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我在学习前人和今人所写的文学史的时候,受到很多启发,也促使我经常思考一些问题。文学史,它首先应该属于“史”的范畴。因此,对文学史的了解的深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取决于对各该时期的历史了解的深度。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学的存在与发展,并不是形而上学的孤立的存在与发展,是与政治、经济、哲学、宗教、艺术等等各个方面紧密地联系着。文学,只是这个时代的多面体的一个“面”,要了解文学的这个“面”,就必须在了解这个多面体的另外的一些面。因此,文学史,就其分工的专职来讲,它可以专讲文学的这个“面”,但就其要透彻地了解这个“面”的底细来说,还必须同时了解其他相关的各个“面”。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