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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直接目的是通过检察权(司法权)介入羁押执行过程,防止其被滥用,从而实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羁押候审权的根本目的。在全面介绍以接受司法权的审查、诉讼化的审查模式,程序化的审查内容、多层次的救济途径为特征的域外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之后,对我国新刑诉法所构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审查时间、主体、方式、内容与后果,以及检察建议的法律效力作了完整解释;对潜藏在该制度背后的隐忧也作了独到分析;还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配套机制作了准确界定。