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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好死的人,往往都意外地活得很好。】
夏日,海风自四面来,落日岛上却依旧溽热。
已临近午时,海面雾气总算淡开几分。但那雾仍像面灰色的纱,重重霭霭一直延伸至海天交界,遮住外面的世界,也将这座岛掩藏在朦胧之中。那雾太厚,有时会叫人觉得它其实不是雾,而是堵实实在在的墙,墙的另一边有白帆过境,有遥遥彼岸,有海浪与海鸟一天一地的应和,听得到,却永远看不真切。
也只有每年夏至这日的正午,当太阳经过落日岛最上方的时刻,周围的雾墙才会神迹般褪去。巨大的灰色壁垒,自高而低,如逆势剥落的潮汐,渐次消散。那一派碧蓝海空,便如拉开帷幕后的戏中天地,开合间是又一重浩大世界。
所以每年夏至便是岛上最热闹隆重的节日。岛民们如在井底困了整冬的蛙,终于可以跳出方圆,一览乾坤。那是除夕夜都不曾有的喜庆热闹。
可那处花柳扶疏的五进大院落里,今日气氛却恁地肃杀。
十几个男女围坐一处,中间站着青衣墨发的男子,一手负在身后一手擎在胸前捏着一沓玉板书签。众人屏息看他,仿佛他要出口的那句话沉重得叫人不安,他的目光亦在众人面上逡巡,淡淡扫视间似在挑选一个目标。
几乎每个人的眉头都或轻或重地锁着,除了单独抱膝坐在回廊栏杆上的少女。那少女极美,一身素白衣裙,肌肤瓷腻通透,唇若含丹眉若黛山,她将脸侧枕在膝头,一双大而亮的眼静静觑着男子负在背后的手。明明是极怠惰的姿势与表情,可那双眼却像是随时都在备战,精神得不得了。
“我要说的话,想必大家已经知晓,” 男子终于开口,食指与拇指一捻,将那沓玉板展成个扇形,“今年的落梅签,落在了我们射阳堂。”
口吻极平静的一句话,丢在炎炎夏日点翠飞花中,似扬起一阵冷雪霜风。
其实消息昨夜已经传来。同往年一样,夏至日前夜岛主东方升羽在内城大宅中宴请五大堂主,除了总结一年来的功过得失,也揭晓这一年的落梅签将归属何处。而昨夜,那个戴着雪娃娃面具的岛主从座首走下来,似经了几度徘徊,末了停在射阳堂堂主雍的面前,端端正正将一枚刻着梅花的玉板交到他手中,同时笑意盈盈地说了句,“请随意安排,不必客气。”似颁了道了不得的嘉奖。
岛上一度流传古老传说,道这座落日岛的岛主是位神仙,曾舍身救世功德无量。可明明,他做出的事却更近于魔鬼。岛民们都不曾见过他的真面目,便是他手下替他经营着雾中孤岛的五大堂主,每次议事也只瞧得见雪娃娃面具后那双笑起来天真淘气的眼。
而人们最熟悉的,是每年夏至他派下来的落梅签。
去年承下这“赏赐”的是个人高马大的武夫,一直叫嚣着要带领众人离开落日岛。这样的人被称作“叛岛者”,是时不时便会冒出头一茬一茬生生不息的异端。
那武夫翻过玉签只得三个字:火汤汤,于是人站在月色下堪堪就燃了起来。落日岛的百姓纵是早对这岛上之事见怪不怪,也不会忘记去年今夜,一团火球在岛主大宅的高墙外翻滚奔跑的影子。火球的中心已辨不出形容,只有四肢躯干的焦黑轮廓挥舞扭曲着胡乱挣扎,仿佛一根人形的灯芯,哔哔啵啵越燃越细。
那团火蹭在黑色的高墙上,哀哀嘶喊:“岛主饶命,岛主饶命……”
墙内始终静默,连灯火也无。大宅中央的高塔上立着一道白影在夜风中微微飘动,似孤绝似清逸,似冷眼旁观的无情恶魔,也似面哀悼的旗。
沿街百姓中自有那武夫往日的追随者,终是看不过去,匆匆拎了水桶替他兜头浇下,那火却越浇越旺,火苗生着贪婪长舌,试图吞噬一切靠近的活物,舔上衣襟便似紧紧咬住了灵魂,挣脱不得。于是再无人敢出手相救,而那根“灯芯”也非一般的耐得住灼烧,几个时辰下来,火不灭人不死,哀号声声不断,已从“救我”变作“杀了我,求求你马上杀了我”,入耳起一身恶寒。
那火球一路滚进了环绕大宅的人工河,才渐有熄灭的趋势。于是河面上漂起团越燃越小的异样烛火,夜色下似朵艳红江花,映着岸堤上节日里挂满的灯笼,竟是另一番喜庆瑰丽。
直到油尽灯枯,江火凋落。
火灭的那一刻,水面上“刺”地升起一簇白烟,幽幽卷曲着腾入夜空。除此之外,连灰烬都不曾余下。可那日围观的人都清清楚楚听到,伴随那一记寂灭之声响起的,是句恶狠狠的诅咒:东方升羽,你这个魔鬼,定不得好死!
可不得好死的人,往往都意外地活得很好。
所以这落梅签,其物方美,却是个附着恶毒诅咒的不祥之物,于夏至之夜子时应验,落在谁手中,都将是此生最可怕的遭遇。要么死,要么生不如死。但纵是担着如此风险,也少有人愿意主动离开落日岛,只因传说中,这是片可叫人长生的土地。
不被一年一枚的落梅签点中,便可长长久久活下去。这样的诱惑,值得冒险。
“你们谁先来?”雍将手中玉签向前递了递,座下十几人皆已面色苍白,平日里再勇猛无畏,此时也难免英雄气短,因那落梅签下死的惨状,舍得的不单是一条命,看了几百年花样新鲜的酷刑,他们明白,东方岛主的残忍创意永远超越出他们的想象。
“进了这道门,便是我的兄弟,我自然不信我们之中有什么叛岛者,可既然这签落在射阳堂,也只有各安天命。”雍的手定定伸在身前,却是谁也不敢第一个下手去抽他手中的玉签。他凝立如松,在一片死寂中面色淡然地等待。
风乍起,墙外街边传来人们庆祝夏至的锣鼓声,和相携着涌向海边的欢欣脚步。雾快散尽了吧,似有风自遥遥海面来,院中树影繁花摇曳,是与往日不同的妖娆。
一旁白玉栏杆上坐着的少女把腿抱得更紧一些,而后抿唇笑了笑。
“我先吧。”静波之中蓦地投下一枚石块,那少女忽然开口,音色是银簪击着古玉、碧珠落入青瓷的清绝。
语声未落,人已呼地蹿起,有玎玲之声若有若无敲在耳畔,她在空中几个腾挪落在雍的身后,从他负在身后那只手里刷地抽走他藏在袖口下的玉签,足尖点地,又飞出几丈远,人落在一树扶桑下,对众人晃了晃那玉签,道:“这支签,阿芙接下了。”葱白指节间,玉板咒符的下方刻着一朵五瓣梅。 原来雍所谓的抽签,不过是将最坏的结果预留给了自己。
也只有她,能不动声色看穿他的良苦用心。
只是这样的李代桃僵,可以在顷刻间便做出决定,是她自己也不曾料想过的干脆。
“师兄们好生过节,趁时间还早阿芙要出去吃一顿好的。”她喊了声便敛身跃走,姿态潇洒从容,目光难免从雍脸上掠过,那张疤痕纵横的脸已从刹那的惊讶中恢复平静,剑眉轻锁,似将所有情绪锁进眉间细纹里。
头顶海鸟盘旋而过,今夏的落梅签,又将叫人如何生,如何死?
【若他对全世界冷面相向,只
肯回过身对她温柔浅笑,那也
是无情中最好的有情。】
阿芙坐在黑礁崖畔,海风扬起裙摆,似乎张扬着想要远翔的羽翅,长发简单束在头顶上,束发用的却是根编得精巧的五色线,线头与垂到腰间的,玎玲声响若有似无。
岛上沿岸的地方都挤满了人,眺向无垠远方是雾中之岛平日最奢侈的事,好在夏至之日总能幸运地逢上风和日丽,于是白日里最大的一项庆典便是登高眺海。好位置提前许多日都被占尽了,甚至临海人家屋顶高一些的,都搭了观景台售票卖座。
唯独这处黑礁崖无人敢来,成了阿芙的清净地。
嬉闹声中隐着微微啜泣,断断续续听得人说:这么久了,不知岸上今夕何夕……
海浪翻卷,白色泡沫被无形力道推送过来,拍在黑礁崖上碎成点点飞雪,阿芙下意识向里收了收脚。惧怕海水,即便是连死都不怕,也抗拒不了埋藏在本能里那一点畏惧。
抬眸望去,最后一层雾气被映成七彩的细小水珠,莹莹闪闪挂落于碧海青天间,下一刻猝不及防散在日光中,像是此一世界突然在眼前撕开屏障,露出另一个世界辽阔荒芜的边缘,视野可以放逐到邈远的无尽处,然而无尽的也皆是茫茫。
“阿芙,这一次一定不能再失误,你我都撑不了太长的时日。”
“放心,我一定看仔细,莫说是那样大的岛,就算一只海鸟都不叫它错过。”
“这样最好不过。”
“那这样,你是不是更喜欢阿芙了呢?”
“……嗯。”
茫茫之中,耳畔回响起久远到无头无尾的对话。那声音飘飘如风,带着芙蓉花香气,她在这黑礁崖上一次次忆起,合上眼,五官已习惯凭空去捕捉记忆中的音色气息,好像时空辗转她仍立在彼时彼处,不曾在这岛上活过漫长九年。
手指抚触着玉签上梅花的凹凸,不免微微含笑。落日岛上,时间是停滞的,能够记载年轮的似乎只有每年夏至里落梅签下死去的不同的人。而今终于轮到她。并非惜命,但死前能坐在这里最后一次将往事忆起,也算是与记忆中的人做一场温柔告别。
而记忆的最初章,便是第一次朦胧睁眼时看到的这个世界。
那是一张浓眉长眼的男子的脸,二十四五的年岁,极清瘦却也极俊美,面色在跳跃的火光中难掩苍白,左眼角下一点微小的泪痣,似前世情人留与的不舍印记。淡色的唇轻薄,唇角却是略略上翘,叫人分不清是正淡漠抿唇还是微微含笑。
她不知道,她第一眼见到的这个世界此后便成了她的整个世界。
他也正俯身盯着她,热切的样子让她觉得自己是一件珍贵重要到无与伦比的宝贝。可暗色的瞳里却有比热切更复杂的情绪攀升缠绕,似痛似挣扎。
她歪了脸,好奇地审度他,他却抓了她的手,将她从燃着火的坑洞中拉起,“阿芙,从今以后你就叫阿芙,你可以唤我宁哥。”顿了下,他说,“阿芙要听宁哥的话。”
她愣了下,只觉这话好像一句回音,从遥远时空一直回响至今,一重重印在她耳中,是熟稔的温柔语调,亦带缕缕芙蓉花香。不自觉乖巧地点了点头,声音清清脆脆,吐字却生涩地一顿一顿,“阿芙、会听、宁哥、的话。”
她懵懂,整个心神空空如也。像刚孵出蛋壳的小鸭,跟在他身后踉跄学步。已是成年女子的模样,心智却从零开始。后来她才知道,这些,只因她是崂山泥石与天池净水混合,烧制出的一只特殊的陶人。
这陶人很美,虽然只简单束了发不着一饰,却也掩不住冰肌玉骨身段玲珑,尤其那双眼,活灵活现似一对璀璨灼目的珠子。
那时候他们住在咸阳城边一处小小的院落里,屋前辟了小片土地种草药,檐下植几株花树,芒鞋竹杖,却似拥有整座桃源。大秦统一了六国或是六国遗民不断暗杀始皇,始皇统一了度量钱币,又或是朝野热议着始皇积劳成疾……这些乱世纷扰虽隔着一道院墙被咸阳百姓传遍街巷,却皆与他们无关。徐宁身子病弱,阿芙便学会煎药练丹丸。天气好时他们会搬把竹椅在芙蓉树下,她替他打着蒲扇,他考她医书上的草药名目,两厢对望,似桃花源里举案齐眉的小夫妻。
阿芙总有许多问题,指着看见的每一件物事追本溯源,像个好学的孩子。
徐宁也极耐心,大多时候脸上带一副净淡的笑,温柔解答她所有幼稚可笑的问题,仿佛天下最慈爱的父兄,永远不会厌烦。所幸阿芙十分聪慧,能够过目不忘举一反三,很快连复杂的医书也能看懂一二。
但有一件事她总学不好。她走路总是同手同脚,看起来有些别扭好笑,却怎么也改不过来。
常常便是这样的画面,她在身后扯着他衣襟,亦步亦趋地跟着他的步子,嘴巴里不停地问着,“宁哥会看病炼丹,宁哥是大夫吗?”
“不是,我是方士,徐家本是齐国的方士世家,在临淄很有名望。”
“宁哥什么是方士?”
“方士……做一个好的方士很难,即便不需无所不知,起码也要学贯五车,知天文地理懂卜算医术,才能立得住招牌服得了人心,必要时还能唬得住君王。”
“宁哥你医术这样好,为何不将自己的身子治好?”
她问得认真,他的脚步却顿了顿,自身后她瞧不见他面上浅浅凄凉色,只听他笑着道:“我的病不在身上,而是在命运里,这是徐家子孙的劫,不论是否以恶疾的面目而来,最终都殊途同归。”
答得太深奥,她不能理解,静了静,讷讷问出最想知道的一桩事,“那宁哥你,为何造了阿芙出来呢?”状似无意却竖了耳朵认真等待答案。 他肩头一动,慢慢转回身含笑望着她,日光映着那张与寻常人类全无差别的面容,竟让他一瞬失了神,“或许只是,想要你能再陪我一段日子。”
言语间浓浓不舍憾然,似将院中百花折杀。
她常见他被病痛折磨得蜷缩在床角,脸上是涔涔冷汗,她更知道,这缠身宿疾已经入了骨髓,他该是命不久矣。她的医术是他教的,他对自己的情况,了解的不会比她少。他甚至可以估算得出自己的死期吧,可他从不哀惋命运,依旧笑得那样淡然如风。
他本是这样通达的人,这是阿芙第一次从他眼中见到哀伤,因何而起,会比自身死亡更难释然。而她的不舍哀伤不比他少上半分,只是她还存着星火希望,因为不需睡眠,便每夜埋头在他的书堆里,翻找着可能救他的办法。
而寻到出路之前,她希望他的每一日能过得闲适快乐。于是自责地打断他的思绪,指着枝头的水粉芙蓉咧嘴一笑,“宁哥,我想要那朵花。”他宠溺地弯了弯眼,清瘦细高的身形略略抬手便将那花拈在指间,她拿过去别在耳边,捧着脸对他笑靥如花,“宁哥,阿芙会一直陪着你。”
一直,便是到死到老,到对方消弭于世。
那日阿芙眼角忽然落下泪来,没来由的无休无止,泪珠冰凉,仿佛来自万丈海底,沿着她白腻的颊畔一直落进脖颈里,滚成一颗颗透蓝的珠子。徐宁紧张地蹲在她腿边查看她的眼睛,她却微微躲开那只枯瘦的手。
“阿芙?”
“宁哥,我看到一只鱼人。那鱼人没了眼珠,可她却在哭,蓝色的血沿着空空的眼眶流下来,将她一头金色的头发打湿了,她说,没了那双眼她在这茫茫海上必不能存活下去。看她在祈求在控诉,我听不清楚,只觉得难过,她哭着我便止不住流泪,她心痛我的眼也针扎一般痛,宁哥……” 她抱紧膝头缩在角落里,抬起湿重睫毛看向半空,像那鱼人正潜游在空气中,哀怨地对着她哭。
徐宁颤了一下,伸手轻轻蒙在她眼前,有药香沁入鼻息,浸润双目,疼痛渐渐隐去,他要收手却被她轻巧捉住,“这些日子我看了许多书,书上说,鱼人的眼是天下最珍贵的珠宝,灿如朝日幽深如海,有了它,鱼人在海上才能一眺千里,即使碧波万顷处处相似也不会迷路,”她抓他的手紧了紧,带着瓷器的微凉温度,“宁哥,我的眼,是从那只鱼人身上挖来的吧?”
他怔了怔,没有否认。
“为什么?”阿芙咬着唇问。
他已敛起身向外走去,步子虚虚晃晃,临了淡淡回头,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笑,“我是个残忍的人,你早些认清也是件好事。”
阿芙兀自摇头,而后咬着唇拼命擦干眼泪。人世的善恶是非她尚不能决断,她只知道,他给她一切,他便是她的一切,就连这对眼珠也是他送给她,不论这背后是否曾有一双沾血的手,最终都是成就了她,一只完美的陶人。若他对全世界冷面相向,只肯回过身对她温柔浅笑,那也是无情之中最好的有情。
她会陪着他,连带那份残忍也学会甘之如饴地接受。
于是转天她依旧是从前的阿芙,在藤架下打着蒲扇看书煎药,他却第一次醉了,侧倚在发黄的竹椅上朦胧望她,枯指拂过她肩头,口中带笑,“傻姑娘,既然知道我是这样的人,又何必留下,还是像以前一样傻啊。”指尖隔着轻薄麻衣触碰到那片虽然冰凉、却越来越像血肉之躯的单薄肩膀,他整个人忽然一颤,猛地拉过她,狠狠吻住那片错愕的唇。
“阿芙……”他喃喃道。
她觉察到有滚烫泪珠沾湿她脸颊,看他轻轻放开自己似有懊恼,而他眼中的人是她亦不全然是她。她的指不自觉抚上唇畔,喜悦地望定他,“宁哥,刚刚那是什么?”
