽然面对面住着,实际上就像是住在两个不同的星球。她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半个身子缩在门后,另半个身子嵌在门口与我说话。
“你家里有梯子吗?”我问她。
“没有,”她摇摇头。“要那玩意干什么?”
“没办法,后天不良。”我比比自己的身高,再指指那只电箱,说:“凳子也行,比这条高就可以。”
“比这高的好像有,”她说,拿手机照了下。“我去拿。”
她的头从门口缩回去,顺手一带,砰的一声,门关上了。我听到两只拖鞋慵懒地拖过客厅的木质地面,消失在一个房间里。过了一会儿,这个声音又拖了回来。她把门拉开,还是三分之一。
“这条行不行?”她递了条高脚凳出来。
“试了才知道。”我接过凳子,在地上放好,站上去,够着了。果然是跳闸。我把空气开关扳上去,吧嗒一声,两扇门里的灯同时亮起,空调发出电源接通的声音。我从凳子上跳下来,拍掉沾在手上的灰尘。世界一片通明。她暴露在明亮的灯光里,脸上的面膜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揭掉。我看了看,很漂亮的一张脸。
“你懂电?”她问我。
“懂点皮毛。”我谦虚地说。其实我懂的不止是电。在深圳生活,水电气什么的都得懂一点,为自己提供便利,同时也可以降低生活成本。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给物业管理处打电话,通次马桶一百块,换个灯泡五十,液化气灶换组干电池三十,都不是什么技术活,带上工具三五分钟的事,还不如自己把这钱赚了。
“有需要可以找我,收费比物业管理处便宜一半,我一般都会在家里。”我说,我把凳子搬到门里。“拿去擦一下,一会儿还你。”
“不用还了,你留着用,下次再跳闸,就不用打管理处电话了。”她说,咧嘴笑笑,把头从门口收回去。又是砰的一声,她的笑容和灯光关在了门后。
2
来深圳之前,我的生活就像一篇契诃夫的讽刺小说。大学毕业之后考上公务员,进了市里的工商局当秘书,天天穿着制服上下班,看起来人模狗样,其实就是个孙子。写公文不算什么,烦的是局长的吃喝拉撒全得管。我们那个局长行伍出身,训起人来比骂儿子还狠,稍有差错,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脏水。忍忍吧,我父亲常安慰我,他说一个人的出息都是这么熬出来的,忍几年就好了,秘书这个职位,离局长最近。
说实话,当初我也是这么想的,那几年里,我的梦里总是光辉闪闪地活跃着一顶局长的帽子。可是有一天,这顶帽子突然变得黯淡了,我不想再忍,都是爹娘生的,我凭什么忍?我不要什么狗屁前程,我只想离开那个鬼地方。那天晚上,我陪局长应酬,我满肚子的反抗情绪,酒喝得也就不彻底。客人走后,局长二话不说就骂上了,他粗俗不堪的脏话里,罗列了我祖上好几代。
你大爷的,我一火,把杯子里的酒和自己的前程一块摔到了局长脸上,我说:“老子不干了。”摔完后,整个人突然轻松起来,真爽,就好像是那几年里受到的憋屈,在摔杯的那一刻得到了尽情的释放。当然,与此同时,我父亲倾注在我身上的希望也彻底完蛋,他差点没气死。 应该说我有个不错的姐姐,知道我的情况后,她立马打电话给我。“到深圳来,我照顾你。”她说。
就这样,我到了深圳。可是我姐没有履行她的承诺,我到深圳没几天,她便结婚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自己跟着丈夫去了香港。这可以理解,作为一个女人,她的义务是去照顾那个与她共度一生的男人,而不是我。拍着良心讲,我姐对我还是不错的,把房子留给了我。在深圳,有套房子住着,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寸土寸金的地方,多少人把一辈子搭进去,也凑不够这四十多平米。我姐不容易,没上过大学,十八岁不到就一个人跑深圳来,从超市里的收银员干起,一直做到十几家港货店的总店长。后来她的老板成了我现在的姐夫,这家伙财色双收,生意红红火火的同时,把我姐也骗到了手。
说实话,我不喜欢我姐夫。这个香港亲戚,对我家来说一直就是个熟悉的陌生人,我父亲至今没见过这位女婿长什么样子,说起来不可思议。在我姐夫脑海中,我家乡的那座小城是片荒蛮之地,那里生活着一群面色菜黄的饥民。他一个香港人,是不会跟我姐回家乡去见父母的。这理由很操蛋。香港人有什么了不起?往上走十代八代,都是大陆人,而他只需要往上走一代,就能在这边摸着他的根。他父亲是当年从揭阳偷渡过去的移民,从他身上,我闭着眼睛都能闻出一股潮汕味。这让我为我姐感到难过。我没见过她在那边的生活,但只要走进任何一户潮汕家庭,就可以找到一种明确无误的参照——带着一堆孩子,操持着做不完的家务。我姐算是毁了,漂漂亮亮的姑娘,把一生中最美丽的年华,过早地埋葬于琐碎的生活中。但是,她似乎满足于那样的生活,一个内地小城来的姑娘,能获得香港身份,她别无所求了。这就是我姐,一个把香港身份当作人生终极目标的女人。我还能说什么呢?她自己觉得好就行。我父亲也是这么想的。对我姐执意嫁到香港去的事,我们保持了一致的默契,我们都不去说什么。
3
去香港之后,我姐就再没回过深圳。刚嫁过去的那段时间,我经常会去看她。她和姐夫一家人住在一套八十多平米的房子里,比想象中要拥挤,但是在香港,八十多平米已经很阔绰,折算成人民币,那是个相当惊人的数字。也许是因为这个数字,他们一家人对我不是那么热情。他们看大陆人的眼光,大概还停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是一个写满贫困的偷渡时代,我怀疑他们压根就没回过改革开放以后的大陆。后来我就再也不去他们家里了,偶尔到了香港,也只是陪同学购物。
这样一来,我和我姐的联系,就只能通过微信和电话来维持了。虽然只隔条深圳河,但我感觉,我和我姐的距离,就像两个天体那么遥远。我姐夫倒是经常过来。他是个秃顶的男人,年龄比我姐大了一轮还不止,五官和脸长得相当随便,就像上帝开的一个不太友好的玩笑。亮点是他在深圳有十几家连锁的港货店,生意做得不错。我所住的这个小区门口,原本也有一家,两年前他交给我打理,可是半年多点时间,这家店子就倒闭了。我承认我不是做生意的那块料。我姐夫拍着我的肩膀安慰我,这不怪你,只怪行情不好,等情行好了,再给你开一家。他一口的港味普通话,含混中带着婉转,让人觉得很可信。可是很遗憾,他说完以后,就没有了下文。
我不能坐吃等死。在朋友帮助下,我找到了现在的这份工作。那位朋友叫水贝,曾经是我的女友。我们在港货店认识,她是我姐夫给我找的帮手,是位精明能干的女孩。她到了港货店之后,店里就没我什么事了。我每天坐在电脑面前打游戏,无聊了就写点小说。在深圳这样一座城市里,孤男寡女天天相处,很难保持纯洁的友谊,我们很快就搞上了,她成为我生活中唯一的追求。可是有一天,她离开港货店,去了一家潮汕商会工作,她怎么进的商会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商会的工作性质,就是跟各种各样的老板打交道。不久之后,她十分抱歉地告诉我,不能再做我女朋友了。我揣摩着,她是不是已经跟哪位老板搞上了?还真是这样,她也没有瞒我,就是为了钱。
分手之后,我們还是保持着正常的交往,经常通过电话和微信聊聊天,谈谈人生和感悟,偶尔我还会陪她购物,陪她吃饭。如果是这样,我们分手和不分手,其实也没什么分别。但是很遗憾,她坚决不再和我做爱。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
“你不是会写小说吗?”她说,“我手里有些资源,给人写自传,十万字左右,一本七万,想不想干?”
我当然想干。但我担心自己干不好,写自传没什么问题,比小说简单多了,拍马逢迎喊口号的事,又不是没干过,机关里的公文都能对付,自传更不在话下,可关键是我没什么名气,很难让人信服。
“这简单,”她说,“名气可以慢慢积累,再说了,他们也不在乎名气,都是些扎在钱堆里的商人,看到莫言的名字多半会以为是个女的,你只要有个证件就可以了,这个由我来负责。”
应该说,水贝是个很有办法的人。这点在港货店上班时我没看出来。到了商会,她像只蜘蛛一样,给自己织了一张绵密的关系网。她让我寄张照片给她。我把照片寄过去。过了两天,我收到一份来自她的快递,打开一看,是张中国作协的会员证,我吓了一跳,发现自己的名字和照片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这张证件上。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成了一名作家,身份提高一截,写自传的条件也就有了。
很快就有了第一笔单,客户是位装饰公司的老板,公司做大了,就想搞点企业文化。水贝说服了他,说企业文化归根结底来自于企业的最高决策者,他可以先搞下个人文化,一个公司只要最高决策者有文化了,企业文化自然也就有了。水贝完全就是胡扯,可是这位老板很高兴地答应了。
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通过采访,以及那个老板提供的资料,整理成一本书,出版的时候署上他的名字。真实的内容不需要太多,除了名字性别这些基本资料是他的,大部分的内容来自于杜撰。两个月不到就交了稿。看完以后,那个老板打电话给我,开口就说:“怎么写得不像我?”
