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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我们组工干部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带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荣明耻,公道正派,增强组工干部的人格力量,发挥组织工作的导向作用,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一、充分认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
完成组织工作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党的组织工作是党的工作的基础,履行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政治重任,肩负着为实现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的历史使命,这就要求组工干部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既要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又要体现以德治国的精神,把树立和落实正确的荣辱观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方面,充分体现党的执政伦理价值,彰显党的先进性。
履行组织部门职能的必然要求。党风对整个社会道德风尚起示范作用,党员干部作风的塑造,同组织部门能否坚持公道正派、切实履行职责、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把握党员标准直接相关。知荣明耻是坚持公道正派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各项事业的发展,关系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组工干部角色定位的必然要求。组工干部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主力军,这一角色定位对组工干部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如果少数组工干部经不起诱惑,背离社会对组工干部的道德期望,就会损害组工干部的整体形象和党的形象。因此,组工干部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走在前列,是自身责任之所系,亦是社会公众之所期。
二、努力塑造组工干部的道德人格
慎独于内,加强自身修养。慎独慎微、注重内省,其目的是通过学习、实践、解剖自我,改造主观世界。组工干部要有不懈学习的恒心,通过学习,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明是非、辨善恶、识美丑;要有自我批判的狠心,敢于解剖自己,过好“自省”关,通过否定小我成就大我;要有修正自我的决心,不断完善自我。
笃行于外,弘扬社会公德。组工干部应该强化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日常养成做起,积极弘扬社会公德。要求别人听的自己首先要听,要求别人信的自己首先要信,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从而以自身的正义之举和模范之行感染群众,团结和带领群众为净化社会风气、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多作贡献。
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要在组工干部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不断深化“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坚守组织部门职业道德规范,继承和发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始终保持组工干部特有的人格魅力。要结合组织工作实际,将“八荣八耻”的荣辱观进一步具体化,在工作中突出做到:以公道正派为荣,以任人唯亲为耻;以对己清正为荣,以以权谋私为耻;以对人公正为荣,以亲疏偏心为耻;以对内严格为荣,以懈怠懒散为耻;以对外平等为荣,以盛气凌人为耻。
三、积极发挥组织工作的推动作用
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审视组织工作。首先,要使组织工作切实遵循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伦理价值标准。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牢固确立全新的价值理念,不断规范规章制度,积极完善程序方法,努力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组织工作的全过程,使组织工作成为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方面。其次,以新的德才标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道德规范赋予了新的内涵,为我们的德才观确立了新的道德标准。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全新的德才标准和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把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把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工作上有业绩、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推荐到领导干部岗位上。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在前、做在前,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入脑入心,不仅在本职岗位上严格自律,而且在社会生活中带头律己,进而带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表现的考察。一是细化党员干部考察的标准。结合党章所确定的党员基本条件、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用“八荣八耻”细化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中的相关方面。把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情况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起用知荣明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二是细化党员领导干部考察的措施。既重视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上的表现,也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考察;既听取领导的意见,更考察干部在普通群众和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三是重视考察结果的运用。畅通党员出口,把背离“八荣八耻”要求者清除出党,进一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者系中共常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刘卫东
一、充分认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
完成组织工作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党的组织工作是党的工作的基础,履行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政治重任,肩负着为实现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的历史使命,这就要求组工干部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既要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党章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又要体现以德治国的精神,把树立和落实正确的荣辱观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方面,充分体现党的执政伦理价值,彰显党的先进性。
履行组织部门职能的必然要求。党风对整个社会道德风尚起示范作用,党员干部作风的塑造,同组织部门能否坚持公道正派、切实履行职责、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把握党员标准直接相关。知荣明耻是坚持公道正派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各项事业的发展,关系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组工干部角色定位的必然要求。组工干部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主力军,这一角色定位对组工干部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如果少数组工干部经不起诱惑,背离社会对组工干部的道德期望,就会损害组工干部的整体形象和党的形象。因此,组工干部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走在前列,是自身责任之所系,亦是社会公众之所期。
二、努力塑造组工干部的道德人格
慎独于内,加强自身修养。慎独慎微、注重内省,其目的是通过学习、实践、解剖自我,改造主观世界。组工干部要有不懈学习的恒心,通过学习,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明是非、辨善恶、识美丑;要有自我批判的狠心,敢于解剖自己,过好“自省”关,通过否定小我成就大我;要有修正自我的决心,不断完善自我。
笃行于外,弘扬社会公德。组工干部应该强化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日常养成做起,积极弘扬社会公德。要求别人听的自己首先要听,要求别人信的自己首先要信,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从而以自身的正义之举和模范之行感染群众,团结和带领群众为净化社会风气、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多作贡献。
公道正派,恪守职业道德。要在组工干部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不断深化“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坚守组织部门职业道德规范,继承和发扬组织部门优良传统,始终保持组工干部特有的人格魅力。要结合组织工作实际,将“八荣八耻”的荣辱观进一步具体化,在工作中突出做到:以公道正派为荣,以任人唯亲为耻;以对己清正为荣,以以权谋私为耻;以对人公正为荣,以亲疏偏心为耻;以对内严格为荣,以懈怠懒散为耻;以对外平等为荣,以盛气凌人为耻。
三、积极发挥组织工作的推动作用
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审视组织工作。首先,要使组织工作切实遵循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伦理价值标准。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牢固确立全新的价值理念,不断规范规章制度,积极完善程序方法,努力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组织工作的全过程,使组织工作成为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方面。其次,以新的德才标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道德规范赋予了新的内涵,为我们的德才观确立了新的道德标准。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全新的德才标准和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把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把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工作上有业绩、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推荐到领导干部岗位上。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贯彻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在前、做在前,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入脑入心,不仅在本职岗位上严格自律,而且在社会生活中带头律己,进而带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表现的考察。一是细化党员干部考察的标准。结合党章所确定的党员基本条件、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六条基本要求,用“八荣八耻”细化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中的相关方面。把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情况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起用知荣明耻、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二是细化党员领导干部考察的措施。既重视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上的表现,也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考察;既听取领导的意见,更考察干部在普通群众和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三是重视考察结果的运用。畅通党员出口,把背离“八荣八耻”要求者清除出党,进一步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作者系中共常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