“那是……喜欢。”那字眼自他口中生涩吞吐,好像埋藏了千年不忍剖开的珍宝,一朝得见天光,他眼中生出的是繁密如网的忧郁。
怎样的喜欢,会叫人如此压抑。
阿芙眨着眼,那块冰冷的心脏像又回到炙热的窑炉,滚烫得快要龟裂。她本无知觉,但心脏猝然苏醒的瞬间,似有枝桠从心脏的裂缝中一直伸展到足尖发梢,将她润色一层彩色的釉。
她踮了踮脚,张着手臂大方地要亲回去,“那么,阿芙也喜欢你。”
他却错愕,像从梦中惊醒,眉头皱了皱,生硬地扭过了脸,“你和我不同,不要喜欢我。”
“不要问为什么。”打断她还未出口的提问,他说,“因为,我不值得。”
不值得……值不值得,该怎样衡量?或者不值得的喜欢便能够让自己不喜欢?
阿芙垂下手臂,笑笑看他,不语。她记得,她要听他的话。可还是在他睡着时偷偷将唇印在他唇上,那是一双薄唇,有清苦药香,居然,比她还要冷。她蹑手蹑脚和衣躺在他身边,学着他的样子,将手掌覆在腹部合上眼。她喜欢模仿他,即使睡不着,也努力将呼吸的起伏保持着一致。
不论值得与否,阿芙会一直陪着你。
转眼入秋,山中块茎类的草药到了最好的季节。
那时徐宁在山中闭关炼丹,情急托人带口讯让阿芙送一味药上山。她出门时阴云四合雨只是绵绵如针,可走至半途,忽然倾泄如瀑,平地乍起狂风,她的伞脱手飞走,荒凉四野避无可避,就那样湿嗒嗒一路提着裙裾跑向了他的丹房。
黛青色山门里,他似已等了很久,窄窄门廊遮不住雨,他一身缁衣湿重,就那样笔直僵硬地站在那里,远远看她一路跑来,不曾走出去迎上一步。
“等急了吧?”阿芙冲他喊着,一边加紧了步子一边将重重包裹护在怀里的药匆匆往外掏,被风吹散的长发披落满背。同手同脚的步子笨拙得像只憨憨的鸟,挣着风雨一路披荆斩棘而来。
山门里的人忽然伸一只手臂扶住了门边青石,低头将一口黑红污血吐在袖间,苍白的脸抬起,已是净淡微笑,似乎方才那剧烈的心头抽痛只是错觉。
“怎么不在屋里等我?”她一边抬手擦他额上雨水一边嗔怪地推着他向内走,他却忽一把扯开阔大披风将她裹个结实,横抱起她走向屋内。黑云逼退天光,低低压在头顶,她第一次知道那样病弱的他亦能将她稳稳抱起,一步步走得安定踏实。却不知绕在她身下的那片袖口正滴滴坠着血水。 屋内炉火妖娆,他替她擦干发梢的湿气,端着她的手向火苗凑近过去,温柔的动作顿了顿,眸中痛色比火更烈,她亦被惊得慌了神,看见手臂上那细瓷般的白竟微微变了形,扭曲如软化的糯米糕,匆忙去摸自己的脸,指尖感触到浅浅裂痕从鬓边延展到耳垂,散开细细的枝杈,像一丛破土而出的根须。
“阿芙,你知道死亡吗?”他温柔搓动着她的指替她找回正确形状,指尖有痛,自心头伸在指尖的枝杈一颤一颤地想要向回抽拉。
“就是从这个世界消失,再也不能陪着你。”她答得极认真,“可你说过,我不是人类,是不老不死的。”
“对,你不会老,可你会破碎,破碎就是你的死亡。”他道,“陶本是水器,可你不同,你是崂山之畔最纯净的沙石,最怕咸湿之气。下次不要这样傻,下雨时好好待在屋里不要乱跑,即使是我叫你。”
“你叫阿芙时,天上下刀子也要赶到你身边的。”她说着声音低下来,“可阿芙不想这么早就死。”若不能找到救他的方法,起码也要在最后的时日陪着他,这是早早就说好了的。
“我不会让你死,我会带你去蓬莱。”
“蓬莱?我也曾在那些书中看过蓬莱仙岛的传说,据说那是座不死之岛,隐居岛上的人可得长生,可数百年来从不曾有人真正找到那岛,怕是,也只是传说而已。”她跃跃欲试却也不能置信,“但若真的可以寻到蓬莱,宁哥的病也不足惧了。”
他缓缓笑开,温润的样子像一潭静水,但水下有未知暗涌,“这次与以往都不同,既然有人坐拥了天下,我们就借他的全天下之力。前人做不到的,或许我们可以。”
“你是说,咸阳城里的那个人?”阿芙瞪大了眼,想起他说的“君王”,见他淡淡点头,道:“最近在炼制的便是要进献给始皇的丹丸,过几天,你带着这些丹丸进城,我会安排人送你入宫。”
“我?”阿芙指指自己,“宁哥你不去吗?”
他摇头,“这一次,我不能陪阿芙去。”
【如果哪一天我们走散了,摇
一摇这铃铛我就会听见。】
海鸟低低掠过,阿芙恍惚觉得脚下的黑礁在随着海浪轻微摇荡,于是一片海天也在眼前虚晃,稳了稳神,发现雍不知已在她身后站了多久,海风挣扯着那身阔大青衣,像是要将人撕裂一般,他唤她的声音很低,仿佛只是对自己喃喃,“阿芙,你果然是在这里。”
“师父……”她回头,冲他咧嘴笑了下。
九年前是雍将她带上落日岛,教她武功给她居所,用狼毫沾着颜料将她脸上的细纹一丝丝修补。这个不苟言笑的射阳堂堂主,待属下极为义气,阿芙猜,若不是脸上那几道似被巨齿咬下的纵横伤疤,他也定是个英武的男子。
阿芙平日里唤他师父,和其他兄弟一起为经营这座岛而奔劳。但纵是一日日满满当当她也觉得生活仿佛空空落落,少了一条线牵连,心口里生出的那些枝杈似已干枯凋落。
“何必如此为难自己?”雍在她身边盘膝坐下,他指的当然是那枚落梅签。
阿芙笑一笑,头上一对金铃铛随风浅唱,“因为我不想师父为难。何况,阿芙一个人活着,本也没什么意思,碎了就碎了吧。”
雍重重一滞,九年了,她始终还是觉得她是一个人。那她毅然自他手中夺下落梅签并不是为了代他而死,只是,她厌恶了一个人在这里活下去……
“阿芙,可还记得,当年你是如何来到落日岛?”
她点点头,看向海天尽处,那双鱼人的眼可叫她看到万里之外,望见那归于一线之间的嚣嚷尘世。
彼时她一身男子打扮,被人带到了金碧辉煌的大殿,那殿顶如此高阔,似乎连飞鸟都难以盘桓。座上的人离她很远,带着寒气的威压却扑面而来,一身黑色王袍让他如一尊立在云端的高塔,众生都匍匐脚下,渺小而卑微地不敢仰视。这便是一统六合的君王,他自称始皇。
阿芙立即掀开头上巫师般的黑色兜帽,低低跪拜,听得座上人冷冷一问:“你就是上次献丹的方士?”
她跪得更低,“草民徐福,不自量力。”徐是徐宁的徐,福是阿芙的芙。她想,这样即使宁哥没来,也是同她在一起的。
“进十步——”一旁侍者唱到。
她跪行十步,渐渐看清座上人冷肃英武的面容。宁哥说,那丹丸有奇效,几日内可叫人神清气爽似年轻数岁。可帝王脸上的表情却喜怒莫辨。
“徐福,你想要何奖赏?”他忽然说,“钱财还是官衔?”
“草民斗胆,只想在陛下身边尽一份薄力。”那一把叫人过耳不忘的好嗓音让座上人终于垂眼看她,静了许久,他盯着她眼睛说,“好,朕答应你。”
那以后阿芙便在咸阳皇宫中与其他几名方士一起为始皇配药炼丹,阿芙这才发觉宁哥的医术十分了得,她只是受他调教,已在这帮名医中算是佼佼。渐渐得到始皇赏识信任,可以十步以内觐见。她胆大心细,越来越得宠,时常与始皇论道,有意无意说起蓬莱仙岛,以及那岛上可叫人长生的仙丹。
始皇只是侧目听着无甚表情,可阿芙知道他已心有所动。若能与江山同寿,又岂会不动容。果然,半年之后,始皇命徐福率船出海,宣称是为大秦勘察地貌,勾画海岸图,实则此行只为寻找蓬莱。
“朕走到今天这个位置,已不轻易信任任何人。徐福,别叫朕失望。”出行那日,始皇在城墙之上为她饯行,他眼中寒光让她浑身一凛,立即叩拜,却不知该如何允诺。
出了咸阳,她唇边才慢慢扯开笑容,半年来崩在心中的弦终于松开,不用再担心哪一日忽然被敲碎在帝王脚下。她知道,宁哥在东海之畔等她,虽然步履艰难,但他们总算向着长相守迈开第一步。
她身后有浩浩船队,大秦有着最先进的造船术,船上有最具经验的舵手,舱底备着充足物资,即便半年不靠岸仍可支撑。最首的赤色大船挂一面金帆,两翼是略小的白帆船队护航。阿芙站在金帆下是方士装扮,他身旁的男子异常清瘦,海风咸湿,他的白袍在身上轻飘飘晃荡,整个人便似片将落的枯叶。
她日夜守在船头,为整个船队引航,眼睛睁得大大的,许久都不肯眨一下。鱼人的眼帮他们避过旋涡和暗涌,以及潜行在水面下的鲨群。 海上的夜异常宁谧,繁星映落,满天满地点亮明灯,海面便似一袭珠光宝气的丝绸,千里共华裳。他时常站在一侧陪她,指着海面教她认天上星,仿佛仍是咸阳城外的桃源小院。
“这海天如此浩大,一座岛隐入其中找起来尚且如此艰难,若一个人不见了,便如何也找不到了吧?”她微微叹息着感慨,他便从袖间掏出根系着金铃铛的五彩绳,在她腕间绕了一圈,仔细绑好,“如果哪一天我们走散了,摇一摇这铃铛我就会听见。”
她欢喜地嗔怪,“宁哥,你在袖中藏了这么久,现在才送我。”
他不语,看她举着手腕放在耳边轻轻摇晃,神色温柔如风。
这是世间最美的旅程,可数月间一无所获,阿芙难免有些急躁。
将要入夏,海上雷雨多起来,行路愈加艰难。便是那个夏至之日,船队误入一片迷雾之中,越往前浪越凶,像海底潜伏着猛兽,随时要掀翻船只,将人吞入腹中。有呼啸声擦着耳边轻响,甲板开始剧烈震荡,而那重重霭霭的雾却在眼前迅速散开。
澄澈之中,现出一座翠绿的岛。
“蓬莱,是蓬莱!”阿芙惊呼,巨大的黑色浪头却将她的呼声湮灭,身后十数只护航船被浪掀翻,船上所载亦非善类,皆是始皇所驯养的顶级杀手,临走之时领了授命,若寻到仙岛,怕是要第一时间将相关诸人剿清,包括岛上可能有的居民。
可这些高手在一瞬间便被猛浪打败,浪头再掀起已是混合了血的色彩。
她猛地回头,才发现那并不单单是浪,而是浑身炭黑、硕大无比的凶猛鱼类,十几只结成一群,巨尾拍着海面从海底高高跃起,带起一波汹涌滔天的浪。
阿芙曾在古籍上看到过这些描述:那大鱼是守护仙岛的神兽,不让凡人靠近岛屿的范围。可神兽某种程度上也是凶兽,是护主的恶犬,它们正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尖利锯齿,朝着赤色的船咬将下来。
她本能般冲过去,在他身前张开双臂,像展翅的鸟要掩护住未学会飞翔的同伴。腕上铃铛碰撞出激烈声响,他从身后附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冷漠的语气与他平日的温柔万般不同……而记忆便从这里齐刷刷切断。
那一瞬之后的事像脑中一块剥落的瓷片,怎么也拼凑不上。
她醒来,便是伏在这块黑礁上,像只离岸的鱼,奄奄一息。日头照在头顶,雾已重新聚敛,近在眼前的海却像隔了千万里。这是一座困在雾中的岛,而她被困在了这座岛上,无船可渡。抬头看见穿黑衣的人盘膝坐在她身旁,似已等了她许久,见她睁眼,只面无表情问道:“你并非人类,泡了咸湿的海水会死,现在,你可以选择,是要就此死去,还是跟我登上这座岛?”
迷蒙间她看不清他的面容,只觉得他的脸很怪,几分狰狞几分可怜。她用臂肘向前爬了爬,嗓子似已支离破碎,身体却用行动给出了答案……
一晃竟已九年,铃铛依旧在耳畔轻响,那个走散的人,不知落在茫茫东海的哪一处,是否真的听得到。
阿芙早知道,这座落日岛便是他们千方百计要寻的蓬莱,只是它生在雾中,只有每年夏至才如破雾而出的碧珠,所以数百年来总是被人错过。可她同样清楚,这并不是传说中那般美好的神仙居所,虽然,它确然可以给人长生。
“阿芙当然记得,当年我骗了始皇为他寻找仙丹,其实只为了我和宁哥都可以活下去而已。”她自嘲地挑挑嘴角,她将他的残忍也学会了几分呢,“随行出海的人都已葬身鱼腹,只剩我在这里偷生,而死亡竟遥遥无期。所以师父,这落梅签落在阿芙手中,是皆大欢喜。”
“你不想离开这里,回到岸上吗?”雍眯了眯眼,“如果知道,与你同来的人尚且活在人间。”
阿芙震惊地望向他,他已起身离去,疤面上没有表情。
阿芙揉了揉脸,摆出一副净淡的笑来,那是徐宁最惯常的表情,她模仿得最为神似,是知死期而闲庭信步的从容。
如果宁哥真的活在岸上,该已习惯了没有她的生活,她在落梅签里轰轰烈烈死去,也未尝不是好事,不然始皇追究起这次失败的出航,难免连累了他。
不要向雍询问细节,就让她相信这个如果是真的,这样,才是一场最完美的告别。
【十二个时辰后,那盒
点心我来帮你取。】
夏至之夜,似比白日更加热闹,人们不肯睡去,因过了今夜子时,那浓稠的雾霭又将聚拢而来。
落日岛隔一条人工河分称为内城和外城,城主大宅被河环侍护在内城中央。岛民们十分不解,落日岛本已四面环海,又何须劳师动众开了这条护宅的河。但每年夏至的庆典都在河边举行,沿河更建了酒肆商铺,渐渐成了岛中最繁华地带。
今夜的烟花会按例沿河而设,河中舟船首尾相接,饰满彩灯花环,岸边小吃摊子琳琅满目,所谓仙岛,看上去也不过一番俗世模样。
白衣少年挤在人堆里,仰着头一脸喜笑颜开,袖口里一只火红的小东西探出脑袋来看了看又无趣地缩了回去,那是只九翅的鸟,体态却更像一只貂,没有粗硬的鸟羽,浑身只是细短的红色绒毛,喙扁而短,有一对小小的尖耳隐在两腮的绒毛里。若不是生着孔雀一般可以张开的尾巴以及只有两只爪子,这简直就是一只赤色的貂。
“小焰你看,这朵多丑,只差和你的尾巴比了。”白衣少年一手伸到袖子里扯住那只正往回缩的奇怪动物,一手指向天空,夜幕里炸着一朵稀拉拉的紫色烟花。袖口里,尖利的齿无声地咬住他的手,一双黑色的小眼睛瞪得又圆又亮,龇牙咧嘴地狠狠用着力。
少年微微皱眉,手从袖子里抽出来,垂在身侧,那只怪鸟便咬着他的手被挂在那里,有液体滴答滴答落在河岸的青石砖上,竟是一片碧蓝色。
“小焰,我们说好的,出来玩时不许淘气。”少年说着慢慢蹲下身,将手臂连同咬在手上的那只鸟一道伸进了河里。只听“刺”的一声响,像火触及了水,一团红影沿着少年的手臂闪电般蹿上来,蹲在少年的头顶发出“嘎嘎”的叫声,九只尾巴同时奓开成半圆形,浑身冒着青色的烟。
“主人!”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喊着匆匆跑过来,见到这般情景立即从怀里摸出个小金球,晃了晃,编得精致的一团球便展开作一只金色鸟笼,小丫头这才压低了声音道:“主人怎么跑到这里?今日人多眼杂,若是让人识破身份,那还了得。” 少年只是回头看她,笑嘻嘻的没说话。
那样,确实不得了。
敬他的人尚有,却远不及恨他的人多。岛上不乏野心昭昭之人,既想留下来求一个长生,又不愿被一支落梅签牵住命运,于是杀掉他,便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这些年来,也没少了躬行者。
小丫头自觉失言,立即噤了声,伸手揪住那只奓着毛的九翅焰鸟一把丢进金笼子,严严实实遮上了白布。白衣少年甩了甩湿透的衣袖站起身,手上伤口竟已愈合。冷不防悠地瞬移开十几米远,对小丫头做了个鬼脸,“吱吱,我吃过河对面的万花糕就回去。”
“主人……”小丫头跺脚,急得满头汗。
“会记得替你带一盒的。”声音落在身后,人一溜烟已经走远。
小铺子里人满为患,伙计正安排着新到的食客们拼桌,一边甩着毛巾一边巧舌如簧,“这位公子您往里面请……这位姑娘,一人占了四人位置吃得难免冷清,不妨和这位公子合桌而食,金童玉女好配搭,说不定能酿一出奇遇佳缘……”
伙计还未啰唆完,白衣少年便笑眯眯地落了座,桌对面正嚼着万花糕的少女抬眼望了望他,他眨眼冲她调皮一笑。少女一掌拍在桌面上,那一方小桌本被她点的十碟万花糕并着各种小菜挤满,这一掌震下去,碟子低低飞起叠成了两层,将靠近他的那半边桌子空了出来。
少女继续埋头吃菜,手边伴着一壶烈酒,浓浓酒气直飘进少年鼻孔里。她吃几口菜再喝几口酒,不紧不慢似慵懒惬意,但每一个咀嚼的动作都十分认真专注,仿佛单单一餐饭也需拿出十二分精神来对待。
东方升羽只点了一碟万花糕,点心端上来刚吃了一块,竟被生生噎住,那团黏糊糊的东西在喉间鲠着,仿佛淘气又可恶的小孩,看上去只是小小的恶作剧,却完全可以要了人的命。被噎的人还端端正正坐在那里笑——多少人在生命最后一刻用最后一丝力气对他下了不得好死的诅咒,难道最终,他竟是被噎死的?