我心里一紧,心想恐怕是要重写了。但是他马上就打消了我的顾虑。
“虽然不像我,但是我很喜欢。”他说。当他陶醉地说要将这本书和他的事迹一代代传下去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的工作有了意义。但是随后我也发现,水贝这个女人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她之所以热情满满地给我找到这份差事,目的不仅仅只是出于朋友之间的帮忙,因为那位老板告诉我:二十万已经打到账上。 这么说来,我有一大半的时间,是在帮水贝打工了。當然,这也无可厚非,饮水思源这个道理我懂。没有她,我连这一小半都没有。所以,我得感谢水贝,她带走了我的爱情,却回馈给我一份还算称心的工作。当然,我更应该感谢那些想名垂千古的企业家和村官,归根结底,是他们的慷慨,让我成为一名足不出户就可以衣食无忧的人。写自传收入不算高,但维持在深圳的生活不成问题。我算过一笔账,懒一点,一年写两本,也比找份普通的工作要好,要是再勤快点,一年写个四五本,我就可以踩着这座城市的中产线了,我很满足。我是个知足的人。
4
每年七到十月,深圳都会刮几场台风。今年也不例外,八月刚过去一半,台风就很及时地来了,电视屏幕右角上挂上了红色预警信号,城市陷入恐慌,如临大敌。公司停工,学校停课,公交和地铁也停止了运行。有点夸张了。其实没什么可怕的,自然带来的灾难,比人为的灾难要仁慈多了。我走到阳台上,眺望这座空荡的城市。天阴沉着往地面压下来,台风还在酝酿之中,没有声势浩大地刮起来,但所有的街道已经被一种蠢蠢欲动的诡异氛围驱散一空。偶尔有一两个行色匆匆的人,像大海中的孤舟,被生活逼迫着走向这场即将到来的台风里。
我站了一会儿,门铃响起来。以为是送外卖的,半小时前我在网上订了两份快餐,这天气还送,太敬业了。我走到门口,从猫眼里一看,门外一张变形了的脸,不是送外卖的,是我那位漂亮的女邻居。
“洗手间的灯不亮了,可以帮我看下吗?”她说。
“当然可以。”我说。我拿上电笔、电胶布,把门打开。一阵熟悉的香味飘过来,将她在我心里的距离立马拉近了一些。我姐也用这种香水,这种味道对我来说显得亲切。我和她对视一下,彼此笑笑。她穿件浅蓝色的T恤衫,下面是条七分牛仔裤。我觉得她比上次精神了很多。
“麻烦你了。”她说。
“别客气,”我说,“举手之劳。”
她打开门,先进了屋,身子挡在门口。她弯腰在鞋架上找了一会儿,回过头来看我,脸上带着歉意,她说不好意思,家里没有男拖鞋。
我返回屋里,拿了双拖鞋出来。她在门口等着,我换上拖鞋,她把挡在门口的身子移到一边让我进了门。也是一室一厅的公寓,户型跟我那套一样,但整洁多了。客厅里一套淡蓝色的布质沙发,一张玻璃茶几,一台液晶电视机在墙上挂着。简简单单的几样家具,但并不显得空荡,那些空着的地方,恰如其分地摆着绿萝和好几个品种的多肉植物,此外,还有一盆长势旺盛的狗尾草,我不知道她从哪里弄来的,这很鲜见。她应该是个热爱大自然的女孩,房子里生机盎然。
“一回生,二回熟,不介绍一下吗?”她走到饮水机前,取了只一次性塑料杯,接好水递到我面前。
“卫鸦,”我说。我接过水杯,仰头喝下去一半。
“这名字很特别,”她说,向我伸出手。“我叫棠夏,海棠的棠,夏天的夏。”
我脑子里立马跳出一个地名,在广州,是个乌烟瘴气的地方,长时间看不见天,与她只有一字之差,但听上去一样。我把水杯放在茶几上,接住她的手,用力握了下,柔软中带着凉意,就像握住一截冰镇过的软体动物。
“也没什么特别,”我说,“我家老头子胡乱取的,希望我飞得高,飞得远,他喜欢听《寒鸦戏水》,一辈子唯一认识的一支曲子,还挺高雅,估计他也没有真正听懂过。我出生的时候,该取名字了,他从里面抓只鸟出来就变成了我。碰到这么草率的老子,也是没办法的事,也不选只好点的,这不,飞到深圳来了。”
“深圳不好吗?”她说。“多少人争着来的地方。”
“我也不知道好不好,反正我不是很喜欢。”我说,“来两年多了,总感觉这座城市跟我没什么关系。”
“我就喜欢深圳,”她说。“全中国最包容的地方,五十六个民族都住齐了,谁来了都能找到故乡的影子。”
她拿着手机,一边点屏幕一边跟我说话,干干净净的声音,语气中饱含着对这座城市的热情,一种满足感挂在脸上。但我认为,这种满足太过纯粹了。包容是一回事,生活是另一回事,包容当不了饭吃。确实,这座城市有值得炫耀的一面,繁华似锦,摩肩接踵的高楼中装着很多个世界第一,会让人产生一种活在大都市里的虚荣。但只要回到生活里,深圳就不在眼前了,它在离你一万里的地方,高不可攀。如果只是找故乡的影子,又何必千山万水跑到深圳来?就住在家乡多好。
我从茶几上拿起杯子,把剩下的半杯水喝下去,走进洗手间。灯装在墙镜边上,我把灯罩拆下来,拿出电笔试了试,电路是好的。仔细检查了一下,镇流器两端有点发黑,问题就在这里了。
“镇流器坏了,得去买一个。”我说。
“啊,这鬼天气。”她说,眼睛从手机上离开,看了一眼窗外,脸上很明显地挂着一层犹豫。“要不,改天再换吧,我先凑合。”
我也看下窗外。风开始有点野了,呼啸着在这座城市里穿行,一些塑料袋和纸片被卷起来,在空中追逐着画出风移动的轨迹。密密实实的乌云压下来,像是要掉到地上,估计很快就是一场大雨。
“我去吧,”我说,“好多天没动过,正想出去走走。”
5
我得出去走走,风大也得去,买镇流器只是顺便,解决温饱是真的。台风警报一起,大半个深圳的门都关上了,外卖肯定指望不上,我自己又从不开火做饭,两年多的时间,厨房形同虚设,厨具就像一件件古董凌乱地摆在那里,很有几分沧桑和历史感。我得准备点方便面,家有余粮心中不慌,有箱方便面顶着,台风刮上几天几夜也跟我没什么关系。只要不把深圳刮跑,风停下来,又是平平静静的日子。
我下了楼,刚出电梯,迎面就是一阵雨,噼里啪啦砸下来。雨来了也得去,我勇敢地冲进雨中,往前跑几步马上又狼狈不堪地退了回来,顶不住,雨点太大,像从天上扔下来的石子。还是得拿把伞。
我回到电梯前,按下开关,一边等电梯下来,一边盯着指示板上那个代表楼层的红色数字,这数字带着一个向下的箭头,从大到小层层递减。当它变成“1”时,电梯叮咚一声停住,门往两边闪开。我眼前一亮,电梯里出现两只明亮的眼睛和一张好看的脸。棠夏走了出来,手里拿把伞。 “雪中送炭啊,”我说,“太及时了,谢谢。”
我伸手去接。她没有把伞给我。
“我也去。”她说,把伞撑开举在头上。
“找来找去,就只找到一把。”她说,“只能让你占占便宜了。”
她的人和伞向我靠过来,我被动地站到了伞下,胳膊和腿碰上她的半边身子,散发着一股青春蓬勃的气息。确实有种占便宜的感觉。但占得还不够。男人就是这样,心像野马,看到胳膊就想奔往大腿,甚至比大腿更深层次的地方。
我和棠夏并肩走进雨里。一路上没说话,也说不出话,风大了起来,一开口风就会把声音带到遥远的地方。雨声也被吹得缥缥缈缈,时远时近,像山谷里的回音。我们走过风聲鹤唳的半条街,没见着一家五金店的门是开的,台风把城市吹成了寸草不生的状态。又往前走十几米,总算有家店的门还没关,但店主已经站在了门外,一副急着要去逃难的样子。他看了一眼满天满地乱跑的风和雨,双手抓住卷闸门,哗啦一声把门扯了下来。
