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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写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这就是说,语文教师在自己所担负的某一阶段性习作训练中,要转变观念,从最终的裁决、评判、埋怨学生习作的角色,转变为学生习作的引领者、指导者、援助者,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几方面为学生的习作训练提供全方位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