那副玲珑可爱的少年面孔上没有惧色,只是一点一点地变成紫红。
哗啦啦一声响。眼前是一只酒壶在晃。
“借你顺一口,”对面的少女豪气地说,声音清脆得叫人过耳难忘。
少年眨了眨眼看着她,他眼瞳澄澈好似本无底色的琉璃,映上怎样的光便是怎样的颜彩,而此刻这白衣白裙的少女却罩着一层死亡的黑气,让他的一双眼也黑白分明。
“喂,你不是想要借此自杀吧?”少女斜睨着他,带几分调侃,可却调侃得极认真,纤眉皱起来,是微醉的模样,“还是嫌我喝过的酒不干净?”
他看了她一会儿,然后接过她的酒壶仰头大大喝了一口,继而眉头大皱,这酒真辣。他不喜欢这味道,他只喜欢能让他心情愉悦的甜和能让味蕾跳舞的鲜。这种自讨苦吃的烈酒,下次就算噎死他也不要喝了。
少女接了他隔桌递还过来的酒壶,仰头喝了一口,“第一次来这里吃万花糕吧,伙计也没顾得上你,这点心黏糯得很,不点份汤水很容易噎到。”
“是呀,平日吱吱看得紧难得能够溜出来一次,早听说这里的糕点好吃,今儿个我还真是头回来。”他语声欢愉,似毫无心机,瞧了眼她那半边桌子,道,“看姑娘这排场,倒像是最后一次来似的。”
少女抬眼看了看他,挑唇而笑,同样胸无城府,“我让老板替我留了盒点心,十二个时辰之后,要是我还活着,就回来取。”
少年干脆不吃了,胳膊支在桌子上手掌拄着脸看着她吃,好像欣赏自己养的宠物津津有味地享受着最后的晚餐,他眼睛很久才眨一次,眨眼的间隙落下的睫毛像两把齐刷刷的小扇子。
在他第四次眨眼的时候,一柄飞刀自脑后破空袭来,彼时少女正纠结于盘子里最后一块皮冻,因为太滑怎么也夹不起来,她闷着头夹得极专注,可那皮冻仍是在送往口中的半途落在桌上,散碎成更小的几块。少女似很愤怒,啪地拍桌而起,一手将筷子掷飞出去,恰恰打落那柄已触及少年发丝的飞刀。继而袖中金光频闪,小太阳形状的暗镖射在角落里几桌食客模样的人身上。四下里响起几声惨叫。
“啊,射阳堂!”见到那暗器,小铺子里一阵骚乱,人们纷纷变色。
“今日他有射阳堂高手护卫,我们先撤!”那几个受伤的人小声道,互递了眼色之后,在食客四散的混乱里从窗户卷身跃逃,一间生意红火的小食店忽悠间已人去屋空。
少女没有去追,扶起被人撞倒的椅子,坐下来继续努力去夹落在桌上的那几块皮冻。
这是她最后一餐,她本想清清静静痛痛快快地享受,奈何天不遂愿。其实她本不需进食,亦不能尝到那万花糕的半点滋味,所以再浓烈的酒,于她而言也不过穿肠水汽,酒不醉人人自醉。但即便被扫兴至此,这块皮冻也是要吃完的。
她记得咸阳城外芙蓉小院,宁哥自是知道她不需进食,但经过几日他吃饭时她只撑着脑袋目不转睛看他的困扰,他便每餐给她熬一碗弹滑的皮冻,切成方正剔透的小块摆在她面前,她也并不能吃多少,因初时筷子还用得不甚灵便,皮冻大多数都落在桌面。
后来她才明白,他哪里是让她吃饭,只是不动声色让她将每餐的精力都转移到应付皮冻上。
唇角弯出笑来,原来他那恬淡微笑下,也曾埋伏许些不易觉察的小算计。
少女兀自遐思,而对面的白衣少年,自始至终那般拄着脸看她吃饭打架而后继续吃饭,仿佛方才那场刺杀与他无关,而对方的出手相救也并不需要感激道谢。
他看她的眼神像看一只珍奇的小动物,而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发生在他对面的笼子里,他能做的,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就好。
“主人?!主人……”门外有小丫头稚嫩的声音试探着冲屋里喊,她提着只白布蒙着的笼子,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带着几分惊惶,一眼扫到了背对门口而坐的人,那人也便知趣地起了身,在桌面上留下一把贝币,临了对少女说:“十二个时辰后,那盒点心我来帮你取。”
那么,是赌她一定不会活着回来了吧?
“谢咯。”她倒不以为忤。
“你救了我,我自然要好好报答你。因为这世界上想要救我的人真不多呢。” 少年笑起来真是漂亮。 “吱吱,射阳堂里今日抽到落梅签的,是个叫阿芙的丫头?”
“主人,你还是将那落梅签赏给吱吱吧,”吱吱瘪着嘴,对他举了举金笼子,“我没看好那只鸟,又叫它跑了。”
“小焰他,真是不死心呢。”他笑了下,用手摇着被啮断的笼门,饶有兴味听着那吱嘎吱嘎的声响,“其实我多希望他能逃出去,可惜他每次都不争气。”
“主人,”吱吱小心低声道,“往年这时候,你都在塔上独自站着,看那领到落梅签的人怎么死掉。今年……”
他挠了挠头,“看厌了,今年好歹换个花样儿吧。”
【她不去记住的那些,
都是不该记住的。】
夏至夜,亥时。
阿芙吃饱喝足走在崖岸边,手中的落梅签仍未显现出咒文。她只能在黑礁崖近旁晃荡,子时一到,不知将以何种扭曲骇人的姿态死去,不想给大家扫了兴致,不论是怎样的折磨也只打算在这角落偷偷忍受,而后静悄悄碎掉。
她在这里登岛,也自这里消失,算得圆满。
夜色中忽见一袭青衣,背身站在黑礁崖上,雾气沾湿大半边衣摆,不知等了多久,身子已略有些僵。
“师父?”他似永远知道她的心思。
雍走近过来,疤面隐在夜色中,朦胧间神秘难测,“吃得好吗?”
阿芙抚了抚肚子,“作为最后一餐虽算不上如意,但已很满足。”
雍点点头,静了下,忽然道:“阿芙,这些年来,我一直在试图离开这里。其实今夏的落梅签,岛主要赐的人本就是我。因为,我也算一个叛岛者。”
阿芙只是笑笑看着他,并无惊讶。九年了,她也同样知道他的心思。
雍如往常一般面无表情,继续道:“如今你有机会离开,也算替我了了夙愿。”
听的人这才骇了一跳,“离开?!”
雍走下黑礁崖,将阿芙独自留在崖顶,她脚下黑礁忽然晃动似要离岸的舟,而那片黑礁也果然与岸边渐渐裂开缝隙,露出浊黑的海。
“这是只有岛主方可驱策的护岛凶兽鲲,所以要你离开是岛主的意思。”
“岛主……”阿芙看着越来越远的雍,不能置信地伸着手臂去够他,“那落梅签从不落空,岛主为何放过我?”
“那是你自己结下的因缘,包括徐家的诅咒,岛主也一并解除了。”雍的声音已渐辨不清,“可一旦离开,你便将忘记落日岛和这岛上的每一个人。阿芙,那是你的新生,好好活下去。”遥遥的,她似乎看到雍的脸上结出一记笑容,她知道他从来不笑,因他笑时所有伤疤扭曲纠结,是比平日可怖百倍的样子,可他不知道,他此刻的笑是怎样的温柔好看。
“师父,阿芙想记住你……”
脚下的鲲已嗖地蹿出,她跌坐在它粗粝的脊背上握住那块如石峰般突起的背鳍,这才发现身下疾驰的正是当年那硕大无比的凶猛黑鱼。头剧烈地痛起来。
有些事并不是全然忘记,她只是不想让自己忆起。
巨鲲冲破重重雾霭,在夜下汪洋中划开海面倒影的星光月影,安静地带她一路向西,直达彼岸。
她像个死而复生的人,在重踏人世时大大地吸了几口气,回头望去仍只是空落落一片碧海青天。落日岛已是她的往生,所有记忆留在海的那一端,而前方所往,是咸阳城边芙蓉小院。
院墙已经颓落,门扉上铜环爬满绿斑,青苔满阶,荒草连连,似岁月的齿痕一寸寸咬过旧日光景。可见几株芙蓉已高过墙垣,枝头繁花累累,双手一松,木门应声而开,阿芙怔在原地一时竟不能反应。
现时始皇十一年,天下已定十数年,却并非安稳无忧。
而院中芙蓉花树下一人端坐在石桌前,黑袍边缘辊着暗金祥纹,那样岿然不动像满园荒芜中一座高耸的塔。许久,他搁在桌沿的手动了一下,她才发觉他是在与自己对弈。那样寂然,是所有王者的宿命。
可他所要的长生,便是永恒寂寞?
“回来了?”他冷冷开口,似等候她归来的严父,目光垂在棋盘上并未转头看她。三个字却重似千金,隐了滚滚怒意和其中并不想言明的时不时前来坐等的期待,“看到是朕,你很失望吧?”
阿芙仓皇要跪,却听他制止道:“今日,我不是咸阳城里的帝王,你也不是方士徐福。” 他弃了那盘残局抬头望她,九年里,他苍老许多,鬓边渐生白丝,威压却半分不减,“我该叫你阿芙,还是崂山灵陶?”
只是一问,可知这九年里他已将她来历摸清,甚至,知道许些连她也不知道的故事。
“你可寻到蓬莱?这九年你去了哪里?”
“阿芙……不记得了,”这确是实情,听上去却那般不可信,“只记得海上遇大鱼阻路,所有船只全部陨殁……”
“不记得?”他大约冷笑了声,“我最厌恶的,便是欺骗,你这样一犯再犯,可曾知道王者之怒?”声音明明不大,敲在耳畔确如惊雷,满院衰草都低伏下去。
阿芙静静跪倒,自袖中取出只玉签双手递上,语气诚恳从容,“阿芙站在岸上时回望只一片茫茫,唯有这一件物事不知来路。九年前阿芙欺君,陛下即使千刀万剐,阿芙也自当领罪。”
“死?”他捏过那玉签沉眉审度,指腹在精巧五瓣梅上缓缓抚过,历过珍宝无数,他自然识得这是难得一见的上古之玉,唇畔浮起危险一笑,“我手握天下生死,你这区区一副沙石躯壳,只要我想,随时可以捏碎于股掌之间。可只是用死亡来惩罚你,简直太无趣也太轻浅。对于一个帝王,若只会取人性命,那也太无能。”
那样的语气与眼神,竟叫她浑身一颤。
十一年春,始皇东游琅岈,过崂山入临淄。
而在崂山之畔,一只陶人被浸在崂山沙石所溶岩浆中十日十夜,岸上的王者负手而立,冷冷垂目看她,“朕身边不止你一个方士,你本是最得我心的一个,可惜也是最不称职的一个,你连你自己的身体都不了解,朕却相信你能带给我长生!”他俯下身看她痛得支离破碎的脸,“你所有知觉都来自那颗心脏,而那心脏是一个人骨灰所炼化。此时你记不记起没有关系,明日,朕会带你去临淄,让你好好看看自己的前世今生。” 【那就先不要死,等着我。】
一对头戴黑纱的男女跟随着始皇东巡的队伍出现在临淄街头。女子是为遮住满面裂痕的容貌,而男子,是因前方重重护卫的黑色轿子中坐着与自己样貌相同的替身。
阿芙忽然捂住胸口,一颗心腾腾跃动,只觉许多往事如万马奔腾直扑而来,画面自心底涌现,重叠于多年前的此地,一幕幕展在眼前,与她有关却并不是她。她下意识止住脚步不肯再走,哀求地看着身边男子,“求你……”
“休想逃避,看到了什么,就好好把它看完。”冰冷声音隔着面纱传来。
她咬着唇,看到街边那家摊煎饼的铺子,老板俨然已是个老翁,而二十多年前他还是个壮汉,摊的煎饼不像如今这样薄而浑圆。
那个孩子就缩在他摊子旁边的墙角里,裹着一身破棉絮,蓬头垢面地埋着脸,看不出年龄也看不出性别。是从齐国北边逃荒到临淄的灾民里少数活下来的一个,可也只剩伶仃一人,成了街边流浪的乞儿,惹了一身病,瘦得像把风干的柴。那时街市里总有人贩子走动,拐了这些无人认领的孩子做童工,壮实些的卖到邻国军中充数。可这孩子堆在墙角就像一个死物,连人贩子都不肯多看一眼。
风起时,灰色的尘土枯败的落叶坏掉的风车被混杂一处高高扬起,他眯着眼,总觉得自己也要像那些杂碎的垃圾一样,被风吹着飘向天空,沿着这敞阔也崎岖的人间之路慢慢消失。
有什么被风送来,啪嗒糊在他脸上,又被风呼啦扯开,他透过被异常厚重的眼屎遮住的视线,看到漫天飞舞的纸钱和那一长队素白的送葬队伍,队伍中多是年龄不一的妇人。
而那个走在队伍前首,身披麻衣戴着重孝的小少爷在他面前停下了脚步。
不论何时回想起,那都是一场诡异至极的邂逅。
他恍以为,那是携他走向死亡的幽魂使者,可那长得俊俏的小少爷却在他身前蹲了下来,伸手捏过他的腕,似乎在替他把脉,微微侧着头,清秀的脸上是少年老成的专注,半合着眼,翩然长睫遮住左眼下那枚小小泪痣。
小少爷也很瘦,但他眸子里有光,他是活的,是看似安静心中却住了整片汪洋的游鱼。
“少爷,老爷他……”身后有人催促,目光暗指着那四人抬着的棺椁。
“今日如果父亲在,也一定会以救人为先。何况这丫头,再不施救,怕是熬不过半个时辰……”他眼睛是红肿的,嘴角却带一抹亲切微笑,从脉象里知道这乞儿是个十岁上下的女孩,便愈加怜惜。
“饿了吧?”小少爷看着神志已经开始涣散的她,将头抵近了问。
她已经忘记食物的滋味,可饿,像是与生俱来的知觉,每时每刻,与呼吸同在。
旁边卖煎饼的大叔起初总会舍她些吃的,后来她的喉咙已经肿得无法下咽,大叔叹气,说又要少一个了,她却抱着煎饼不肯撒手,即使咽不下去也嚼了满嘴努力咂摸着味道。
她望了望小少爷,本能地点点头,喉咙里嘶喇出含糊不清的一句,“很饿。”
“我家里的嬷嬷做茶香鸡很是拿手,想不想跟我回去尝尝?”带着引诱的表情,像那些人贩子,可她总觉得如果哪个人贩子肯用这样的微笑和允诺诱惑她,她一定会随他去的。
看她再次点头,小少爷得逞地笑了下,“那就先不要死,等着我。”
说罢,转头向身侧的人报了几味药以及煎法,又另外让人抬了她回去。
她手指抓着破棉絮从那副晃悠悠的担架上回头望去,仍旧是漫天漫地的纸钱,白色的队伍在大风中若隐若现。一切都虚幻得仿佛回光返照时的一场迷梦,可那一句话却扎扎实实留在心底。
那就先不要死……
这世界上,还是有人希望她活下去的,哪怕是为了邀她去尝一尝茶香鸡这样蹩脚的理由呢。终归不再是街边的一件垃圾了,一件化在风里也无人在意的垃圾。
那就,用力活下来吧。而垃圾的生命力总是分外顽强。
后来她知道,他们相识的那天,正是徐宁父亲的下葬之日。徐宁降生时徐父刚过十六,未到而立便撒手人寰。而这样的寿数在徐家已算得上喜丧。
男子的手抓在阿芙的腕上,强制地带她向前走去,一直跟着浩荡队伍走至朱门前,那门上端端写着“徐府”二字。
百姓们猜测,始皇今日将行宫安在临淄的方士世家,定是想顺便打听不老仙丹的事。据说徐家的祖先便是循着家传古籍所述前往东海寻找蓬莱,不想却因靠近仙岛而带回一身诅咒,才使得徐家代代短命。后辈也曾泛舟海上数载寻那岛屿,始终一无所获。长生之岛,并非凡人可以觊觎。
阿芙抗拒地抵住门柱,听得身边人低低道,“这便是你‘徐福’的徐,难道你不想看看?”
