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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利用技术改进来提高服务效率,澳大利亚政府调整全球性审理策略。从2004年7月1日起,把现时在中国审理的移民类签证申请集中在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进行审理。从2004年7月1日起,以下类别签证申请将集中在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进行审理:伴侣移民、 孩子移民、其他家庭类移民、 雇主提名类移民、 地区担保类移民、 劳务合约移民;从2004年9月1日起,领养儿童类别签证申请将集中在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进行审理。
(接251期)
30.移民签证新程序有哪些变化?从2004年7月1日起,原来在广州申请1)伴侣移民 2)孩子移民 3)其他家庭类移民 4)雇主提名类移民 5)地区担保类移民 6)劳务合约移民的申请必须统一交至上海签证处。2004年7月1日后,广州签证处收到的此类移民申请将被转至上海签证处。2004年7月1日后递交移民签证申请的地点为:中国上海市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中心401室 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 邮编:200040 可以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将移民申请寄往以上地址,或者亲自到以上地址提交申请。
31.移民签证新程序安排中包括哪些签证类别?
新安排中包括以下类别签证:
1) 100类—配偶移民(永居签证);
2) 101类—孩子移民;
3) 110类—相互依赖伴侣(永居签证);
4) 114类—年老依靠亲属;
5) 115类—最后家庭成员;
6) 116类—照顾者;
7) 117类—孤儿亲属;
8) 119类—地区担保移民;
90)120类—劳务合约;
10)121类—雇主提名;
11)300类—未婚移民;
12)309类—配偶移民(临时永居签证);
13)310类—相互依赖伴侣(临时永居签证)。
32.对于2004年7月1日以前递交到广州签证处的移民申请,将如何处理?
所有在2004年6月30日及以前递交到广州签证处的申请,将留在广州签证处进行审理。申请人将接到广州签证处发出的申请接收函。移民申请将在广州签证处进行审理至完成。
33.对于寄往广州签证处的移民申请,如果广州签证处在2004年7月1日或以后才收到的申请,将如何处理?
广州签证处将不会审理该申请。该申请将被转至上海签证处。广州签证处会发函及通知申请人,申请已收到并已转至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
34.如果已将申请寄到广州签证处并通过邮政汇款方式将签证费汇到广州签证处,申请将如何处理?
如果广州签证处在2004年7月1日以前收到申请,广州签证处将审理申请。
如果广州签证处在2004年7月1日之后收到申请,该申请将短期内保留在广州签证处直至申请人的汇款(申请费)到帐。申请费到帐后,该申请将转至上海签证处。广州签证处仅出具申请费收据而不审理申请。广州签证处将发函通知申请人,申请已收到并已转至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同时,申请人也会收到申请费收据原件,显示申请人已经交纳申请费。
上海签证处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将发函及通知申请人已接收由广州签证处转送的签证申请。在收到上海签证处通知函以前,申请人不必与上海签证处联系。
35.如果申请人在广州居住,可否到广州签证处咨询关于申请的情况?
如果收到的通知函上显示申请是在在广州签证处进行审理,申请人可与广州签证处联系并咨询申请的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但签证处不回答有关审理进度的问题。
如果收到的通知函显示申请在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在收到上海签证处的接收函后,可与上海签证处联系。申请人不应向广州签证处咨询有关签证申请的情况。上海签证处的电子邮件为:[email protected]。但签证处不回答有关审理进度的问题。
36.哪些省份会因此而受影响?
受影响的省份有:福建、广东、湖南、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如果申请人居住在以上省份,从2004年7月1日起,移民申请需递交到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
37.如果在2004年7月1日以后将申请寄往广州签证处,申请将如何处理?
所有在2004年7月1日以后收到的新的移民申请,都将在上海签证处审理。签证处允许在一定的期限内,把广州签证处在2004年7月1日后收到的移民申请转至上海签证处。但是,这段期限过后,将把广州签证处收到而应该在上海签证处审理的移民申请退回给申请人并书面告知提交申请的正确地点。
38.技术移民申请可否寄往上海签证处?
不可以。新安排只适用于正在广州签证处审理的移民签证类别(见问题一)。
所有技术移民申请都要求交至澳大利亚阿德莱德技术移民审理中心(ASPC)。如通过邮寄寄往:
Adelaide Skilled Processing Centre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 and Indigenous Affairs
GPO Box 1393, Adelaide, South Australia 5001, Australia
如通过快递寄往:
Adelaide Skilled Processing Centre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 and Indigenous Affairs
Level 4, 55 Currie Street, Adelaide, South Australia 5000, Australia
因为广州签证处并不审理技术移民申请,所以广州签证处将不会为供任何有关申请情况的信息。如有疑问,请发电子邮件与ASPC联系:[email protected]。
39.父母移民申请可否寄往上海签证处?
