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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之后,政府就成为义务教育责任的承担主体,有了制度与财政保障,才是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快速发展的根本举措
开学伊始,在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小学,一个醒目的位置上,学校对收费标准和项目作了公告。
一些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公示栏是在开学初就能看到的崭新风景。而对于今年减免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更是让很多家长倍感欣喜。
学生家长王先生告诉记者,在今年春季的收费总额约在300 元,但是秋天开学的花费只有100 元左右。记者同时在西安市建国小学了解到,一个二年级学生的目前收费只有60 元。
穿透种种迹象可以明显看到,一个家庭所承担的孩子上学的经济负担,相比往年得到了明显的减轻。
“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完成免费教育后,城市也开始了收费改革,这是在前些年不敢想象的”,学生家长蔡女士告诉记者。
“减负”的地方版图
8 月30 日,在陕西省召开的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会议上,陕西省教育、物价、财政等各个部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免除城市学生学杂费后,并不意味着目前城市义务教育上学就完全不缴费了,“一些必要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还一时不能全部取消”。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雄强在讲话中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的其他问题,将通过试点改革,逐步予以解决,提醒学生和家长应有必要的心理预期。不过为了确保免除学杂费后学校运转水平不降低,一些必要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如教科书费、住宿费、自行车保管费、伙食费),还一时不能全部取消。
陕西省物价局副局长白竹兰曾在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这些收费原则要“按照成本核定,不得营利”。学校代收的课本费,按照政府采购中标零售价格据实核收。其他三项服务性收费标准由设区市按照成本核定,报省物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共同批准执行。
陕西省还有一条很重要的明确规定:所有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甚至包括作业本等学习用具、教辅资料以及生活用品都必须坚持让学生自愿购买。
为保障该项措施的顺利实施,陕西省实施的举措是:将严查学校收费情况,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学杂费”全免的举国体制
国务院决定,从2008 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针对这一教育国策,曾有人产生了误读,以为免除学杂费等于是不用再缴任何费用,实现全部免费上学。
今年9 月初,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免除学杂费并不是取消城市义务教育的一切收费。这位负责人称城市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同一区域的不同学校之间都存在一定差异。社会对学校发展要求高,家长对学校服务的需求也多。此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问题也日益突出。
从辽宁省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应《免除学杂费通知》中,也同样可以看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作业本费、校车费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本费并没有取消,仍按省政府现行的规定执行。
一项新政策的出台,随之而来的,也有人对此产生着新的疑虑。有人甚至担心,虽然免除学杂费是事实,但会不会引发出乱收费、代收费以及变相收费的现象?
针对此疑虑,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按照规定,除了按照一费制的要求,书本费和作业本费以外,其他的所有费用都一律不收,所有的代收费都不能允许”。他同时强调,现在已设立一个全国农村义务阶段保障办公室,专门设立一个监督举报热线,并在一次媒体采访中把热线号码公之于众。
此外,国务院对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等各方面已明确提出了原则与要求: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行代收;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对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资金管理,国务院也提出了相应要求,比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支出管理和严格资金监管。
详细分解来看,也就是,省属及中央驻陕事业单位举办的中小学向学生提供的服务性收费,由学校报省级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成本审核批准执行;其余学校由各设区市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按合理成本审核后,报省级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成本审核批准执行。“但是,如果标准在没有确定前,学校绝对不能收费。”陕西省物价局副局长白竹兰说。
以一贯之有序落实
在记者展开的对全国各地的一些随机调查中发现,国家发布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信息之后,相应在各个地方及城市也引起了细则及规定的跟进。
8 月28 日,辽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便出台了《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今年秋季学期起,辽宁省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对象,是指在辽宁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本省户籍学生,按规定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仍按有关规定给予免除课本费、作业本费,确保每个适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在实施免除学杂费的政策时,也突出了新颖的创新方式。据了解,自今年秋季开始,湖南省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将与公办学校学生一样享受免学杂费、课本费的优惠政策。
湖南省教育厅介绍,农村小学每生每年免除190 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60 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年免除220 元、城市初中每生每年290 元。农村学生与城市贫困家庭子女,还将同时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免费教科书的种类和目录也与公办学校一致。
而对待四川因灾受到影响的学生,北京市也专门制定了接收四川灾区学生的具体方案和导向政策。早在今年的6 月3 日,北京市教委关于接收灾区学生的方案正式出台,要求各学校做好接收工作。
其中要求,只要学生来自四川灾区,并持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学校就要接收。并且学生入校借读期间,将免除借读费、学杂费等一切学习费用,同时要尽量对学生进行生活上的帮助,比如提供学习用具等。
据相关资料统计,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将惠及全国2.59 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 万名学生。每位学生每年可免交190 元至350 元不等的费用。这意味着教育公平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从其他地方传来的消息,9 月1 日,也就是开学第一天,青海省共有66.63 万名中小学生受益,他们上学将免除学杂费。这一数字包括着省内西宁、格尔木、德令哈市三个城市的13.1 万学生,以及农村牧区、市低保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资料显示,66.3 万的数字,占据青海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88.75%。
与此同时,青海省另有辅助政策,比如今年下达免费教科书资金7572 万元,安排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4472 万元,享受生活补助的寄宿生共计16.05 万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总数的88.57%。
在太原,免除的费用是“一费制”中规定的学杂费,而各地的“一费制”标准有所差异。以太原市为例,太原市中小学在校人数目前估计约有50 万人,而按照太原市“一费制”的相关规定,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三学杂费也不一样,最低的每年百元左右,而最高的在400 元左右,取平均值计算,太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年可以免交学杂费约1.25 亿。