当年那孩子便是从这扇门被抬进了徐府,得十三岁的徐宁亲自照料,令她捡回一条薄命。从此她便留在徐家。洗净剥白之后竟是个美人坯子,五官精致灵巧得像只瓷娃娃。她喜欢跟在徐宁身后“少爷少爷”地叫,也有许多叫人头痛的问题没大没小地纠缠他,徐宁好静,却也并不烦她。
“少爷少爷,你是做什么的呢?”
“徐家是方士世家,我自然也要做方士。”
“那方士是什么呢?”
“方士啊……做一个好的方士很难,即便不需无所不知,起码也要学贯五车,知天文地理懂卜算医术,才能立得住招牌服得了人心,必要时还能唬得住君王。”
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一问一答,而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的小姑娘走路同手同脚,像只笨拙的小鸭。
有一日那小姑娘不小心将徐宁要喝的药撞翻了,挨了端药婢女结结实实一巴掌,她也不哭,一边道歉一边用手去捧大理石地面上汇集的汤药,想着好歹挽回些损失。那婢女狠狠踢了她一脚,“你是傻子吗?洒到地上的药你这样能救起多少,就算救得起少爷也不会喝的。”
“可在我们家乡,粥若是洒在地上,也要一点一点捧回来,就算连沙子一起吃了也不能丢在地上不管,粮食就是命,而这些药,比粮食还贵呢。”
“二夫人肚子里那个遗腹子还不知是男是女,少爷如今便是徐家唯一的希望,矜贵得很,怎么能和你们这些逃难来的贱民一样。何况若不是前阵子为了照顾你,少爷的病也不会加重!”那婢女越说越气,一把拎起她衣后领将她脑袋撞在廊柱上,心中也不知怀了多少恨意,力道大得让她顿时失衡,踉跄着要倒下去。 一只瘦长的臂稳稳接住了她,她抬头,看到徐宁俊秀的脸,她目光迷蒙,似那日街头在漫天纸钱中望见他。可此时已过了隆冬,满院遍开春花,廊外一支芙蓉探在她脑后,绵绵暖风中轻颤如舞。
“少爷,她……”那婢女的告状被他伸出的手打断,他似从远处急急赶来,喘息未稳,扶她的细瘦手臂也微微发抖,他扶正了怀里的丫头,看了她一瞬,正色道:“从今而后你就叫阿芙,你可以唤我宁哥,不要再叫我少爷。”而后转向那婢女道,“阿芙是我认回的妹妹,以后你们怎样待我,就怎样待她,她是这徐府的小姐,不是贱民。”
“少爷……”
重叠的两声,是婢女的不甘和阿芙的惊疑。
他却扶着她往自己的药室走,脸色终于和缓,又带上温柔笑意,“已经说了,唤我宁哥。”
“可是……”
“你知道徐家的孩子,几乎各个命运都是相似。从几百年前开始,徐家一直被一道恶毒诅咒所缠绕,徐家血脉无论男女,都活不过而立。”为延续香火徐家子孙都极早成婚,有的刚一出生,童养媳已在府里备了好几位,可依旧人丁稀薄,几乎代代单传,“我没有姐妹手足,自小便在死亡阴翳下被一群寡妇环绕,讨论着我死之前必须完成的家族责任,虽然每日热热闹闹,可其实很寂寞也很压抑。”他一边说话一边将她肿起的额头敷了药膏,“所以,认下你这个妹妹,让你留在身边陪我,算是偿了我的一个心愿,只是不知你愿不愿意?”
她听得有些难过,猛地点头,“阿芙愿意,宁哥把阿芙捡回来阿芙的命便是宁哥的,要阿芙做什么阿芙就做什么。”
他点了点头,似终有释然,却并不快活。
自十四岁起,徐宁便一直被逼着娶亲,他却总以身体病弱经不起仪式折腾为由,逆着众人一味推避。所幸二夫人生下的遗腹子是个少爷,寡妇们的精力与希望总算分散开去,对他的催促也便不那么不可抗拒。
新生的小公子取名徐安,一日日平安茁壮,徐宁的病情却一日日在恶化。
那年仲夏,阿芙挽着他在临淄街头采买药材,头顶古槐忽然坠下一串新叶,撞在他颊畔,街巷间有人奔走着呼嚷相告——齐国亡了,秦王在咸阳坐揽天下,自称始皇。
其实强秦灭齐,已是大势所趋。十几年来,齐国作壁上观,眼见着六国之中已去了五个,当年秦赵之战不肯出手相助,全然不顾唇亡齿寒,以为一味中立便可求得偏安一隅,却不知,那个人的野心,是必要横扫六合一统天下的。
“五百多年的乱局,一朝荡平,或许也是好事吧,起码……”他挑起唇微微笑了下,忽然咳出一掌黑红的血,“起码许多事,又有了希望。”
“宁哥!”已不是第一次见他咳血,她已能将惊惧心痛隐在心底,麻利地背起他,一边疾步往徐府赶一边恨恨道,“那个始皇帝干得好事,又让宁哥急火攻了心,哪日遇见,非得好好教训他不可。”
他在背上被她逗得笑出来,她却被他突兀的骨骼硌得生疼。
宁哥,撑下去,阿芙一直在努力,没看到结果之前,就像你曾要求我的,先不要死。
那之后,阿芙愈加勤快,每天捏着药方子把自己关在药室里炼药试药。时而被熏得一脸黑灰,乐呵呵地蹦出来递给徐宁一块不成形的丸子,说可以试试;时而沮丧地蹲在炉火前,头发被烧着了也全然不觉,直到徐宁一盆水浇到头顶,她才腾地站起来抱住他,不说话,只是呜咽。
后来有一日,她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站在他面前忸怩了一番,忽然说:“宁哥,夫人逼你娶亲,不如,你就答应了她们吧?”
迎着灿白日光,他侧头看向她,温和一笑:“岂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娶,你该听见外人怎么说吧,他们叫徐家寡妇世家,又怎肯将好端端的女儿嫁进来,而我也不愿随便找个丑姑娘将就。”
“那你,就娶阿芙吧。”
清清脆脆的一声,却郑重得叫人心惊,他的表情笼在强光中,看不真切,良久,才听得一声回答,“阿芙别闹,我早就说过,你是我妹妹啊,我怎么能娶你?”
“是妹妹还是妻子,全凭你一句话而已。”她走过来,蹲在他的藤椅边,抓着他手臂想要仰头去看他的脸,“你难道不喜欢阿芙吗?”
他却悄悄别了脸轻咳了几声,缓缓道:“我说过,我不想随便找个姑娘将就。”
她也不恼,转身进了药室,关上门闷头捣鼓。隔天依旧是蹲在他脚边,仰着脸问:“想好了吗,可以娶阿芙吗?阿芙不算很丑,阿芙也不会变成寡妇,宁哥你别怕连累我。”
他宠溺一笑,“傻丫头,你魔怔了。”
就这样,她反反复复接连问了整整一个月,执拗得像头小牛,可得到的答案总是摇头。终于那一天,她没有再在院中竹椅旁等着问他,一直到晚上都不曾出现。他找到她时,发现她已倒在床榻旁,一身赶制得并不合身的红嫁衣穿了一半,半边手臂仍晾在外面,气息已绝。
那时他才知道,这些日子她疯狂炼药试药,药性在体内相克,酿成了毒。可恶他一直想逃开她的目光却连她异样脸色也一同忽略。她是知道自己撑不了多久,才苦苦相求,他却将一句喜欢藏掖得如此密实。害怕连累,最终还是连累。
心头血像迅猛的兽在胸口扑腾,一汪汪染在榻上人瓷白的脸颊上。
眼角泪痣上凝一颗晶莹水滴,他轻轻将她拉入怀里,温柔呢喃,“傻丫头,衣服都不会穿了。”他伸手将那半边嫁衣替她拢紧穿好,然后抱起她向门外走,却颓然摔倒在门边……
她走得干干脆脆,一个字都不曾留下。可他记得答应过她,要扭转徐家的宿命,如果他死了,他希望徐安可以活下去,徐家的子子孙孙可以活下去。
【不要喜欢我,因为,不值得……】
头戴黑纱的人静静看完,所有前因后果终于明晰。
它,崂山灵陶,只不过是一个原叫阿芙的姑娘的傀儡,它以她的骨灰铸为心脏,用了她的名字,复制她的容颜,甚至,留存了她的几处脾性与习惯。
只是,它从她身上分得的宁哥的真心喜欢,又有几分?
还是,一切都是假的……他只是需要一个傀儡站在身前,以鱼人的眼为他引航,找到蓬莱,为他徐家解除诅咒;用方士身份替他接近始皇,这样此后无论罪与罚,都不会连累到那个他极力保全的徐家;而赋予它阿芙的面貌,本就如他所说:或许只是想,让你再陪我一段时日…… 而陪伴他的这一段时日里,诺言是假,情不自禁的吻是假,青色山门中他横抱它而起,是因此前他为诱导她去蓬莱而演了叫她雨中送药的戏码,就连他常做给它的皮冻,也只因从前的阿芙喜欢吃而已。
或者,只有一句肺腑,是他说:不要喜欢我,因为不值得……
不值得。早有的自知,对自己亦是局外人般绝情。
她只觉得自心口伸往身体每一处的枝桠都在颤抖,崩裂声交迭而起,仿佛下一刻就要碎成沙石随风而散,却仍残喘而立,手指狠狠抓在自己身侧,有碎片落在掌心。这样的痛,胜过千刀万剐。
“这惩罚,你觉得如何?”身边男子冷冷一笑,推开的大门里徐府的人跪了一地恭敬迎驾,那个十几岁的徐安与他的哥哥样貌酷似,只是没那般病弱的身子,“这便是徐宁要解救和掩护的家族,很可惜,即便他搭上自己和你,也终是前功尽弃。”
阿芙看到帝王的手慢慢握紧,似要将这一众人碾出血来,心头还是钝钝一痛,良久,她轻声道:“求你,放过徐家,阿芙愿意再次出海,寻找蓬莱。”
“哦?你不恨他?”他在黑纱后眯了眼审度她。
他给她生命,给她一颗有情的心,也给过她一段缱绻岁月,无论真情假意,对于一捧沙石来说,都是难得的际遇与馈赠,“阿芙不恨,只是很痛。”
“好,允你出海,一年为期,若一年后你无功而返,就让整个徐家为你陪葬。”
始皇十一年春深,徐福二次出海,率童男童女共千人,夏至之时,被雾霾所困,海中跃起黑鱼,掀翻船只将人一团团吞入腹中。血浪翻涌,海哭如啸。
一切仿佛历史重现,站在船头的阿芙忽然头痛欲裂,那一截遗失的碎片自遥远时空归来。
那时,她展着双臂挡在他身前,要以脆弱身躯护住他,他极近地站在她身后,仿佛一个拥抱的姿势,冰冷的唇贴着她耳边,道:“你非人类,或许禁止凡人擅自登岛的仙规于你并不适用,如果可以,忘了我,好好活下去……”
他似乎在她耳垂上轻吻了一下,痒痒痛痛,“这是,喜欢。”
一瞬过后,他一把推开她,将她远远掼进了水里,她甚至来不及反应,只听到一阵锯齿咬合的巨大声响,有温热液体溅在脸上,海面瑰丽成一汪梅子酒。
她不去记住的那些,都是不该记住的。
可既然都是假的,又何必如此?
那最后一句喜欢,是说给她,还是仍是在给曾经的遗憾留一句答案?
那块碎片是从脑子里掉落一直扎到了心尖上吧,于是顺着那扎开的裂痕一直延展开,心要化作千片万片。原来支撑她以碎片之身活到现在,只是因为那颗心不想死去,而如今,连它也了无牵挂。
纤细的躯体慢慢颓落,化成一片白沙随衣衫飘摇而去,是天边一抹淡色云霞。
而那一双璀璨的珠子同一根系了金铃的彩绳一起落入汪洋。某一日,或者鱼人可以寻回它的眼,而铃铛只是喃喃重复古老约定:阿芙会一直陪着你……
次年,始皇巡游途中暂宿沙丘宫,突发急症,不治而崩。手边一枚碧色玉签上刻着精巧五瓣梅,梅花下“死而不僵”的签文正淡淡隐去。无人知道,已死的始皇竟仍有知觉,可听见胡亥、李斯和赵高的篡位密谋,亦闻得到秘不发丧的自己为掩藏尸臭而被置身于鲍鱼堆中的腥臭。
死而不僵,这真是,天下最恶毒的诅咒。
【千百年来待在一处,即使是看
守着它的狱卒,也会不舍呢。】
远在东海雾霾之中的小岛上,白衣少年站在岛主大宅中央的高塔上,拎着赤色鸟的尾巴,抡圆了胳膊将它狠狠丢下去,那鸟在将要砸到地上时乍然变作一个红衣男子,展着阔袖一路稳稳飞升上来。
“你杀了我,天庭那帮老子可不会放过你。”
“这一次又是掉到护城河里被人捞了送回来的,这么多年了,小焰你的失败总这么没有新意。”
红衣男子甩了甩在河里弄得湿漉漉的头发,一对赤红的眉毛斜斜上挑,赤色瞳仁里现出不屑的笑来,“你看不住我的,我早晚会离开这里。倒是你,自甘堕落地留在这岛上,现在还没看透吗?那些神仙们对你和对那些凡人一样,只要能困住我,找什么样的玩具陪葬都乐意奉送的样子。”
白衣少年笑眯眯地看着它,他何尝不懂呢。
那是几千年前的事吧,后羿一挽神弓,将九颗太阳射落平野,解救干渴大地于旦夕之间。九只顽劣天鸟化成的太阳坠落之处大地轰隆凹陷,烈火呼啦燃起,连绵千里。几大天神合力将它们降服,最终逼回原形,合体为一只九赤焰鸟。
为了不再叫它为害人间,神仙们手指一点,在东海之中辟出一座孤岛,将这恶鸟封印在岛上,并派了雪山小仙东方氏看管。可那九赤焰鸟邪气难除,像个不捣乱便要活活闷死的孩子,兴起时便发海难,东海难有几日平静。
神仙们头疼了几百年,终于妥协,提出条权宜之计。
于是以各种因由引了几万凡人入岛,这些人可由着那九赤焰鸟捉弄杀戮,但一年内只能咒杀一人。这有限的邪恶释放倒是叫它有了兴致,想了每年一道落梅签的游戏规则,为了琢磨新奇有趣的死法果然叫它收了心。
而这岛上凡人便似它所蓄养的一岛猎物,那所谓的长生,不过是“我不杀你,你且不许死”的道理罢了。这岛是囚禁邪神的牢笼,若它永世不得离开,东方氏和整座岛的凡人便是它永世的玩具,直到最后的最后,也是陪葬的牺牲品。
些许年过去难免厌倦,逃出落日岛的戏码便重又上演,不论是那只恶鸟还是甘愿舍弃长生的岛民。只是九赤焰鸟的天火属性使它惧水畏寒,而东方氏的蓝色血液汇聚来自天山寒雪的至寒之气,那看似平淡的一道护宅河,其中流淌的其实是东方氏的血,于是它极难跨越。
“东方,我饿了。”那一副斜挑的红眉毛慢慢耷拉下来,竟带着几分委屈似的,重重往椅子上一坐,“越狱这件事,真是太费力气了。”
东方升羽拿了一盒打包好的万花糕放在它面前,是他刚刚去取回来的,而预定的那个人果真没有回来。
“是不是也得来壶酒,免得像某人那样被噎到。”它指的,自然是那日小铺子里对他恶作剧般的诅咒。这一瞬间它只是个贪吃的孩子,眉目间溢出满足兴奋,咬了只撒了桂花的软糕,心想,或许哪一天真的逃出落日岛,也会怀念和这个东方势不两立的日子吧。
人最怕的是习惯,千百年来待在一处,即使是看守着它的狱卒,竟也会不舍。
“喂,东方,你干吗放那个小姑娘出岛?”它吃了一脸的白色碎屑,红眉毛也染得白雪纷纷,“她那陶瓷小人儿,离了落日岛,即便没有我的诅咒,前些年被海水泡过那一场,也撑不过多久吧。”
“那也总好过被你折磨死吧。”东方的笑里带着恨恨,“雍那家伙那般恳求,又要以自己性命交换,他为我效命这些年我怎好不答应他?”
红眉毛不怀好意地抖了抖,“雍?那家伙当初为了从海中将阿芙救出来,被鲲咬残了脸,如今竟还这般为她,真是用情至深。莫非,你放她走,也是有情?”它笑出来,是嘎嘎的鸟类的声音。却忽而抱住脑袋蹿了起来,满头青烟之上是一滴滴落下的蓝色的血和一只白白净净的手,“阿芙这一走不正合你意吗?竟将落梅签带到岸上,这样即使逃不出去,你的恶魔之手也伸到了人间。”
红衣耸了耸肩,“这桩事可不是我有意安排,不过机缘巧合,竟让落梅签沾到个帝王,真是有趣。”
东方叹息,孩子样的眼中却并无忧色,“有你这个祸害在,人间格局能一稳多少年呢?”