不可以。新安排只适用于正在广州签证处审理的移民签证类别(见问题一)。
所有父母移民申请都在澳大利亚珀斯海外审理中心(POPC)进行审理。但是,申请人可以在广州签证处提交申请和交纳申请费。因为广州签证处并不审理父母移民申请,所以广州签证处将不会为申请人提供任何有关申请情况的信息。如有疑问,请发电子邮件与POPC联系:[email protected]。
40.广州签证处还有其它类别的签证申请要集中到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吗?
没有。从2004年7月1日开始的新安排只适用于正在广州签证处审理的移民签证类别(见问题一)。广州签证处将继续受理来自福建、广东、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省的访客签证申请、临时居留签证申请、回澳居留签证申请、继承类公民证申请。
41.如何获取其它签证类别的有关信息?
有关申请澳大利亚签证的要求及信息,可参阅:www.immi.gov.au或www.austemb.org.cn
42.领养儿童新程序有何变动?
从2004年9月1日起,孩子移民中的领养儿童移民签证(102类)新申请必须交至上海签证处。2004年9月1日后,广州签证处收到的此类移民申请将被转至上海签证处。如果申请人计划在2004年9月1日后递交领养儿童移民签证申请,请到以下地点:中国上海市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中心401室 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 邮编:200040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将移民申请寄往以上地址,或者亲自到以上地址提交申请。
43.对于2004年9月1日以前递交到广州签证处的领养儿童移民申请,将如何处理?
所有在2004年8月31日及以前递交到广州签证处的申请,将留在广州签证处进行审理。申请人将收到广州签证处发出的申请接收函。申请人的申请将在广州签证处进行审理至完成。
44.对于寄往广州签证处的移民申请,如果广州签证处在2004年9月1日或以后才收到申请,申请将如何处理?
该申请将被转至上海签证处。广州签证处将不会审理申请。广州签证处会发函及通知申请人,申请已收到并已转至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
45.哪些区域会因此而受影响?
2004年9月1日以前,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养儿童移民申请都集中在广州签证处进行审理。从2004年9月1日起,所有领养儿童移民申请将集中在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
46.如果申请人在2004年9月1日以后将申请寄往广州签证处,申请将如何处理?
所有在2004年9月1日以后收到的新的领养儿童移民申请,都将在上海签证处审理。 广州签证处将不会审理申请。广州签证处会发函及通知申请人,申请已收到并已转至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
47.广州签证处还有其它类别的签证申请要集中到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吗?
是的,从2004年7月1日起,所有在广州签证处审理的移民签证申请将转至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其中不包括孩子移民中的领养儿童移民(102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养儿童移民申请从2004年9月1日后才转至上海领事馆进行集中审理。(见问题一)。
广州签证处将继续受理来自福建、广东、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省的访客签证申请、临时居留签证申请、回澳居留签证申请、继承类公民证申请。
(未完待续)
(接251期)
30.移民签证新程序有哪些变化?从2004年7月1日起,原来在广州申请1)伴侣移民 2)孩子移民 3)其他家庭类移民 4)雇主提名类移民 5)地区担保类移民 6)劳务合约移民的申请必须统一交至上海签证处。2004年7月1日后,广州签证处收到的此类移民申请将被转至上海签证处。2004年7月1日后递交移民签证申请的地点为:中国上海市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中心401室 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 邮编:200040 可以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将移民申请寄往以上地址,或者亲自到以上地址提交申请。
31.移民签证新程序安排中包括哪些签证类别?
新安排中包括以下类别签证:
1) 100类—配偶移民(永居签证);
2) 101类—孩子移民;
3) 110类—相互依赖伴侣(永居签证);
4) 114类—年老依靠亲属;
5) 115类—最后家庭成员;
6) 116类—照顾者;
7) 117类—孤儿亲属;
8) 119类—地区担保移民;
90)120类—劳务合约;
10)121类—雇主提名;
11)300类—未婚移民;
12)309类—配偶移民(临时永居签证);
13)310类—相互依赖伴侣(临时永居签证)。
32.对于2004年7月1日以前递交到广州签证处的移民申请,将如何处理?
所有在2004年6月30日及以前递交到广州签证处的申请,将留在广州签证处进行审理。申请人将接到广州签证处发出的申请接收函。移民申请将在广州签证处进行审理至完成。
33.对于寄往广州签证处的移民申请,如果广州签证处在2004年7月1日或以后才收到的申请,将如何处理?
广州签证处将不会审理该申请。该申请将被转至上海签证处。广州签证处会发函及通知申请人,申请已收到并已转至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
34.如果已将申请寄到广州签证处并通过邮政汇款方式将签证费汇到广州签证处,申请将如何处理?
如果广州签证处在2004年7月1日以前收到申请,广州签证处将审理申请。
如果广州签证处在2004年7月1日之后收到申请,该申请将短期内保留在广州签证处直至申请人的汇款(申请费)到帐。申请费到帐后,该申请将转至上海签证处。广州签证处仅出具申请费收据而不审理申请。广州签证处将发函通知申请人,申请已收到并已转至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同时,申请人也会收到申请费收据原件,显示申请人已经交纳申请费。
上海签证处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将发函及通知申请人已接收由广州签证处转送的签证申请。在收到上海签证处通知函以前,申请人不必与上海签证处联系。
35.如果申请人在广州居住,可否到广州签证处咨询关于申请的情况?