“等等。”我叫住他,以百米跑的速度冲过去。“帮帮忙,拿个镇流器。”
他看我一眼,被我这副湿淋淋的样子打动了,把门又推上去,回到店里,找了个镇流器给我,说:“风大,赶紧回。”
是得回了,本来我还想找家便利店买点方便面,已经来不及了。台风疯狂起来,转眼间把整个深圳吹得乱成一团。路边的树齐刷刷往一边弯,紧接着是一阵更大的雨,劈头盖脸,将棠夏和手中的雨伞压下去一头。雷声也来了,轰隆隆从天边滚过来,突然一声巨响,像是在捶打在人的心上。
棠夏抖了一下,我转头看她,她的脸紧张成一张白纸,脸后面的那块天空,被脉络状的闪电疯狂撕扯着。确实是惊心动魄,我们的眼晴和耳朵里,乱糟糟全是天崩地裂的景象和声音。台风残暴的一面彻底展示出来,碗口大的一棵树,嘎巴一声就被折断了,半截树被风拉到了马路上,狼狈不堪地往前翻滚。满天地都是肆虐的风和雨。又是一阵更大的风吹来,棠夏手中的伞翻了个面,她一撒手,那把伞瞬间飞到了天上。
“跑。”棠夏大喊一声,惊恐地抓住我的手,一下子攥紧了。我们开始狂奔,就像两个相依为命的孤儿,手牵着手,以最快的速度跑过这条风雨肆虐的街道,冲进小区,把这场台风抛在了身后。电梯门一开,棠夏迫不及待地钻了进去。
“真好,安全了。”她脚一软靠在我身上,半天才缓过劲来。
“真好。”我也说。的确是好,闻着她身上那股熟悉的香水味,我突然觉得,此刻她就是我在这座城市里最亲的人。
6
进了门,棠夏指指沙发,让我先坐,她自己去了房间。我看了一眼沙发,淡蓝色的绒布上面,飘着几朵白云图案,纯净得就像西藏的蓝天。不能坐,我满身的水还在滴。我也不想坐,得先把工作干完。这只镇流器来之不易,从台风里争分夺秒弄回来的,就像从鬼门关走了一趟。我拿着镇流器,往洗手间里走。
“等等,”棠夏喊了一声。我回头一看,她拿条浴巾从房间里冲出来,人影一晃,抢在我前面进了洗手间。
“我得先洗洗,淋透了。”她说。门一关,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她在脱衣服。过了一会儿,水声响起来,毛玻璃后面一片水汽氤氲。我看到一个白色的带着肉感的轮廓,像皮戏影一样,影影绰绰地晃动,两条腿就有点站不踏实了。
我也该回家去冲洗一下了,淋了一场雨,满身是这座城市二十一世纪的味道。可是不知怎么回事,我鬼使神差地站这间屋子里,没有离开。我攥着镇流器,像个傻瓜一样,听着洗手间传来的哗哗水声。在这充满魔力的水声中,我想象着一个女人湿润饱满的身体,这个身体曾经从台风里逃出来,靠在我身上,那是多么美妙的接触。约摸五分钟后,棠夏从洗手间出来了,裹在一条浴巾里,带着一股芬芳的水汽。
“你也洗洗?”她指指洗手间。
这是暗示吗?我心里热了一下,紧接着,这股热量像电流一样转移到裤裆里。太邪恶了。这些年除了水贝,我没碰过别的女人。对我来说,在水贝之外,每一个女人都是一种新鲜而神秘的存在。确实是有点单调了,我扎在文字里,把整个深圳都隔在门外,水贝一个人代表了我对女性的全部幻想和渴望。她就像个优秀的驯兽师,不动声色地将我引入一只循规蹈矩的笼子,见不到外面的天。但是,这场台风又把我从笼子里吹了出来。我看着这个叫棠夏的女孩,心里刮起了一场比窗外更大的台风。说实话,我真的很想去洗洗,但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她要是没有那个意思,我可就尴尬了,毕竟面对面住着。男人和女人,在感情上代表着攻防两端,但往往在大多数时候,男人比女人怯懦多了。
“一会我回家去洗。”我说。
“都生死与共了,还这么矜持?”她拿了把电吹风出来,坐在沙发上,歪着脑袋吹头发。我走进洗手间,把镇流器换上去,按下开关,灯亮了。又反复试了几次,没问题,便走出洗手间向棠夏交差,我告诉她,任务圆满完成。
“还真有两下子。”棠夏走进洗手间,试了下,很满意。她拿出钱包,翻出张二十的,再加上五块。“给,”她说,“你说的,五折。”
“少了,怎么也得两百。”我一本正经地说,指指外面。“这么大的风,差点把小命都刮没了,二十哪够。”
“也对,值两百。”她爽快地掏了两张一百的出来,拍到我手里。
“真给啊?”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把钱退回给她。“逗你玩的,你的钱也太好赚了,早知道给你当私家电工,三两年就成富翁。”
“哈哈,逗谁啊。”她接过钱,塞回钱包里,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脸上一副胜利者的表情。我的玩笑被她顺手牵羊,成了套在她玩笑中的一个引子。看来这个外表简单的女孩,内心并不是那么清澈见底,在这张漂亮的面孔下,隐藏着一颗阅人无数的心。我想起在深圳跟我有过交集的女人,她们都不是那么简单。我姐、水贝,再加上眼前的棠夏,就像些随风吹到这座城市里的野草,充满坚韧和强大的生存能力。她们身上,都披着一层坚硬的铠甲,轻易刺不进去。
“饭还是要请你吃一顿的,风吹雨淋的,不能让你白受罪,这年头欠什么都好,不能欠人情。”棠夏说,拿过手机看一眼:“到饭点了,这天气也出不了门,就在家里随便做点怎么样?愿意将就吗?不愿意就改天。” 我太愿意了,正为没买到方便面的事发愁。一听到吃饭,我肚子里就开始造反。我说:“不用改天,择日不如撞日。”
“那就今天,不刮台风估计你也不会吃。”她笑眯眯地盯着我,那双眼睛,仿佛能洞穿我的五脏六腑。
她找出条围裙,拿在手里,问我要不要看电视,看就打开,不想看可以帮她打打下手。这无疑是件让人怦然心动的差事。但我还是打算先回家一趟。我得冲个凉,把台风留在身上的印记冲掉。
7
等我回来,棠夏已经把饭菜准备好。她没有换衣服,浴巾还裹在身上,脖子和胸部大大方方留出一块光洁柔滑的地方。这倒是令我意外。说实话,我难免有点心猿意马,但我很乐意她这样的装扮,与一个裹着浴巾的女人共同坐在餐桌前,分明是一种共度一生要把日子过到底的状态。这样一来,在这个刚结识不久的女邻居家里,我有了种男主人的感觉。
这顿饭称得上丰盛,一盘卤牛肉、一盘番茄炒鸡蛋、一盘青菜,还有半只盐焗鸡和一小碟花生米。想到这些食物来自于一位裹着浴巾的女人之手,更是别有风味。开始我还有些拘谨,以一位萍水相逢者所应该具有的分寸,努力控制着筷子的节奏。后来慢慢吃开了,就顾不上形象了。我风卷残云,一副要把整张桌子都吃下去的样子。
棠夏坐在我对面,一直没怎么吃,筷子偶尔动两下,像个厌食症患者。大多数时间她在笑眯眯地看着我,就好像一个男人的狼吞虎咽让她很有成就感。
“慢点吃,跟饿死鬼赶着投胎似的。”她说。“又没人跟你抢。”