红衣嘎嘎笑着揽住他的肩,“可我若死了,每日挂在天上的那个分身也便死了,是连所谓人间也不会有了吧。”
夏日,海风自四面来,落日岛上却依旧溽热。
已临近午时,海面雾气总算淡开几分。但那雾仍像面灰色的纱,重重霭霭一直延伸至海天交界,遮住外面的世界,也将这座岛掩藏在朦胧之中。那雾太厚,有时会叫人觉得它其实不是雾,而是堵实实在在的墙,墙的另一边有白帆过境,有遥遥彼岸,有海浪与海鸟一天一地的应和,听得到,却永远看不真切。
也只有每年夏至这日的正午,当太阳经过落日岛最上方的时刻,周围的雾墙才会神迹般褪去。巨大的灰色壁垒,自高而低,如逆势剥落的潮汐,渐次消散。那一派碧蓝海空,便如拉开帷幕后的戏中天地,开合间是又一重浩大世界。
所以每年夏至便是岛上最热闹隆重的节日。岛民们如在井底困了整冬的蛙,终于可以跳出方圆,一览乾坤。那是除夕夜都不曾有的喜庆热闹。
可那处花柳扶疏的五进大院落里,今日气氛却恁地肃杀。
十几个男女围坐一处,中间站着青衣墨发的男子,一手负在身后一手擎在胸前捏着一沓玉板书签。众人屏息看他,仿佛他要出口的那句话沉重得叫人不安,他的目光亦在众人面上逡巡,淡淡扫视间似在挑选一个目标。
几乎每个人的眉头都或轻或重地锁着,除了单独抱膝坐在回廊栏杆上的少女。那少女极美,一身素白衣裙,肌肤瓷腻通透,唇若含丹眉若黛山,她将脸侧枕在膝头,一双大而亮的眼静静觑着男子负在背后的手。明明是极怠惰的姿势与表情,可那双眼却像是随时都在备战,精神得不得了。
“我要说的话,想必大家已经知晓,” 男子终于开口,食指与拇指一捻,将那沓玉板展成个扇形,“今年的落梅签,落在了我们射阳堂。”
口吻极平静的一句话,丢在炎炎夏日点翠飞花中,似扬起一阵冷雪霜风。
其实消息昨夜已经传来。同往年一样,夏至日前夜岛主东方升羽在内城大宅中宴请五大堂主,除了总结一年来的功过得失,也揭晓这一年的落梅签将归属何处。而昨夜,那个戴着雪娃娃面具的岛主从座首走下来,似经了几度徘徊,末了停在射阳堂堂主雍的面前,端端正正将一枚刻着梅花的玉板交到他手中,同时笑意盈盈地说了句,“请随意安排,不必客气。”似颁了道了不得的嘉奖。
岛上一度流传古老传说,道这座落日岛的岛主是位神仙,曾舍身救世功德无量。可明明,他做出的事却更近于魔鬼。岛民们都不曾见过他的真面目,便是他手下替他经营着雾中孤岛的五大堂主,每次议事也只瞧得见雪娃娃面具后那双笑起来天真淘气的眼。
而人们最熟悉的,是每年夏至他派下来的落梅签。
去年承下这“赏赐”的是个人高马大的武夫,一直叫嚣着要带领众人离开落日岛。这样的人被称作“叛岛者”,是时不时便会冒出头一茬一茬生生不息的异端。
那武夫翻过玉签只得三个字:火汤汤,于是人站在月色下堪堪就燃了起来。落日岛的百姓纵是早对这岛上之事见怪不怪,也不会忘记去年今夜,一团火球在岛主大宅的高墙外翻滚奔跑的影子。火球的中心已辨不出形容,只有四肢躯干的焦黑轮廓挥舞扭曲着胡乱挣扎,仿佛一根人形的灯芯,哔哔啵啵越燃越细。
那团火蹭在黑色的高墙上,哀哀嘶喊:“岛主饶命,岛主饶命……”
墙内始终静默,连灯火也无。大宅中央的高塔上立着一道白影在夜风中微微飘动,似孤绝似清逸,似冷眼旁观的无情恶魔,也似面哀悼的旗。
沿街百姓中自有那武夫往日的追随者,终是看不过去,匆匆拎了水桶替他兜头浇下,那火却越浇越旺,火苗生着贪婪长舌,试图吞噬一切靠近的活物,舔上衣襟便似紧紧咬住了灵魂,挣脱不得。于是再无人敢出手相救,而那根“灯芯”也非一般的耐得住灼烧,几个时辰下来,火不灭人不死,哀号声声不断,已从“救我”变作“杀了我,求求你马上杀了我”,入耳起一身恶寒。
那火球一路滚进了环绕大宅的人工河,才渐有熄灭的趋势。于是河面上漂起团越燃越小的异样烛火,夜色下似朵艳红江花,映着岸堤上节日里挂满的灯笼,竟是另一番喜庆瑰丽。
直到油尽灯枯,江火凋落。
火灭的那一刻,水面上“刺”地升起一簇白烟,幽幽卷曲着腾入夜空。除此之外,连灰烬都不曾余下。可那日围观的人都清清楚楚听到,伴随那一记寂灭之声响起的,是句恶狠狠的诅咒:东方升羽,你这个魔鬼,定不得好死!
可不得好死的人,往往都意外地活得很好。
所以这落梅签,其物方美,却是个附着恶毒诅咒的不祥之物,于夏至之夜子时应验,落在谁手中,都将是此生最可怕的遭遇。要么死,要么生不如死。但纵是担着如此风险,也少有人愿意主动离开落日岛,只因传说中,这是片可叫人长生的土地。
不被一年一枚的落梅签点中,便可长长久久活下去。这样的诱惑,值得冒险。
“你们谁先来?”雍将手中玉签向前递了递,座下十几人皆已面色苍白,平日里再勇猛无畏,此时也难免英雄气短,因那落梅签下死的惨状,舍得的不单是一条命,看了几百年花样新鲜的酷刑,他们明白,东方岛主的残忍创意永远超越出他们的想象。
“进了这道门,便是我的兄弟,我自然不信我们之中有什么叛岛者,可既然这签落在射阳堂,也只有各安天命。”雍的手定定伸在身前,却是谁也不敢第一个下手去抽他手中的玉签。他凝立如松,在一片死寂中面色淡然地等待。
风乍起,墙外街边传来人们庆祝夏至的锣鼓声,和相携着涌向海边的欢欣脚步。雾快散尽了吧,似有风自遥遥海面来,院中树影繁花摇曳,是与往日不同的妖娆。
一旁白玉栏杆上坐着的少女把腿抱得更紧一些,而后抿唇笑了笑。
“我先吧。”静波之中蓦地投下一枚石块,那少女忽然开口,音色是银簪击着古玉、碧珠落入青瓷的清绝。
语声未落,人已呼地蹿起,有玎玲之声若有若无敲在耳畔,她在空中几个腾挪落在雍的身后,从他负在身后那只手里刷地抽走他藏在袖口下的玉签,足尖点地,又飞出几丈远,人落在一树扶桑下,对众人晃了晃那玉签,道:“这支签,阿芙接下了。”葱白指节间,玉板咒符的下方刻着一朵五瓣梅。 原来雍所谓的抽签,不过是将最坏的结果预留给了自己。
也只有她,能不动声色看穿他的良苦用心。
只是这样的李代桃僵,可以在顷刻间便做出决定,是她自己也不曾料想过的干脆。
“师兄们好生过节,趁时间还早阿芙要出去吃一顿好的。”她喊了声便敛身跃走,姿态潇洒从容,目光难免从雍脸上掠过,那张疤痕纵横的脸已从刹那的惊讶中恢复平静,剑眉轻锁,似将所有情绪锁进眉间细纹里。
头顶海鸟盘旋而过,今夏的落梅签,又将叫人如何生,如何死?
【若他对全世界冷面相向,只
肯回过身对她温柔浅笑,那也
是无情中最好的有情。】
阿芙坐在黑礁崖畔,海风扬起裙摆,似乎张扬着想要远翔的羽翅,长发简单束在头顶上,束发用的却是根编得精巧的五色线,线头与垂到腰间的,玎玲声响若有似无。
岛上沿岸的地方都挤满了人,眺向无垠远方是雾中之岛平日最奢侈的事,好在夏至之日总能幸运地逢上风和日丽,于是白日里最大的一项庆典便是登高眺海。好位置提前许多日都被占尽了,甚至临海人家屋顶高一些的,都搭了观景台售票卖座。
唯独这处黑礁崖无人敢来,成了阿芙的清净地。
嬉闹声中隐着微微啜泣,断断续续听得人说:这么久了,不知岸上今夕何夕……
海浪翻卷,白色泡沫被无形力道推送过来,拍在黑礁崖上碎成点点飞雪,阿芙下意识向里收了收脚。惧怕海水,即便是连死都不怕,也抗拒不了埋藏在本能里那一点畏惧。
抬眸望去,最后一层雾气被映成七彩的细小水珠,莹莹闪闪挂落于碧海青天间,下一刻猝不及防散在日光中,像是此一世界突然在眼前撕开屏障,露出另一个世界辽阔荒芜的边缘,视野可以放逐到邈远的无尽处,然而无尽的也皆是茫茫。
“阿芙,这一次一定不能再失误,你我都撑不了太长的时日。”
“放心,我一定看仔细,莫说是那样大的岛,就算一只海鸟都不叫它错过。”
“这样最好不过。”
“那这样,你是不是更喜欢阿芙了呢?”
“……嗯。”
茫茫之中,耳畔回响起久远到无头无尾的对话。那声音飘飘如风,带着芙蓉花香气,她在这黑礁崖上一次次忆起,合上眼,五官已习惯凭空去捕捉记忆中的音色气息,好像时空辗转她仍立在彼时彼处,不曾在这岛上活过漫长九年。
手指抚触着玉签上梅花的凹凸,不免微微含笑。落日岛上,时间是停滞的,能够记载年轮的似乎只有每年夏至里落梅签下死去的不同的人。而今终于轮到她。并非惜命,但死前能坐在这里最后一次将往事忆起,也算是与记忆中的人做一场温柔告别。
而记忆的最初章,便是第一次朦胧睁眼时看到的这个世界。
那是一张浓眉长眼的男子的脸,二十四五的年岁,极清瘦却也极俊美,面色在跳跃的火光中难掩苍白,左眼角下一点微小的泪痣,似前世情人留与的不舍印记。淡色的唇轻薄,唇角却是略略上翘,叫人分不清是正淡漠抿唇还是微微含笑。
她不知道,她第一眼见到的这个世界此后便成了她的整个世界。
他也正俯身盯着她,热切的样子让她觉得自己是一件珍贵重要到无与伦比的宝贝。可暗色的瞳里却有比热切更复杂的情绪攀升缠绕,似痛似挣扎。
她歪了脸,好奇地审度他,他却抓了她的手,将她从燃着火的坑洞中拉起,“阿芙,从今以后你就叫阿芙,你可以唤我宁哥。”顿了下,他说,“阿芙要听宁哥的话。”
她愣了下,只觉这话好像一句回音,从遥远时空一直回响至今,一重重印在她耳中,是熟稔的温柔语调,亦带缕缕芙蓉花香。不自觉乖巧地点了点头,声音清清脆脆,吐字却生涩地一顿一顿,“阿芙、会听、宁哥、的话。”
她懵懂,整个心神空空如也。像刚孵出蛋壳的小鸭,跟在他身后踉跄学步。已是成年女子的模样,心智却从零开始。后来她才知道,这些,只因她是崂山泥石与天池净水混合,烧制出的一只特殊的陶人。
这陶人很美,虽然只简单束了发不着一饰,却也掩不住冰肌玉骨身段玲珑,尤其那双眼,活灵活现似一对璀璨灼目的珠子。
那时候他们住在咸阳城边一处小小的院落里,屋前辟了小片土地种草药,檐下植几株花树,芒鞋竹杖,却似拥有整座桃源。大秦统一了六国或是六国遗民不断暗杀始皇,始皇统一了度量钱币,又或是朝野热议着始皇积劳成疾……这些乱世纷扰虽隔着一道院墙被咸阳百姓传遍街巷,却皆与他们无关。徐宁身子病弱,阿芙便学会煎药练丹丸。天气好时他们会搬把竹椅在芙蓉树下,她替他打着蒲扇,他考她医书上的草药名目,两厢对望,似桃花源里举案齐眉的小夫妻。
阿芙总有许多问题,指着看见的每一件物事追本溯源,像个好学的孩子。
徐宁也极耐心,大多时候脸上带一副净淡的笑,温柔解答她所有幼稚可笑的问题,仿佛天下最慈爱的父兄,永远不会厌烦。所幸阿芙十分聪慧,能够过目不忘举一反三,很快连复杂的医书也能看懂一二。
但有一件事她总学不好。她走路总是同手同脚,看起来有些别扭好笑,却怎么也改不过来。
常常便是这样的画面,她在身后扯着他衣襟,亦步亦趋地跟着他的步子,嘴巴里不停地问着,“宁哥会看病炼丹,宁哥是大夫吗?”
“不是,我是方士,徐家本是齐国的方士世家,在临淄很有名望。”
“宁哥什么是方士?”
“方士……做一个好的方士很难,即便不需无所不知,起码也要学贯五车,知天文地理懂卜算医术,才能立得住招牌服得了人心,必要时还能唬得住君王。”
“宁哥你医术这样好,为何不将自己的身子治好?”
她问得认真,他的脚步却顿了顿,自身后她瞧不见他面上浅浅凄凉色,只听他笑着道:“我的病不在身上,而是在命运里,这是徐家子孙的劫,不论是否以恶疾的面目而来,最终都殊途同归。”
答得太深奥,她不能理解,静了静,讷讷问出最想知道的一桩事,“那宁哥你,为何造了阿芙出来呢?”状似无意却竖了耳朵认真等待答案。 他肩头一动,慢慢转回身含笑望着她,日光映着那张与寻常人类全无差别的面容,竟让他一瞬失了神,“或许只是,想要你能再陪我一段日子。”
言语间浓浓不舍憾然,似将院中百花折杀。
她常见他被病痛折磨得蜷缩在床角,脸上是涔涔冷汗,她更知道,这缠身宿疾已经入了骨髓,他该是命不久矣。她的医术是他教的,他对自己的情况,了解的不会比她少。他甚至可以估算得出自己的死期吧,可他从不哀惋命运,依旧笑得那样淡然如风。
他本是这样通达的人,这是阿芙第一次从他眼中见到哀伤,因何而起,会比自身死亡更难释然。而她的不舍哀伤不比他少上半分,只是她还存着星火希望,因为不需睡眠,便每夜埋头在他的书堆里,翻找着可能救他的办法。
而寻到出路之前,她希望他的每一日能过得闲适快乐。于是自责地打断他的思绪,指着枝头的水粉芙蓉咧嘴一笑,“宁哥,我想要那朵花。”他宠溺地弯了弯眼,清瘦细高的身形略略抬手便将那花拈在指间,她拿过去别在耳边,捧着脸对他笑靥如花,“宁哥,阿芙会一直陪着你。”
一直,便是到死到老,到对方消弭于世。
那日阿芙眼角忽然落下泪来,没来由的无休无止,泪珠冰凉,仿佛来自万丈海底,沿着她白腻的颊畔一直落进脖颈里,滚成一颗颗透蓝的珠子。徐宁紧张地蹲在她腿边查看她的眼睛,她却微微躲开那只枯瘦的手。
“阿芙?”
“宁哥,我看到一只鱼人。那鱼人没了眼珠,可她却在哭,蓝色的血沿着空空的眼眶流下来,将她一头金色的头发打湿了,她说,没了那双眼她在这茫茫海上必不能存活下去。看她在祈求在控诉,我听不清楚,只觉得难过,她哭着我便止不住流泪,她心痛我的眼也针扎一般痛,宁哥……” 她抱紧膝头缩在角落里,抬起湿重睫毛看向半空,像那鱼人正潜游在空气中,哀怨地对着她哭。
徐宁颤了一下,伸手轻轻蒙在她眼前,有药香沁入鼻息,浸润双目,疼痛渐渐隐去,他要收手却被她轻巧捉住,“这些日子我看了许多书,书上说,鱼人的眼是天下最珍贵的珠宝,灿如朝日幽深如海,有了它,鱼人在海上才能一眺千里,即使碧波万顷处处相似也不会迷路,”她抓他的手紧了紧,带着瓷器的微凉温度,“宁哥,我的眼,是从那只鱼人身上挖来的吧?”
他怔了怔,没有否认。
“为什么?”阿芙咬着唇问。
他已敛起身向外走去,步子虚虚晃晃,临了淡淡回头,依旧是那副云淡风轻的笑,“我是个残忍的人,你早些认清也是件好事。”
阿芙兀自摇头,而后咬着唇拼命擦干眼泪。人世的善恶是非她尚不能决断,她只知道,他给她一切,他便是她的一切,就连这对眼珠也是他送给她,不论这背后是否曾有一双沾血的手,最终都是成就了她,一只完美的陶人。若他对全世界冷面相向,只肯回过身对她温柔浅笑,那也是无情之中最好的有情。
她会陪着他,连带那份残忍也学会甘之如饴地接受。
于是转天她依旧是从前的阿芙,在藤架下打着蒲扇看书煎药,他却第一次醉了,侧倚在发黄的竹椅上朦胧望她,枯指拂过她肩头,口中带笑,“傻姑娘,既然知道我是这样的人,又何必留下,还是像以前一样傻啊。”指尖隔着轻薄麻衣触碰到那片虽然冰凉、却越来越像血肉之躯的单薄肩膀,他整个人忽然一颤,猛地拉过她,狠狠吻住那片错愕的唇。
“阿芙……”他喃喃道。
她觉察到有滚烫泪珠沾湿她脸颊,看他轻轻放开自己似有懊恼,而他眼中的人是她亦不全然是她。她的指不自觉抚上唇畔,喜悦地望定他,“宁哥,刚刚那是什么?”
