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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传统的环保立法观念是“污染一治理”,这种模式并不能达到治理污染的效果。综合污染控制作为一种新的环保方法。日益受到西方发达国家环境法学界的关注。其根源于循环经济的新理念。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将循环经济法制化和社会化,运用法律规范推动和保障循环经济的发展和循环型社会的形成。我国在循环经济立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未来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应当通过明确立法目标和任务,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