我嘴里说好,手上的动作却一点也没放慢。我怎么慢得下来?这两年我就没在饭桌上正儿八经地坐过。想到这里,我鼻子有点发酸,眼眶里有股温热的东西想往外跑,我强忍着将它压住。感情色彩一出来,这顿饭就变得有点多愁善感了。棠夏看着我的表情,似乎也受到了感染,就像是两根相同频率的琴弦,一根颤动,会引起另一根的共振而产生共鸣。我们同时想到了一样东西:酒。
“喝点?”她说。
我点点头。她离开桌子,从房间里拿了两只杯子和一瓶红酒出来。
“最好是白的。”我说。
这顿饭一吃,我已经没怎么把自己当外人了。我的确是想喝点,风里雨里走一趟,魂都快丢了,得喝回来。我看了一眼窗外,台风还在呼天抢地地吹,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窗外的深圳就好像是某部好莱坞的灾难片。爱吹就使劲吹吧,我想,天塌下来也不怕。有家就是好,再怎么吹得惊天动地,都关在门窗外了。
“白的没有,”棠夏说,“有洋酒。”
“洋酒也行,比红的好。”我说。
她把红酒拿回去,换了瓶轩尼诗XO出来,倒了两杯。她倒酒的动作轻车熟路,显示出深谙此道。
“不加冰?”我说。我接过酒杯。
“加什么冰,”她说,“加雪碧和冰,都是台湾佬干的事,好好的酒給糟蹋了。”
她对酒的认识,似乎比我要深刻得多,说起来一套一套的,让我感觉面前就像站了一个资深的品酒师。我没那么多讲究,喝酒是当秘书时练出来的,跟在局长后面胡吃海喝,他让我喝什么我就喝什么,于是就喝出了我对酒的理解,能迅速把人放倒的酒就是好酒。来到深圳以后,就没再喝过了,那几年的秘书生活,差不多让我把一辈子的酒都喝完了。但今天确实是想喝点,跟一个女人对饮,对我来说是头一回。我看着风雨飘摇的窗外,想起白居易的诗: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是多么美好的意境。
我们一人拿一杯,举起来,晃了晃,酒在杯中呈现出黄金般的色泽。我盯着棠夏的杯子,这是一种昂贵的水晶白兰地杯,质地相当好,她轻盈地握在手里,让酒杯又多了一层神秘的光环,仿佛这酒杯就是为她的纤纤玉手而生。但她喝酒时的那股豪爽劲,跟这酒杯的品质就是两码事了。
“干。”她说。仰头就干了。
我也干了。这正是我习惯的喝酒方式。洋酒热热辣辣地下去,暖意从胃部开始漫延,渐渐抵达到四肢百骸。真好。一杯酒下去,窗外的风雨声似乎就小多了。我们又碰了一杯。
“能喝多少?”她问我。
“半斤左右。”我说。
“那正好,一人一半,把这瓶喝完。”她说,“但我提醒你,喝醉了不许耍流氓。”
半瓶酒就喝成流氓,未免太小瞧我了。她大概没跟当秘书的喝过酒,要是见过我当年陪局长喝酒时的豪放样子,她就不会这么想了。到了酒局上,我们都是手里拿着酒杯,口袋里装着海王金樽,别说这洋酒了,五十三度的茅台,半斤下去还不够打底。再说了,就算是真喝醉了,我也不会耍流氓,一喝醉我睡得比猪还死,这是作为一个秘书必须具备的酒品,必须睡死了,领导才方便去干别的事。
棠夏的这瓶洋酒不错,一入口就让人想起法国干邑地区的生命之水,以及那个神秘的百年轩尼诗家族,但对我来说还是太淡了。一瓶很快就喝完,我跟没事似的。棠夏自己倒是醉了,她站起来,摇晃两下,又跌坐在沙发上。就在坐下去的瞬间,裹在她胸前的浴巾突然崩开,滑到了地上,一个光洁的身体毫无保留地向我贡献出来。看到两腿间一抹黑,我脑袋嗡的一声响了起来。真没出息。我眼前一片眩晕,这可比酒厉害多了。
“帮我捡起来。”她指着地上的浴巾。
“好,我这就捡。”我毫不客气地一把将她抱住,顺势按在了沙发上。这时刻还他妈虚头巴脑,就不是男人了。她指了指房间,只说了一个字:床。我就再也没让她说话了。
8
一早醒来,风小了很多,窗外的天空升高,云层就像被雨水洗薄了,由黑色变成浅灰。雨还在下,但不是昨天的暴雨,淅淅沥沥的,下得柔情似水,就像是在为昨天的疯狂道歉。城市还是一种空荡状态,人们依旧保持着警惕,台风还没走远,没准什么时候又会刮回来。我一转身,看到露出被窝的半截身子,很白。然后是棠夏的脸,两只明亮的眼睛好奇地审视着我。
“你说,我们怎么就搞在一起了呢?”她脸上的亢奋之情尚未褪去。
“怎么在一起?台风吹在一起了呗。”我说。 “这个解释好,很文艺。”她说。“这么说,是老天的安排了。”
“这样的台风我不介意多刮几场。”我说。“最好一场刮一个美女来。”
“看不出来啊,人面兽心。”她用手指敲敲我的头,又在我胸前狠狠捏了一把。我顺势抓住她的手,同时也抓住了满满的一种温润柔软的感觉,像包着一层丝绸的面团。她的皮肤不是一般的好,昨晚的事情快得跟这场台风的节奏差不多,没来得及体会,就激烈地刮过去了。我攥着她的手,从手背摸到手心,再从手心一寸寸往上移,抵达手腕时突然停住。我就像触电一样,从指尖传来一种莫名的战粟。我把她的手从被子里拿出来一看,上面落着两个明显的烫痕,就像两朵枯死的梅花,让整条手臂都有着一种惊心动魄的视觉效果。
“自己用烟头烫的,”她说,“好看吗?很容易,烟头点上去就有了。”
“好看,”我说,我投其所好。“有种残酷美。”
“我现在总算知道了,书读得多的人,说话就没一句是真的。”她说,“还残酷美,美个屁,残酷倒是真的。”
故事就来了。她告诉我,这两个疤痕下面,隐藏的是两个男人。第一个是她读大学时的老师,教历史的,谁说历史老师都是古董?当这个满口仁义道德的男人向她发起进攻时,她几乎没怎么来得及抵御,就稀里糊涂地到了他的床上。那时候,她心里满满的全是爱情,感觉一切都能为那个男人付出。这位历史老师也是信誓旦旦,等她毕业就离婚。可是还没毕业,历史老师的老婆就发现了这件事,她跑到学校里来闹事时,这个为人师表的家伙不假思索地站在了老婆那边,于是他就变成了第一个疤痕。第二个疤痕来自于一位工程师,在深圳认识的,同居两年多,到了谈婚论嫁了,突然去了国外工作,一去就杳如黄鹤。从那以后,就没有固定的了,非要说男朋友的话,有位台湾酒商勉强算,昨晚喝的那瓶洋酒就是他的,可惜有老婆,没老婆就嫁他了。“对我好,又有钱,你还能要求什么?不是他的话,这房子买得起?六万多一平米,抢银行也得干好几票。”
想想也是,在物质面前,道德只是件外衣,薄如蝉翼,随便一下就能将它彻底撕破。我想到了我姐,又想到了水贝。这几个女人的世界里,存在着一套共同的价值体系。可是我姐不一样,除了我姐夫,她没有别的男人。在这一点上,棠夏要混乱多了。我一边听,一边整理着她的故事,这两个疤痕,分别代表了爱情和婚姻,后面那些没有变成疤痕的男人,包括那位台湾酒商,则代表着欲望和物质。
“那我呢?”我问她。
“你?就是台风吹来的。”
言下之意,我只是被这场台风意外吹到她床上的一个过客,她随手一捞,就变成了一只砝码,在某种程度上压制着那些男人带给她的失衡。
这么一来,我心里就有点五味杂陈了。与此同时,我感觉周围也多了一群男人的影子。不是这场台风的话,躺在她身边的,多半就是那个台湾来的酒商,也有可能是个电工,或者隨便从街上拉回来的某个异性。听她的语气,她不介意跟任何男人睡觉。好白菜都被猪拱了。我想起了我姐,还有我姐夫的那颗秃头,心里感到一阵恶心。
“其实昨晚我没醉。”她说,“故意的,我就是想搞你。男人可以乱搞,女人为什么不可以?”