“那是……喜欢。”那字眼自他口中生涩吞吐,好像埋藏了千年不忍剖开的珍宝,一朝得见天光,他眼中生出的是繁密如网的忧郁。
怎样的喜欢,会叫人如此压抑。
阿芙眨着眼,那块冰冷的心脏像又回到炙热的窑炉,滚烫得快要龟裂。她本无知觉,但心脏猝然苏醒的瞬间,似有枝桠从心脏的裂缝中一直伸展到足尖发梢,将她润色一层彩色的釉。
她踮了踮脚,张着手臂大方地要亲回去,“那么,阿芙也喜欢你。”
他却错愕,像从梦中惊醒,眉头皱了皱,生硬地扭过了脸,“你和我不同,不要喜欢我。”
“不要问为什么。”打断她还未出口的提问,他说,“因为,我不值得。”
不值得……值不值得,该怎样衡量?或者不值得的喜欢便能够让自己不喜欢?
阿芙垂下手臂,笑笑看他,不语。她记得,她要听他的话。可还是在他睡着时偷偷将唇印在他唇上,那是一双薄唇,有清苦药香,居然,比她还要冷。她蹑手蹑脚和衣躺在他身边,学着他的样子,将手掌覆在腹部合上眼。她喜欢模仿他,即使睡不着,也努力将呼吸的起伏保持着一致。
不论值得与否,阿芙会一直陪着你。
转眼入秋,山中块茎类的草药到了最好的季节。
那时徐宁在山中闭关炼丹,情急托人带口讯让阿芙送一味药上山。她出门时阴云四合雨只是绵绵如针,可走至半途,忽然倾泄如瀑,平地乍起狂风,她的伞脱手飞走,荒凉四野避无可避,就那样湿嗒嗒一路提着裙裾跑向了他的丹房。
黛青色山门里,他似已等了很久,窄窄门廊遮不住雨,他一身缁衣湿重,就那样笔直僵硬地站在那里,远远看她一路跑来,不曾走出去迎上一步。
“等急了吧?”阿芙冲他喊着,一边加紧了步子一边将重重包裹护在怀里的药匆匆往外掏,被风吹散的长发披落满背。同手同脚的步子笨拙得像只憨憨的鸟,挣着风雨一路披荆斩棘而来。
山门里的人忽然伸一只手臂扶住了门边青石,低头将一口黑红污血吐在袖间,苍白的脸抬起,已是净淡微笑,似乎方才那剧烈的心头抽痛只是错觉。
“怎么不在屋里等我?”她一边抬手擦他额上雨水一边嗔怪地推着他向内走,他却忽一把扯开阔大披风将她裹个结实,横抱起她走向屋内。黑云逼退天光,低低压在头顶,她第一次知道那样病弱的他亦能将她稳稳抱起,一步步走得安定踏实。却不知绕在她身下的那片袖口正滴滴坠着血水。 屋内炉火妖娆,他替她擦干发梢的湿气,端着她的手向火苗凑近过去,温柔的动作顿了顿,眸中痛色比火更烈,她亦被惊得慌了神,看见手臂上那细瓷般的白竟微微变了形,扭曲如软化的糯米糕,匆忙去摸自己的脸,指尖感触到浅浅裂痕从鬓边延展到耳垂,散开细细的枝杈,像一丛破土而出的根须。
“阿芙,你知道死亡吗?”他温柔搓动着她的指替她找回正确形状,指尖有痛,自心头伸在指尖的枝杈一颤一颤地想要向回抽拉。
“就是从这个世界消失,再也不能陪着你。”她答得极认真,“可你说过,我不是人类,是不老不死的。”
“对,你不会老,可你会破碎,破碎就是你的死亡。”他道,“陶本是水器,可你不同,你是崂山之畔最纯净的沙石,最怕咸湿之气。下次不要这样傻,下雨时好好待在屋里不要乱跑,即使是我叫你。”
“你叫阿芙时,天上下刀子也要赶到你身边的。”她说着声音低下来,“可阿芙不想这么早就死。”若不能找到救他的方法,起码也要在最后的时日陪着他,这是早早就说好了的。
“我不会让你死,我会带你去蓬莱。”
“蓬莱?我也曾在那些书中看过蓬莱仙岛的传说,据说那是座不死之岛,隐居岛上的人可得长生,可数百年来从不曾有人真正找到那岛,怕是,也只是传说而已。”她跃跃欲试却也不能置信,“但若真的可以寻到蓬莱,宁哥的病也不足惧了。”
他缓缓笑开,温润的样子像一潭静水,但水下有未知暗涌,“这次与以往都不同,既然有人坐拥了天下,我们就借他的全天下之力。前人做不到的,或许我们可以。”
“你是说,咸阳城里的那个人?”阿芙瞪大了眼,想起他说的“君王”,见他淡淡点头,道:“最近在炼制的便是要进献给始皇的丹丸,过几天,你带着这些丹丸进城,我会安排人送你入宫。”
“我?”阿芙指指自己,“宁哥你不去吗?”
他摇头,“这一次,我不能陪阿芙去。”
【如果哪一天我们走散了,摇
一摇这铃铛我就会听见。】
海鸟低低掠过,阿芙恍惚觉得脚下的黑礁在随着海浪轻微摇荡,于是一片海天也在眼前虚晃,稳了稳神,发现雍不知已在她身后站了多久,海风挣扯着那身阔大青衣,像是要将人撕裂一般,他唤她的声音很低,仿佛只是对自己喃喃,“阿芙,你果然是在这里。”
“师父……”她回头,冲他咧嘴笑了下。
九年前是雍将她带上落日岛,教她武功给她居所,用狼毫沾着颜料将她脸上的细纹一丝丝修补。这个不苟言笑的射阳堂堂主,待属下极为义气,阿芙猜,若不是脸上那几道似被巨齿咬下的纵横伤疤,他也定是个英武的男子。
阿芙平日里唤他师父,和其他兄弟一起为经营这座岛而奔劳。但纵是一日日满满当当她也觉得生活仿佛空空落落,少了一条线牵连,心口里生出的那些枝杈似已干枯凋落。
“何必如此为难自己?”雍在她身边盘膝坐下,他指的当然是那枚落梅签。
阿芙笑一笑,头上一对金铃铛随风浅唱,“因为我不想师父为难。何况,阿芙一个人活着,本也没什么意思,碎了就碎了吧。”
雍重重一滞,九年了,她始终还是觉得她是一个人。那她毅然自他手中夺下落梅签并不是为了代他而死,只是,她厌恶了一个人在这里活下去……
“阿芙,可还记得,当年你是如何来到落日岛?”
她点点头,看向海天尽处,那双鱼人的眼可叫她看到万里之外,望见那归于一线之间的嚣嚷尘世。
彼时她一身男子打扮,被人带到了金碧辉煌的大殿,那殿顶如此高阔,似乎连飞鸟都难以盘桓。座上的人离她很远,带着寒气的威压却扑面而来,一身黑色王袍让他如一尊立在云端的高塔,众生都匍匐脚下,渺小而卑微地不敢仰视。这便是一统六合的君王,他自称始皇。
阿芙立即掀开头上巫师般的黑色兜帽,低低跪拜,听得座上人冷冷一问:“你就是上次献丹的方士?”
她跪得更低,“草民徐福,不自量力。”徐是徐宁的徐,福是阿芙的芙。她想,这样即使宁哥没来,也是同她在一起的。
“进十步——”一旁侍者唱到。
她跪行十步,渐渐看清座上人冷肃英武的面容。宁哥说,那丹丸有奇效,几日内可叫人神清气爽似年轻数岁。可帝王脸上的表情却喜怒莫辨。
“徐福,你想要何奖赏?”他忽然说,“钱财还是官衔?”
“草民斗胆,只想在陛下身边尽一份薄力。”那一把叫人过耳不忘的好嗓音让座上人终于垂眼看她,静了许久,他盯着她眼睛说,“好,朕答应你。”
那以后阿芙便在咸阳皇宫中与其他几名方士一起为始皇配药炼丹,阿芙这才发觉宁哥的医术十分了得,她只是受他调教,已在这帮名医中算是佼佼。渐渐得到始皇赏识信任,可以十步以内觐见。她胆大心细,越来越得宠,时常与始皇论道,有意无意说起蓬莱仙岛,以及那岛上可叫人长生的仙丹。
始皇只是侧目听着无甚表情,可阿芙知道他已心有所动。若能与江山同寿,又岂会不动容。果然,半年之后,始皇命徐福率船出海,宣称是为大秦勘察地貌,勾画海岸图,实则此行只为寻找蓬莱。
“朕走到今天这个位置,已不轻易信任任何人。徐福,别叫朕失望。”出行那日,始皇在城墙之上为她饯行,他眼中寒光让她浑身一凛,立即叩拜,却不知该如何允诺。
出了咸阳,她唇边才慢慢扯开笑容,半年来崩在心中的弦终于松开,不用再担心哪一日忽然被敲碎在帝王脚下。她知道,宁哥在东海之畔等她,虽然步履艰难,但他们总算向着长相守迈开第一步。
她身后有浩浩船队,大秦有着最先进的造船术,船上有最具经验的舵手,舱底备着充足物资,即便半年不靠岸仍可支撑。最首的赤色大船挂一面金帆,两翼是略小的白帆船队护航。阿芙站在金帆下是方士装扮,他身旁的男子异常清瘦,海风咸湿,他的白袍在身上轻飘飘晃荡,整个人便似片将落的枯叶。
她日夜守在船头,为整个船队引航,眼睛睁得大大的,许久都不肯眨一下。鱼人的眼帮他们避过旋涡和暗涌,以及潜行在水面下的鲨群。 海上的夜异常宁谧,繁星映落,满天满地点亮明灯,海面便似一袭珠光宝气的丝绸,千里共华裳。他时常站在一侧陪她,指着海面教她认天上星,仿佛仍是咸阳城外的桃源小院。
“这海天如此浩大,一座岛隐入其中找起来尚且如此艰难,若一个人不见了,便如何也找不到了吧?”她微微叹息着感慨,他便从袖间掏出根系着金铃铛的五彩绳,在她腕间绕了一圈,仔细绑好,“如果哪一天我们走散了,摇一摇这铃铛我就会听见。”
她欢喜地嗔怪,“宁哥,你在袖中藏了这么久,现在才送我。”
他不语,看她举着手腕放在耳边轻轻摇晃,神色温柔如风。
这是世间最美的旅程,可数月间一无所获,阿芙难免有些急躁。
将要入夏,海上雷雨多起来,行路愈加艰难。便是那个夏至之日,船队误入一片迷雾之中,越往前浪越凶,像海底潜伏着猛兽,随时要掀翻船只,将人吞入腹中。有呼啸声擦着耳边轻响,甲板开始剧烈震荡,而那重重霭霭的雾却在眼前迅速散开。
澄澈之中,现出一座翠绿的岛。
“蓬莱,是蓬莱!”阿芙惊呼,巨大的黑色浪头却将她的呼声湮灭,身后十数只护航船被浪掀翻,船上所载亦非善类,皆是始皇所驯养的顶级杀手,临走之时领了授命,若寻到仙岛,怕是要第一时间将相关诸人剿清,包括岛上可能有的居民。
可这些高手在一瞬间便被猛浪打败,浪头再掀起已是混合了血的色彩。
她猛地回头,才发现那并不单单是浪,而是浑身炭黑、硕大无比的凶猛鱼类,十几只结成一群,巨尾拍着海面从海底高高跃起,带起一波汹涌滔天的浪。
阿芙曾在古籍上看到过这些描述:那大鱼是守护仙岛的神兽,不让凡人靠近岛屿的范围。可神兽某种程度上也是凶兽,是护主的恶犬,它们正张开血盆大口,露出尖利锯齿,朝着赤色的船咬将下来。
她本能般冲过去,在他身前张开双臂,像展翅的鸟要掩护住未学会飞翔的同伴。腕上铃铛碰撞出激烈声响,他从身后附在她耳边说了些什么,冷漠的语气与他平日的温柔万般不同……而记忆便从这里齐刷刷切断。
那一瞬之后的事像脑中一块剥落的瓷片,怎么也拼凑不上。
她醒来,便是伏在这块黑礁上,像只离岸的鱼,奄奄一息。日头照在头顶,雾已重新聚敛,近在眼前的海却像隔了千万里。这是一座困在雾中的岛,而她被困在了这座岛上,无船可渡。抬头看见穿黑衣的人盘膝坐在她身旁,似已等了她许久,见她睁眼,只面无表情问道:“你并非人类,泡了咸湿的海水会死,现在,你可以选择,是要就此死去,还是跟我登上这座岛?”
迷蒙间她看不清他的面容,只觉得他的脸很怪,几分狰狞几分可怜。她用臂肘向前爬了爬,嗓子似已支离破碎,身体却用行动给出了答案……
一晃竟已九年,铃铛依旧在耳畔轻响,那个走散的人,不知落在茫茫东海的哪一处,是否真的听得到。
阿芙早知道,这座落日岛便是他们千方百计要寻的蓬莱,只是它生在雾中,只有每年夏至才如破雾而出的碧珠,所以数百年来总是被人错过。可她同样清楚,这并不是传说中那般美好的神仙居所,虽然,它确然可以给人长生。
“阿芙当然记得,当年我骗了始皇为他寻找仙丹,其实只为了我和宁哥都可以活下去而已。”她自嘲地挑挑嘴角,她将他的残忍也学会了几分呢,“随行出海的人都已葬身鱼腹,只剩我在这里偷生,而死亡竟遥遥无期。所以师父,这落梅签落在阿芙手中,是皆大欢喜。”
“你不想离开这里,回到岸上吗?”雍眯了眯眼,“如果知道,与你同来的人尚且活在人间。”
阿芙震惊地望向他,他已起身离去,疤面上没有表情。
阿芙揉了揉脸,摆出一副净淡的笑来,那是徐宁最惯常的表情,她模仿得最为神似,是知死期而闲庭信步的从容。
如果宁哥真的活在岸上,该已习惯了没有她的生活,她在落梅签里轰轰烈烈死去,也未尝不是好事,不然始皇追究起这次失败的出航,难免连累了他。
不要向雍询问细节,就让她相信这个如果是真的,这样,才是一场最完美的告别。
【十二个时辰后,那盒
点心我来帮你取。】
夏至之夜,似比白日更加热闹,人们不肯睡去,因过了今夜子时,那浓稠的雾霭又将聚拢而来。
落日岛隔一条人工河分称为内城和外城,城主大宅被河环侍护在内城中央。岛民们十分不解,落日岛本已四面环海,又何须劳师动众开了这条护宅的河。但每年夏至的庆典都在河边举行,沿河更建了酒肆商铺,渐渐成了岛中最繁华地带。
今夜的烟花会按例沿河而设,河中舟船首尾相接,饰满彩灯花环,岸边小吃摊子琳琅满目,所谓仙岛,看上去也不过一番俗世模样。
白衣少年挤在人堆里,仰着头一脸喜笑颜开,袖口里一只火红的小东西探出脑袋来看了看又无趣地缩了回去,那是只九翅的鸟,体态却更像一只貂,没有粗硬的鸟羽,浑身只是细短的红色绒毛,喙扁而短,有一对小小的尖耳隐在两腮的绒毛里。若不是生着孔雀一般可以张开的尾巴以及只有两只爪子,这简直就是一只赤色的貂。
“小焰你看,这朵多丑,只差和你的尾巴比了。”白衣少年一手伸到袖子里扯住那只正往回缩的奇怪动物,一手指向天空,夜幕里炸着一朵稀拉拉的紫色烟花。袖口里,尖利的齿无声地咬住他的手,一双黑色的小眼睛瞪得又圆又亮,龇牙咧嘴地狠狠用着力。
少年微微皱眉,手从袖子里抽出来,垂在身侧,那只怪鸟便咬着他的手被挂在那里,有液体滴答滴答落在河岸的青石砖上,竟是一片碧蓝色。
“小焰,我们说好的,出来玩时不许淘气。”少年说着慢慢蹲下身,将手臂连同咬在手上的那只鸟一道伸进了河里。只听“刺”的一声响,像火触及了水,一团红影沿着少年的手臂闪电般蹿上来,蹲在少年的头顶发出“嘎嘎”的叫声,九只尾巴同时奓开成半圆形,浑身冒着青色的烟。
“主人!”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喊着匆匆跑过来,见到这般情景立即从怀里摸出个小金球,晃了晃,编得精致的一团球便展开作一只金色鸟笼,小丫头这才压低了声音道:“主人怎么跑到这里?今日人多眼杂,若是让人识破身份,那还了得。” 少年只是回头看她,笑嘻嘻的没说话。
那样,确实不得了。
敬他的人尚有,却远不及恨他的人多。岛上不乏野心昭昭之人,既想留下来求一个长生,又不愿被一支落梅签牵住命运,于是杀掉他,便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这些年来,也没少了躬行者。
小丫头自觉失言,立即噤了声,伸手揪住那只奓着毛的九翅焰鸟一把丢进金笼子,严严实实遮上了白布。白衣少年甩了甩湿透的衣袖站起身,手上伤口竟已愈合。冷不防悠地瞬移开十几米远,对小丫头做了个鬼脸,“吱吱,我吃过河对面的万花糕就回去。”
“主人……”小丫头跺脚,急得满头汗。
“会记得替你带一盒的。”声音落在身后,人一溜烟已经走远。
小铺子里人满为患,伙计正安排着新到的食客们拼桌,一边甩着毛巾一边巧舌如簧,“这位公子您往里面请……这位姑娘,一人占了四人位置吃得难免冷清,不妨和这位公子合桌而食,金童玉女好配搭,说不定能酿一出奇遇佳缘……”
伙计还未啰唆完,白衣少年便笑眯眯地落了座,桌对面正嚼着万花糕的少女抬眼望了望他,他眨眼冲她调皮一笑。少女一掌拍在桌面上,那一方小桌本被她点的十碟万花糕并着各种小菜挤满,这一掌震下去,碟子低低飞起叠成了两层,将靠近他的那半边桌子空了出来。
少女继续埋头吃菜,手边伴着一壶烈酒,浓浓酒气直飘进少年鼻孔里。她吃几口菜再喝几口酒,不紧不慢似慵懒惬意,但每一个咀嚼的动作都十分认真专注,仿佛单单一餐饭也需拿出十二分精神来对待。
东方升羽只点了一碟万花糕,点心端上来刚吃了一块,竟被生生噎住,那团黏糊糊的东西在喉间鲠着,仿佛淘气又可恶的小孩,看上去只是小小的恶作剧,却完全可以要了人的命。被噎的人还端端正正坐在那里笑——多少人在生命最后一刻用最后一丝力气对他下了不得好死的诅咒,难道最终,他竟是被噎死的?