根据教育部规定,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所需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地方各级财政予以安排。
开学伊始,在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小学,一个醒目的位置上,学校对收费标准和项目作了公告。
一些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公示栏是在开学初就能看到的崭新风景。而对于今年减免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更是让很多家长倍感欣喜。
学生家长王先生告诉记者,在今年春季的收费总额约在300 元,但是秋天开学的花费只有100 元左右。记者同时在西安市建国小学了解到,一个二年级学生的目前收费只有60 元。
穿透种种迹象可以明显看到,一个家庭所承担的孩子上学的经济负担,相比往年得到了明显的减轻。
“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完成免费教育后,城市也开始了收费改革,这是在前些年不敢想象的”,学生家长蔡女士告诉记者。
“减负”的地方版图
8 月30 日,在陕西省召开的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会议上,陕西省教育、物价、财政等各个部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免除城市学生学杂费后,并不意味着目前城市义务教育上学就完全不缴费了,“一些必要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还一时不能全部取消”。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雄强在讲话中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的其他问题,将通过试点改革,逐步予以解决,提醒学生和家长应有必要的心理预期。不过为了确保免除学杂费后学校运转水平不降低,一些必要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如教科书费、住宿费、自行车保管费、伙食费),还一时不能全部取消。
陕西省物价局副局长白竹兰曾在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这些收费原则要“按照成本核定,不得营利”。学校代收的课本费,按照政府采购中标零售价格据实核收。其他三项服务性收费标准由设区市按照成本核定,报省物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共同批准执行。
陕西省还有一条很重要的明确规定:所有学校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甚至包括作业本等学习用具、教辅资料以及生活用品都必须坚持让学生自愿购买。
为保障该项措施的顺利实施,陕西省实施的举措是:将严查学校收费情况,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学杂费”全免的举国体制
国务院决定,从2008 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针对这一教育国策,曾有人产生了误读,以为免除学杂费等于是不用再缴任何费用,实现全部免费上学。
今年9 月初,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免除学杂费并不是取消城市义务教育的一切收费。这位负责人称城市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同一区域的不同学校之间都存在一定差异。社会对学校发展要求高,家长对学校服务的需求也多。此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问题也日益突出。
从辽宁省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应《免除学杂费通知》中,也同样可以看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作业本费、校车费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本费并没有取消,仍按省政府现行的规定执行。
一项新政策的出台,随之而来的,也有人对此产生着新的疑虑。有人甚至担心,虽然免除学杂费是事实,但会不会引发出乱收费、代收费以及变相收费的现象?
针对此疑虑,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按照规定,除了按照一费制的要求,书本费和作业本费以外,其他的所有费用都一律不收,所有的代收费都不能允许”。他同时强调,现在已设立一个全国农村义务阶段保障办公室,专门设立一个监督举报热线,并在一次媒体采访中把热线号码公之于众。
此外,国务院对规范城市义务教育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等各方面已明确提出了原则与要求: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行代收;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对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的资金管理,国务院也提出了相应要求,比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支出管理和严格资金监管。
详细分解来看,也就是,省属及中央驻陕事业单位举办的中小学向学生提供的服务性收费,由学校报省级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成本审核批准执行;其余学校由各设区市物价、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按合理成本审核后,报省级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成本审核批准执行。“但是,如果标准在没有确定前,学校绝对不能收费。”陕西省物价局副局长白竹兰说。
以一贯之有序落实
在记者展开的对全国各地的一些随机调查中发现,国家发布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信息之后,相应在各个地方及城市也引起了细则及规定的跟进。
8 月28 日,辽宁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便出台了《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今年秋季学期起,辽宁省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对象,是指在辽宁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本省户籍学生,按规定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仍按有关规定给予免除课本费、作业本费,确保每个适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在实施免除学杂费的政策时,也突出了新颖的创新方式。据了解,自今年秋季开始,湖南省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将与公办学校学生一样享受免学杂费、课本费的优惠政策。
湖南省教育厅介绍,农村小学每生每年免除190 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60 元;城市小学每生每年免除220 元、城市初中每生每年290 元。农村学生与城市贫困家庭子女,还将同时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免费教科书的种类和目录也与公办学校一致。
而对待四川因灾受到影响的学生,北京市也专门制定了接收四川灾区学生的具体方案和导向政策。早在今年的6 月3 日,北京市教委关于接收灾区学生的方案正式出台,要求各学校做好接收工作。
其中要求,只要学生来自四川灾区,并持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学校就要接收。并且学生入校借读期间,将免除借读费、学杂费等一切学习费用,同时要尽量对学生进行生活上的帮助,比如提供学习用具等。
据相关资料统计,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将惠及全国2.59 万所城市中小学的2821 万名学生。每位学生每年可免交190 元至350 元不等的费用。这意味着教育公平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从其他地方传来的消息,9 月1 日,也就是开学第一天,青海省共有66.63 万名中小学生受益,他们上学将免除学杂费。这一数字包括着省内西宁、格尔木、德令哈市三个城市的13.1 万学生,以及农村牧区、市低保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资料显示,66.3 万的数字,占据青海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88.75%。
与此同时,青海省另有辅助政策,比如今年下达免费教科书资金7572 万元,安排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4472 万元,享受生活补助的寄宿生共计16.05 万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总数的88.57%。
在太原,免除的费用是“一费制”中规定的学杂费,而各地的“一费制”标准有所差异。以太原市为例,太原市中小学在校人数目前估计约有50 万人,而按照太原市“一费制”的相关规定,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三学杂费也不一样,最低的每年百元左右,而最高的在400 元左右,取平均值计算,太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年可以免交学杂费约1.25 亿。
根据教育部规定,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所需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地方各级财政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