这么混账的逻辑,我居然无法反驳。
“我喜欢你这种斯斯文文的男人,像个大学老师。其实到了床上都一样,根本不像外表那么温文尔雅。你怎么不说话了?”她像安慰小孩那样,摸摸我的脸,就好像是她占了我多大便宜似的。“你情我愿,千万别有什么负担。”
我能有什么负担?我是个生理正常的男人,酒色财气,没一样不喜欢。见到漂亮女孩,根本不用她们挖坑,自己就把自己埋了。但我还是装出一副受伤的样子,跳下床,穿好衣服准备离开。
她拉住我,说:“搞搞可以,别谈感情啊。”
我甩开她的手,一声不哼地离开了。我装出来的这副样子,连我自己都吃了一惊,怎么就这么虚伪?说实话,棠夏的担忧,也是我的担忧。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和她谈感情。这个刮场台风就可以跟我睡到一起的女人,与我心中的那个对象隔着十万八千里。我可不希望我另一半的感情里,装载着如此丰富多彩的人生,我也不想有一天,被她用烟头烫到那条手臂上去,成为她生命中的第三个疤痕。
9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和棠夏又成了两个陌生人。有时经过她门口,看到那扇关得严严实实的防盗门,我回想起那场奇怪的际遇,觉得就如同是一场梦,很不真实。我们的相遇就像那场突如其来的台风,平息之后便了无痕迹。偶尔想起棠夏,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她手腕上的两个疤痕。
我又回到了水贝的那只笼子里,天天扑在电脑面前,疯狂地敲打键盘。自传写得越来越得心应手,就仿佛我的电脑里有个模子,只要把那些道貌岸然的企业家的资料往模子里一装,就会出来一段励志的人生。写累了,我就玩玩游戏,看看电影,实在无聊了,我也会去中心公园的福田河绿道上走走。应该说,这是遇到棠夏之后,发生在我身上的小小改变。那场台风之后,我的生活范围扩大了。
福田河绿道称得上是深圳最美的一条绿道,从笔架山一直通到红树林。旁边是福田河,蜿蜒着穿过城市的心脏地带,以前就是条臭水沟,经过治理,水变绿了,岸边的青草重新生长出来,在城市建设方面,深圳总是有着近乎神奇的效率。福田河变绿之后,这条绿道要山有山,要水有水。那段时间,我眼中的深圳,很大一部分都是围绕着这条绿道构成。绿道的一边是以华强北为中心的商业区,地王大厦和京基一百两栋摩天大楼高高耸立,指向深圳的蓝天,就像两支火炬,照亮着这座城市的经济面貌;另一边是市民中心,就像一只大鸟准备展翅高飞,中心书城、图书馆、音乐厅、少年宫与市民中心隔路相望,共同代表着这座城市的政治和文化。除此之外,绿道上还经常有情侣成双对地走过,我喜欢观察他们,脑子里想象他们的生活。
有一天,我走完绿道回来,刚出电梯就看到了水贝。她站在外门,像个等候猎物出现的猎手。这让我很意外,自从去了商会工作后,她就再也没到我这里来过。她站了大概有段时间了,两条腿动来动去,不停地改变着站立的姿势。 “好久不见。”她说。“刚想打电话,你就回来了,去哪里了?”
“走了一会儿绿道。”我说。
“你是该多出去走走,”她说,“天天窝在家里写东西,不活动,迟早把身体搞垮掉,老王的稿子写完没有?”
我这才想起来,该交稿了。这部自传半个月前已经写好,我放在电脑里,一直没去管它。老王是个做海鲜批发的家伙,满身的鱼腥味,在这部自传里,我让他变成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可是,交稿也不需要搞得这么复杂,稿件打印出来,快递过去就可以了。水贝专程来到这里,应该不只是为了稿件,也许我还得向她交点别的东西。我猜想,她勾搭的那个老板,在某方面可能有些不足,而这个不足她想找我来弥补。
“不请我进去坐坐吗?”她说。
“必须得进去。”我说。我看着这个女人,内心生发着一种邪恶的快感。
10
我打开门,水贝抢在我前面挤了进去,她迅速脱掉衣服,进了洗手间。我进门刚换好拖鞋,洗手间里已经响起了哗哗水声,她已经在冲凉了。
她冲凉也只是意思了一下,两分钟不到,就披着我的浴巾,湿漉漉地出来了。
“你也去冲冲。”她说。
我知道,她的潜台词是:冲完好上床。
她把浴巾丢给我,自己进了房间。我拿着浴巾,往房间里瞟了一眼,她头发还没吹干就躺到我床上去了,很有点迫不及待的意思。我们有一年多没有干过那件事了。可是不知怎么回事,激动了一阵子之后,我很快就兴趣索然。我没有去冲凉,而是走到书桌前,打开电脑和打印机,把稿件调出来,开始打印。
“你有人了?”她走出来,从我手里把浴巾拿过去,重新披在身上。
我点点头,没看她。我看着打印机一页一页往外吐纸,心里计算着每一张纸值多少钱,我占多少,水贝占多少。随着打印页数的增多,这个数字慢慢大了起来。
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水贝臉上出现了一种难以置信的表情。过了一会,她问我:“怎么在一起的?”
“台风吹在一起的。”我说。
“这么简单?”她的脸色有点难看了。她耸耸肩膀,把浴巾抖在地上,拿起衣服,一件件往身上穿。
“就这么简单。”我说。我盯着她的脸,心里涌动着一种报复之后的快感。
“有机会我倒想见见她,认识一下。”
“没那个必要。”
“有相片吗?”
“没有。”
“叫什么名字?”
“棠夏。”
“长得怎么样?漂亮吗?她是干什么的?”她连珠炮似的发问,让我无端烦躁起来,我怒不可遏地说:“我问过你跟那位老板的事吗?”
“弄了半天,你在吃醋啊。”见我发火,水贝一下子明白了,她说。“你还是很在乎我的嘛。”她笑了起来,带着一种成就感。
“你想听吗?”她说“想听我可以告诉你。”
我当然想听了。关于那个老板的事,她在我面前只字未曾提过,我确实想知道点什么。这个神秘的家伙,就像个无处不在的影子,潜伏在我心里的某个角落,时不时跳出来,让我忧郁一下子。
“其实,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就是卖个肚子。”她说的卖肚子,是指代孕。她跟那男人签好合同,以一年为限,先付一半,成功后再付另一半,代孕期间不能有男朋友,所以就没跟我在一起了。遗憾的是,一年时间过去了,折腾来折腾去也没能怀上。后来一查,不是她的原因,是那男人的原因,合同就解除了。这样一来就解放了,她拿了一半的钱,剩下的正在努力争取,毕竟耽误了一年的时间,就算嫖娼,也得付出代价,更何况是如此浩大的一场工程,他多少还得给点。
“不过,就算一半也很不错了,好几十万啊。”她举起一个巴掌。“那时在港货店上班,一辈子也没想过可以赚这么多。”
代孕我多少知道点,有钱人玩的游戏。两口子生不出孩子,就借别人的肚子。代孕也分人工和自然两种,自然代孕说白了,就是违法,借的不只是肚子。从水贝话里透露出来的意思,她和那个男人之间的交易属明显于后者。也就是说,她就像块出租的土地,承租者可以随意播种,等待收获。这确实有点荒唐,她居然如此轻描淡写,这已经不是我在港货店里认识的那个水贝,而是一个利欲熏心的女人。她使我隐隐意识到,在这座城市里,有一种神秘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具有强大的力量,让任何人都无法抵抗。我无法说清楚那是什么,也许是金钱,也许是欲望,也许是诱惑,但又不仅仅只是这些,这种力量的构成远没那么单一。我姐、棠夏、水贝,都是被这种力量吞噬的人。不同之处是,我姐和棠夏一直服从于这种力量,水贝却想尝试着从这种力量里走出来。她这次来找我的主要目的,是告诉我一件事,她利用在商会积累下来的人脉和资源,想开家文化公司,合伙人找好了,由对方投资,她来经营。她得干点自己的事,男人终究是靠不住的,偶尔靠靠可以,但不能一辈子依赖,男人是树,女人得做另一棵树,不能做藤。“你得帮我。”她说。
我帮得还不够吗?我心想,写了一年多的自传,大部分时间是在给她打工。但我没有把这话说出来。
11
大约过了半个月,水贝打电话给我,说她约了个人,要谈件很重要的事,在田面设计之都的一家咖啡馆里,让我也过去一趟。“你一定要来,这事对我很重要。”她亢奋的语气中,蠢蠢欲动地潜伏着一个伟大的计划,看来我不去是不行了。
她从微信上发了位置给我。我打开看了下,离我住的地方不远,便决定走路过去。这段时间我爱上了走路,就像蜗居和宅男一样,全民运动在这座城市里成为一个炙手可热的时尚名词。在我的微信朋友圈里,活跃着一群跑步的人,动不动就跑上几十公里。无可否认,这些迷恋于在网上的晒数据的家伙感染了我。我计划着什么时候也加入那支奔跑的队伍,让生活变得积极起来。