那副玲珑可爱的少年面孔上没有惧色,只是一点一点地变成紫红。
哗啦啦一声响。眼前是一只酒壶在晃。
“借你顺一口,”对面的少女豪气地说,声音清脆得叫人过耳难忘。
少年眨了眨眼看着她,他眼瞳澄澈好似本无底色的琉璃,映上怎样的光便是怎样的颜彩,而此刻这白衣白裙的少女却罩着一层死亡的黑气,让他的一双眼也黑白分明。
“喂,你不是想要借此自杀吧?”少女斜睨着他,带几分调侃,可却调侃得极认真,纤眉皱起来,是微醉的模样,“还是嫌我喝过的酒不干净?”
他看了她一会儿,然后接过她的酒壶仰头大大喝了一口,继而眉头大皱,这酒真辣。他不喜欢这味道,他只喜欢能让他心情愉悦的甜和能让味蕾跳舞的鲜。这种自讨苦吃的烈酒,下次就算噎死他也不要喝了。
少女接了他隔桌递还过来的酒壶,仰头喝了一口,“第一次来这里吃万花糕吧,伙计也没顾得上你,这点心黏糯得很,不点份汤水很容易噎到。”
“是呀,平日吱吱看得紧难得能够溜出来一次,早听说这里的糕点好吃,今儿个我还真是头回来。”他语声欢愉,似毫无心机,瞧了眼她那半边桌子,道,“看姑娘这排场,倒像是最后一次来似的。”
少女抬眼看了看他,挑唇而笑,同样胸无城府,“我让老板替我留了盒点心,十二个时辰之后,要是我还活着,就回来取。”
少年干脆不吃了,胳膊支在桌子上手掌拄着脸看着她吃,好像欣赏自己养的宠物津津有味地享受着最后的晚餐,他眼睛很久才眨一次,眨眼的间隙落下的睫毛像两把齐刷刷的小扇子。
在他第四次眨眼的时候,一柄飞刀自脑后破空袭来,彼时少女正纠结于盘子里最后一块皮冻,因为太滑怎么也夹不起来,她闷着头夹得极专注,可那皮冻仍是在送往口中的半途落在桌上,散碎成更小的几块。少女似很愤怒,啪地拍桌而起,一手将筷子掷飞出去,恰恰打落那柄已触及少年发丝的飞刀。继而袖中金光频闪,小太阳形状的暗镖射在角落里几桌食客模样的人身上。四下里响起几声惨叫。
“啊,射阳堂!”见到那暗器,小铺子里一阵骚乱,人们纷纷变色。
“今日他有射阳堂高手护卫,我们先撤!”那几个受伤的人小声道,互递了眼色之后,在食客四散的混乱里从窗户卷身跃逃,一间生意红火的小食店忽悠间已人去屋空。
少女没有去追,扶起被人撞倒的椅子,坐下来继续努力去夹落在桌上的那几块皮冻。
这是她最后一餐,她本想清清静静痛痛快快地享受,奈何天不遂愿。其实她本不需进食,亦不能尝到那万花糕的半点滋味,所以再浓烈的酒,于她而言也不过穿肠水汽,酒不醉人人自醉。但即便被扫兴至此,这块皮冻也是要吃完的。
她记得咸阳城外芙蓉小院,宁哥自是知道她不需进食,但经过几日他吃饭时她只撑着脑袋目不转睛看他的困扰,他便每餐给她熬一碗弹滑的皮冻,切成方正剔透的小块摆在她面前,她也并不能吃多少,因初时筷子还用得不甚灵便,皮冻大多数都落在桌面。
后来她才明白,他哪里是让她吃饭,只是不动声色让她将每餐的精力都转移到应付皮冻上。
唇角弯出笑来,原来他那恬淡微笑下,也曾埋伏许些不易觉察的小算计。
少女兀自遐思,而对面的白衣少年,自始至终那般拄着脸看她吃饭打架而后继续吃饭,仿佛方才那场刺杀与他无关,而对方的出手相救也并不需要感激道谢。
他看她的眼神像看一只珍奇的小动物,而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发生在他对面的笼子里,他能做的,只是饶有兴致地看着就好。
“主人?!主人……”门外有小丫头稚嫩的声音试探着冲屋里喊,她提着只白布蒙着的笼子,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带着几分惊惶,一眼扫到了背对门口而坐的人,那人也便知趣地起了身,在桌面上留下一把贝币,临了对少女说:“十二个时辰后,那盒点心我来帮你取。”
那么,是赌她一定不会活着回来了吧?
“谢咯。”她倒不以为忤。
“你救了我,我自然要好好报答你。因为这世界上想要救我的人真不多呢。” 少年笑起来真是漂亮。 “吱吱,射阳堂里今日抽到落梅签的,是个叫阿芙的丫头?”
“主人,你还是将那落梅签赏给吱吱吧,”吱吱瘪着嘴,对他举了举金笼子,“我没看好那只鸟,又叫它跑了。”
“小焰他,真是不死心呢。”他笑了下,用手摇着被啮断的笼门,饶有兴味听着那吱嘎吱嘎的声响,“其实我多希望他能逃出去,可惜他每次都不争气。”
“主人,”吱吱小心低声道,“往年这时候,你都在塔上独自站着,看那领到落梅签的人怎么死掉。今年……”
他挠了挠头,“看厌了,今年好歹换个花样儿吧。”
【她不去记住的那些,
都是不该记住的。】
夏至夜,亥时。
阿芙吃饱喝足走在崖岸边,手中的落梅签仍未显现出咒文。她只能在黑礁崖近旁晃荡,子时一到,不知将以何种扭曲骇人的姿态死去,不想给大家扫了兴致,不论是怎样的折磨也只打算在这角落偷偷忍受,而后静悄悄碎掉。
她在这里登岛,也自这里消失,算得圆满。
夜色中忽见一袭青衣,背身站在黑礁崖上,雾气沾湿大半边衣摆,不知等了多久,身子已略有些僵。
“师父?”他似永远知道她的心思。
雍走近过来,疤面隐在夜色中,朦胧间神秘难测,“吃得好吗?”
阿芙抚了抚肚子,“作为最后一餐虽算不上如意,但已很满足。”
雍点点头,静了下,忽然道:“阿芙,这些年来,我一直在试图离开这里。其实今夏的落梅签,岛主要赐的人本就是我。因为,我也算一个叛岛者。”
阿芙只是笑笑看着他,并无惊讶。九年了,她也同样知道他的心思。
雍如往常一般面无表情,继续道:“如今你有机会离开,也算替我了了夙愿。”
听的人这才骇了一跳,“离开?!”
雍走下黑礁崖,将阿芙独自留在崖顶,她脚下黑礁忽然晃动似要离岸的舟,而那片黑礁也果然与岸边渐渐裂开缝隙,露出浊黑的海。
“这是只有岛主方可驱策的护岛凶兽鲲,所以要你离开是岛主的意思。”
“岛主……”阿芙看着越来越远的雍,不能置信地伸着手臂去够他,“那落梅签从不落空,岛主为何放过我?”
“那是你自己结下的因缘,包括徐家的诅咒,岛主也一并解除了。”雍的声音已渐辨不清,“可一旦离开,你便将忘记落日岛和这岛上的每一个人。阿芙,那是你的新生,好好活下去。”遥遥的,她似乎看到雍的脸上结出一记笑容,她知道他从来不笑,因他笑时所有伤疤扭曲纠结,是比平日可怖百倍的样子,可他不知道,他此刻的笑是怎样的温柔好看。
“师父,阿芙想记住你……”
脚下的鲲已嗖地蹿出,她跌坐在它粗粝的脊背上握住那块如石峰般突起的背鳍,这才发现身下疾驰的正是当年那硕大无比的凶猛黑鱼。头剧烈地痛起来。
有些事并不是全然忘记,她只是不想让自己忆起。
巨鲲冲破重重雾霭,在夜下汪洋中划开海面倒影的星光月影,安静地带她一路向西,直达彼岸。
她像个死而复生的人,在重踏人世时大大地吸了几口气,回头望去仍只是空落落一片碧海青天。落日岛已是她的往生,所有记忆留在海的那一端,而前方所往,是咸阳城边芙蓉小院。
院墙已经颓落,门扉上铜环爬满绿斑,青苔满阶,荒草连连,似岁月的齿痕一寸寸咬过旧日光景。可见几株芙蓉已高过墙垣,枝头繁花累累,双手一松,木门应声而开,阿芙怔在原地一时竟不能反应。
现时始皇十一年,天下已定十数年,却并非安稳无忧。
而院中芙蓉花树下一人端坐在石桌前,黑袍边缘辊着暗金祥纹,那样岿然不动像满园荒芜中一座高耸的塔。许久,他搁在桌沿的手动了一下,她才发觉他是在与自己对弈。那样寂然,是所有王者的宿命。
可他所要的长生,便是永恒寂寞?
“回来了?”他冷冷开口,似等候她归来的严父,目光垂在棋盘上并未转头看她。三个字却重似千金,隐了滚滚怒意和其中并不想言明的时不时前来坐等的期待,“看到是朕,你很失望吧?”
阿芙仓皇要跪,却听他制止道:“今日,我不是咸阳城里的帝王,你也不是方士徐福。” 他弃了那盘残局抬头望她,九年里,他苍老许多,鬓边渐生白丝,威压却半分不减,“我该叫你阿芙,还是崂山灵陶?”
只是一问,可知这九年里他已将她来历摸清,甚至,知道许些连她也不知道的故事。
“你可寻到蓬莱?这九年你去了哪里?”
“阿芙……不记得了,”这确是实情,听上去却那般不可信,“只记得海上遇大鱼阻路,所有船只全部陨殁……”
“不记得?”他大约冷笑了声,“我最厌恶的,便是欺骗,你这样一犯再犯,可曾知道王者之怒?”声音明明不大,敲在耳畔确如惊雷,满院衰草都低伏下去。
阿芙静静跪倒,自袖中取出只玉签双手递上,语气诚恳从容,“阿芙站在岸上时回望只一片茫茫,唯有这一件物事不知来路。九年前阿芙欺君,陛下即使千刀万剐,阿芙也自当领罪。”
“死?”他捏过那玉签沉眉审度,指腹在精巧五瓣梅上缓缓抚过,历过珍宝无数,他自然识得这是难得一见的上古之玉,唇畔浮起危险一笑,“我手握天下生死,你这区区一副沙石躯壳,只要我想,随时可以捏碎于股掌之间。可只是用死亡来惩罚你,简直太无趣也太轻浅。对于一个帝王,若只会取人性命,那也太无能。”
那样的语气与眼神,竟叫她浑身一颤。
十一年春,始皇东游琅岈,过崂山入临淄。
而在崂山之畔,一只陶人被浸在崂山沙石所溶岩浆中十日十夜,岸上的王者负手而立,冷冷垂目看她,“朕身边不止你一个方士,你本是最得我心的一个,可惜也是最不称职的一个,你连你自己的身体都不了解,朕却相信你能带给我长生!”他俯下身看她痛得支离破碎的脸,“你所有知觉都来自那颗心脏,而那心脏是一个人骨灰所炼化。此时你记不记起没有关系,明日,朕会带你去临淄,让你好好看看自己的前世今生。” 【那就先不要死,等着我。】
一对头戴黑纱的男女跟随着始皇东巡的队伍出现在临淄街头。女子是为遮住满面裂痕的容貌,而男子,是因前方重重护卫的黑色轿子中坐着与自己样貌相同的替身。
阿芙忽然捂住胸口,一颗心腾腾跃动,只觉许多往事如万马奔腾直扑而来,画面自心底涌现,重叠于多年前的此地,一幕幕展在眼前,与她有关却并不是她。她下意识止住脚步不肯再走,哀求地看着身边男子,“求你……”
“休想逃避,看到了什么,就好好把它看完。”冰冷声音隔着面纱传来。
她咬着唇,看到街边那家摊煎饼的铺子,老板俨然已是个老翁,而二十多年前他还是个壮汉,摊的煎饼不像如今这样薄而浑圆。
那个孩子就缩在他摊子旁边的墙角里,裹着一身破棉絮,蓬头垢面地埋着脸,看不出年龄也看不出性别。是从齐国北边逃荒到临淄的灾民里少数活下来的一个,可也只剩伶仃一人,成了街边流浪的乞儿,惹了一身病,瘦得像把风干的柴。那时街市里总有人贩子走动,拐了这些无人认领的孩子做童工,壮实些的卖到邻国军中充数。可这孩子堆在墙角就像一个死物,连人贩子都不肯多看一眼。
风起时,灰色的尘土枯败的落叶坏掉的风车被混杂一处高高扬起,他眯着眼,总觉得自己也要像那些杂碎的垃圾一样,被风吹着飘向天空,沿着这敞阔也崎岖的人间之路慢慢消失。
有什么被风送来,啪嗒糊在他脸上,又被风呼啦扯开,他透过被异常厚重的眼屎遮住的视线,看到漫天飞舞的纸钱和那一长队素白的送葬队伍,队伍中多是年龄不一的妇人。
而那个走在队伍前首,身披麻衣戴着重孝的小少爷在他面前停下了脚步。
不论何时回想起,那都是一场诡异至极的邂逅。
他恍以为,那是携他走向死亡的幽魂使者,可那长得俊俏的小少爷却在他身前蹲了下来,伸手捏过他的腕,似乎在替他把脉,微微侧着头,清秀的脸上是少年老成的专注,半合着眼,翩然长睫遮住左眼下那枚小小泪痣。
小少爷也很瘦,但他眸子里有光,他是活的,是看似安静心中却住了整片汪洋的游鱼。
“少爷,老爷他……”身后有人催促,目光暗指着那四人抬着的棺椁。
“今日如果父亲在,也一定会以救人为先。何况这丫头,再不施救,怕是熬不过半个时辰……”他眼睛是红肿的,嘴角却带一抹亲切微笑,从脉象里知道这乞儿是个十岁上下的女孩,便愈加怜惜。
“饿了吧?”小少爷看着神志已经开始涣散的她,将头抵近了问。
她已经忘记食物的滋味,可饿,像是与生俱来的知觉,每时每刻,与呼吸同在。
旁边卖煎饼的大叔起初总会舍她些吃的,后来她的喉咙已经肿得无法下咽,大叔叹气,说又要少一个了,她却抱着煎饼不肯撒手,即使咽不下去也嚼了满嘴努力咂摸着味道。
她望了望小少爷,本能地点点头,喉咙里嘶喇出含糊不清的一句,“很饿。”
“我家里的嬷嬷做茶香鸡很是拿手,想不想跟我回去尝尝?”带着引诱的表情,像那些人贩子,可她总觉得如果哪个人贩子肯用这样的微笑和允诺诱惑她,她一定会随他去的。
看她再次点头,小少爷得逞地笑了下,“那就先不要死,等着我。”
说罢,转头向身侧的人报了几味药以及煎法,又另外让人抬了她回去。
她手指抓着破棉絮从那副晃悠悠的担架上回头望去,仍旧是漫天漫地的纸钱,白色的队伍在大风中若隐若现。一切都虚幻得仿佛回光返照时的一场迷梦,可那一句话却扎扎实实留在心底。
那就先不要死……
这世界上,还是有人希望她活下去的,哪怕是为了邀她去尝一尝茶香鸡这样蹩脚的理由呢。终归不再是街边的一件垃圾了,一件化在风里也无人在意的垃圾。
那就,用力活下来吧。而垃圾的生命力总是分外顽强。
后来她知道,他们相识的那天,正是徐宁父亲的下葬之日。徐宁降生时徐父刚过十六,未到而立便撒手人寰。而这样的寿数在徐家已算得上喜丧。
男子的手抓在阿芙的腕上,强制地带她向前走去,一直跟着浩荡队伍走至朱门前,那门上端端写着“徐府”二字。
百姓们猜测,始皇今日将行宫安在临淄的方士世家,定是想顺便打听不老仙丹的事。据说徐家的祖先便是循着家传古籍所述前往东海寻找蓬莱,不想却因靠近仙岛而带回一身诅咒,才使得徐家代代短命。后辈也曾泛舟海上数载寻那岛屿,始终一无所获。长生之岛,并非凡人可以觊觎。
阿芙抗拒地抵住门柱,听得身边人低低道,“这便是你‘徐福’的徐,难道你不想看看?”