如果收到的通知函上显示申请是在在广州签证处进行审理,申请人可与广州签证处联系并咨询申请的有关情况。联系方式: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但签证处不回答有关审理进度的问题。
如果收到的通知函显示申请在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在收到上海签证处的接收函后,可与上海签证处联系。申请人不应向广州签证处咨询有关签证申请的情况。上海签证处的电子邮件为:[email protected]。但签证处不回答有关审理进度的问题。
36.哪些省份会因此而受影响?
受影响的省份有:福建、广东、湖南、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如果申请人居住在以上省份,从2004年7月1日起,移民申请需递交到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
37.如果在2004年7月1日以后将申请寄往广州签证处,申请将如何处理?
所有在2004年7月1日以后收到的新的移民申请,都将在上海签证处审理。签证处允许在一定的期限内,把广州签证处在2004年7月1日后收到的移民申请转至上海签证处。但是,这段期限过后,将把广州签证处收到而应该在上海签证处审理的移民申请退回给申请人并书面告知提交申请的正确地点。
38.技术移民申请可否寄往上海签证处?
不可以。新安排只适用于正在广州签证处审理的移民签证类别(见问题一)。
所有技术移民申请都要求交至澳大利亚阿德莱德技术移民审理中心(ASPC)。如通过邮寄寄往:
Adelaide Skilled Processing Centre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 and Indigenous Affairs
GPO Box 1393, Adelaide, South Australia 5001, Australia
如通过快递寄往:
Adelaide Skilled Processing Centre
D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d Multicultural and Indigenous Affairs
Level 4, 55 Currie Street, Adelaide, South Australia 5000, Australia
因为广州签证处并不审理技术移民申请,所以广州签证处将不会为供任何有关申请情况的信息。如有疑问,请发电子邮件与ASPC联系:[email protected]。
39.父母移民申请可否寄往上海签证处?
不可以。新安排只适用于正在广州签证处审理的移民签证类别(见问题一)。
所有父母移民申请都在澳大利亚珀斯海外审理中心(POPC)进行审理。但是,申请人可以在广州签证处提交申请和交纳申请费。因为广州签证处并不审理父母移民申请,所以广州签证处将不会为申请人提供任何有关申请情况的信息。如有疑问,请发电子邮件与POPC联系:[email protected]。
40.广州签证处还有其它类别的签证申请要集中到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吗?
没有。从2004年7月1日开始的新安排只适用于正在广州签证处审理的移民签证类别(见问题一)。广州签证处将继续受理来自福建、广东、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省的访客签证申请、临时居留签证申请、回澳居留签证申请、继承类公民证申请。
41.如何获取其它签证类别的有关信息?
有关申请澳大利亚签证的要求及信息,可参阅:www.immi.gov.au或www.austemb.org.cn
42.领养儿童新程序有何变动?
从2004年9月1日起,孩子移民中的领养儿童移民签证(102类)新申请必须交至上海签证处。2004年9月1日后,广州签证处收到的此类移民申请将被转至上海签证处。如果申请人计划在2004年9月1日后递交领养儿童移民签证申请,请到以下地点:中国上海市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中心401室 澳大利亚驻上海总领事馆签证处 邮编:200040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或快递方式将移民申请寄往以上地址,或者亲自到以上地址提交申请。
43.对于2004年9月1日以前递交到广州签证处的领养儿童移民申请,将如何处理?
所有在2004年8月31日及以前递交到广州签证处的申请,将留在广州签证处进行审理。申请人将收到广州签证处发出的申请接收函。申请人的申请将在广州签证处进行审理至完成。
44.对于寄往广州签证处的移民申请,如果广州签证处在2004年9月1日或以后才收到申请,申请将如何处理?
该申请将被转至上海签证处。广州签证处将不会审理申请。广州签证处会发函及通知申请人,申请已收到并已转至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
45.哪些区域会因此而受影响?
2004年9月1日以前,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养儿童移民申请都集中在广州签证处进行审理。从2004年9月1日起,所有领养儿童移民申请将集中在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
46.如果申请人在2004年9月1日以后将申请寄往广州签证处,申请将如何处理?
所有在2004年9月1日以后收到的新的领养儿童移民申请,都将在上海签证处审理。 广州签证处将不会审理申请。广州签证处会发函及通知申请人,申请已收到并已转至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
47.广州签证处还有其它类别的签证申请要集中到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吗?
是的,从2004年7月1日起,所有在广州签证处审理的移民签证申请将转至上海签证处进行审理,其中不包括孩子移民中的领养儿童移民(102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养儿童移民申请从2004年9月1日后才转至上海领事馆进行集中审理。(见问题一)。
广州签证处将继续受理来自福建、广东、湖南、广西、云南、贵州和海南省的访客签证申请、临时居留签证申请、回澳居留签证申请、继承类公民证申请。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