我下了楼,走到小区的一个花坛旁边,遇到棠夏。她挎着个包,朝我笑笑,就像阵轻烟从我身边飘过。这让我很有些意外。这种风轻云淡的见面方式,让我不得不再一次郑重地怀疑,我们共同度过的那个台风之夜,就是个梦,它根本就未曾真实发生过。但是,她身上那股熟悉的香水味,又真实地勾起了我对那个夜晚的某些记忆。这种味道,我姐身上也有,这是我对棠夏的第一印象。 她走向了停车场,那里密密麻麻塞满了车。这座城市车辆增长的速度有点吓人,我刚住到这里时,这个小区还有不少的停车位空着,两年时间就全挤满了,比病毒的繁殖还要迅速。车的档次也直线上升,满眼的奔驰宝马,不是名车都不好意思在里面停。
棠夏走到一辆咖啡色的沃尔沃旁边,拉开车门,低头钻进了进去。我扫了一眼,驾驶位上坐着一个面容臃肿的中年男人,脑袋很大,几乎占住了半个身子,像只硕大的冬瓜毫不客气地摆在肩膀上,吞掉了整条脖子。过了一会儿,棠夏的脑袋也摆了上去,让这只堆满脂肪的肩膀变得更加拥挤。这个胖子很有可能就是那个台湾酒商,当然,也有可能不是。在棠夏手腕上的那两个疤痕之外,存在着一个混乱的男性群体,他们构成了棠夏群魔乱舞的生活。
我看着车里的这两个人时,他们也在看着我。我转过身,感觉到背后一阵发冷,全身上下的鸡皮疙瘩都出来了,这两个人的目光从挡风玻璃里穿出来时,就像是两条蚂蟥似的叮在我背上。
很快,这辆沃尔沃从停车场开了出来,载着棠夏和那个中年男人,转个弯消失在我的视线里。他们走向的,是一场即将到来的约会。我点了支烟,边抽往边往小区外走。
12
咖啡馆不大,但环境很好,简简单单的装饰,屋顶蜿蜒曲折地分布着一些管道,散发出一股后工业时代的气息。四面墙壁都是书架,摆着种类繁多的书籍。很多书都用塑料薄膜包着,没拆开,估计就是个摆设,没人看过。在这个信息大爆炸时代,人人一部手机,头低下去就抬不起来,看书已经变成一件奢侈的事。
水贝坐在靠墙的一个卡座里,穿条纯黑色吊带裙,露出两根清晰的锁骨,锁骨下面是充满挤压感的事业线,饱满的胸部呼之欲出。说实话,我不喜欢她这样的装扮。但我喜不喜欢,对今天的水贝来说并不重要。女为悦己者容,而我只是个局外人。与她并肩坐着的,是位五十上下的男人,他的审美,决定了水贝今天的穿着。我走到他們对面。水贝站起来,指着旁边的男人向我介绍:“肖总。”
“叫老肖就好,听着习惯。”男人站起身,一只手彬彬有礼地向我伸过来。我接着握了握。很有力量的一只手,就像他的声音一样,坚定,温暖,带着一种安全感。
“卫鸦。”我说。
“听水贝介绍过,中国作协会员,大才子啊。”他说。“我喜欢跟文人打交道。”
他的话让我有些脸红,说实话,那张假会员证,我看一眼就扔在抽屉里了,从来就没拿出来过,它让我觉得自己是个骗子。我也就是通过水贝的人脉资源,靠当秘书时练就的一手马屁文章混口饭吃,跟才子不搭边,离文人就更远了。据我所知,深圳确实有很多牛皮的文人,这座财大气粗的城市,动不动就花笔钱,从外地请几位名家来,给他们安排一份衣食无忧的工作,使之成为深圳作家。与此同时,深圳也有很多不牛皮的文人,打着文学的幌子,骗吃骗喝,更恶劣一点的,就找人四处借钱,把所有认识的人都借过一遍之后,逃之夭夭。所以,文人这顶帽子,我可不敢乱戴。
老肖递过一张名片。我接过来看了下,手上立马感觉到一种沉甸甸的分量。名字:肖永良,头衔:中国公民。我不禁感慨,一个人得活出多大的自信,才能拥有一张如此低调的名片啊。
“坐下来聊。”老肖说。
我就坐了下来。老肖也坐回沙发里,他微微调整一下身体,与水贝保持了一个恰当的距离,让人觉得既不亲近,也不疏远。
水贝按下服务灯,叫服务员添了个茶杯。他们喝的是茶,老肖自己带来的茶叶,一种质地上乘的竹叶青,泡进水里,慢慢变成整齐的一簇绿叶,根根立在水中。这无疑是绿茶中的极品,可是,在咖啡馆里喝茶,我倒是很少见到。
谈话没有过多的寒暄,直接进入主题,是水贝开文化公司的事。看来她的创业激情,不是一时冲动,而是背后有根坚实的柱子在撑着。文化公司由老肖负责投资,水贝负责经营和管理,业务方面不用操心,就做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块。老肖不在乎能赚多少钱,赔钱也要做,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不能丢,总得有人传下去。第一个项目先做老肖的家乡潮州,文字方面的工作由我来负责,我得去潮州住一段时间,通过实地走访,搜索那里的宗教、美食、民间艺术、古建筑、古村落等方面的资料,回来后整理成书。这很对我的胃口,终于可以干点高尚的事了。
老肖是个很有情怀的男人,很多观点我们一拍即合。更重要的是,他温文尔雅的谈吐让卡座里的气氛变得相当愉快。自始至终,我被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风度感染。他的着装,他的举止,无不显示着一个男人的品味和修养。就连他的十个手指,也修剪得一丝不苟,看上去就像一件件精美的艺术品。
但是,我似乎也看出了一点门道。水贝和他靠得很紧,当着我的面,有意无意,时不时作出些亲昵的举动,毫无顾忌。而老肖,则坦然地接受着这种亲昵,不拒绝,也不过分迎合她的暧昧,分寸把握得恰到好处,就像个太极拳师,一招一式,浑然天成。
这就是水贝找的那个老板?两年来,我一直在寻找这个潜伏在我生活中的家伙,他悄无声息,却又无处不在,像只隐藏在我身体里的蝎子,在我想起水贝的时候,举起尾巴来,狠狠地蜇我一下。
我原本以为,水贝这棵白菜,是被一个跟我姐夫一样粗俗不堪的男人拱了。没想到是老肖。这么一来,我心里的挫折感反倒没那么重了。老肖不是猪,相反,他是个让朋友和敌人都会去尊敬的人。别说是女人,就算是男人,也会对他举手投足间所表现出来的那种风度着迷。金钱和美女,本来就属于他这类人所有。
13
女人干成一件事情,比男人要容易多了。比如水贝,想开公司,公司就有了。当然,那也得看她背后的那个人是谁。像老肖的样的人,就算有一天他指着帝王大厦,对我说要将它买下来,我也不会感到有什么意外。两杯茶左右的工夫,该聊的事情就聊得差不多了,一家文化公司已经摆在我们面前。一切都是现成的,老肖旗下有家文化公司,做的是一本老年人杂志,近两年,全中国的老年人都迷上了广场舞,杂志就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了。好在公司没解散,这不,正好利用上了,都是做文化,法人和股权变更一下就好,到时他会往公司账号上打笔钱。他让水贝只管放心大胆地去做,一切都不是问题。 也就是说,资源不是问题,钱嘛,就更不是问题。不过老肖没这么说。我不禁感慨,人与人的差距不是肉眼就可以看得见的。老肖这样的人,几百万的投资扔出去,就像吃顿饭那么简单。甚至是,吃一顿饭,或者让一个女人开心,在他眼里看来,也许是件比几百万还要重要得多的事。
说实话,水贝算不上多漂亮,但无可否认,她是那种很耐看的女人,浑身洋溢着一种让人愿意接近的亲和力,这种亲和力掩盖了长相的不足。而且我也发现,一个女人的魅力,不仅仅只来自于外表的美丽。在外表之下,有一种比美丽更神奇,同时也更能打动男人的东西。这种东西,适合老肖这种久经世故的男人去解读。所以,喝茶期间,老肖好几次提起,说从水贝身上,他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于是我就想,年轻时的老肖,一定也是个和水贝一样的人,不择手段,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机会,获得大量的财富和资源,衣食无忧之后,沉淀成一个处世不惊的男人。
事情谈完,老肖抬起手腕,看了下表。
“到饭点了,一起去吃个饭?”他说。“花卉市场那边有家斋菜馆,离这里很近,素食做得不错。”
老肖的提议向我们表明,他是个素食主义者。在这座城市里,有很多像老肖这样的有钱人,抵制着大鱼大肉的诱惑,以简餐素食来奉行他们对生命和自然的尊重。他们都是些有追求的人,认为一个人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去创造一些高尚的生活,同时也抛弃一些俗气的生活。对于他们的追求,我难以理解,但毫无疑问,他们抛弃的生活,就是我和水贝正在努力追求的。
“还是肖总有品味。”水贝装出一副对素食很感兴趣的样子,把脸转向我,说:“你得多学学,肖总就是本书。”
