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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是强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不断加大补贴投入。为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情况,记者采访了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问: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总体实施情况?
答: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2009年达到130亿元,比2008年增加90亿元。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的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上年的9大类18小类50个品目扩展到12大类38小类的128个品目,覆盖所有农牧渔业生产急需的关键环节的农业机械。
农业部、财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规范操作,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到位。总体来看,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启动早、进展快、措施实、效果好。全国较前年提前两月启动了补贴工作,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快实施进度和结算速度。全年共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343万台套,受益农户达300万户。农民和企业普遍反映,农机购置补贴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好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真正使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
问:下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要措施?
答:2009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09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再次明确,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增加补贴资金规模。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办法,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把这项强农惠农、扩大内需、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具体将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第一,要稳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化补贴机具品种结构,着力提升农机具应用水平。保持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做好农机装备发展需求调查分析,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和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容量情况,科学制定农机具发展规划,合理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适当扩大补贴品种范围,支持农机产品更新换代,合理引导农民购机需求。通过农机补贴政策的调控引导,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大力提高薄弱环节机具的发展,鼓励大马力、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机具发展,鼓励购置配套农具。各地要按照区域特点,将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反对低水平重复购置,防止地方保护。在切实发挥农机购置环节补贴政策效力同时,积极探索在应用环节上支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农机具的应用水平。
第二,完善农机具竞争选型机制,增强补贴机具的适用性,着力提高农机选型过程的透明度。确定补贴机具种类并提前向社会公告,引导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参与产品竞选。完善选型评审标准,加强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选型评定全过程的监督,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加监审,防止暗箱操作。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纳入补贴目录,供农民自主选择。进一步明确部、省两级补贴选型工作的管理要求,严禁省以下层层重复选型,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优化补贴机具经销商选择制度,发挥市场对价格的调节作用,着力增强农机产品市场的有序竞争。优化基层经销商选择、公告制度,补贴产品的经销商由企业自主指定,经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告。扩大基层经销商数量,促进市场适度竞争。农机部门要及时发布农机企业承诺的补贴产品最高销售价,作为农户购机的参考价格。加快建立新型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制,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调节作用,适应农民对农机产品配置的多样性需求。加强农机产品经销市场监管,加大对经营者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农机企业借补贴之机突破承诺的最高销售价等乱涨价行为。禁止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垄断,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四,健全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制度,简化购机程序和结算环节,着力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率。进一步健全农机补贴政策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采取综合因素法确定各省补贴资金规模。进一步下放补贴实施方案审批权限,实行实施方案备案制,缩短补贴政策落实时间。简化购机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现便民高效。进一步明确补贴资金结算时限,增加资金结算频次,加快企业资金回笼速度。进一步扩大购机补贴网络信息化管理范围,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提高管理服务工作效率。
第五,增强农机企业研发能力,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认真执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改善企业研发和生产条件,提高农机制造工艺及工装水平。支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鼓励自主研发,合作研发或引进新技术,提高生产企业对先进适用农机具产品的供应能力,满足农业生产的应时需求。
问: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总体实施情况?
答: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2009年达到130亿元,比2008年增加90亿元。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的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上年的9大类18小类50个品目扩展到12大类38小类的128个品目,覆盖所有农牧渔业生产急需的关键环节的农业机械。
农业部、财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制度,严格规范操作,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到位。总体来看,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启动早、进展快、措施实、效果好。全国较前年提前两月启动了补贴工作,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快实施进度和结算速度。全年共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343万台套,受益农户达300万户。农民和企业普遍反映,农机购置补贴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好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真正使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
问:下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要措施?
答:2009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09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再次明确,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增加补贴资金规模。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办法,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把这项强农惠农、扩大内需、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具体将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第一,要稳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化补贴机具品种结构,着力提升农机具应用水平。保持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做好农机装备发展需求调查分析,结合各地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和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容量情况,科学制定农机具发展规划,合理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适当扩大补贴品种范围,支持农机产品更新换代,合理引导农民购机需求。通过农机补贴政策的调控引导,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大力提高薄弱环节机具的发展,鼓励大马力、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机具发展,鼓励购置配套农具。各地要按照区域特点,将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反对低水平重复购置,防止地方保护。在切实发挥农机购置环节补贴政策效力同时,积极探索在应用环节上支持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提高农机具的应用水平。
第二,完善农机具竞争选型机制,增强补贴机具的适用性,着力提高农机选型过程的透明度。确定补贴机具种类并提前向社会公告,引导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参与产品竞选。完善选型评审标准,加强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选型评定全过程的监督,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加监审,防止暗箱操作。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纳入补贴目录,供农民自主选择。进一步明确部、省两级补贴选型工作的管理要求,严禁省以下层层重复选型,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优化补贴机具经销商选择制度,发挥市场对价格的调节作用,着力增强农机产品市场的有序竞争。优化基层经销商选择、公告制度,补贴产品的经销商由企业自主指定,经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告。扩大基层经销商数量,促进市场适度竞争。农机部门要及时发布农机企业承诺的补贴产品最高销售价,作为农户购机的参考价格。加快建立新型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制,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调节作用,适应农民对农机产品配置的多样性需求。加强农机产品经销市场监管,加大对经营者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农机企业借补贴之机突破承诺的最高销售价等乱涨价行为。禁止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垄断,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四,健全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制度,简化购机程序和结算环节,着力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率。进一步健全农机补贴政策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采取综合因素法确定各省补贴资金规模。进一步下放补贴实施方案审批权限,实行实施方案备案制,缩短补贴政策落实时间。简化购机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现便民高效。进一步明确补贴资金结算时限,增加资金结算频次,加快企业资金回笼速度。进一步扩大购机补贴网络信息化管理范围,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提高管理服务工作效率。
第五,增强农机企业研发能力,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认真执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改善企业研发和生产条件,提高农机制造工艺及工装水平。支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鼓励自主研发,合作研发或引进新技术,提高生产企业对先进适用农机具产品的供应能力,满足农业生产的应时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