当年那孩子便是从这扇门被抬进了徐府,得十三岁的徐宁亲自照料,令她捡回一条薄命。从此她便留在徐家。洗净剥白之后竟是个美人坯子,五官精致灵巧得像只瓷娃娃。她喜欢跟在徐宁身后“少爷少爷”地叫,也有许多叫人头痛的问题没大没小地纠缠他,徐宁好静,却也并不烦她。
“少爷少爷,你是做什么的呢?”
“徐家是方士世家,我自然也要做方士。”
“那方士是什么呢?”
“方士啊……做一个好的方士很难,即便不需无所不知,起码也要学贯五车,知天文地理懂卜算医术,才能立得住招牌服得了人心,必要时还能唬得住君王。”
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一问一答,而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的小姑娘走路同手同脚,像只笨拙的小鸭。
有一日那小姑娘不小心将徐宁要喝的药撞翻了,挨了端药婢女结结实实一巴掌,她也不哭,一边道歉一边用手去捧大理石地面上汇集的汤药,想着好歹挽回些损失。那婢女狠狠踢了她一脚,“你是傻子吗?洒到地上的药你这样能救起多少,就算救得起少爷也不会喝的。”
“可在我们家乡,粥若是洒在地上,也要一点一点捧回来,就算连沙子一起吃了也不能丢在地上不管,粮食就是命,而这些药,比粮食还贵呢。”
“二夫人肚子里那个遗腹子还不知是男是女,少爷如今便是徐家唯一的希望,矜贵得很,怎么能和你们这些逃难来的贱民一样。何况若不是前阵子为了照顾你,少爷的病也不会加重!”那婢女越说越气,一把拎起她衣后领将她脑袋撞在廊柱上,心中也不知怀了多少恨意,力道大得让她顿时失衡,踉跄着要倒下去。 一只瘦长的臂稳稳接住了她,她抬头,看到徐宁俊秀的脸,她目光迷蒙,似那日街头在漫天纸钱中望见他。可此时已过了隆冬,满院遍开春花,廊外一支芙蓉探在她脑后,绵绵暖风中轻颤如舞。
“少爷,她……”那婢女的告状被他伸出的手打断,他似从远处急急赶来,喘息未稳,扶她的细瘦手臂也微微发抖,他扶正了怀里的丫头,看了她一瞬,正色道:“从今而后你就叫阿芙,你可以唤我宁哥,不要再叫我少爷。”而后转向那婢女道,“阿芙是我认回的妹妹,以后你们怎样待我,就怎样待她,她是这徐府的小姐,不是贱民。”
“少爷……”
重叠的两声,是婢女的不甘和阿芙的惊疑。
他却扶着她往自己的药室走,脸色终于和缓,又带上温柔笑意,“已经说了,唤我宁哥。”
“可是……”
“你知道徐家的孩子,几乎各个命运都是相似。从几百年前开始,徐家一直被一道恶毒诅咒所缠绕,徐家血脉无论男女,都活不过而立。”为延续香火徐家子孙都极早成婚,有的刚一出生,童养媳已在府里备了好几位,可依旧人丁稀薄,几乎代代单传,“我没有姐妹手足,自小便在死亡阴翳下被一群寡妇环绕,讨论着我死之前必须完成的家族责任,虽然每日热热闹闹,可其实很寂寞也很压抑。”他一边说话一边将她肿起的额头敷了药膏,“所以,认下你这个妹妹,让你留在身边陪我,算是偿了我的一个心愿,只是不知你愿不愿意?”
她听得有些难过,猛地点头,“阿芙愿意,宁哥把阿芙捡回来阿芙的命便是宁哥的,要阿芙做什么阿芙就做什么。”
他点了点头,似终有释然,却并不快活。
自十四岁起,徐宁便一直被逼着娶亲,他却总以身体病弱经不起仪式折腾为由,逆着众人一味推避。所幸二夫人生下的遗腹子是个少爷,寡妇们的精力与希望总算分散开去,对他的催促也便不那么不可抗拒。
新生的小公子取名徐安,一日日平安茁壮,徐宁的病情却一日日在恶化。
那年仲夏,阿芙挽着他在临淄街头采买药材,头顶古槐忽然坠下一串新叶,撞在他颊畔,街巷间有人奔走着呼嚷相告——齐国亡了,秦王在咸阳坐揽天下,自称始皇。
其实强秦灭齐,已是大势所趋。十几年来,齐国作壁上观,眼见着六国之中已去了五个,当年秦赵之战不肯出手相助,全然不顾唇亡齿寒,以为一味中立便可求得偏安一隅,却不知,那个人的野心,是必要横扫六合一统天下的。
“五百多年的乱局,一朝荡平,或许也是好事吧,起码……”他挑起唇微微笑了下,忽然咳出一掌黑红的血,“起码许多事,又有了希望。”
“宁哥!”已不是第一次见他咳血,她已能将惊惧心痛隐在心底,麻利地背起他,一边疾步往徐府赶一边恨恨道,“那个始皇帝干得好事,又让宁哥急火攻了心,哪日遇见,非得好好教训他不可。”
他在背上被她逗得笑出来,她却被他突兀的骨骼硌得生疼。
宁哥,撑下去,阿芙一直在努力,没看到结果之前,就像你曾要求我的,先不要死。
那之后,阿芙愈加勤快,每天捏着药方子把自己关在药室里炼药试药。时而被熏得一脸黑灰,乐呵呵地蹦出来递给徐宁一块不成形的丸子,说可以试试;时而沮丧地蹲在炉火前,头发被烧着了也全然不觉,直到徐宁一盆水浇到头顶,她才腾地站起来抱住他,不说话,只是呜咽。
后来有一日,她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站在他面前忸怩了一番,忽然说:“宁哥,夫人逼你娶亲,不如,你就答应了她们吧?”
迎着灿白日光,他侧头看向她,温和一笑:“岂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娶,你该听见外人怎么说吧,他们叫徐家寡妇世家,又怎肯将好端端的女儿嫁进来,而我也不愿随便找个丑姑娘将就。”
“那你,就娶阿芙吧。”
清清脆脆的一声,却郑重得叫人心惊,他的表情笼在强光中,看不真切,良久,才听得一声回答,“阿芙别闹,我早就说过,你是我妹妹啊,我怎么能娶你?”
“是妹妹还是妻子,全凭你一句话而已。”她走过来,蹲在他的藤椅边,抓着他手臂想要仰头去看他的脸,“你难道不喜欢阿芙吗?”
他却悄悄别了脸轻咳了几声,缓缓道:“我说过,我不想随便找个姑娘将就。”
她也不恼,转身进了药室,关上门闷头捣鼓。隔天依旧是蹲在他脚边,仰着脸问:“想好了吗,可以娶阿芙吗?阿芙不算很丑,阿芙也不会变成寡妇,宁哥你别怕连累我。”
他宠溺一笑,“傻丫头,你魔怔了。”
就这样,她反反复复接连问了整整一个月,执拗得像头小牛,可得到的答案总是摇头。终于那一天,她没有再在院中竹椅旁等着问他,一直到晚上都不曾出现。他找到她时,发现她已倒在床榻旁,一身赶制得并不合身的红嫁衣穿了一半,半边手臂仍晾在外面,气息已绝。
那时他才知道,这些日子她疯狂炼药试药,药性在体内相克,酿成了毒。可恶他一直想逃开她的目光却连她异样脸色也一同忽略。她是知道自己撑不了多久,才苦苦相求,他却将一句喜欢藏掖得如此密实。害怕连累,最终还是连累。
心头血像迅猛的兽在胸口扑腾,一汪汪染在榻上人瓷白的脸颊上。
眼角泪痣上凝一颗晶莹水滴,他轻轻将她拉入怀里,温柔呢喃,“傻丫头,衣服都不会穿了。”他伸手将那半边嫁衣替她拢紧穿好,然后抱起她向门外走,却颓然摔倒在门边……
她走得干干脆脆,一个字都不曾留下。可他记得答应过她,要扭转徐家的宿命,如果他死了,他希望徐安可以活下去,徐家的子子孙孙可以活下去。
【不要喜欢我,因为,不值得……】
头戴黑纱的人静静看完,所有前因后果终于明晰。
它,崂山灵陶,只不过是一个原叫阿芙的姑娘的傀儡,它以她的骨灰铸为心脏,用了她的名字,复制她的容颜,甚至,留存了她的几处脾性与习惯。
只是,它从她身上分得的宁哥的真心喜欢,又有几分?
还是,一切都是假的……他只是需要一个傀儡站在身前,以鱼人的眼为他引航,找到蓬莱,为他徐家解除诅咒;用方士身份替他接近始皇,这样此后无论罪与罚,都不会连累到那个他极力保全的徐家;而赋予它阿芙的面貌,本就如他所说:或许只是想,让你再陪我一段时日…… 而陪伴他的这一段时日里,诺言是假,情不自禁的吻是假,青色山门中他横抱它而起,是因此前他为诱导她去蓬莱而演了叫她雨中送药的戏码,就连他常做给它的皮冻,也只因从前的阿芙喜欢吃而已。
或者,只有一句肺腑,是他说:不要喜欢我,因为不值得……
不值得。早有的自知,对自己亦是局外人般绝情。
她只觉得自心口伸往身体每一处的枝桠都在颤抖,崩裂声交迭而起,仿佛下一刻就要碎成沙石随风而散,却仍残喘而立,手指狠狠抓在自己身侧,有碎片落在掌心。这样的痛,胜过千刀万剐。
“这惩罚,你觉得如何?”身边男子冷冷一笑,推开的大门里徐府的人跪了一地恭敬迎驾,那个十几岁的徐安与他的哥哥样貌酷似,只是没那般病弱的身子,“这便是徐宁要解救和掩护的家族,很可惜,即便他搭上自己和你,也终是前功尽弃。”
阿芙看到帝王的手慢慢握紧,似要将这一众人碾出血来,心头还是钝钝一痛,良久,她轻声道:“求你,放过徐家,阿芙愿意再次出海,寻找蓬莱。”
“哦?你不恨他?”他在黑纱后眯了眼审度她。
他给她生命,给她一颗有情的心,也给过她一段缱绻岁月,无论真情假意,对于一捧沙石来说,都是难得的际遇与馈赠,“阿芙不恨,只是很痛。”
“好,允你出海,一年为期,若一年后你无功而返,就让整个徐家为你陪葬。”
始皇十一年春深,徐福二次出海,率童男童女共千人,夏至之时,被雾霾所困,海中跃起黑鱼,掀翻船只将人一团团吞入腹中。血浪翻涌,海哭如啸。
一切仿佛历史重现,站在船头的阿芙忽然头痛欲裂,那一截遗失的碎片自遥远时空归来。
那时,她展着双臂挡在他身前,要以脆弱身躯护住他,他极近地站在她身后,仿佛一个拥抱的姿势,冰冷的唇贴着她耳边,道:“你非人类,或许禁止凡人擅自登岛的仙规于你并不适用,如果可以,忘了我,好好活下去……”
他似乎在她耳垂上轻吻了一下,痒痒痛痛,“这是,喜欢。”
一瞬过后,他一把推开她,将她远远掼进了水里,她甚至来不及反应,只听到一阵锯齿咬合的巨大声响,有温热液体溅在脸上,海面瑰丽成一汪梅子酒。
她不去记住的那些,都是不该记住的。
可既然都是假的,又何必如此?
那最后一句喜欢,是说给她,还是仍是在给曾经的遗憾留一句答案?
那块碎片是从脑子里掉落一直扎到了心尖上吧,于是顺着那扎开的裂痕一直延展开,心要化作千片万片。原来支撑她以碎片之身活到现在,只是因为那颗心不想死去,而如今,连它也了无牵挂。
纤细的躯体慢慢颓落,化成一片白沙随衣衫飘摇而去,是天边一抹淡色云霞。
而那一双璀璨的珠子同一根系了金铃的彩绳一起落入汪洋。某一日,或者鱼人可以寻回它的眼,而铃铛只是喃喃重复古老约定:阿芙会一直陪着你……
次年,始皇巡游途中暂宿沙丘宫,突发急症,不治而崩。手边一枚碧色玉签上刻着精巧五瓣梅,梅花下“死而不僵”的签文正淡淡隐去。无人知道,已死的始皇竟仍有知觉,可听见胡亥、李斯和赵高的篡位密谋,亦闻得到秘不发丧的自己为掩藏尸臭而被置身于鲍鱼堆中的腥臭。
死而不僵,这真是,天下最恶毒的诅咒。
【千百年来待在一处,即使是看
守着它的狱卒,也会不舍呢。】
远在东海雾霾之中的小岛上,白衣少年站在岛主大宅中央的高塔上,拎着赤色鸟的尾巴,抡圆了胳膊将它狠狠丢下去,那鸟在将要砸到地上时乍然变作一个红衣男子,展着阔袖一路稳稳飞升上来。
“你杀了我,天庭那帮老子可不会放过你。”
“这一次又是掉到护城河里被人捞了送回来的,这么多年了,小焰你的失败总这么没有新意。”
红衣男子甩了甩在河里弄得湿漉漉的头发,一对赤红的眉毛斜斜上挑,赤色瞳仁里现出不屑的笑来,“你看不住我的,我早晚会离开这里。倒是你,自甘堕落地留在这岛上,现在还没看透吗?那些神仙们对你和对那些凡人一样,只要能困住我,找什么样的玩具陪葬都乐意奉送的样子。”
白衣少年笑眯眯地看着它,他何尝不懂呢。
那是几千年前的事吧,后羿一挽神弓,将九颗太阳射落平野,解救干渴大地于旦夕之间。九只顽劣天鸟化成的太阳坠落之处大地轰隆凹陷,烈火呼啦燃起,连绵千里。几大天神合力将它们降服,最终逼回原形,合体为一只九赤焰鸟。
为了不再叫它为害人间,神仙们手指一点,在东海之中辟出一座孤岛,将这恶鸟封印在岛上,并派了雪山小仙东方氏看管。可那九赤焰鸟邪气难除,像个不捣乱便要活活闷死的孩子,兴起时便发海难,东海难有几日平静。
神仙们头疼了几百年,终于妥协,提出条权宜之计。
于是以各种因由引了几万凡人入岛,这些人可由着那九赤焰鸟捉弄杀戮,但一年内只能咒杀一人。这有限的邪恶释放倒是叫它有了兴致,想了每年一道落梅签的游戏规则,为了琢磨新奇有趣的死法果然叫它收了心。
而这岛上凡人便似它所蓄养的一岛猎物,那所谓的长生,不过是“我不杀你,你且不许死”的道理罢了。这岛是囚禁邪神的牢笼,若它永世不得离开,东方氏和整座岛的凡人便是它永世的玩具,直到最后的最后,也是陪葬的牺牲品。
些许年过去难免厌倦,逃出落日岛的戏码便重又上演,不论是那只恶鸟还是甘愿舍弃长生的岛民。只是九赤焰鸟的天火属性使它惧水畏寒,而东方氏的蓝色血液汇聚来自天山寒雪的至寒之气,那看似平淡的一道护宅河,其中流淌的其实是东方氏的血,于是它极难跨越。
“东方,我饿了。”那一副斜挑的红眉毛慢慢耷拉下来,竟带着几分委屈似的,重重往椅子上一坐,“越狱这件事,真是太费力气了。”
东方升羽拿了一盒打包好的万花糕放在它面前,是他刚刚去取回来的,而预定的那个人果真没有回来。
“是不是也得来壶酒,免得像某人那样被噎到。”它指的,自然是那日小铺子里对他恶作剧般的诅咒。这一瞬间它只是个贪吃的孩子,眉目间溢出满足兴奋,咬了只撒了桂花的软糕,心想,或许哪一天真的逃出落日岛,也会怀念和这个东方势不两立的日子吧。
人最怕的是习惯,千百年来待在一处,即使是看守着它的狱卒,竟也会不舍。
“喂,东方,你干吗放那个小姑娘出岛?”它吃了一脸的白色碎屑,红眉毛也染得白雪纷纷,“她那陶瓷小人儿,离了落日岛,即便没有我的诅咒,前些年被海水泡过那一场,也撑不过多久吧。”
“那也总好过被你折磨死吧。”东方的笑里带着恨恨,“雍那家伙那般恳求,又要以自己性命交换,他为我效命这些年我怎好不答应他?”
红眉毛不怀好意地抖了抖,“雍?那家伙当初为了从海中将阿芙救出来,被鲲咬残了脸,如今竟还这般为她,真是用情至深。莫非,你放她走,也是有情?”它笑出来,是嘎嘎的鸟类的声音。却忽而抱住脑袋蹿了起来,满头青烟之上是一滴滴落下的蓝色的血和一只白白净净的手,“阿芙这一走不正合你意吗?竟将落梅签带到岸上,这样即使逃不出去,你的恶魔之手也伸到了人间。”
红衣耸了耸肩,“这桩事可不是我有意安排,不过机缘巧合,竟让落梅签沾到个帝王,真是有趣。”
东方叹息,孩子样的眼中却并无忧色,“有你这个祸害在,人间格局能一稳多少年呢?”
红衣嘎嘎笑着揽住他的肩,“可我若死了,每日挂在天上的那个分身也便死了,是连所谓人间也不会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