说实话,我不喜欢这种赤裸裸的拍马,虽然我当秘书时,拍得比这还要恶心。素食就代表品味吗?这个我不认可。但我必须承认,水贝的后半句话说得挺有道理。在我们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本书,只是内容有深有浅。如果拿书来比喻,老肖无疑是部厚重的历史名著,从内到外散发着一种内敛而深沉的光芒,可以想象,他的每一页人生里,都有一个既迷人又精彩的故事。在老肖的对比之下,水贝只是本肤浅的青春读物。而我,到了深圳之后,也许只是张白纸。
接下来,他们又聊了一番素食方面的话题,让卡座里弥漫着一股风轻云淡的味道。可是,除了自己感兴趣的几个片断,其余的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正聊得开心,水贝的手机响了,她看了下屏幕,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慌张,她喝口茶及时镇住。
“我去接个电话。”水贝站起来,离开卡座,着急慌忙地走到门口,借着一株铁树的掩护接通了电话。我看不到她的表情,那棵铁树茂盛的枝叶将她的脸遮住了,但她时不时传来的高昂声调,显示出这个电话让她很激动。果然,打完电话回来,水贝脸上不太自然。但她很快就掩饰住了。她笑眯眯地跟老肖来了个拥抱。
“不好意思,有点急事,得先走。饭就不吃了,改天我请你。”说着就拿起包,急匆匆地出去了。
水贝一走,卡座里就像吹进来一阵凉风,热烈的气氛立即就降下来了。老肖提议的那场斋菜,自然也没有必要再吃。我跟老肖是第一次见面,两个男人奔赴一场具有高尚情操的饭局,多少有点莫名其妙。再说了,我对素食的接受程度,仅仅只是不排斥而已,清汤寡水的,想让我爱上很难。
“我也有点事。”我说。
“这样啊,看来今天不是个吃饭的日子。”老肖心照不宣,顺着台阶就下来了。看得出来,他对跟一个男人去吃饭同样缺乏兴趣。但他还是表现出一脸的遗憾,就好像没吃成这顿饭,对他来说是人生中的一大憾事。他向门外招了下手,一个胖乎乎的小伙子一路小跑着像个球一样滚了进来,恭敬地站在我们面前,满身的肉抖个不停。他是老肖的司机,体形比老肖更像位老板。老肖把账单递给胖子,让他去买单。胖子跑到前台,一会又跑回来,说单已经买了,是水贝买的。
“这小孩,”老肖说,“抢什么不好,抢着买单。”话虽这么说,却掩饰不住脸上的那股满足。看来,再怎么有钱的人,也喜欢有人抢着买单的感觉。
老肖让胖子去把车开门口来,然后问我住哪里,回去方不方便,有需要的话一会儿让司机送下。“水贝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千萬别客气。”他说。
“不麻烦了”,我说,“我就住附近,坐车还没两条腿快。”
“那就先这样,改天再聊。”老肖说。他站起来,再一次跟我握手。
14
出了咖啡馆,门外是振业路,密密麻麻的车辆像忙碌的蚁群,在黑色的油砂路面交错穿梭。这是深圳最忙碌的几条马路之一。对面是中心公园,深圳的绿色心脏,四周没有高楼遮挡,阳光大大方方落在宽阔的草坪上。草坪上有个女孩,在挥舞球拍,蹦跳着击打一只往她头顶落下来的羽毛球。在阳光和草地的衬托下,女孩散发着一股蓬勃的青春气息。她的对手是个戴黑框眼镜的男孩子,一看就是个没什么运动天赋的家伙,他手忙脚乱地举着拍子,笨拙地应付着来自于女孩的扣杀。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拙劣的技术一点也不防碍他对运动的热情。
也许是受到了这对情侣的感染,我很想到那片金子般的阳光里去走走。单从环境方面来讲,深圳应该说是座很不错的城市,到处绿树成荫,此外,这里还有我在家乡那座小城看不到的蓝天和白云。去中心公园得穿过振业路,我刚走到斑马线前,突然间看到了水贝,这个女人止住了我对阳光的渴望。刚才的电话,显然比阳光和草地更让我感兴趣。我停下来,躲到一棵树后,隔着马路窥视这个女人。
水贝站在对面的公交站台旁边,面前停着辆黑色宝马,车窗摇下来一小截,留了条巴掌大的缝。她对着车窗,通过这条缝,正在跟车里面的人争论什么。我听不清楚。我和她之间隔着大约三十米的距离,在嘈杂的车流中,她的声音像根丝一样若有若无。但从她脸上的表情判断,她很愤怒。
吵了一会儿,水贝拉开车门,气冲冲地上了车。宝马发动了,从对面的半边马路上飞奔而过。我隔着马路,看到驾驶位上一颗秃头迅速从我眼前闪过。这颗奇特的脑袋让我陡然心跳加速,我太熟悉了。我突然想起来,我姐夫也有辆这样的车,挂着深港两地的车牌,后尾箱改装过,他仗着自己是港商的身份,偶尔会利用这辆车来搞点走私,自然,我估计他也没少搞车震。 原来是这条狗!我骂了一句,心里就像被针扎一样难受起来。老肖这么温文尔雅的男人,差一点就误会他了。
回到家里,我满脑子是水贝、我姐、我姐夫,这几张面孔反复交错。等内心稍微平静些的时候,我整理了一下思路,线索慢慢清晰起来。我姐嫁过去之后,两年多也没生小孩,我姐夫自然想有个孩子,就盯上了港货店里上班的水贝,他们之间来了一场不可告人的交易。难怪,没有任何迹象,水贝就从港货店里消失了。商会的工作,应该也是那个秃子给她找的。我突然感到一阵毛骨悚然。这条狗,我想,活该断子绝孙。他让我和我姐,同时陷入了他和水贝的混乱关系里。我拨通了我姐的电话。
“你没发觉姐夫有问题吗?”我开门见山。
“什么问题?”她警觉地问我。
“除了女人,”我说,“还能有什么问题。”
“人还没死,就开始说鬼话了。”她说。
“我看到了,”我说,“就刚才。”
“你哪只眼睛看到的,”她说,“他现在就在家里,别信口开河。”
“让他接电话。”我说。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吃饱了撑的,接什么电话,没别的事我先挂了。”
说完真的就挂了电话。这就很明显了,绝对有问题,她从来没这么着急挂过我的电话。从她的语气中,我已经听出一丝慌乱和无奈。我没有多想,找出港澳通行证,看了下,前不久签的探亲签,还在往返期限之内,便出门打了辆车直奔皇岗口岸。
15
我姐住在港安医院后面,那地方属于荃湾,三分之二的地方对着海,满天地都是潮水涨落之声。我和我姐都喜欢大海。一来深圳,她就带着我去大梅沙。小城里生长的人,没见过世面,我们家乡只有一条被污染成臭水沟的小河,一年中有大半的时间处于干涸状态,第一次见到波澜壮阔的大海,差点把我激动哭了。现在好了,沿中心公园的绿道一直向前走,个把小时就到深圳湾,密密麻麻的红树林生长在海水中,一眼望去,茫茫大海与天相接,称得上壮观。但是,看多了,也就那么回事。我想,我姐也一样。
我在港安医院下车,这是家教会医院,全香港人都知道。老肖那天曾经提到过,里面无论病者还是工作人员,都只许吃素。有钱人总是热衷于干些莫名其妙的事,他每年都要来到这里,包个房间,没病也住上一段时间。就仿佛是这个代表疾病和死亡的地方,可以让他对素食的坚持更加坚定不移。我站在这家教会医院门前,发了条信息给我姐。过了五分钟,我姐穿着双拖鞋就出来了。
“说到就到,你曹操啊。”她说,揉揉眼睛,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她的精神状态称得上糟糕。
“姐夫呢。”我问她。
“出差了。”
“不是在家里吗?”
“刚走。”
“还在骗我!”我说:“我都看到了。”
“如果你跑香港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件事的话,那么,请给我闭嘴。”她毫不客气地说。
我只好闭嘴。
“饿了吧?”过了一会儿,她问我。
“没饿,气饱了。”我说。
她带着我去了一家茶餐厅,选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服務生推辆餐车过来,上面摆着各种小吃,中式的,西式的。我姐点了一大堆,拿起筷子就吃,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我半天也没动一下。我确实没什么胃口。
“跟那女孩还有交往吗?”她说。我点点头。
“趁早断了,那女的心大,不适合你。”她语重心长地说,“老大不小了,有合适的女孩,找个好好过日子。”
我姐谆谆教导的语气,让我觉得就像是在听一封遗书。自己的事还没弄明白,倒担心起我来了。找个合适的女孩好好过日子,就是她用来衡量我人生幸福的尺度吗?但是,她自己却毫不犹豫地抛弃了这些。
“好好过日子?”我说,“姐夫好好过日子了吗?”
“你有意思吗?饭还堵不住你的嘴?”她沉着脸,筷子啪地顿在桌上。“早说了,我的事不用你操心。你过来干什么,好好的深圳不待。”
我姐的这股子狠劲把我镇住了,在我印象里,她是个看到只蟑螂都会抖成一团的女孩。如今,她已经变得十分坚硬和蛮横,从内到外,散发着一种咄咄逼人的气息。
可是,再怎么硬,她终究是个女人,我能不操心吗?说实话,我最担心的事,倒并非是我姐夫在外面搞女人,这个跑来跑去的生意人,精力充沛得就像条野狗,在外面他要是不乱搞几个女人,鬼才相信。我真正担心的,是我姐的后半辈子。一个女人,如果连孩子都没有,那就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我姐跟水贝和棠夏毕竟不同。水贝和棠夏跟那些男人交往,要么是为了钱,要么为了欲望,她们的目的明确而单一。我姐不一样,我姐的心里住着我姐夫,住着一个完整的家庭。
“小孩还是要有的。”我说。
“有没有你说了能算?”她说。她的脸色陡然忧郁起来,不过很快就调整好了,话也就说开了。
“我也不瞒你了。”她说,“问题出在他身上,我一点办法没有。该想的法子都想了,就差没上外太空。实在不行,到时领养一个好了,跟找人代孕其实也没什么分别,都是从别人肚子里出来的。”
这么说来,我姐夫找水贝代孕这件事情,她早就知道了。不仅如此,多半她还是参与这件事的同谋。她们三个人一起,谋划了这桩秘而不宣的交易。只有我是个傻子,一直蒙在鼓里。我的操心的确是有点多余了。
吃完饭,她起身买单。
“去家里坐坐?”她说。
“不坐了。”我说。“我马上回去。”
我确实是这么想的,这座她用青春和婚姻换来的城市,我一秒钟都不想多待了。她也没有留我,让服务生将没吃完的东西打个包,拎在手里就走了。我出门往相反的方向走,看到一棵树,我停下来。我躲在树后,目送着这个坚强的女人渐行渐远,慢慢变成人行道上一个凄凉的背影。这个背影拐个弯,离开我的视线。港安医院后面的那堵高墙就像张嘴,将她一口吞掉了。我转过头,看到一个孤零零的香港,被漫无边际的大海隔开,海的那一边,是广阔的九百六十万平公里,而我姐将终老在这个拥挤的半岛上。我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忧伤。这时手机震了一下,我划开一看,是我姐发来的信息:“别站树下了,快走吧,不用担心,我挺好。” 我走到路边拦车,一阵风吹过来,将香港和大海的气息送到我面前。我鼻子一酸,脸上挂下来两条湿凉的线。
16
回到深圳,天色暗下来。灯光和黄昏混在一起,使城市呈现出鸡尾酒般的温暖色调。很快,夜晚就会到来。香港确实是很拥挤,让人透不过气,密密麻麻的楼房从两边压迫着马路,恨不得挤到马路中间去。到了深圳,天地一片开阔,就连塞车,也是浩浩荡荡的一片,比香港塞得宏大和壮观。我刚出关口,马路已经瘫痪了,密密麻麻全是车,每辆车里都载着两个字——回家,当然,也有可能是载着一场即将到来的艳遇。总之,在这条静止的不动的钢铁长龙里,是无数颗蠢蠢欲动的心,一马路的焦灼味闻都闻得出来。
着急也没用,深圳的堵车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只要是有车的人,一上路就提心吊胆。就算没遇上塞车,也不一定就代表一帆风顺,因为接下来,找个停车位的时间,也许比花在路上的时间还要长。没车反倒方便,两条腿由大脑支配,想去哪就去哪。我穿过这片漫长的拥堵,沿皇岗路一直往前走,不知不觉就到了田面新村。我发现走路其实很快。可是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到这里来。
田面村是个城中村,经过改造之后,变成了田面新村,但还是城中村,只不过是用一些高的亲嘴楼取代了原来那些矮的亲嘴楼,可是,留在这里的生活习惯根深蒂固,永远也无法用钢筋水泥抹去。真正能代表一个新字的,却与这个村无关,以前的一些老工业厂房,改造成了写字楼,摇身一变就是著名的设计之都,成为深圳的一张文化名片,与田面也就没什么关系了。
老肖做老年杂志的那家文化公司就在设计之都。做文化,当然得跟文化扯上点关系。可是我不知道水贝跟文化有什么关系。一家公司,堂而皇之地就交给她了。有钱人都是些神秘莫测的家伙。我转过身,正想往回走,水贝发了条微信过来:“在哪里?”
我回过去:“田面新村。”
她的电话马上就来了。
“你是不是知道我在这里,快来办公室。”她说。“本小姐此刻正需要一位强壮的男人。”
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要走到这里来了,我想,一定是有一种潜意识,驱使着我走到了这个城中村。这种潜意识可以叫鬼使神差,也可以叫冥冥之中。
“我这就来强壮一下。”我说。
“别想歪了,”她说,“我是让你过来帮我把办公台装一下,家具城刚刚送来的,装修工都下班了。”电话那头的水贝一副热火朝天的样子,通过手机,我能感觉到一种饱满的创业热情在那边跳跃着。
“这也太快了吧,上午才谈好的事。”我说。
“什么叫深圳速度?这就是。”她说,“比这更快的都有,万科这么大的公司,一转眼就不姓王了,你能想象得到?在深圳,时间就是金钱。”
她的公司在設计之都一栋三楼,很容易找到,整条走廊都黑着,中间漫出微弱的一块灯光,就是那里了。我走过去,门没锁,我推门进去。正对着门的是面鹅黄色的背景墙,门口三盏射灯以四十五度角斜照着背景墙上的四个字:点石成金。老肖以前的公司就叫点石文化有限公司。背景墙后面是办公区,地方不算小,至少有三十个以上的办公位。这么宽敞的地方,用来办一本老年人杂志,确实是有点铺张了。办公区的左边,依次排列着陈列室、会议室、财务室、文控室、副总经理室、总经理室。水贝在总经理室坐着,面前是一张还没装好的班台。办公室里有点凌乱,电线、钢钉、木板、包装纸落了一地,一张显得笨重的台面靠在墙边。见我进来,她指指墙边:“实木的,搞得动不?”
我走过去,两手一提,没费什么劲就放了上去。它并没想象的那么沉。班台一装好,这间办公室立马庄严起来。水贝往椅子上一靠,我感到一种权威从对面向我压迫过来。她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与我记忆中那个站在收银台后面的女孩判若两人。原来,打工妹与总经理的距离,只隔着一张班台。当然,更透彻一点地说,是隔着一个老肖那样的男人。
“看不出来,力气还挺大。”她说。“有些时候,还是男人好。”
“这不够好,”我说。我一动不动地盯着她,眼睛里装着两团火。“还有更好的在后头。”
她看着我的眼睛,一下子警觉起来:“你想干什么?”
我不想干什么,我只想为自己找点平衡。我揽住她的腰,一把将她从椅子上抱下来,按在刚装好的办公台上。她比那块台面轻多了。
“你疯了吗!”她挣扎着。“这里是办公室!”
“我就是疯了,全世界都疯了。”我说。我一只手揪住她的头发,按下去,让她尖锐的声音消失在崭新的办公台面上。另一只手脱掉了她的裙子。她穿着一条不脱下来也很方便进入的内裤,我就更控制不住心中的怒火了。我死死按住她,解开皮带,裤子从腰间掉下来挂在脚上,我把内裤拉到一边,那根东西坚硬地亮出来,从后面蛮横地顶紧她。
“套子!危险期。”她一边挣扎,一边说,“包里有……”
她说到套子的时候,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已经进去了。
“王八蛋,”她尖叫一声,身体像张弓一样瞬间绷紧。“我告你强奸。”
爱告告去,就强奸你了。她越挣扎,我动作幅度越大。很快她就不动了,她的抗议变成一种舒服的哼哼。随着最后的爆发,她安静下来。
“你弄疼我了。”她说。“这几天危险期,怕是会中标,一会陪我下去买避孕药。”
“疼的不止是你。”我说。我没有陪她去买药,提上裤子,下楼打辆车就走了。
17
那天晚上之后,我就没打算再理水贝。我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没日没夜地睡觉,睡不着的时候就打游戏,或者看一部叫《权力的游戏》的美剧。这部魔幻史诗剧从来不缺乏裸体和性爱镜头,剧中充满了各种与性有关的形式——卖淫、乱伦、群交。那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简单直接地活着。我一直以为,这种不可思议的中世纪时代生活,只是来自于作家的虚构。可是来到深圳之后,我越来越发现,这部充满魔幻和荒诞的美剧,与我们这个时代其实贴得很紧,它是在很多人身上真实存在、却不愿示人的另一种生活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